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生存游戏里的美食玩家 第35节
  董先给小斑驴起了个名,叫斑斑。
  因为救了斑斑的缘故,他们耽误了原先计划好前进20公里的目标,但又怕血腥味引来麻烦,只又走了几公里就停在一棵猴面包树下扎营,总距离不超过10公里。
  罗九对于斑驴肉的美味程度十分好奇。
  一种被几百年前的古人给完全给吃灭绝了的动物,到底有怎样的口感?
  罗九迫不及待地让刘一峰取出斑驴肉,四周一下子多了几十道虎视眈眈的视线,他们眼里的迫切与贪婪如此的热切,几乎都要化为实质。
  除了罗九以外的人都举起了武器,防备着有人偷袭。
  罗九磨刀霍霍,顺着已经割开的腹部,将斑驴剖做好几个部分,她又用粗盐和水凝固了斑驴血,光用眼睛就能判断出口感不似猪血嫩滑,因此她兴趣缺缺,连着内脏一起放在一旁,却也没丢。
  见有人蠢蠢欲动,一个一路跟在罗九后面迁移到此处的好心玩家提醒道:“你可别去送死了吧,那是个比雄狮还要可怕的女人。”
  “你怎么说话呢?找死吧?”男玩家不明所以,愤恨地挥舞着拳头。
  “我这是好心,你要是不信,就去试试呗。”
  “信你才有鬼。”
  “我们跟那女人一起来的,路上可看到了不少,她一个人就干掉了2头壮年狮子,你过去还不够她动手,就被——喏,她身边那个举着弓的男人给干掉了。”另一个好心玩家耸了耸肩,“你最多能靠近到30米左右就倒下了。”
  他说的是真话,但人往往莫名相信自己的实力,不愿听从良言。
  赶着找死的男人才刚走出去五米,就被刘一峰射出来的箭钉住了脚掌,他痛的嗷了一声,刚准备骂人,箭头上的毒就夺去了男人的生命。
  他原地消失了。
  好心玩家摇头晃脑地感慨,“为啥不听劝呢?我又没必要骗你。食物再好再多,你也得有命享受才行啊,死了不都一场空么。”
  在刘一峰的一箭之威,还有几个玩家不遗余力地宣传下,不算大的小聚集地上的三四十名玩家,一下子都知道了罗九是个比雄狮还要恐怖的女人,哪怕去单挑狮子,也不要找她麻烦。
  就这样,罗九一行人终于获得了进「无际平原」以来,真正的平静。
  ————
  虽然救下斑斑的是罗九,但却是董先自告奋勇地接下了照顾斑斑的活儿——他知道老大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在维护团队安全这件事上无人可以替代,那么照顾斑斑这样鸡毛蒜皮的小事,自然没必要叨扰她。
  小斑驴特别容易饿,饿的时候,会轻摆动小脑袋。
  每隔一个小时,董先会给尚虚弱的斑斑喂食一次草泥汁,在经过几个小时的精心照顾后,斑斑已经能够完全睁开眼睛,舔/着董先的喂食的手指弱弱地叫唤他了。
  这让董先特别的兴奋,等到休息的时候,抱着斑斑在即将消逝的日光下,向直播间的观众炫耀着小家伙,它虽然又秃又瘦,但圆溜溜的大眼睛,确实能看出几分可怜兮兮来,令不少母爱泛滥的女粉特别心疼,不断地刷着打赏,要求董先务必要照顾好斑斑。
  “当然,这可是斑斑!”董先得意地说。
  既然无人骚扰,那也没什么事情可做,夏迟也坐在董先身边,逗弄着斑斑,但它显然更亲近董先,在确认过是陌生的气味后,并不怎么搭理夏迟伸过来的手。
  董先忍不住嘲笑夏迟,“嘿嘿,我可是斑斑的干爸。”
  夏迟好笑地点头,“嗯,斑斑的干爸。”这居然也抢着当。
  刘一峰也忍俊不禁地别开脸。
  董先这才知道遭到了两人的嘲笑,轻轻将斑斑放在毛毯上,追着两人绕着猴面包树要打,其他玩家羡慕的要死,却还不敢有所动作,只能眼巴巴地盯着罗九,努力抽动着鼻翼,期待能闻到更多的香味。
  大量的斑驴肉很适合作为烤肉,罗九在大块的斑驴腿肉中间割了深深两刀,将辣椒、咖喱叶藏在刀口中,又用粗盐抹遍斑驴肉,串上铁叉,架在烤架上慢火烤着。
