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一千三百年前夜阑覆灭,而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见过魇生花,更没有人记得那种花该是什么模样。
  但此刻,楚沅看着自己手腕上显现出来的金色花瓣,她又想起来涂月满刚刚在院子里说过的话。
  聂初文是为了魇生花,才带她去了留仙镇。
  他是不是就是在等,那颗当初覆在她脖颈皮肉之下的种子,慢慢地,在她手腕开出一朵花的痕迹?
  这夜楚沅还是没睡好觉,因为她再一次像一个旁观者一样,在自己的梦里看到了那个少年的过去。
  他身在阴冷幽暗的水牢里,一身单薄褴褛,破损的衣料粘连着他血肉微翻的鞭痕,在另一个肩头也烙着“奴”字的年轻男人仗着身高和体型的优势将他按进水里,手里的那柄短匕才刚刚刺入少年的后背,他却忽然变了脸色,吃痛大叫起来。
  他稍稍脱力的时候,少年半张脸已重新显露在水面,他并不管后背血淋淋的伤口,狠狠地咬着男人的手腕,几乎咬掉了一块皮肉。
  那匕首在他的动作之间又下移几寸,撕开更长的一道伤口,几乎深可见骨,可他却趁此机会硬生生地转过身,将尖细的木刺抵在了男人的脖颈。
  那个男人显然没有料到,这少年发起狠来,竟连自己也不顾。
  楚沅并看不清男人的脸,却也能听到他极度恐惧的声音,“别杀我,你别杀我……”
  少年的后背已经是血肉翻开,狰狞一片,楚沅都不敢多看。
  少年乌黑湿润的浅发都贴在他的侧脸,那张脸几乎瘦得脱了相,脸色惨白得厉害,水珠正从他眼睫滴落下来。
  楚沅好像听到他很轻很轻地笑了一声。
  然后那根木刺就狠狠地刺进了那人的脖颈,鲜血迸溅出来,楚沅看到他将那人踩进了水底。
  浑浊水面浮起来一颗又一颗颜色微红的泡泡,直到他脚下的人再没动静,牢门外有看客拍着戴满了宝石指环的手,朗声大笑,“够狠,够狠……”
  梦里的声音几乎要刺穿她的耳膜,所有的画面被揉成了像血一样红的颜色,楚沅猛地惊醒时,都还忘不了少年那双阴郁的眼睛。
  她在床上呆坐了好久,始终不敢再睡。
  最终她还是下了床,穿好了衣服,拿了手机,出门去了附近的便利店里买了个冰淇淋。
  她才从便利店里走出来,就觉得自己手腕生疼。
  有一瞬她甚至都看不清路边的灯火,那些高楼大厦都在她的眼睛里变得扭曲起来。
  晕眩感越发强烈,她踉跄着后退了几步,却在灯火未曾照尽的那片阴影里,跌进了一道凭空出现的光幕里。
  山风凛冽,阵阵似山鬼的呼号一般。
  楚沅手里握着一个咬了一口的冰淇淋,站在昏暗的山洞里,眼前是漂浮如萤的光影来回闪动,照见她面前那一汪碧蓝的潭水里,映出她呆滞的面庞。
  然后,她手一抖,冰淇淋啪叽一下,掉在了地上。
  第6章 巫阳居玉屏 她落入了一副镶金嵌玉的石……
  山洞里石壁嶙峋,不甚明亮的莹光漂浮流动,在那湿滑石壁上投下阑珊扭曲的影子,风声从洞外钻进来,就好似渗人的哭嚎声一般。
  楚沅浑身僵硬,后背已经有了冷汗。
  她就站在那传闻中龙鳞化成的小石潭边,手腕上的伤口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又开始渗血。
  楚沅有一瞬好像听到了很轻的笑声,雌雄莫辨。
  她双腿没由来地有些颤,背后袭来的冷风却在这种昏暗寂冷的境况下如同一只无形的大手,忽然攥住了她流血的手腕。
  那样的力气不容人挣扎,她双腿一屈,就摔在了小石潭边,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手被风按进冰凉的潭水里。
  这一回流血的伤口见了血,她听到犹如烧红的烙铁被扔进冰水里的那种“滋滋”声,明明是极度冰凉的水,却烫得她皮肉骨头都好像要被熔岩烧尽似的。
