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冯家喜讯
“这样更好。”不等爸妈回答,谢博文抢先叫起好。“到时把养猪养兔的肥料,用来种菜种水果,正好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他那几年代课老师也没白当,说起这些,居然头头是道。
其它人听了也很兴奋,说了承包山地后的计划。
就连谢锦程也提了自己的想法,希望外公在山上种大量的水果,特别是他喜欢的葡萄、西瓜、桔子等等。
下午几个人再次上山,因为谢秀文作弊,帮弟弟也弄了一块新鲜的草地,他终于如愿以偿地打了几只野兔。
他没有怀疑是姐姐在帮忙,以为这种野草本来就是四季常青植物,而野兔最喜欢吃这个,所以用了同样的方法,终于过了一回射击瘾。
反倒是秦冠麟,整个下午一无所获。
不过他的心态不错,并没有因此失落,反而时不时地拿眼瞟谢秀文,让她以为自己的小动作,被他看破了。
秦冠麟当然发现不了真相,只是他认为世上没这么巧的事,一切不正常之处,都指向老婆。
不过就算如此,他也不会随便问出口。
等他们回到家里,见他们下午又带回这么多野兔,谢爸谢妈都惊呆了。
“被你们这样一打,估计村里的野兔要绝种了。”惊讶归惊讶,谢妈妈还是高兴孩子们的本事,所以笑着说道。
以后想吃野兔,真的要靠自家养了。
“这东西跟老鼠一样,不会绝种的,你们尽管放心。”谢秀文笑着逗趣。“如果真的没有了,到时你们养的时候,偷偷放生几只就好了——”
现在总共有了二十多只野兔,剥下来的皮如果全部处理好了,可以给大人做一个皮袄子了。
于是让爸爸把这些皮处理好后,先给他自己做一件皮袄,如果还有剩下,再给儿子做一双手皮套,这样就足够了。
给儿子做,他穿的机会不多,长个又快,这样反而 浪费。
谢世林想到秦冠麟的条件,就算给程程弄一件貂皮大衣,也是小意思,就没有再坚持。
吃了晚饭,一家人继续打牌,因为过了今晚,明天得回县城了。
两人手下都有产业,得安排好过年事宜后,再回来团聚。
正式回家过年,得腊月二十七八了。
打牌的时候,秦冠麟忽然想起自己在县城买的房子,也不知道装修好了没有,就提前邀请谢秀文一家去那边过年。
谢爸谢妈没有马上答应,说考虑几天后再回复。
秦冠麟也没有再说什么,准备私下多做做谢秀文的工作。
只要她同意了,这件事几乎就成了。
打了一会后,听到外面有人敲门。
谢博文抢先出去开门,不一会带回一个五十来岁的汉子,理着平头,国字脸看起来有些刚硬,手里拿着手电筒,脸冻得通红,应该跑了不少夜路。
“老冯,你怎么来了?”看到来人,谢爸的表情有些吃惊,他尴尬地站起来,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待客的香烟,抽出一支丢过去。“快到火炉边坐下——”
又催促老伴去泡茶。
会表现得这么失态,是因为突然见到旧友,又是惊喜又是意外,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只能这样掩饰自己。
他和冯金龙一同在部队当过兵,回来后依然是最好的朋友,当年两人书生意气,约好准备在农村干出一番事业。
十几年过去了,冯金龙已经成了村里的支书,算是完成了当初的承诺。
而他谢世林,眼看着也有机会当大队长,却因为女儿的原因,最后放弃了这个机会。
两人会断绝来往,是因为双方想结成亲家,让高中刚毕业的谢秀文,嫁给冯金龙的大儿子冯波。
这件事只有身边一些人知道,还没来得及跟孩子说。
没想到计划比不上变化,女儿突然有了身孕,让他猝不及防。
当时冯金龙非常生气,认为谢世林明知道女儿外面有男人,也不跟自己说,是打自己的脸。
