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节
虽然张维之说过让她晚上不用去医院,但袁茜翎还是准备亲自给他送鸡汤。有一句话说的好,想要得到男人的心,就要先喂饱男人的胃。
李淑娟收拾妥当也准备出门,她和姐妹们约好了先去唱歌,然后通宵打麻将。
见到袁茜翎拎着保温盒,微笑道:“茜茜给小维子送鸡汤啊,要不要妈送你去医院?”
袁茜翎看她的打扮就知道她要出去通宵玩,心里有些不高兴,摇头道:“算了,我自己打车就去行,妈你自己去玩吧。”
“那成,你自己小心点。小维子那里你多用点心,这女追男隔层纱,我就不信我那么漂亮的女儿,套不住这小子。要是你以后和小维子真成了,你张叔叔和齐阿姨的万贯家财,可都是你的了。”李淑娟笑道。
袁茜翎闻言,又羞又怒:“妈,你胡说什么。”
李淑娟哈哈笑道:“好好好,我胡说行了吧,我先走了啊。”
袁茜翎看着李淑娟出门后,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要不是爸妈离婚后,家里条件越来越差,她又何至于要低三下四的跑去讨好张维之。
袁茜翎从小到大都是被人捧着长大的,在小伙伴们中是当之无愧的小公主,养成了心高气傲的性子,何曾有过做小伏低的讨好别人?
她感觉到羞辱,更有种人穷志短的悲哀。
更让袁茜翎愤怒的是,张维之居然不领情,好像她巴巴的跑去巴结他似的。
当初明明暗恋她那么久,现在却给她甩脸色,玩欲擒故纵的把戏。
不知道那都是本小姐玩剩下的吗?
袁茜翎在心里腹诽了一阵,穿上鞋子准备出门。
电话响了,她点开一看,便见到尹筠发给她的照片。
“砰!”
保温盒落在地上,鸡汤撒了一地。
……
“老板,两碗馄饨。”
“好咧,稍等。”
张维之带着林仙月走进一条胡同,在一个小吃店坐了下来。
不一会儿,老板就端上来两碗馄饨。
“这家馄饨好吃,你尝尝。”
林仙月吃了一个,又喝了一口汤,点点头说:“是挺好吃。”
张维之笑了起来,自己也低头开吃。
林仙月朝他看了一眼:“你好像对这里很熟悉,以前来过吗?”
“我上小学时,有几个寒暑假是在首都度过的。初一还在首都的中学读了一期,后来还是回了c市一中继续读初中。”
他顿了顿,又说道:“不过,寒暑假还是会回首都。”
林仙月“哦”了一声,她倒不觉得奇怪,毕竟张维之的爸妈都在首都工作生活,他在首都过寒暑假很正常。
“你是不是生病了,我感觉你瘦了很多,脸色也很憔悴。”
听到她的话,张维之脑海中闪过小女孩儿被爆头时那血腥的一幕,耳边似乎又听到阵阵枪声。
他手里的勺子落入了碗里,溅起了几点汤水。
林仙月抬起头,便见张维之脸色一瞬间变得雪白,眼中闪过一抹深沉的伤痛和恐惧。
她诧异的挑了挑眉。
张维之深深的吸了口气,勉强压下了心头万千沸腾的情绪,捡起勺子,舀起一个馄饨塞进嘴里,慢慢的咀嚼。
“我以为,我再也看不到你了。”
过了许久,张维之低沉的声音响起。
林仙月抬眼看向他,他的脸在馄饨碗浮起的热气中有些缥缈,神色看不清楚。
张维之从脖子里抽出一块紫檀乌木护符,正是林仙月在他出国时给他的护身符。
这块质地坚硬的护身符,上面布满了裂纹,中间有一个明显的凹陷。看得出来,护身符本来是碎掉的,却被人拼好碎块,然后用透明胶缠了起来。
“要不是你给我的护身符,我现在已经死了。”
张维之缓缓的说起他在非洲的经历,说起那边的风景那边的人,那边的热情和混乱。
在那块地方,生命是最宝贵的,同时也是最廉价的。
经过非洲一行,他才真正觉得活着是有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只有活着,才有无限的希望。只有活着,才能见到自己想见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林仙月默默的听完,并没有开口。
张维之只需要一个倾听者,并不需要她提供什么意见和看法。
