第五章
  安可仰吻了她。
  足足过了一个星期,她才确认了当时的“火光暗了一下”发生了什么事。
  当然,被男人吻也不是太奇怪的事。呃,她的意思是,她并非从未被人吻过。以她和初恋男友来说,他们俩当年也是一天到晚窝在他的住处里--看书。
  不,除了看书之外,他们也常常一起在床上--看电视。
  不不,想一点初吻的事,他们确实曾经有过一个甜美的拥吻--好象是他跌倒,不小心趴在她身上,乘势就碰到嘴了。
  梁千絮无言以对苍天。上帝,谢谢?赐给我一个如此乏味的人生。
  懊死的,他为何吻她呢?虽然他的吻法极浅,只是嘴唇轻轻印一下,然而,她彷佛仍然能感觉到他的气息,呼在自己唇上
  “对啊,他为什么吻你?”铃当手肘顶在办公桌上,下巴放在两手中,兴味盎然地队她。
  “喝!”她又把心声给讲出来了。天杀的!她为什么就改不掉这种自言自语的习惯?“铃当!你何时冒出来的?”
  “我坐在你对面好一阵子了,连午餐都快吃完了。”铃当捧起剩下的生菜沙拉,津津有味地嚼着。
  “你中午只吃沙拉,营养够吗?”她又开始唠叨了。
  “我在减肥啊!”“减肥?”梁千絮诧望着她没几两肉的纤躯。“你还有哪里需要减肥?”
  “你看我的蝴蝶袖!不管,这个夏天我一定要把多余的肥油减掉等一下,梁姊,差点就被你扯开话题。别想躲,那个欧吉桑是在哪里偷吻你的?”
  一股热红烧上梁千絮的颊。“没你的事,快吃!吃完之后去帮老王看一下店,让他跑一趟邮局。”
  “我又不会煮牛肉面。”铃当抗议。
  “学啊!”梁千絮白她一眼,低下头研读最新一期的医学杂志。
  夏天已经过去了大半,高温却丝毫未减。医务所的冷气机苟延残喘着,随时都有可能寿终正寝。
  呼啸声响,一辆光鲜的跑车从医务所门口疾驰而过。铃当马上跑到窗户旁探头探脑。在这平静的小山村,观察偶尔闯入的陌生人已经成为全村的主要休闲活动。
  “嗯是一个长得好漂亮的女人,好瘦哦!身材真好。”铃当回头问她:“对了,梁姊,我正要去找老王,你要不要叫一碗面过来吃?”
  “不用了,我吃饱了。”她心不在焉地回道。
  “那我走啰!”铃当轻快地离开医务所。
  这期医学杂志的主题是“sars的预防与治疗。”sars是经由飞沫传染,例如接吻她连忙眨眨眼睛。
  没有呀!文章上并没有写“接吻”这一项,她看到哪里去了?
  哎!她的老毛病真的应该改一改,每次心里想什么,口中不知不觉就讲出来。
  安可仰吻她又不是什么大事。本来没人知道的,她自己一说,反例给那丫头听去了。
  还记得她当住院医生的第一年,也是在午休时间胡思乱想,结果不小心说出主治医师与护士长的婚外情,害自己被--
  “被如何?”
  “被冷冻了两年,差点连总医师都升不上去”梁千絮火速抬头,一张精致到令人说不出话来的脸庞盯望着她。她吓了一大跳。“你是谁?”
  “敝姓凌,凌曼宇。”大美女友善地伸出手。
  老天,她可真是漂亮,梁千絮眩了一下。高挑的身段起码有一七五吧!名家设计的短发贴覆在完美的头型上,脸容轻妆淡扫,清丽动人。
  她也瘦得离谱,却一点都不干扁,无袖针织上衣将她优美的胸线勾勒得一清二楚,正是铃当最渴望的那种身材。
  “你好漂亮,不去做模特儿太可惜了。”梁千絮喃喃。
  “事实上,我和朋友合开了一间模特儿经纪公司,所以多少算有一点关联。”凌曼宇娇艳绝伦地微笑。“隔壁的警察局没人在,所以我过来问一下。请问你知不知道安可仰先生人在哪里?”