看在两家有交情的面子上,只要把孩子打了,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没想到谢秀文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谢世林夫妻也站在女儿这一边,这才把冯金龙惹火了,跟他断了关系。
现在再次看到他,谢爸爸依然觉得愧对好友,所以非常心虚。
“我家小儿子两天后结婚,请你过来喝喜酒。”冯金龙接过香烟,随手夹在耳后,“这是你女婿?难怪看不上我儿子,确实长得非常出色。”
说话听起酸溜溜的,不过也是事实,他的两个孩子,虽然五官端正,不算难看。
可是比眼前的男人,差距实在太远了。
两家自从断了往来,可是他依然关心谢家的情况。
特别是谢秀文今年的表现,让所有人大跌眼镜,他不止一次地叹息过,如果当初她没有出事,而是嫁给自家老大,那该多好。
“对不起,冯伯伯。”谢秀文知道父亲这些年一直有心病,那就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跟冯金龙绝交。“当初是我不懂事,才让你丢了面子。”
正在说亲的未来儿媳妇,突然有人别人的孩子,不管对谁,都是一场羞辱。
毕竟那时候才刚改革开放,大家的观念还非常传统和落后,特别是乡下,更难以接受这样的事发生。
当然会怀孕,并不是她想要的。
只是有了孩子后,她的母性一下子被唤醒,所以死活不愿意打掉孩子。
这虽然是原主的事,不过她接收了所有记忆,等于参与了整个过程,自然一切都非常清楚。
当时冯金龙希望她打断孩子,并承诺不让周围的人知道这件事,算是替冯家保留最后一丝尊严,被他们一家人拒绝后,他才愤后跟自家断了来往。
“过去的事就别说了。”时间过去这么久,冯金龙的气早已消了,只是抹不开面子,才没有上门。“如果你们抽得出空,就来参加婚礼——”
这次小儿子冯涛结婚,他才找了个借口,亲自上门邀请。
他对谢世林这个好友,也一直念念不忘,毕竟两人当初志趣相投,是最好的朋友。
他那几年代课老师也没白当,说起这些,居然头头是道。
其它人听了也很兴奋,说了承包山地后的计划。
就连谢锦程也提了自己的想法,希望外公在山上种大量的水果,特别是他喜欢的葡萄、西瓜、桔子等等。
下午几个人再次上山,因为谢秀文作弊,帮弟弟也弄了一块新鲜的草地,他终于如愿以偿地打了几只野兔。
他没有怀疑是姐姐在帮忙,以为这种野草本来就是四季常青植物,而野兔最喜欢吃这个,所以用了同样的方法,终于过了一回射击瘾。
反倒是秦冠麟,整个下午一无所获。
不过他的心态不错,并没有因此失落,反而时不时地拿眼瞟谢秀文,让她以为自己的小动作,被他看破了。
秦冠麟当然发现不了真相,只是他认为世上没这么巧的事,一切不正常之处,都指向老婆。
不过就算如此,他也不会随便问出口。
等他们回到家里,见他们下午又带回这么多野兔,谢爸谢妈都惊呆了。
“被你们这样一打,估计村里的野兔要绝种了。”惊讶归惊讶,谢妈妈还是高兴孩子们的本事,所以笑着说道。
以后想吃野兔,真的要靠自家养了。
“这东西跟老鼠一样,不会绝种的,你们尽管放心。”谢秀文笑着逗趣。“如果真的没有了,到时你们养的时候,偷偷放生几只就好了——”
现在总共有了二十多只野兔,剥下来的皮如果全部处理好了,可以给大人做一个皮袄子了。
于是让爸爸把这些皮处理好后,先给他自己做一件皮袄,如果还有剩下,再给儿子做一双手皮套,这样就足够了。
给儿子做,他穿的机会不多,长个又快,这样反而 浪费。
谢世林想到秦冠麟的条件,就算给程程弄一件貂皮大衣,也是小意思,就没有再坚持。
吃了晚饭,一家人继续打牌,因为过了今晚,明天得回县城了。
两人手下都有产业,得安排好过年事宜后,再回来团聚。
正式回家过年,得腊月二十七八了。
