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小露一手
很显然,这是傅锦添特地选在这里来招待那位难伺候的宋总,还点了几位漂亮的女孩陪着。
在王府苑这种地方,根本不用担心被扫黄什么的,因为只有会员才能前来消费,说白了,服务的对象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所以,无论是谈生意也好,还是单纯的消费和娱乐也罢,王府苑都是一个既安全又自在的最佳场所。
一见到坐在轮椅上的傅锦行,包房里面的人全都愣了,就连傅锦添也吃惊地张开了嘴:“大哥,你怎么来了?”
何斯迦推着傅锦行走进了包房,她看到了坐在沙发另一端的宋总,发现对方一看就是那种很喜欢横挑鼻子竖挑眼的长相,大概是因为面由心生吧。
“宋总,难得你肯赏光,我怎么能不亲自过来呢?锦添年纪还小,不懂事,你可不要怪他。来,我来晚了,自罚三杯!”
傅锦行一进来就大声说道,旁边一个美女很有眼力,马上起身把音乐声音调小了,又拿来了一个新的酒杯,倒满了酒。
此话一出,一直摆着臭脸的宋知行也不好再端着架子,他摆了摆手:“没有,都知道你在工地上出了意外,我怎么会挑理呢?”
顿了顿,他端起酒杯,又说道:“何况,你的这个弟弟也很能干,成功地说服了我,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宋知行嘴上虽然很客气,不过,和他打过几次交道的傅锦行还是很清楚,他其实很在意自己出不出现。
假如一晚上都只有傅锦添一个人在场的话,这家伙一定会趁机再提出其他的条件,绝对不会痛痛快快地签约。
口头上答应,是一码事。
真正落实到白纸黑字的合同上,可就又是另外一码事了。
“当然,锦添是国外名校毕业的,一回国就来了傅氏,能力自然没得说。来,我们碰一杯,我先干为敬。”
说完,傅锦行一仰头,动作麻利地喝光了一杯酒。
这杯酒下肚之后,他也不提自罚三杯那件事了。
宋知行当然也不会再提,那只是傅锦行的客套话,说说而已,他总不能真的逼着一个坐轮椅的人再继续喝酒。
一时间,包房内的气氛有些怪异——
那几个漂亮女人不敢去招呼傅锦行,因为一看就知道那个站在他旁边的女人是人家名正言顺的老婆,既然带着老婆出来,肯定就不需要有莺莺燕燕围着。
她们只好略显拘束地坐在宋知行和傅锦添的身边,既不敢唱歌,又不敢劝酒,一个个的脸上挂着尴尬而不失甜美的笑容。
其中有一个大着胆子,往傅锦添的大腿上靠近了一些,却又被他不动声色地给推开了。
如果傅锦行和何斯迦不出现在这里,他或许不介意放松一下,就当出来玩玩。
但何斯迦就坐在不远处,傅锦添不愿意让自己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尽管在她的眼睛里,就只有傅锦行一个男人而已。
“宋总,傅氏能够请来你这尊真佛,实在是太荣幸了。”
傅锦行微笑着说道,他比谁都清楚,市场部那边已经派人接触宋知行差不多有半年的时间了,但对方十分傲气,一直不松口。
所以,能拿下宋知行,难怪傅锦添表现得如此兴奋,甚至大手笔地在王府苑这种档次的会所招待他。
“傅总,你太客气了。说实话,我也考虑了很久,之所以最后还是决定选择傅氏,是因为我觉得这是一家有担当的企业,我最讨厌跟不负责任的人一起做生意!”
宋知行一开口,何斯迦就嗅到了一丝在知识分子身上常见的那种清高味道,她想,怪不得大家在背地里都说他是一个不好相处的人。
其实也不是说他这个人多么无理取闹,而是宋知行的原则性很强,做起事来有些一板一眼,中规中矩。
但话又说回来了,其实在很多时候,何斯迦反而更喜欢和这种人合作。
因为他们往往更严谨,更细致,不会轻易地推卸责任,在严格要求对方的同时,也能做到严格要求自己。
真金不怕火炼,不是吗?
只要傅氏有足够强的实力,就不会惧怕任何的挑刺儿,经得起严苛的标准,这是一件好事。
这么一想,何斯迦看向宋知行的目光里,愈发多了一丝欣赏。
似乎察觉到了她的视线,宋知行抬起头来,看向何斯迦:“这位应该就是大名鼎鼎的傅太太了吧?”
听他的语气,不像是夸赞,倒有几分讽刺之意。
本以为这种被惯坏了的娇娇女会当即回呛,不料,何斯迦微微一笑,亲自斟满了二人的酒杯,主动敬酒:“宋总,您好!久仰大名,我是何斯迦,目前就职于傅氏的公关部,希望有机会能够多多向您学习!”