  安可仰。当然了。活色生香出现在清泉村的大美人,还有可能会来找谁呢?她的心马上冷下来。
  “请问您有什么事要找他吗?”梁千絮,这不关你的事。
  “我要和他商量一点家务事。”凌曼宇优雅地挥挥手。
  “家务事?”这真的不关你的事!别再问了。
  “是的。”凌曼宇拋给她一个美到令人喘不过气来的笑靥。“我是他女儿的母亲。”
  “姓凌的,你不要打着我的名号在村子里招摇撞骗!”
  “笑话,你有什么名号可以让人招摇撞骗?”凌曼宇冷笑一声。
  真是猪窝!
  她一踏进门就闻到一股酸味,粉刷的白墙已渐渐剥落,天花板角落还有几处壁癌,更甭提客厅里四处散放的报纸和衣物。
  三人座的大理石椅是目前东西堆最少的地方,不过那纯粹是因为安大公子想睡觉,所以把杂物全踢到地上了。
  安可仰从长椅上坐起来,低头揉着自己的后颈。看他衬衫皱巴巴的邋遢样,衣襬还沾着几大块黄土,头发也爬梳得乱七八糟,不晓得几天没洗澡了--偏偏这种浪人造形还该死的适合他!
  “说吧,大老远跑来清泉村找我,有何贵干?”被吵醒的男人口气恶劣。
  凌曼宇莲指一勾,从茶几上挑起一件皱兮兮的白布。嗯!男性内裤,还是穿过的!她飞快扔开,生怕被上面的病菌传染。
  “安先生,此刻是中原标准时间早上十一点,你连昼寝的恶习都学上了?”
  “宰我啊!”他只用一只眼睛瞄她。
  不错,还知道“昼寝”的老祖宗是谁。凌曼宇轻哼一声,勉强在一张比较干净一点的大理石椅上坐下。
  “心心不是把她心爱的小木屋借你糟蹋吗?你干净舒适的房子不住,却来挤大汉叔的罗汉窝。”
  “木屋的纱窗坏了,我还没找人修,夏天山上的蚊子超级多的--呵!”他打个通天大呵欠。
  “我问你,女儿呢?”
  “奇了,女儿大多时候都跟着你那边的人,你把她弄丢了,倒来问我要?”他再打一个呵欠,睡意仍浓。
  “我工作也很忙耶!女儿不是只有我一个人的责任。”
  “放心,从我当年不长眼,不慎弄大某个凶婆娘的肚皮开始,我就很清楚自己的责任了”他轻声咕哝。
  “你说什么?”凌曼宇盘起双臂,扬起一道细眉。
  “没!”他加大音量。“这年头,父母和儿女处于敌对关系!一个成功的小孩绝对不会让父母查出她的行踪,不然她就输了。”
  “你放心让她一个人四处乱跑?你知不知道现在的绑架集团很猖獗?”凌曼宇抬高声音。
  他马上按着额角。女人尖起嗓子的时候跟魔音没两样--在特殊时刻除外。
  “放心,女儿好得很,我不久前才见过她。她现在交了新朋友,玩得乐不思蜀,不劳我们费心,你现在想多念她几句,她还嫌你啰唆!”
  凌曼宇还想说什么,一阵砰通砰通的步伐冲进来。
  “安小子,安小子我跟你说,我刚才看到啊,你已经进来了,凌小曼?”大汉咧开了嘴。
  “曼宇啦!汉叔,你老是记不住我的名字。”她嗔道。
  安可仰冷眼旁观,看着那凶婆娘在一秒钟之内正襟危坐,双足优雅地交叠,两手轻摆在膝盖上,倩然露齿,娇容生晕,活脱脱一副高秀端庄的大小姐形象。
  太可怕了,这么会装!女儿若是跟这个娘相处久一点,迟早会被她教坏。
  “对对对,曼宇、曼宇。”大汉呵呵笑。“安小子,既然你有客人,我晚一点再来找你抓虾,你们慢聊。”
  安可仰翻个白眼,挥挥手送别大汉。
  凌曼宇兴致盎然地目送管区大人离开。
  “怎么着?你又惹着了汉叔,要被送去浸溪水了?”幸好现下天气正热,比他春末被浸两个小时的那一次幸运多了。
  “不关你事。”他没好气地回口。
  大汉一定她就原形毕露,这女人幸灾乐祸兼脾气暴躁的真面目,只有他最清楚,连她的死党郎氏兄弟都一知半解。
  肚子饿了,觅食去!