看上去嚣张跋扈的张维之,其实少年老成的很,远比她见过的好多成年人更加成熟,也更懂得生活。
林仙月知道张维之的性子,这些话他一定没有对任何人说过,一直憋在心里,压抑在心里。
亲眼看到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在自己面前死去,鲜血溅射了自己一脸。那种感觉,没有经历过的人无法体会。
更何况,张维之还与死神擦身而过。
子弹打在他身上的时候,那种深深的恐惧和绝望,给了这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太大的心里冲击。
张维之一共中了两枪,一枪是在心口,被林仙月给他的护身符挡住了,只撞断了他两根肋骨。
还有一枪在腹部,这里没有护身符替他挡子弹。按理说这种子弹会在打中目标后爆炸,中弹的人往往前面是一个弹孔,后面却是碗大的洞。
然而奇怪的是,张维之腹部只有三块散碎的弹片。
仿佛那颗子弹在击中他身体之前,就已经撞上了什么东西而爆炸。而大量的散碎弹片被无形的东西阻挡,只有三块弹片钻进了他体内。
林仙月当然知道,那是金刚护身符的无形护盾阻挡了两颗子弹。
张维之中弹后,齐瘦虎先把他送到当地医院抢救止血。
当地医院水平有限,只能给张维之止住血,取出了两块弹片。然而有一块弹片却深入盆骨深处,临近大动脉和脊柱神经,医生不敢给他动手术。
齐瘦虎连忙联系了张维之的爸妈,以最快的速度把张维之送到华夏首都医院,这才成功的取出了那块危险至极的弹片。
这段时间,张维之一直住在医院养伤。今天自觉身体可以走动了,便忍不住遛出医院,约林仙月在后海见面。
他早就想见她,一直都想。
可他不想让她看到自己躺在病床上的模样,才一直忍耐到今天。
“你呢?你为什么过年会在首都?”
张维之说完了自己的事,转头问林仙月。
两人已经从小吃店离开,此时漫步在河堤,岸旁的青青垂柳随着夜风摇摆,微凉又惬意。
“张维之,我找到我爸妈了。”
林仙月语气很是感慨,她曾经极度渴望父母亲人,然而现实对她如此残忍。可等她不在意父母亲人的时候,她的亲人却又出现了,给了她曾经极度渴望的关爱。
张维之闻言一惊:“怎么回事?”
林仙月转过身,看着张维之。
她的眸子里倒映着河岸上的万千灯火,仿佛瞳孔中藏了银河,如星云般徐徐旋转,吸人魂魄。
“我说,我有家了。”
“维哥?”
一声惊呼从两人身后传来,张维之回身,便见到七八个相熟的少男少女。
他一愣:“猴子,小艾,是你们?”
“嗨,真是维哥啊,我还以为自己认错了。你不是应该在医院吗,为什么跑来后海?”
猴子的本名叫侯亮,他旁边的男生叫艾嘉,两人身后还有一个男孩和四个女孩儿。
袁茜翎站在最中间的位置,其他人自觉的站在她身边,仿佛众星捧月。
“茜翎姐,你说维哥在医院养伤,还不许我们打电话叫他出来玩。早知道他会从医院偷跑出来,还不如我们打电话约他出来呢。”
艾嘉转过头,朝袁茜翎告状。
袁茜翎没有理会艾嘉,目光自始至终注视着张维之,眼神里全是担忧和关心,还有一丝淡淡的埋怨。
她的眼睛大而明亮,仿佛会说话一般,任谁都能看得出她眼神里饱含的情义——我的心里眼里全是你。
也不知道这一群人是有意还是无意,所有人都没有看张维之旁边的林仙月一眼,连一丝眼风都没有给她。
袁茜翎的相貌自然是极好的,更何况特意打扮过一番。
灰色宽松毛衣搭配长款包臀长裙,厚厚的条纹围巾,波浪长发披肩,既勾勒出玲珑有致的身材,又有一抹特有的少女清纯。
她看着张维之,笑容温柔,语气亲近:“维之,你怎么偷跑出来了?不听话的孩子不乖哦。”
“哦~~~~不乖哦~~~~”
周围的小伙伴们拖长了声音,发出暧昧又善意的笑声。
张维之皱起了眉头,悄悄用眼角的余光瞄向身旁的林仙月。
第七十三章
林仙月脸上毫无反应, 至少张维之看不出来她的脸色有任何变化。
张维之心里有些恼火,但又不好向他们发火,脸色沉了下来。
袁茜翎目光一转, 视线终于在林仙月身上一瞬而过, 看着张维之眨了眨眼睛:“维之, 这位是谁呀?”
