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少时欢
明晴十三岁时,副校尉洪达上门为长子提亲,其子举止粗鲁不说,还有酗酒的恶习。明先生碍于情面,没有拒绝。
为了逃婚,明晴与明先生大吵一架,一气之下跑了出去。
西北地域人种混杂,一向有胡作非为的马帮在轩辕城外游荡,明先生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派了所有人在轩辕城周边搜寻。
洛琳也在其中,她比其他人更为忧心,她偷偷的溜出城,不休不眠地找了三天,直到失了马,丢了鞋,这才在一个傍晚,在戈壁滩上找到了躲在角落里的明晴。
洛琳找到她时,明晴由于迷了路,又受了戈壁滩夜间的寒凉,正发着高烧,浑身发抖。
“琳儿?是你么?”憔悴的明晴含糊地说道。
“你怎的这么傻!”洛琳的关切溢于言表,她将大衣披在明晴身上,心疼地背起她来,循着星辰的方向,一步步向轩辕城方向走去。
走了整整一个晚上,不远处时常传来狼嚎兽鸣,洛琳抵御着寒冷与恐惧,坚定地向前走。第二天的朝阳升起时,洛琳终于在地平线尽头远远见到轩辕城的影子。
此时,她的体力已是几近耗尽。
明晴被刺眼的阳光照醒,虚弱地嘟囔着:“为什么要来找我。”
“你一个人突然跑出来,我实在担心不下。”洛琳露出疲惫的笑容,温柔道,“终于找到你了,真好。”说着,她脚下一软,原来不知何时,脚下早已被砂砾磨破,溢出丝丝鲜血。
苍白着唇瓣,明晴撑着最后一点意志,喃喃道,“琳儿,你先走吧,别管我了。”
“说什么傻话,”洛琳温柔却笃定地安慰道,“有我在,你不会有事,我带你回去,别着急。” 洛琳咬牙爬起来,继续向前走。
明晴烧得糊涂,时清醒时恍惚,一路说着胡话。
洛琳强撑着意志,背着明晴,一步步在黄沙中前行,轩辕城看起来近,只有走起来才知道有多远,还要留意绕开马帮出没的地带。
“晴儿,撑住,很快咱们就到了。”明晴的唇瓣因高烧而干涩开裂,洛琳把水囊里最后一口水喂给她,鼓舞道。
“我们一辈子,都不要分开,好不好?”虚弱的昏迷前,明晴问道。
“好,我答应你。”发丝垂挂在洛琳的额前,她显得有些狼狈,绝美的脸上却挂着甜蜜的笑意。“一辈子都不分开。”
……
她俩是被一辆马车送回都护府的,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从马车上跳下来,他穿得很朴素,日常在几座城送酒的线上来回跑,体格结实,身形矫健。
少年拦住都护府的门卫,“有急事求见洛大人!”
最近轩辕城外时常有马帮出没,若是遇了歹人,后果不堪设想。洛德清派人到处寻找,都找不到洛琳与明晴,正是焦头烂额。
“洛大人,洛小姐和明小姐回来了!”