  烤架之上是一口吊着的小锅,用核桃油煎过的厚厚斑驴肉片香气四溢,撒上一把新鲜的菌菇,几根嫩笋尖,用小火将素食中的精华全部焖出浓汁,再加上小半锅的水煮到沸腾,最后撒入几把凉粉、粗盐和几片甜叶菊提鲜,无需多余的调味,这锅以斑驴肉为主的笋菌凉粉就足够鲜美。
  极容易入味的葛根凉粉饱洗了浓浓的肉味,在高温的天气下行走了一天,油腻的食物很难入口,用这种清淡鲜美的简单汤面开了胃口,饿了大半天的几人都狼吞虎咽起来。
  往常吃的最快的董先,却有些犹豫。
  他吃了一口,表情只是短暂地陶醉了一下,就用极大的毅力放下碗筷,走到斑斑身边,用一块小布盖住了它。
  回到火堆附近后,他用最快的速度吃完,揭开了盖着斑斑的布。
  其实四周都飘荡着斑驴鲜美诱人的肉味,董先的所为不过是掩耳盗铃。
  吃斑驴肉这一举动,没有对不起任何人。
  就连小斑斑的这条命都是罗九冒着巨大的危险救下的,更没理由便宜了其他人,但董先就是觉得,对于小斑斑来说,未免有些过于残忍了,他不希望斑斑看到自己吃着母斑驴的肉,即便它根本认不出。
  罗九看到了一切,没有说什么,只是往烤的滋滋冒油的肉上刷了一层用甜叶菊泡出来的糖水,等到最表面的糖水烤干了,又反复再刷上一层。
  这能大大增加肉的美味。
  罗九分明才刚吃了一大碗的凉粉,但闻着淡淡咖喱味的烤肉,却又馋地咽了口水,眼里冒出渴望来。
  她终于知道斑驴为什么会被吃到灭绝了。
  皮毛靓丽,肉质鲜美,是自然给予的礼物,却偏偏成了诅咒。
  罗九叹了口气,将终于烤熟的斑驴肉从烤架上挪开,切成了四块,她的那份是最大的,却无人质疑。
  “吃快点。”她说。
  夏迟的目光顺着罗九看到了董先,一下子明白了。
  因为是将咖喱叶跟辣椒藏在肉中,因此整块烤肉散发着淡淡的咖喱清香和辣味,再加上反复刷烤的糖水,锁住了肉汁,外脆里嫩,还有着些许蜜糖般的甘甜,是他们此行吃过的最好的烤肉之一。
  当然烤野猪颈肉,也是绝佳风味,一点也不输烤斑驴肉。
  吃过晚餐,他们轮流打水进帐篷中擦拭身体。
  闲暇下来的时候,周围不算小声的聊天内容,钻进了罗九的耳中。
  “……我想参加「狂欢日」。”
  “在哪里啊,我听人说过,还没见过呢。”
  “具体我也不清楚,好像是随机的,哪儿猎到猎物了,就在哪里开始举办。「猎鹰」的粉丝会去众玩家直播间传递消息,到时候可能就知道了。”
  “听说「狂欢日」有很多好东西啊,大量食物,甚至还有武器!我们不能靠这玩意儿穿过平原的,又买不起商城里的好东西,哎,太难了。”
  “你知道吗?组织猎鹰的首领,好像是唐一宁吧?”
  “唐一宁?名字好熟悉,是那个唐一宁吗?不会吧?看不出来啊!”
  “可不是,根本看不出来!之前还以为他只是个空长着一张漂亮脸蛋的小白脸呢!”
  几个玩家说着,越来越多的玩家加入了他们的对话中,声音也渐渐大了起来,就连听力稍微差一些的董先和夏迟都听到了。
  “唐一宁?”夏迟重复了一遍。
  “他很出名吗?”罗九问。
  “啊老大,你到底生活在怎样闭塞的环境里啊!唐一宁啊!这两年爆红的年轻男星诶!长得那是……”董先顿了一下,稍微有些嫉妒,“嗯挺好的,为啥突然提到他?唐一宁也在无际平原里?”
  “是,他也在。”
  罗九说完后,捕捉到几句关键的刘一峰补充,“还是猎鹰的首领。”
  “所以猎鹰是什么?”董先看了看罗九,又看了看刘一峰,“谁能给我解释一下?”
  她也想知道。
  罗九站起身,朝着那伙聊得正火热的人走去。
  “女魔头来了!”某个年轻男玩家急促地喊了一声,众人哗然而起,就想要跑开。
  罗九顿了一下,面露诧异。
  她什么时候成女魔头了?再说她也没滥杀无辜过吧?
