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6节
言外之意,你孙默不收我,就是不把我当兄弟!
事实上,这次来求入伙,是二当家的主意,他想知道孙默为什么每次劫掠都能成功,而且减员极少。
身为二号大佬,自然要逼格,不能向下面的人求教,所以他把吕蒙派来了。
“承蒙吕兄弟看得起我,那下次一起!”
孙默露出了一幅得到名将的狂喜神色,心中却是不以为然,白送上门的打手,不用白不用。
要知道,一切劫掠计划都是孙默指定的,所以他有很多机会,把最危险的工作交给吕蒙。
什么?
不干?
那你是只想吃肉,不想出力咯?
那这兄弟,可就没得做了。
……
又一个月过去了,吕蒙始终没有等到孙默出征,他竟然挑了五十人,每日带着他们训练。
没别的,除了体能训练,就是挥刀。
孙默所学的功法甚多,精挑细选后,总结出八式刀法,要求每人每天挥一千遍。
起初,别人只是看热闹,因为这刀法太简单了,可是渐渐地,有人看出了门道,于是要么私下里偷偷练习,要么跟着孙默的队伍练。
“这刀法,单打独斗或许不行,但是战阵杀敌,绝对是一等一的技巧。”
三当家感慨不已。
孙默此人,貌似还精通兵法,真是厉害!
一天中午,吃饭的时候,吕蒙忍不住了,来找孙默。
“咱们何时出动?”
“再等等!”
孙默不急。
想要捍卫手中的权利,必须有一支枪杆子,孙默刚来山寨落草,没有名气,就算招募同伴,都没人来,但是现在不同了。
五次的胜利,不仅让他收获了一笔钱财,也打出了燕子李三的名气,证明自己有资格做一位头领。
现在这些人跟着他练刀,其中大多都是孙默自己挑出来的没什么小团体的,自然是心服口服。
而且就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比如每天晚上,孙默还会分批和小队的成员谈心,大谈理想,谈美好的生活。
孙默可是现代人,还是名师,那眼界不知道比这些土著开阔了多少倍,他的一张嘴巴,舌灿莲花,让这些土著都觉得他学富五车,是能称王做相的人,于是越发的崇拜他了。
“再等下去,那些地主的守备就更严密了。”
吕蒙抱怨。
因为孙默一行人的劫掠,现在附近的地主们,都风声鹤唳,不仅修高了墙院,还花重金雇了刀客。
“你也知道防守变严密了?”
孙默笑了:“所以才要等呀,等他们懈怠!”
俗话说得好,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过不了一段时间,他们就会松懈下来。
又是七天过去了,某一日,一匹货物运上了山寨。
贼寇们好奇,都围了过来,很快得知,是孙二娘帮孙默购买的。
“是笔墨纸砚,或者名家名画吧?我听说读书人都喜欢这个!”
“也可能是名刀!”
“我听说孙大哥箭术很棒!”
就在众人的猜测中,孙默来了,打开箱子检查货物。
“诶?为什么是衣服?”
三当家来看热闹,见状不解。
“去,召集人手!”
孙默吩咐猪肉贵。
他说的人手,是那些跟着他练刀的贼寇。
很快,这些人来了。
“列队!”
孙默吼了一嗓子。
原本熙熙攘攘的贼寇们,立刻以十人为一排,站了五列。
别看这么简单的一个队列,都是孙默用棍棒打出来的,不然没这效果。
“我说过了,咱们要替天行道,那就要有代天赏善罚恶的身份,古有大贤良师黄巾军,而今,有名师孙默红巾军,皆为让这天下有一个公道而战!”
孙默大吼。
“公道!”
“公道!”
贼寇们喊了起来,神色激愤。
大家来落草,很多都是受了委屈,不得已而为之,即便有一些恶棍,也觉得自己没错。
因为很多人都有这种心理,觉得错的是世界。
所以此时,孙默口中的公道二字,非常具有煽动性。
“下面,我叫到名字的人,上前来领军服,钟小六!”
不知何时,孙二娘已经悄悄站在了孙默身边,当他喊完名字后,她就拿起衣服,双手递给孙默。
同样,孙默脸色肃穆,双手将军服,递给钟小六。
“替天行道!”
孙默还不忘喊一句口号。
“替天行道!”
钟小六原本还有些尴尬,可是当看着鲜红的军服,看着孙默严肃的表情,再加上这四个大字,一种使命感,开始在胸膛中滋生。
大当家来了,看着这一幕,眉头紧紧的皱起,足以夹死一窝海蟹。
三当家原本看热闹的心态,也变了,开始怀疑孙默,不会是要揭竿造反吧?