“我朋友。”
张维之淡淡的说道,并没有向他们介绍林仙月的意思。
袁茜翎走上前, 其他人跟在她身后。
李淑娟收拾妥当也准备出门,她和姐妹们约好了先去唱歌,然后通宵打麻将。
见到袁茜翎拎着保温盒,微笑道:“茜茜给小维子送鸡汤啊,要不要妈送你去医院?”
袁茜翎看她的打扮就知道她要出去通宵玩,心里有些不高兴,摇头道:“算了,我自己打车就去行,妈你自己去玩吧。”
“那成,你自己小心点。小维子那里你多用点心,这女追男隔层纱,我就不信我那么漂亮的女儿,套不住这小子。要是你以后和小维子真成了,你张叔叔和齐阿姨的万贯家财,可都是你的了。”李淑娟笑道。
袁茜翎闻言,又羞又怒:“妈,你胡说什么。”
李淑娟哈哈笑道:“好好好,我胡说行了吧,我先走了啊。”
袁茜翎看着李淑娟出门后,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要不是爸妈离婚后,家里条件越来越差,她又何至于要低三下四的跑去讨好张维之。
袁茜翎从小到大都是被人捧着长大的,在小伙伴们中是当之无愧的小公主,养成了心高气傲的性子,何曾有过做小伏低的讨好别人?
她感觉到羞辱,更有种人穷志短的悲哀。
更让袁茜翎愤怒的是,张维之居然不领情,好像她巴巴的跑去巴结他似的。
当初明明暗恋她那么久,现在却给她甩脸色,玩欲擒故纵的把戏。
不知道那都是本小姐玩剩下的吗?
袁茜翎在心里腹诽了一阵,穿上鞋子准备出门。
电话响了,她点开一看,便见到尹筠发给她的照片。
“砰!”
保温盒落在地上,鸡汤撒了一地。
……
“老板,两碗馄饨。”
“好咧,稍等。”
张维之带着林仙月走进一条胡同,在一个小吃店坐了下来。
不一会儿,老板就端上来两碗馄饨。
“这家馄饨好吃,你尝尝。”
林仙月吃了一个,又喝了一口汤,点点头说:“是挺好吃。”
张维之笑了起来,自己也低头开吃。
林仙月朝他看了一眼:“你好像对这里很熟悉,以前来过吗?”
“我上小学时,有几个寒暑假是在首都度过的。初一还在首都的中学读了一期,后来还是回了c市一中继续读初中。”
他顿了顿,又说道:“不过,寒暑假还是会回首都。”
林仙月“哦”了一声,她倒不觉得奇怪,毕竟张维之的爸妈都在首都工作生活,他在首都过寒暑假很正常。
“你是不是生病了,我感觉你瘦了很多,脸色也很憔悴。”
听到她的话,张维之脑海中闪过小女孩儿被爆头时那血腥的一幕,耳边似乎又听到阵阵枪声。
他手里的勺子落入了碗里,溅起了几点汤水。
林仙月抬起头,便见张维之脸色一瞬间变得雪白,眼中闪过一抹深沉的伤痛和恐惧。
她诧异的挑了挑眉。
张维之深深的吸了口气,勉强压下了心头万千沸腾的情绪,捡起勺子,舀起一个馄饨塞进嘴里,慢慢的咀嚼。
“我以为,我再也看不到你了。”
过了许久,张维之低沉的声音响起。
林仙月抬眼看向他,他的脸在馄饨碗浮起的热气中有些缥缈,神色看不清楚。
张维之从脖子里抽出一块紫檀乌木护符,正是林仙月在他出国时给他的护身符。
这块质地坚硬的护身符,上面布满了裂纹,中间有一个明显的凹陷。看得出来,护身符本来是碎掉的,却被人拼好碎块,然后用透明胶缠了起来。
“要不是你给我的护身符,我现在已经死了。”
张维之缓缓的说起他在非洲的经历,说起那边的风景那边的人,那边的热情和混乱。
在那块地方,生命是最宝贵的,同时也是最廉价的。
经过非洲一行,他才真正觉得活着是有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只有活着,才有无限的希望。只有活着,才能见到自己想见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林仙月默默的听完,并没有开口。
张维之只需要一个倾听者,并不需要她提供什么意见和看法。
看上去嚣张跋扈的张维之,其实少年老成的很,远比她见过的好多成年人更加成熟,也更懂得生活。
林仙月知道张维之的性子,这些话他一定没有对任何人说过,一直憋在心里,压抑在心里。