  她忍不住喊叫,生理泪水隐瞒眼眶的刹那,她恍惚看见自己半浸在水里的手腕上像是有金粉从她的骨肉里浮出,洞中流光如缕,像是受到了牵引般,一点点地在她手腕上再度镌刻成一片花瓣的痕迹。
  魇生花在她手腕上已经开了两瓣。
  钳制住她手臂的力量在刹那消失,楚沅在水面看见自己狼狈惊恐的脸,她喘着气,眼眶里还有泪花残留,人这会儿呆呆傻傻的,反应了好久她才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转身就往洞外跑。
  楚沅借着手机的光连夜下山,当她走到留仙镇上时,已经是凌晨四五点了。
  没有带身份证,她住不了之前住过的旅店,只能住当地人自家腾出几个房间来招揽住客的民宅。
  因为价格便宜,条件并不是很好。
  楚沅什么都来不及管,把羽绒服的帽子掀起来包裹住脑袋,就那么穿着衣服躺在窄小的床上睡着了。
  再醒过来时,窗外的阳光已经有些刺眼,楼下也十分吵闹。
  楚沅翻身坐起来,发了会儿呆,才走到窗边拉开窗帘。
  底下的院子里,是这住宅的男主人拿着刀在剁猪肉,猪骨有的地方很硬,他拿着刀用足了力气往下一砍,猪骨就断成了两截。
  楚沅拿起放在桌上的手机,才发现已经没电了。
  她索性下了楼,去问女主人借了个充电器,才把手机的电充上。
  幸好现在手机支付很方便,否则她还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才好。
  在镇上的一家饭馆里要了一碗豌豆炸酱面,楚沅坐在桌边等的时候,外头走进来一个背着大背包,穿着红色棉服的年轻女孩儿。
  她看起来比楚沅大不了多少,一张青春俏丽的面庞冻得有些泛红。
  正是中午吃饭的时候,饭馆里人并不少,女孩儿随意望了望四周,就径自走到楚沅这桌来了。
  在楚沅和她对坐着吃面的时候,也跟她多聊了几句。
  女生的确比她大两岁,今年上大二,她学校寒假放得早一些,她是昨天到留仙镇来旅游的。
  吃完面,楚沅就给涂月满打了个电话,谎称自己早上出门是去了程佳意的家,又让刚刚和她一桌吃饭的女生帮忙冲电话那端说了两句话。
  涂月满和聂初文都是知道程佳意的,也大约知道她们之间闹了些矛盾。
  这会儿听见楚沅和程佳意和好,涂月满也是高兴的,毕竟她也知道,楚沅就只有那一个好朋友,这两年两个人闹矛盾,楚沅身边就没个同龄人跟她说什么话了。
  听到楚沅说明天就回,涂月满也就不疑有他,细细叮嘱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楚沅没办法跟她解释这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荒唐事,只能说谎。
  涂月满和聂初文在尽力向她隐瞒一个超出常人认知的世界,而她也在尽力地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去车站的时间还没到,民宅的小房间也还没退,楚沅跟那个女生道了谢,就回东街的民宅去了。
  她才走进院门里头,就看见院子里有个穿军绿棉衣的中年男人正在水龙头那儿洗头,大约是没洗发水,他竟然抓了一把洗衣粉就要往头上弄。
  也许是因为那个粘满了烟盒纸的本子留给她的印象太深,楚沅这会儿一下就认出来他就是之前在车上的那个大叔。
  看他真拿着洗衣粉在手里弄了水搓了搓,楚沅就走了过去,双手揣在兜里看他。
  男人头发都已经被搪瓷盆里的热水浸湿了,他冷不丁地看到一双白球鞋,动作下意识一顿,脑袋一歪,就看到了那个穿着长款羽绒服的姑娘。
  他半眯着眼睛,显然还没认出她来,“姑娘你谁啊?”
  话才说罢,他又稍微直起了点身子看她,觉得有点眼熟。
  也许是她那头卷发太扎眼,长得又讨喜,再加上楚沅今天穿的,刚好也是那天穿过的羽绒服,他回过味来,“是你啊!”