这可是诛九族的大罪,自己必须劝劝他。
半小时后,军服发完。
“明天,咱们出发,目标邹家村!”
孙默看着自己的队伍,很满意,该让皇帝老儿闻风丧胆了!
第1139章 孙天王
黄昏的晚霞洒遍江州乡土,透出一股迷离的烟水气。
方家庄,吃过晚饭的村民们,开始上街巡逻。
这是方财主要求的,要是有人发现了红巾军的踪迹,提前报告,可以得一斗大米的赏赐。
“狗子,你快点呀!”
小名二牛的少年,蹲在墙头,催促好友。
“急什么?”
唤作狗子的少年,咬着一根稻草,提着一个鱼篓,准备去摸鱼。
“当然急了,要是能第一个发现红巾军,能得一斗米呢,我妹妹也能吃上几顿饱饭了。”
二牛舔了舔嘴巴。
“你还不如去捕鱼!”
狗子鄙视。
“我抓三个月的鱼,也换不来一斗米呀!”
二牛看到小伙伴没巡逻的兴趣,顿时失落了起来,因为是好友,所以他愿意分给狗子一半的米。
两个人沿着田埂,默默地走着。
“你是不是有心事?”
二牛突然开口,平日里,狗子话很多,还尽打听自己妹妹的事情。
“我……”
狗子犹豫再三,还是说了出来:“我准备上昭山,去投红巾军了!”
“什么?”
二牛吓了一跳:“你不要命了?那些人是贼寇,被官府抓住了,要在菜市口砍头的。”
“可他们是义军,专门干替天行道的事情!”
狗子望向了远方:“你知道吗?自从这一个月多来,红巾军打出名声,我家的日子好过了很多。”
狗子的父亲,为了给他的娘看病,借了地主家不少钱,本来被逼的没办法了,准备把狗子卖给县城的李铁匠当学徒,可谁知道因为红巾军的出现,地主家居然不再催债了。
“要是没有红巾军,我这辈子,会累死在铁匠铺中。”
狗子知道,说好听是当学徒,其实就是个李铁匠家签了卖身契的奴仆,除了打铁,还要侍候人家起居。
至于工资,是没有的,一日三餐能吃饱就不错了。
事实上,这次来求入伙,是二当家的主意,他想知道孙默为什么每次劫掠都能成功,而且减员极少。
身为二号大佬,自然要逼格,不能向下面的人求教,所以他把吕蒙派来了。
“承蒙吕兄弟看得起我,那下次一起!”
孙默露出了一幅得到名将的狂喜神色,心中却是不以为然,白送上门的打手,不用白不用。
要知道,一切劫掠计划都是孙默指定的,所以他有很多机会,把最危险的工作交给吕蒙。
什么?
不干?
那你是只想吃肉,不想出力咯?
那这兄弟,可就没得做了。
……
又一个月过去了,吕蒙始终没有等到孙默出征,他竟然挑了五十人,每日带着他们训练。
没别的,除了体能训练,就是挥刀。
孙默所学的功法甚多,精挑细选后,总结出八式刀法,要求每人每天挥一千遍。
起初,别人只是看热闹,因为这刀法太简单了,可是渐渐地,有人看出了门道,于是要么私下里偷偷练习,要么跟着孙默的队伍练。
“这刀法,单打独斗或许不行,但是战阵杀敌,绝对是一等一的技巧。”
三当家感慨不已。
孙默此人,貌似还精通兵法,真是厉害!
一天中午,吃饭的时候,吕蒙忍不住了,来找孙默。
“咱们何时出动?”
“再等等!”
孙默不急。
想要捍卫手中的权利,必须有一支枪杆子,孙默刚来山寨落草,没有名气,就算招募同伴,都没人来,但是现在不同了。
五次的胜利,不仅让他收获了一笔钱财,也打出了燕子李三的名气,证明自己有资格做一位头领。
现在这些人跟着他练刀,其中大多都是孙默自己挑出来的没什么小团体的,自然是心服口服。
而且就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比如每天晚上,孙默还会分批和小队的成员谈心,大谈理想,谈美好的生活。
孙默可是现代人,还是名师,那眼界不知道比这些土著开阔了多少倍,他的一张嘴巴,舌灿莲花,让这些土著都觉得他学富五车,是能称王做相的人,于是越发的崇拜他了。
“再等下去,那些地主的守备就更严密了。”
吕蒙抱怨。
因为孙默一行人的劫掠,现在附近的地主们,都风声鹤唳,不仅修高了墙院,还花重金雇了刀客。
“你也知道防守变严密了?”