  一走出户外,喧腾的热气几乎晒融了人。柏油路蒸出热腾腾的水气,在半空中形成一层氤氲的薄雾。他走到马路中央,社区巴士正在回车。他耐心等候,丝毫不受高温影响。
  凌曼宇跟在他身后出来。
  “喂,我跟安伯伯谈过了。”她闲聊似地开口。
  “噢。”安可仰连多问一句都懒。
  “你这个人真无趣,表现一下好奇会怎样?”
  他重重叹口气。“我相信你会非常主动地告知我。”
  凌曼宇对他的背心皱皱眉。“安伯伯说,叫你忙完了闲事就早一点下山,事务所里有一堆工作在等着你。”
  他这回连应都懒得应。
  “你这男人也奇怪,明明志不在此,何不老实跟安伯伯讲?”凌曼宇续道。
  巴士回好车,停在对面的站牌前。安可仰对司机老吴挥挥手,完成下半段的马路穿越之旅。
  凌曼宇跟在他身后碎碎念。“你倒是说话呀!你自己不出点意见,我们旁边的人怎么帮腔?其实我不解很久了。你从小到大就不是那种听话的乖乖牌,独独念法律。考执照、当律师这些事全听安伯伯安排,你到底在想什么?”
  宽广的背陡然站定。
  “就说我被我自己的承诺绑死了便是。”安可仰莫测高深的眼神让人难解。
  “什么承诺?”凌曼宇看他又举步,马上再巴上去。
  他头也不回。“我曾经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捅了个楼子之后,立下一个愚蠢的不平等条约,这就叫现世报。”
  凌曼宇呆怔半晌。他这辈子捅的大楼子只有一个。
  “不要告诉我,你是因为我的事才去念那捞什子的法律学位!”她扬声问。
  安可仰迅速回她一瞥,继续往赵妈妈的清粥小菜迈进。
  凌曼宇追上来。
  “太可笑了!那都已经是两百年前的事了,我们女儿都这么大”
  “闭嘴!”他龇牙咧嘴。
  凌曼宇光火地拉住他。“我是说真的,我不想为你的未来负责,也不要你为我的未来做任何牺牲。如果你们的约定与我有关的话,我要求解约!”
  “约定人是我和我老头,没有你的份,抗议驳回!”
  清粥店居然在整修?他叹口气,走回大街上,看看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填饱肚子,老王的牛肉面他已经吃厌了。
  凌曼宇不得不再跟着他走出来。
  让太阳烤一烤她那身过度白细的肌肤,对她只有好处,所以安可仰一点都不怜香惜玉。
  “女儿或许是你的责任,但我不是。”她坚持。
  安可仰戳戳她的胸口,不才甩啥男女授受不亲的屁话。“大小姐,那个老头子喜欢看我在他的事务所里浪费时间、浪费生命,我就陪他玩!反正每年贡献三个多月的时间对我不是什么难事,更不会干扰到我的正业。至于你,无论你喜欢与否,你们两个早就是我的责任了。所以你们如果过得好,我会替你们拍拍手庆幸;你们如果过得不好,那个亏待你们的家伙就得面对我,这样清楚了吗?”
  凌曼宇呆呆凝视他。
  讨厌!这男人老是在出其不意的时候,让人家觉得很感动!
  如果他的表情别这么狰狞,再心甘情愿一点就好了。
  “随便你。”她不自在地变换一下站姿。“我只是想告诉你,我的经纪公司已经稳定了,经济状况还过得去,所以你不必每个月汇那么多钱给我。”
  “那是给丫头的生活费,多余的部分你帮她存着,以后她出国念书用得到。”如果宝贝女儿肯出国念书的话。
  “还有,安伯伯要我见到你之后顺便转告,有空带个新女朋友回家,你也该再度安定下来了。”
  安可仰仰望苍天,期待来个青天霹雳或什么的,但老天爷显然决定今天不是个取人性命的好天气。
  他放弃了,低头凝视父亲大人的传声筒。
  “我看我回去当全职律师好了,要死干脆死得彻底一点。”
  “这么痛苦?可是,就我所听见的,找个新对象对你似乎不是太困难的事呢!”凌曼宇的嘴角突然浮现一抹淡淡的调皮。
  她狡猾的眼神跟女儿使坏的时候一模一样。安可仰头皮发麻。
  “以一个进村子里不到半天的人而言,你听见的马路消息还真不是普通的多。”
  “事实上,这是当事人亲口的证词,一点都不马路。”她负起双手,悠然往前走。
  “那我倒想听听看你的消息来源了。”安可仰瞇起眼睛,轮到他跟在她后头。
  她回头瞄孩子的爹一眼。“据说某个男人偷吻了村子里的俏护士。”
  “医生!”他直觉更正,想想又不对劲。“慢着,你是说,这是梁千絮亲口告诉你的?”