她客气而不谄媚,可以说是不卑不亢,令宋知行眼前一亮。
谁都喜欢美女,他也不例外。
两个人碰了酒杯,何斯迦很自觉地把杯子举得低一些,以示恭敬。
喝完了一杯酒,宋知行的语气没有之前那么酸了:“想不到傅太太居然也在傅氏上班,看来我们以后还是有机会经常见面的。”
何斯迦保持微笑,语气里充满了真诚:“的确如此,还希望宋总愿意指点我,我一定会好好跟前辈们学习的。”
“那我可就不敢了,有傅总在,有不懂的你就去问他,我怎么能好为人师啊,呵呵。”
宋知行眯了眯眼睛,似乎对何斯迦的印象还不错。
不过,在不确定对方是假客气还是真谦虚之前,他肯定也不会把话说得太死,免得让人家笑话,还落人口实。
“俗话说得好,剃头的不能给自己理发,自己的刀也削不了自己的把儿。我和锦行是夫妻,过日子倒是可以有商有量,但论起工作上的事情,还是不能混为一谈。”
何斯迦保持着笑意,一边说着,还一边扭头看了傅锦行一眼。
他也纳闷儿,这小女人是从哪里听来这么多俏皮话,还挺有意思的。
宋知行挑了一下眉头,倒是有些对她刮目相看了。
“好了,先不说这些了,既然已经来了这里,那就好好放松一下。听说宋总其实是麦霸,不知道我们几个人有没有这个耳福呢?”
傅锦行笑着说道。
一听这话,何斯迦忍不住抽了抽眼角,一脸傲慢的宋知行居然是个麦霸?
还真看不出来啊。
话音刚落,已经有女人将麦克风塞到了宋知行的手中,还笑吟吟地问他要唱什么歌曲,她负责去给大家点歌。
宋知行这个年纪的男人,总不可能唱什么抖音、快手上的歌曲,只见他略一沉吟,选了一首《吻别》——张学友的代表作。
别说,他唱得相当不错,声音和歌神确实有那么几分神似。
一曲唱罢,大家纷纷鼓掌,连连称赞。
就算唱得不咋的,在座的人也得给足了面子,更何况宋知行唱得挺好,八十分都得给夸大到九十五分。
宋知行回到沙发上,顺手将麦克风又递给了何斯迦。
“我都献丑了,傅太太,你也唱一个吧!”
他说这话,其实也有一点挑衅的意思,包房里有好几个美女,她们是干什么的,大家都懂。
但是,宋知行不让她们唱,却偏偏让何斯迦唱,就有一点耐人寻味的意思了。
等宋知行一说完,傅锦行和傅锦添两个人都有一丝不悦。
何斯迦倒是没有拒绝,伸手接过了麦克风,握在手里,似乎在思考着,自己接下来要唱什么。
看了她一眼,傅锦行难免有些担心。
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他仔细回忆了一下,好像还没有听过何斯迦唱歌呢。
她不会是五音不全吧!
那就丢人了!
而坐在一盘的傅锦添则是在思考着,以何斯迦这种身份,要唱什么歌曲才合适。
那些网络歌曲啥的,在这种场合里唱出来,难免显得跌份儿。
要是想要高大上的,难道唱《我的太阳》嘛?!
再说了,宋知行这个年纪,这种性格,要是在他面前唱什么一起喵喵喵喵的,估计就得罪人了!
“恭敬不如从命,那我就唱一首歌,这首歌的名字也代表了我的心愿,希望我们双方的合作能够一切顺利。”
说完,何斯迦起身,走到点歌机那里,点了一首叶倩文的老歌。
《祝福》——
“啊送你送你祝福永不断
轻轻地飘寻觅无边路远
借那鸟语路上细添温暖
叮嘱清风奉上衷心……”
这首歌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的一首知名歌曲,歌词唯美,意境优雅,正符合了宋知行那个年纪的审美,也勾起了他的很多回忆。
一唱起歌来,何斯迦的声音就没有平时那么甜美了,反而带了一丝沙哑的磁性,很适合这首歌曲。
“歌好,唱得好,寓意更好!来,我们干杯!”
等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宋知行第一个鼓起掌来,还主动举起了酒杯。
一首歌都唱完了,而傅锦行和傅锦添明显还有一点儿恍惚,他们都没有想到,何斯迦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在这么多人面前唱歌,她毫不露怯,落落大方,虽然没有任何准备,但却表现得非常完美。
众人纷纷举杯,酒杯撞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
喝掉一杯酒,傅锦行侧头看向身边的何斯迦,她因为酒精的缘故,脸颊有些发红,就连耳垂都红了,看起来十分可爱。
她似乎没有察觉到他在看着自己,仍旧保持着微笑。
傅锦行再一扭头,发现傅锦添也正看着何斯迦,眼神有些露骨。
在王府苑这种地方,根本不用担心被扫黄什么的,因为只有会员才能前来消费,说白了,服务的对象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所以,无论是谈生意也好,还是单纯的消费和娱乐也罢,王府苑都是一个既安全又自在的最佳场所。
一见到坐在轮椅上的傅锦行,包房里面的人全都愣了,就连傅锦添也吃惊地张开了嘴:“大哥,你怎么来了?”