  “我只是想问几个问题,如果有人可以解答的话,能分到肉哦。”
  她说完,那些叫着她是女魔头疯狂跑开的人,就又涌了过来。
  第30章
  44
  “你要问什么?我在平原上待了八天了, 该知道的都知道!问我准没错!”男人将胸脯拍的砰砰响。
  边上的人嘲笑地说,“是啊,待了八天都不敢离开这一片, 晚上就又回来了, 其他人确实没你知道的多,因为出去冒险的时候, 都死掉了嘛。”
  被人暗指胆小鬼,男人也并没有生气, 笑嘻嘻地拨开挡在他跟前的人, 挤到罗九面前, “老板想知道点什么?”
  “猎鹰是什么?”
  男人长长地哦了一声, 高兴地说:“看吧看吧, 这个问题只有我能回答,前几天我还有幸参加过「狂欢日」呢。「猎鹰」是个由百名玩家组成的狩猎组织,在草原上抓捕各种大型动物, 或攻击力低的群体动物,每隔三到五天, 会原地举办一次「狂欢日」出售猎杀的猎物, 现在也办了三次了吧, 只不过性质有点变了, 像是草原上的集市?不少玩家哪怕不是去买东西, 也会去卖点东西。”
  “用什么买卖?以物易物?”罗九问。
  “当然是星币!要不是参加了一次「狂欢日」,我都不知道原来游戏内星币是可以互相流通的,我还当只能用来购买商城里的东西呢。”男人大声地抱怨。
  他一点也不在乎被别人听到说话的内容,巴不得所有人都知道是他解答了罗九的问题,得到食物的人是他,也算是变相的炫耀, 来打脸那些说他是胆小鬼的玩家。
  “他们一般猎杀什么动物?”
  “那这就多了去了,大羚羊的角可以打磨来做武器,肉也很适合食用。角马更不用多说了,是狮子最喜欢的肉类,又成群结队的出现,也常常出现在「狂欢日」,还有象,你知道吗?象牙真的很贵,做出来的武器一点也不比商城里买的差多少,但便宜多了!只要十分之一呢。”男人说着有点沮丧,“两三千星币的象牙匕首,根本没地方买啊!可惜我当时钱不够,现在够了,却不知道猎鹰转移到哪里去了。”
  “猎鹰首领呢?”
  提到唐一宁,知道的人就多了起来。
  “根本没想到小白脸一个,居然能在这里混的风生水起的。”
  “可能人家本来就是有本事,才能在不缺俊男美女的娱乐圈混出头呢?你这是嫉妒吧?”
  “他要不是明星,一开始也根本聚集不起来上百个有实力的玩家吧?要是个普通人,指不定在哪儿乱窜呢,我嫉妒他干嘛,我才不嫉妒!”
  罗九清了下嗓子,周围安静了不少。
  男人说话的语气里带上了几分向往,“唐一宁就是那个唐一宁,刚进游戏就凭借着庞大的粉丝量,跃上了排行榜前100,甚至在游戏内也说服了很多玩家跟随他。对了,他一开始就降落在无际平原,也没有离开过。其实我觉得很奇怪,他要是想离开,早就可以离开了吧?要钱有钱,有人有人,要装备有装备,为什么呢?”
  他啊了一声,才发现自己偏题了,立马道歉,又继续说:“那是我自己的疑问,老板别放在心上。实际上他个人能力一般般,但是脑子好像很好用,猎鹰的等级特别严密,每次「狂欢日」所得的资金全部集中在首领等核心人员手上,再按照贡献依次分配,所以整个猎鹰特别团结,底下的玩家也毫不畏死,甚至有「敢死队」!”
  男人之所以知道这么多,得益于自己胆小鬼又毫不在乎脸皮的性格,守着水源留在原地,总能看到路过的各种玩家,听他们说到各种奇闻异事,还有幸参加过狂欢日,在集市上跟不少玩家交流,打听到了很多猎鹰的事迹。
  要不是听说加入进去的普通玩家,死伤率特别高,他也就去了,因为风险伴随着收益,一旦熬过了一次危险的狩猎,地位可能就直线上升,有钱购买装备,能留在后勤了。
  “敢死队?”罗九皱着眉,“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存在?”
  “草原上的野兽要么是成群结队出现的,要么是个体强大的猛兽,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需要敢死队前去吸引注意力,特别容易死的,但活下来地位会飞跃几个层级,后面基本吃穿不愁了。”男人有点羡慕地说。
  “那也得能活下来啊,十之八/九都死光了吧。”边上有人吐槽。
  男人沉痛地点头,死亡率就是这么高,不然也不能叫敢死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