  “嗯哼,大声又清楚。”她无辜地耸耸肩,继续往前走。“然后,我无法避免地想到了你的人生经历。”
  他神色不善地瞄向医务所,恰巧梁千絮拿几个空纸箱出来资源回收,两人的眼光遥遥对上。
  “我又有什么鬼人生经历了?”他回头质问。
  “你后来交的女朋友个个性感绝伦,床上技术一流不说,爱情观比你还偏狭,一讲到结婚,躲得比你更快,这是你现在还安然无事的原因。”凌曼宇的笑容开怀得让人想拿块蛋糕糊下去。
  “这年头找志同道合的女伴也有罪?”
  梁千絮磨磨蹭蹭地,渐渐接近他们。
  x的!不过就是个小小的吻而已,她在胡乱宣传些什么?他心情益发恶劣。
  “当然不是罪,然而,我无可避免地注意到一个巧合。”她悬疑性地顿住。“那就是,凡是被你遇上的良家妇女,不幸又染指过的话,结果几乎都会出事。”
  “就我所知,那些良家妇女都还活得好好的,既没得爱滋,也没得性病。”他咬牙狠笑。
  凌曼宇不理他,自顾自地数手指头。
  “我想想看,目前好象只有两个例子。第一个,很不幸的,就是小女子,结果年轻不懂事的我被你搞大肚子。”
  “有没有听过一个巴掌拍不响?”
  凌曼宇假装没听见。
  “第二个则是你可怜的前妻,她叫什么名字?香云是吧?她更惨,甚至被你娶回家。”她火上添油地啧啧两声。“唉,你跟良家妇女犯冲啊!”“这场演说有任何重点吗?太阳越来越大了。”
  她露齿而笑。“我只是恰好注意到,那位可爱的俏医生,看起来也非常良家妇女。”
  安可仰沉默了一会儿。
  凌曼宇一点也不急。呵,原来捻狮子的胡须这么有趣!这个世界上,若有任何事可以列入安可仰的要害排行榜,那么“结婚”绝对是第一且唯一的上榜者。
  虽然她不知道当年他为何会娶香云,两个人婚姻关系冷淡却是不争的事实。再加上女儿从中作梗,这场婚姻维持不到两年就结束了。一如惯例,他又多了个付赡养费的对象。从此以后,不,或许是在此之前,总之,安可仰从来不隐藏他对“婚姻”的深恶痛绝。
  啊!她真想看花花公子再栽倒一次,会是怎生模样呢!
  安可仰忽地笑了。
  白灿的牙映着金铜色的皮肤,即使已经看惯了俊男美女的凌曼宇,也不禁暗赏他的美色。
  “或许我和那个小八股对吻的定义不同吧。”他耸了耸肩,笑容益发性感迷人。“对我而言,嘴唇碰一下嘴唇的动作顶多叫做啄而已。真正的吻,应该是这样的!”
  凌曼宇哽了一下,猛然被他拖进怀里。
  然后,他当着对街那个小医师的面,给女儿的妈一个结结实实的法国式舌吻。
  自、作、多、情!
  安可仰亲口说的,甚至亲自示范何谓真正的“吻”换句话说,他们两人那天夜里的“接触”什么也不是。
  严格说来,他们之间也确实不算有过什么。她并非没交过男朋友,比起恋爱过程的种种,那个纯情的贴唇一触确实浅淡到不值一提。
  她对安可仰只是有一些“奇怪”的感觉而已,例如迷惑,好奇,不安,信赖和一点点心动。
  最后那个部分只是月光的关系。她说服自己。
  月光太美,就是会让人想东想西。像现在,回到大白天里,可不就啥事也没有吗?