何斯迦推着傅锦行走进了包房,她看到了坐在沙发另一端的宋总,发现对方一看就是那种很喜欢横挑鼻子竖挑眼的长相,大概是因为面由心生吧。
“宋总,难得你肯赏光,我怎么能不亲自过来呢?锦添年纪还小,不懂事,你可不要怪他。来,我来晚了,自罚三杯!”
傅锦行一进来就大声说道,旁边一个美女很有眼力,马上起身把音乐声音调小了,又拿来了一个新的酒杯,倒满了酒。
此话一出,一直摆着臭脸的宋知行也不好再端着架子,他摆了摆手:“没有,都知道你在工地上出了意外,我怎么会挑理呢?”
顿了顿,他端起酒杯,又说道:“何况,你的这个弟弟也很能干,成功地说服了我,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宋知行嘴上虽然很客气,不过,和他打过几次交道的傅锦行还是很清楚,他其实很在意自己出不出现。
假如一晚上都只有傅锦添一个人在场的话,这家伙一定会趁机再提出其他的条件,绝对不会痛痛快快地签约。
口头上答应,是一码事。
真正落实到白纸黑字的合同上,可就又是另外一码事了。
“当然,锦添是国外名校毕业的,一回国就来了傅氏,能力自然没得说。来,我们碰一杯,我先干为敬。”
说完,傅锦行一仰头,动作麻利地喝光了一杯酒。
这杯酒下肚之后,他也不提自罚三杯那件事了。
宋知行当然也不会再提,那只是傅锦行的客套话,说说而已,他总不能真的逼着一个坐轮椅的人再继续喝酒。
一时间,包房内的气氛有些怪异——
那几个漂亮女人不敢去招呼傅锦行,因为一看就知道那个站在他旁边的女人是人家名正言顺的老婆,既然带着老婆出来,肯定就不需要有莺莺燕燕围着。
她们只好略显拘束地坐在宋知行和傅锦添的身边,既不敢唱歌,又不敢劝酒,一个个的脸上挂着尴尬而不失甜美的笑容。
其中有一个大着胆子,往傅锦添的大腿上靠近了一些,却又被他不动声色地给推开了。
如果傅锦行和何斯迦不出现在这里,他或许不介意放松一下,就当出来玩玩。
但何斯迦就坐在不远处,傅锦添不愿意让自己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尽管在她的眼睛里,就只有傅锦行一个男人而已。
“宋总,傅氏能够请来你这尊真佛,实在是太荣幸了。”
傅锦行微笑着说道,他比谁都清楚,市场部那边已经派人接触宋知行差不多有半年的时间了,但对方十分傲气,一直不松口。
所以,能拿下宋知行,难怪傅锦添表现得如此兴奋,甚至大手笔地在王府苑这种档次的会所招待他。
“傅总,你太客气了。说实话,我也考虑了很久,之所以最后还是决定选择傅氏,是因为我觉得这是一家有担当的企业,我最讨厌跟不负责任的人一起做生意!”
宋知行一开口,何斯迦就嗅到了一丝在知识分子身上常见的那种清高味道,她想,怪不得大家在背地里都说他是一个不好相处的人。
其实也不是说他这个人多么无理取闹,而是宋知行的原则性很强,做起事来有些一板一眼,中规中矩。
但话又说回来了,其实在很多时候,何斯迦反而更喜欢和这种人合作。
因为他们往往更严谨,更细致,不会轻易地推卸责任,在严格要求对方的同时,也能做到严格要求自己。
真金不怕火炼,不是吗?
只要傅氏有足够强的实力,就不会惧怕任何的挑刺儿,经得起严苛的标准,这是一件好事。
这么一想,何斯迦看向宋知行的目光里,愈发多了一丝欣赏。
似乎察觉到了她的视线,宋知行抬起头来,看向何斯迦:“这位应该就是大名鼎鼎的傅太太了吧?”
听他的语气,不像是夸赞,倒有几分讽刺之意。
本以为这种被惯坏了的娇娇女会当即回呛,不料,何斯迦微微一笑,亲自斟满了二人的酒杯,主动敬酒:“宋总,您好!久仰大名,我是何斯迦,目前就职于傅氏的公关部,希望有机会能够多多向您学习!”
