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桃花兔》
  作者:寒菽
  文案一:
  网红美女暴发户乐茕茕惨遭谈婚论嫁的老实人男友劈腿之后,一时鬼迷心窍,资助了一个贫困清纯、英俊听话的男大学生宁西顾。还给他买一身名牌,让他装富二代,拉去前男友和塑料姐妹们面前显摆。
  某日,乐茕茕去蹭某场名流宴会,可怜巴巴缩在无人问津的小角落。
  她看到她的那只小狼狗衣装革履,众星捧月,冷若冰霜。
  乐茕茕懵逼,问那是谁。
  知情人答,那……好像是是某资本大佬的儿子。
  乐茕茕:“……哦。”
  她低头看了一眼他们俩今天最后的微信对话。
  【小狗】:姐姐,今天几点回来啊?我在家给你暖被窝。
  文案二:
  宁西顾迟到许久的叛逆期爆发,试图抛弃优等生形象,转型花花公子。
  首先就是利用这个肤浅、拜金、庸俗、愚蠢的女人糟蹋自己,等到时候了,就甩了她,正式成为一个花花公子。
  在此之前,无论这个女人多么作多么蠢多么无理取闹,他都能忍。
  然后,他倒在了成为花花公子的第一站,再也没有爬起来。
  *爱吹牛的纯情美少女x假高冷的腹黑小少爷,1v1,双处,女主24岁,男主19岁。
  *天雷小白,小学鸡文笔,小学生谈恋爱,慎入。详细避雷在第一章。
  内容标签: 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阴差阳错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乐茕茕(乐美丽),宁西顾 ┃ 配角: ┃ 其它:傻白甜
  一句话简介:沙雕美少女专治各种不服
  立意:这本书我是想写一个虽然不优雅也不聪明,但是勤劳努力、乐观积极的女主治愈了有心灵创伤的男主,两个都不算完美的人相遇以后都变成了更好的自己。在此过程中,女主奋斗拼搏,越来越进步,不管在事业上还是爱情上,都收获了幸福成功。
  第1章 桃花兔01 愿当代男大学生自尊自爱。……
  宁西顾提前两小时为去见乐茕茕做准备,平生前所未有地精心打扮自己,还是担心是否合她欢心。
  他站在穿衣镜前看自己,眉目不展,比他参加任何宴会都更紧张。
  宁西顾今年十九岁,正在z大的大一就读。他对镜整理领带,镜中的他神情冷峻,体格强健,身高足有一米八八,宽肩长腿,他从小看这副面孔和身躯看惯,自觉普通,不过从外人评价中,他知道自己算是英俊。
  却没什么女人缘。
  至今未曾交往过女友,他亦不感兴趣,从未追逐过任何女人。
  同寝室的室友看他从厕所换了身衣服出来,变身西装革履,惊了一跳,好笑地问:“你去做兼职要这么隆重?”
  室友隐约知道宁西顾找了一份兼职,前些天看见他在写求职简历,神秘遮掩,不让人探听,一问就顾左右而言其他。
  看他这样郑重其事,不知道是什么好活。
  宁西顾是个模范优等生。
  高分入学,从不缺课,门门考试优异,在校学生会工作,各种活动置办得井井有条,同时参加了好几项个人竞赛活动,且都拿到数一数二奖项。
  一看就在认真踏实地长成可靠大人。
  忙成这样,竟然还有空做兼职?