  楚沅见他认出来了,就“嗯”了一声,笑着问他,“叔,你用这个洗,不怕秃头吗?”
  他听到她口中的“秃”字,就没由来地觉得头有点冷。
  “你等一下。”他还没说什么呢,就又听她丢下一句话,转身就慢悠悠地往楼上去了。
  楚沅睡醒后起来洗漱,又想洗个头,却发现房间里根本没有洗发水,她就去外头的小超市里买了那种袋装的洗发膏。
  她用完还剩了两袋。
  男人用了楚沅给的洗发膏,坐在烧了炉子的烤火房里擦头发擦了一会儿,脑子里还在回想之前在车上遇到这小姑娘的事。
  “缘分啊姑娘。”他笑起来。
  “叔你怎么还在这儿?”楚沅一边喝热水,一边问他。
  男人用毛巾囫囵擦了几下头发,就坐在那儿伸手烤火,“我啊,每年总有一段时间要耗在那里头。”
  那里头?
  楚沅想起他的那个本子,她捧着水杯,面露疑惑,“夜阑古都吗?”
  “是啊。”男人简短地应一句,忽然开始沉默,也许是喉咙有点发干,他起来拿了温水壶倒了一杯水来,可那开水太烫,他也不敢喝,鼓着脸吹了吹。
  “叔,那里头有什么好看的?就几面旧城墙,一些乱砖瓦,哪值得你每年都来啊?”就好像楚沅并不理解聂初文为什么每年都要来这里看一看似的,她也无法理解这个男人的行为,“你到底对夜阑古国有什么执念啊?”
  男人听了,几乎是半晌都没有开口答她,但见这小姑娘仍端正地坐在板凳上,看着他的眼睛里是毫不遮掩的好奇神色,她像是很有耐心似的,在安静等着他的回答。
  这么多年习惯了一直走,他也没几个时候能跟路上匆匆遇到的人多说些什么,当然也没什么人会问他,可这会儿看着这小姑娘,他却忽然有了点想倾诉的孤独感,于是他扯唇笑了一声,“哪是我啊,是我妻子。”
  “她是做历史研究的,从98年就开始研究夜阑古国这块儿了,这一钻研,就是好些年,”
  男人胡噜了一把头发,“2004年的时候,这留仙镇上开了个墓葬群,她从里头残存的拓片上发现了一段文字。”
  “那上头说夜阑王陵就是以前大周朝九代君王共修的地下仙宫,而那仙宫就在仙泽山,可是史书上根本没有记载这仙泽山究竟在哪里……”
  他说他的妻子为了探究夜阑王陵是否真的存在,花了好多年的时间,跑了好多地方,也查阅了好多的资料。
  后来她失踪了,就在2009年的冬天。
  在留仙镇。
  警方这么多年也始终没有找到她的下落,而他辗转多年,来到这里无数次,也是为了他的妻子。
  “你说,好好的一个人,怎么能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呢?”男人从背包里头掏出来那个本子,手指不住地摩挲着封皮,“只要我没找到她,我就绝不相信她死了。”
  这个看起来沧桑又邋遢的大叔,以前也是生活在大城市里,在出版社工作的体面人,为了寻找失踪的妻子,他却把自己活成了个居无定所的流浪汉。
  “这原本是她的日记本,也没写个几页,”
  男人说着,又在翻本子前头没粘烟盒纸的那些页,他低低地笑,眼睛却有点红,“我拿来写了,就好像能跟她对话一样。”
  楚沅沉默地听着,在他翻页的时候,看到了一行娟秀的字体,上头记载的日期是2009年的十二月,后头紧跟一句:“那个王朝也许从没死去,只是睡着了。”
  莫名的,她心头一动。
  “那你为什么要用烟盒纸粘在上头?”楚沅又问他。
  “她嫌我字写得不好看,”
  男人抹了抹眼睛,又不好意思地冲她笑,“我想着,她回来了,我就把这烟盒纸给撕下来,反正固体胶粘的,也不牢靠。”
  他仿佛是下定了决心,要用后半生的漂泊,来等他的妻子回家。
  “姑娘,你不是三点的车吗?快走吧,不然来不及了。”男人收敛起情绪,又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上的时间,适时提醒起楚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