孙默笑了:“所以才要等呀,等他们懈怠!”
俗话说得好,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过不了一段时间,他们就会松懈下来。
又是七天过去了,某一日,一匹货物运上了山寨。
贼寇们好奇,都围了过来,很快得知,是孙二娘帮孙默购买的。
“是笔墨纸砚,或者名家名画吧?我听说读书人都喜欢这个!”
“也可能是名刀!”
“我听说孙大哥箭术很棒!”
就在众人的猜测中,孙默来了,打开箱子检查货物。
“诶?为什么是衣服?”
三当家来看热闹,见状不解。
“去,召集人手!”
孙默吩咐猪肉贵。
他说的人手,是那些跟着他练刀的贼寇。
很快,这些人来了。
“列队!”
孙默吼了一嗓子。
原本熙熙攘攘的贼寇们,立刻以十人为一排,站了五列。
别看这么简单的一个队列,都是孙默用棍棒打出来的,不然没这效果。
“我说过了,咱们要替天行道,那就要有代天赏善罚恶的身份,古有大贤良师黄巾军,而今,有名师孙默红巾军,皆为让这天下有一个公道而战!”
孙默大吼。
“公道!”
“公道!”
贼寇们喊了起来,神色激愤。
大家来落草,很多都是受了委屈,不得已而为之,即便有一些恶棍,也觉得自己没错。
因为很多人都有这种心理,觉得错的是世界。
所以此时,孙默口中的公道二字,非常具有煽动性。
“下面,我叫到名字的人,上前来领军服,钟小六!”
不知何时,孙二娘已经悄悄站在了孙默身边,当他喊完名字后,她就拿起衣服,双手递给孙默。
同样,孙默脸色肃穆,双手将军服,递给钟小六。
“替天行道!”
孙默还不忘喊一句口号。
“替天行道!”
钟小六原本还有些尴尬,可是当看着鲜红的军服,看着孙默严肃的表情,再加上这四个大字,一种使命感,开始在胸膛中滋生。
大当家来了,看着这一幕,眉头紧紧的皱起,足以夹死一窝海蟹。
三当家原本看热闹的心态,也变了,开始怀疑孙默,不会是要揭竿造反吧?
这可是诛九族的大罪,自己必须劝劝他。
半小时后,军服发完。
“明天,咱们出发,目标邹家村!”
孙默看着自己的队伍,很满意,该让皇帝老儿闻风丧胆了!
第1139章 孙天王
黄昏的晚霞洒遍江州乡土,透出一股迷离的烟水气。
方家庄,吃过晚饭的村民们,开始上街巡逻。
这是方财主要求的,要是有人发现了红巾军的踪迹,提前报告,可以得一斗大米的赏赐。
“狗子,你快点呀!”
小名二牛的少年,蹲在墙头,催促好友。
“急什么?”
唤作狗子的少年,咬着一根稻草,提着一个鱼篓,准备去摸鱼。
“当然急了,要是能第一个发现红巾军,能得一斗米呢,我妹妹也能吃上几顿饱饭了。”
二牛舔了舔嘴巴。
“你还不如去捕鱼!”
狗子鄙视。
“我抓三个月的鱼,也换不来一斗米呀!”
二牛看到小伙伴没巡逻的兴趣,顿时失落了起来,因为是好友,所以他愿意分给狗子一半的米。
两个人沿着田埂,默默地走着。
“你是不是有心事?”
二牛突然开口,平日里,狗子话很多,还尽打听自己妹妹的事情。
“我……”
狗子犹豫再三,还是说了出来:“我准备上昭山,去投红巾军了!”
“什么?”
二牛吓了一跳:“你不要命了?那些人是贼寇,被官府抓住了,要在菜市口砍头的。”
“可他们是义军,专门干替天行道的事情!”
狗子望向了远方:“你知道吗?自从这一个月多来,红巾军打出名声,我家的日子好过了很多。”
狗子的父亲,为了给他的娘看病,借了地主家不少钱,本来被逼的没办法了,准备把狗子卖给县城的李铁匠当学徒,可谁知道因为红巾军的出现,地主家居然不再催债了。
“要是没有红巾军,我这辈子,会累死在铁匠铺中。”
狗子知道,说好听是当学徒,其实就是个李铁匠家签了卖身契的奴仆,除了打铁,还要侍候人家起居。
至于工资,是没有的,一日三餐能吃饱就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