亲眼看到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在自己面前死去,鲜血溅射了自己一脸。那种感觉,没有经历过的人无法体会。
更何况,张维之还与死神擦身而过。
子弹打在他身上的时候,那种深深的恐惧和绝望,给了这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太大的心里冲击。
张维之一共中了两枪,一枪是在心口,被林仙月给他的护身符挡住了,只撞断了他两根肋骨。
还有一枪在腹部,这里没有护身符替他挡子弹。按理说这种子弹会在打中目标后爆炸,中弹的人往往前面是一个弹孔,后面却是碗大的洞。
然而奇怪的是,张维之腹部只有三块散碎的弹片。
仿佛那颗子弹在击中他身体之前,就已经撞上了什么东西而爆炸。而大量的散碎弹片被无形的东西阻挡,只有三块弹片钻进了他体内。
林仙月当然知道,那是金刚护身符的无形护盾阻挡了两颗子弹。
张维之中弹后,齐瘦虎先把他送到当地医院抢救止血。
当地医院水平有限,只能给张维之止住血,取出了两块弹片。然而有一块弹片却深入盆骨深处,临近大动脉和脊柱神经,医生不敢给他动手术。
齐瘦虎连忙联系了张维之的爸妈,以最快的速度把张维之送到华夏首都医院,这才成功的取出了那块危险至极的弹片。
这段时间,张维之一直住在医院养伤。今天自觉身体可以走动了,便忍不住遛出医院,约林仙月在后海见面。
他早就想见她,一直都想。
可他不想让她看到自己躺在病床上的模样,才一直忍耐到今天。
“你呢?你为什么过年会在首都?”
张维之说完了自己的事,转头问林仙月。
两人已经从小吃店离开,此时漫步在河堤,岸旁的青青垂柳随着夜风摇摆,微凉又惬意。
“张维之,我找到我爸妈了。”
林仙月语气很是感慨,她曾经极度渴望父母亲人,然而现实对她如此残忍。可等她不在意父母亲人的时候,她的亲人却又出现了,给了她曾经极度渴望的关爱。
张维之闻言一惊:“怎么回事?”
林仙月转过身,看着张维之。
她的眸子里倒映着河岸上的万千灯火,仿佛瞳孔中藏了银河,如星云般徐徐旋转,吸人魂魄。
“我说,我有家了。”
“维哥?”
一声惊呼从两人身后传来,张维之回身,便见到七八个相熟的少男少女。
他一愣:“猴子,小艾,是你们?”
“嗨,真是维哥啊,我还以为自己认错了。你不是应该在医院吗,为什么跑来后海?”
猴子的本名叫侯亮,他旁边的男生叫艾嘉,两人身后还有一个男孩和四个女孩儿。
袁茜翎站在最中间的位置,其他人自觉的站在她身边,仿佛众星捧月。
“茜翎姐,你说维哥在医院养伤,还不许我们打电话叫他出来玩。早知道他会从医院偷跑出来,还不如我们打电话约他出来呢。”
艾嘉转过头,朝袁茜翎告状。
袁茜翎没有理会艾嘉,目光自始至终注视着张维之,眼神里全是担忧和关心,还有一丝淡淡的埋怨。
她的眼睛大而明亮,仿佛会说话一般,任谁都能看得出她眼神里饱含的情义——我的心里眼里全是你。
也不知道这一群人是有意还是无意,所有人都没有看张维之旁边的林仙月一眼,连一丝眼风都没有给她。
袁茜翎的相貌自然是极好的,更何况特意打扮过一番。
灰色宽松毛衣搭配长款包臀长裙,厚厚的条纹围巾,波浪长发披肩,既勾勒出玲珑有致的身材,又有一抹特有的少女清纯。
她看着张维之,笑容温柔,语气亲近:“维之,你怎么偷跑出来了?不听话的孩子不乖哦。”
“哦~~~~不乖哦~~~~”
周围的小伙伴们拖长了声音,发出暧昧又善意的笑声。
张维之皱起了眉头,悄悄用眼角的余光瞄向身旁的林仙月。
第七十三章
林仙月脸上毫无反应, 至少张维之看不出来她的脸色有任何变化。
张维之心里有些恼火,但又不好向他们发火,脸色沉了下来。
袁茜翎目光一转, 视线终于在林仙月身上一瞬而过, 看着张维之眨了眨眼睛:“维之, 这位是谁呀?”
“我朋友。”
张维之淡淡的说道,并没有向他们介绍林仙月的意思。
袁茜翎走上前, 其他人跟在她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