她客气而不谄媚,可以说是不卑不亢,令宋知行眼前一亮。
谁都喜欢美女,他也不例外。
两个人碰了酒杯,何斯迦很自觉地把杯子举得低一些,以示恭敬。
喝完了一杯酒,宋知行的语气没有之前那么酸了:“想不到傅太太居然也在傅氏上班,看来我们以后还是有机会经常见面的。”
何斯迦保持微笑,语气里充满了真诚:“的确如此,还希望宋总愿意指点我,我一定会好好跟前辈们学习的。”
“那我可就不敢了,有傅总在,有不懂的你就去问他,我怎么能好为人师啊,呵呵。”
宋知行眯了眯眼睛,似乎对何斯迦的印象还不错。
不过,在不确定对方是假客气还是真谦虚之前,他肯定也不会把话说得太死,免得让人家笑话,还落人口实。
“俗话说得好,剃头的不能给自己理发,自己的刀也削不了自己的把儿。我和锦行是夫妻,过日子倒是可以有商有量,但论起工作上的事情,还是不能混为一谈。”
何斯迦保持着笑意,一边说着,还一边扭头看了傅锦行一眼。
他也纳闷儿,这小女人是从哪里听来这么多俏皮话,还挺有意思的。
宋知行挑了一下眉头,倒是有些对她刮目相看了。
“好了,先不说这些了,既然已经来了这里,那就好好放松一下。听说宋总其实是麦霸,不知道我们几个人有没有这个耳福呢?”
傅锦行笑着说道。
一听这话,何斯迦忍不住抽了抽眼角,一脸傲慢的宋知行居然是个麦霸?
还真看不出来啊。
话音刚落,已经有女人将麦克风塞到了宋知行的手中,还笑吟吟地问他要唱什么歌曲,她负责去给大家点歌。
宋知行这个年纪的男人,总不可能唱什么抖音、快手上的歌曲,只见他略一沉吟,选了一首《吻别》——张学友的代表作。
别说,他唱得相当不错,声音和歌神确实有那么几分神似。
一曲唱罢,大家纷纷鼓掌,连连称赞。
就算唱得不咋的,在座的人也得给足了面子,更何况宋知行唱得挺好,八十分都得给夸大到九十五分。
宋知行回到沙发上,顺手将麦克风又递给了何斯迦。
“我都献丑了,傅太太,你也唱一个吧!”
他说这话,其实也有一点挑衅的意思,包房里有好几个美女,她们是干什么的,大家都懂。
但是,宋知行不让她们唱,却偏偏让何斯迦唱,就有一点耐人寻味的意思了。
等宋知行一说完,傅锦行和傅锦添两个人都有一丝不悦。
何斯迦倒是没有拒绝,伸手接过了麦克风,握在手里,似乎在思考着,自己接下来要唱什么。
看了她一眼,傅锦行难免有些担心。
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他仔细回忆了一下,好像还没有听过何斯迦唱歌呢。
她不会是五音不全吧!
那就丢人了!
而坐在一盘的傅锦添则是在思考着,以何斯迦这种身份,要唱什么歌曲才合适。
那些网络歌曲啥的,在这种场合里唱出来,难免显得跌份儿。
要是想要高大上的,难道唱《我的太阳》嘛?!
再说了,宋知行这个年纪,这种性格,要是在他面前唱什么一起喵喵喵喵的,估计就得罪人了!
“恭敬不如从命,那我就唱一首歌,这首歌的名字也代表了我的心愿,希望我们双方的合作能够一切顺利。”
说完,何斯迦起身,走到点歌机那里,点了一首叶倩文的老歌。
《祝福》——
“啊送你送你祝福永不断
轻轻地飘寻觅无边路远
借那鸟语路上细添温暖
叮嘱清风奉上衷心……”
这首歌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的一首知名歌曲,歌词唯美,意境优雅,正符合了宋知行那个年纪的审美,也勾起了他的很多回忆。
一唱起歌来,何斯迦的声音就没有平时那么甜美了,反而带了一丝沙哑的磁性,很适合这首歌曲。
“歌好,唱得好,寓意更好!来,我们干杯!”
等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宋知行第一个鼓起掌来,还主动举起了酒杯。
一首歌都唱完了,而傅锦行和傅锦添明显还有一点儿恍惚,他们都没有想到,何斯迦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在这么多人面前唱歌,她毫不露怯,落落大方,虽然没有任何准备,但却表现得非常完美。
众人纷纷举杯,酒杯撞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
喝掉一杯酒,傅锦行侧头看向身边的何斯迦,她因为酒精的缘故,脸颊有些发红,就连耳垂都红了,看起来十分可爱。
她似乎没有察觉到他在看着自己,仍旧保持着微笑。
傅锦行再一扭头,发现傅锦添也正看着何斯迦,眼神有些露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