  “噢!”一枝树干不知道从哪里横出来,害她一头撞上去。
  梁千絮捂着鼻子绕开来。
  原本要坐村子里的转运巴士,到邻镇换搭客运回台北。结果一踏出门外就遇到他和大汉,两个男人勾肩搭臂的,拿着钓竿钓鱼去。
  她转身便走,暂时无法和他面对面相遇。
  无所谓,从他木屋后面的那片树林走到邻镇,只要二十分钟,大汉曾经带她走过一次,比大马路还快。途中她还可以绕到另一个山民家里,瞧瞧那位风湿痛的老婆婆情况如何。
  这片密林其实比村子另一头通往橘庄的树林更阴森,原住民口中有名的“鬼林”就在前面不远。清泉村的耆宿向来不建议居民擅闯该地。据说当年为了保护圣地,原住民同胞在附近设了许多陷阱,后来村长虽然带人扫过一次,难免有一、两项机关没清除干净。
  梁千絮仰头瞧了瞧太阳,现在才早上八点。她的脚程若加快一点,还赶得及九点发车的那个班次。
  你别理他。他这个人一感受到危机意识时,就会做一些奇奇怪怪的蠢事。凌曼宇的话突然飘回她的心田。
  她只记得,那天接下来的时间,自己的脸色都很难看,无巧不巧几个比较野的小朋友爬树摔伤了,三。四个哇哇哭的小宝贝和他们的母亲全挤在医务所里,小铃当又不知道跑哪儿去逍遥,光是娃娃的哭声和妈妈的母鸡叫,便差点让她的耳膜爆掉。
  结果是那位千娇百媚的凌小姐跑来帮手。
  若在其它时候,她会很礼貌地请对方离开,不要再提到任何跟安可仰有关的话题--尤其不要在这么多只耳朵前面。然而,她别无选择,只好假装忙碌个不停。
  “虽然这句话听起来不太有说服力,但是,安确实是我认识的男人里面,最有骑士精神的一个了。”
  “他?骑士精神?”本来想装作没仔细听的,凌曼宇一说出这段话,她还是忍不住哼笑出来。“他毁掉的白雪公主可也不少。”
  “只有一个。”凌曼宇瞄她一眼。
  “噢。”她不想争执。
  凌曼宇子她半晌,轻叹一声。
  “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虽然他态度恶劣,嘴巴又坏,但是他从不躲避自己的责任。”
  “你真的不必告诉我这些。”梁千絮对她勉强一笑,拍拍小病患的屁股,继续包扎下一个。
  谢天谢地,凌曼宇也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是,她不断偷瞄自己的眼光实在让人浑身不自在。
  算了,凌曼宇已经离开,安可仰也和她划清界限,这一切都不再是她的问题。
  梁千絮喘了口气,在岔路前先休息一下。
  上次她和大汉也曾经来过这个交会点,接下来就是往右转,再往下走十分钟会碰到另一条岔路,再往左转,就会连到通往邻镇的主要干道。
  由于人迹少之故,这段山路并下好走,地上都是杂草与小上块,坑坑巴巴的,恰如她此刻的心情!
  凌曼宇离开前是怎么说的?
  总有一天你会看见他那身生锈的盔甲、坏掉的箭,与得了皮肤病的白马。虽然变种,但仍然是骑士。
  凌小姐对他真有信心,或许他们两个人可以考虑凑成一对。
  话说回来,安可仰为什么不呢?她本来以为他和孩子的母亲交恶,所以才没娶对方。既然凌曼宇对他如此赞誉有加,他们男的俊女的美,中间又有一个女儿,合该组成一个标准版的天伦乐园。
  不晓得他女儿的年龄多大?安可仰曾经出国念过书,即使毕业回来马上遇见凌曼宇,女儿的年纪也顶多八、九岁而已。
  拥有基因如此优良的父母,他女儿一定也美丽得紧。梁千絮想起了自己的其貌不扬。
  生我者父母,她还能怨谁?
  她绕过一颗挡在路中间的大石头。
  冷不防,一只巴掌大的蜘蛛从树上掉至她的肩膀。
  “啊!”梁千絮惊呼。她最怕这种东西了!
  蜘蛛受到惊吓,顺着她的手臂往下爬。
  它快爬离袖子的领域到她的皮肤上了。梁千絮几乎反胃地吐出来,又不敢伸手去拨掉它!她拔足狂奔,想找个石头或树干把它弄掉。
  它的前脚碰到她的皮肤了!她奔到路旁的山壁,就着一颗凸出来的岩石用力把肩膀顶过去。
  蜘蛛终于翻掉在地上。她忙不迭跳开,只想离它越远越好。
  “喝”
  蓦然间,脚下裂出一个空洞。
  她连一声救命都来不及叫,整个人霎时被深洞所吞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