打牌的时候,秦冠麟忽然想起自己在县城买的房子,也不知道装修好了没有,就提前邀请谢秀文一家去那边过年。
谢爸谢妈没有马上答应,说考虑几天后再回复。
秦冠麟也没有再说什么,准备私下多做做谢秀文的工作。
只要她同意了,这件事几乎就成了。
打了一会后,听到外面有人敲门。
谢博文抢先出去开门,不一会带回一个五十来岁的汉子,理着平头,国字脸看起来有些刚硬,手里拿着手电筒,脸冻得通红,应该跑了不少夜路。
“老冯,你怎么来了?”看到来人,谢爸的表情有些吃惊,他尴尬地站起来,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待客的香烟,抽出一支丢过去。“快到火炉边坐下——”
又催促老伴去泡茶。
会表现得这么失态,是因为突然见到旧友,又是惊喜又是意外,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只能这样掩饰自己。
他和冯金龙一同在部队当过兵,回来后依然是最好的朋友,当年两人书生意气,约好准备在农村干出一番事业。
十几年过去了,冯金龙已经成了村里的支书,算是完成了当初的承诺。
而他谢世林,眼看着也有机会当大队长,却因为女儿的原因,最后放弃了这个机会。
两人会断绝来往,是因为双方想结成亲家,让高中刚毕业的谢秀文,嫁给冯金龙的大儿子冯波。
这件事只有身边一些人知道,还没来得及跟孩子说。
没想到计划比不上变化,女儿突然有了身孕,让他猝不及防。
当时冯金龙非常生气,认为谢世林明知道女儿外面有男人,也不跟自己说,是打自己的脸。
看在两家有交情的面子上,只要把孩子打了,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没想到谢秀文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谢世林夫妻也站在女儿这一边,这才把冯金龙惹火了,跟他断了关系。
现在再次看到他,谢爸爸依然觉得愧对好友,所以非常心虚。
“我家小儿子两天后结婚,请你过来喝喜酒。”冯金龙接过香烟,随手夹在耳后,“这是你女婿?难怪看不上我儿子,确实长得非常出色。”
说话听起酸溜溜的,不过也是事实,他的两个孩子,虽然五官端正,不算难看。
可是比眼前的男人,差距实在太远了。
两家自从断了往来,可是他依然关心谢家的情况。
特别是谢秀文今年的表现,让所有人大跌眼镜,他不止一次地叹息过,如果当初她没有出事,而是嫁给自家老大,那该多好。
“对不起,冯伯伯。”谢秀文知道父亲这些年一直有心病,那就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跟冯金龙绝交。“当初是我不懂事,才让你丢了面子。”
正在说亲的未来儿媳妇,突然有人别人的孩子,不管对谁,都是一场羞辱。
毕竟那时候才刚改革开放,大家的观念还非常传统和落后,特别是乡下,更难以接受这样的事发生。
当然会怀孕,并不是她想要的。
只是有了孩子后,她的母性一下子被唤醒,所以死活不愿意打掉孩子。
这虽然是原主的事,不过她接收了所有记忆,等于参与了整个过程,自然一切都非常清楚。
当时冯金龙希望她打断孩子,并承诺不让周围的人知道这件事,算是替冯家保留最后一丝尊严,被他们一家人拒绝后,他才愤后跟自家断了来往。
“过去的事就别说了。”时间过去这么久,冯金龙的气早已消了,只是抹不开面子,才没有上门。“如果你们抽得出空,就来参加婚礼——”
这次小儿子冯涛结婚,他才找了个借口,亲自上门邀请。
他对谢世林这个好友,也一直念念不忘,毕竟两人当初志趣相投,是最好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