  “难怪前几天看你在写什么……你到底在做什么兼职啊?多少钱啊?介绍一下呗。”
  宁西顾笑笑,再次敷衍过去:“随便找的。还不清楚人家要不要我呢。”
  这份兼职难以示人。
  大概内容,就是哄富婆小姐姐开心。
  他此行前去见的乐茕茕,正是以每月大约三千元工资雇佣他提供男友服务的女老板。
  此事大致得从一周前谈起——
  一切源自一场意外。
  当时他去一家酒吧,赴学生会聚餐。
  他进门后寻找桌子,在霓虹灯光中睃巡人群,然后看见了乐茕茕。
  任谁都会第一眼看见她。
  上天送她一副太好的皮囊。
  她坐在高椅上,郁郁不乐,一只手扶着脸颊,霓色浑浊的光依偎在她光洁玉白的脸畔,正在潸潸泪落。
  宁西顾经过她身边,找到同学,发现座上的同学也在打量乐茕茕,好奇地议论:
  “那个在哭的女人好漂亮……”
  “好像在哪里见过她?我记不起来。”
  “可能是某个网红吧。”
  “我查到了,叫乐茕茕,真是个网红。第一次见到真人比照片漂亮的。”
  宁西顾微妙。有点巧。
  恰好他的名字与这个女人的名字出自同一首诗:
  茕茕白兔,东奔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是以他再多看乐茕茕一眼。
  宁西顾也觉得这女人似曾相识,他思忖片刻,然后翻出记忆。
  ……哦,对,是见过。
  好像是在差不多三四年前。
  他读高中时,有次路过一条商业街,无意中见过乐茕茕拍摄。
  同学们玩乐一通,到凌晨两点,然后各自回家。
  宁西顾走出一段路,才记起自己的手套落在酒吧,于是单独折返回去。
  乐茕茕已经不哭了,她身边多了个男人,正在跟她拉拉扯扯。
  无聊的情侣分手戏码。宁西顾事不关己地想,倒也没特意去避开。
  正路过,他听见乐茕茕赌气地说:“我分分钟找个比你年轻、比你英俊、比你好一百倍的男人……”
  宁西顾饶有趣致,多看了她一眼。
  宁西顾拿到自己遗落的东西。
  却没回去,在一旁冷眼看乐茕茕跟她的前男友吵架。
  乐茕茕还是很美,即使生气怒骂时,也像是正燃烧的玫瑰,但她骂人实在是太凶了,用词非常狠,一点也不优雅体面。
  美则美矣,却粗俗。宁西顾想。
  像这种早早出来混社会的女人,都是凭着一副美丽皮囊在名利场上左右逢源,多是私生活混乱。
  浑浊。堕落。不堪。
  跟他按部就班的人生截然相反。
  卿本佳人,奈何草包。
  乐茕茕把男人骂跑了,她再喝了一轮酒,拿出化妆小镜子,给自己补上口红,收拾好包包,准备离开酒吧。
  宁西顾才回过神,他在干什么呢?
  这种俗不可耐的女人有什么好看的?
  宁西顾在路边等车,乐茕茕也走出来,站在他身旁不远处。
  乐茕茕正在和朋友打电话:“……你说这么点时间,我上哪去飞快地找个男朋友?”
  她抱怨一通,挂了电话,仍气鼓鼓的。
  宁西顾想了想,朝她走过去。
  乐茕茕注意到他的接近,抬起头,用软糯甜美的嗓音问:“你干什么?”
  宁西顾微微倾身,一脸冷淡地说:“我觉得,我挺合适。”
  乐茕茕脸颊微红,也不知道是因为害羞,还是醉酒,她一下子没听懂:“合适什么?”
  宁西顾:“比你的前男友英俊年轻。”
  这话要是换一个次一点的人说出来,都会显得普却信。
  但宁西顾长得是足够英俊,乐茕茕涨红脸,瞪圆眼睛。
  宁西顾自我推荐:“你可以雇我。”
  他想和这个俗不可耐的女人来往,浅尝辄止地叛逆一下。
  但没兴趣真做她的男朋友,这种女人怎么配他的女朋友?所以思来想去,不如自荐服务。
  得到乐茕茕惊讶的回答:“你神经病啊……”
  宁西顾不以为忤:“不要就算了。”
  反正他只是心血来潮地找个乐子,宁西顾转身就走。
  才走出没几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