闻言,洛德清立时从府里冲出来,一眼望见马车上,两个疲惫不堪的女孩子,衣着虽沾了尘土,却完完整整依旧体面。
“爹。我们安然无恙回来了。”洛琳勉强撑到了现在,见安全抵达都护府,她微笑道,“晴儿,可不可以不要嫁给洪大人……”
“爹答应你,爹什么都答应你!”洛德清望着女儿,心头怜惜不已。
洛琳笑了起来,因脱力而晕了过去。
“快把她们送回府里,派人好生照看着!”洛德清吩咐道,一边是揪心而皱起的眉头,一边是长长的松了口气。
回头,对上送酒少年坚毅而丰润的脸庞,“孩子,你帮了我的大忙,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没有名字,”少年茫然说道,“他们都叫我小昀。”
自明晴逃婚之事后,明先生再也不敢给女儿乱点鸳鸯谱,赔了好多礼,才送走了洪大人这尊瘟神。
洪大人倒不客气,立时把目标转移到洛琳身上,好在洛大人学聪明了,早就对外宣称,女儿还小,嫁人之事要再等一等。那日救了明晴和洛琳的少年,被洛大人收为了义子,留在身边习书认字,名曰洛昀。
一切都照常进行,得了自在的两个女孩子,关系越发密切,时常吃住都闹着要在一块儿。旁人常道她们闺阁友情深厚,只有她们自己知道,彼此之间,似乎比朋友多了点什么。
天朗宗元三十八年西北首府轩辕城
一转眼,两人已过二八年华,虽然气质类型不同,两人都出落得越发美艳。
这天是轩辕城一年一度的大型集会,两人牵着手,在街上游赏。
套了圈,猜了灯谜,评了诗会,两人继续沿着街道向前走,发掘着新鲜有趣的事物。
“小姐,小姐!”身后有个男人急匆匆的跟上来。
两人正好奇的回过头来,却听一声“哎呀”一声,那男人不知踩了什么,飞身扑进了路边一堆装残渣的编织篮子里。
男人立时窘迫地爬起来,拍了拍衣衫,使劲除着身上的碎屑。
“噗——”明晴登时就被这滑稽的画面逗笑了。
洛琳仔细看去,只见是个身材孱弱,文质彬彬的年轻男人,他穿着一身厚长衫,因为一路小跑而喘着气,身形不高大,看起来并不是北方人。
“两位小姐,小生失礼了。”年轻男人弯腰作揖道,“小生在路边,无意听见小姐对诗文的评价,着实喜欢,便冒昧跟了上来。还望有机会多多探讨。”
“咦,琳儿我们不是还要去看马戏吗?”明晴扭头问道,见那男子头上仍粘着菜叶,她忍不住又笑了起来。这一笑,极是顾盼生辉,令那年轻男人目不转睛。
洛琳点了点头,委婉拒绝道,“改日有机会,再与公子聊吧。”
孱弱的男子虽然长得白白净净,脑筋倒是转得很快,“这么巧,小生也正准备去看马戏,希望两位小姐不介意同行。”
“……”
年轻男人跟着洛琳与明晴走了一路,直到洛琳第三次提出,她们不愿再有人跟随时,男子才悻悻然离去。
“这个公子,脸皮倒是挺厚。”洛琳没好气地抱怨着。
“噗嗤。”明晴望着他的背影,笑了起来,“看起来倒也像个有教养的,怎么跟个书呆子似的,尽做些傻事。”
“琳儿你说,他是不是又是你的追求者之一?”明晴朝洛琳眨眼睛,拷问道。
洛琳深深看了明晴一眼,语气里隐隐有一丝埋怨,“他的话虽然向着我说,眼睛却一直钉在你身上。”她说着,心里产生了几分担忧。“也不知是何居心。”
“盯着我?我有什么好看的?”明晴全然没感受到洛琳的情绪变化。
洛琳望着明晴,意味深长道,“在我眼里,你是世界上最美的女子。那个公子很有眼光。”
“噗,琳儿嘴真甜!你要是个男子啊,我一定嫁给你!”明晴笑道。
洛琳定定的看着她,许久没有说话。
“殿下,殿下!”一队仆从,终于追上了这个厚长衫的年轻男人。
“你怎么跑这里来了,殿下。”仆从的主管埋怨道。“驿站离这里远得很呢!”
“啊,也没什么,不过是路过街边,看到一位小姐的笑容着实动人,一不小心就跟着走远了。”
“真是的,咱们难得来一次天朗,殿下你就失踪了,吓得大家把大街小巷都跑遍了。”
“呵呵,我下次会注意的。”厚长衫的年轻男人笑得憨厚道。
第二日,明晴刚迈出院门,就见一个年轻男人立在自家门前。
“明小姐。我们又见面了。”男人笑得很是腼腆,尽管经过了昨天的事情后,明晴觉得他多少有些傻气。
“是你?”明晴笑起来,“你又来做什么?不找琳儿聊诗文了吗?”
“小生……”男人支支吾吾道。“其实小生是为明小姐而来。”
“为了我?”明晴有些纳闷,追求琳儿的人她见得多了,追自己的,倒还真没有这般大胆的,哪有大清早就在人家门口拦截人家的?
“对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明晴问道。
“小生,小生姓墨,名文泓。”男人说道,开心的解释着,“西陵人士,第一次来天朗,这厢有礼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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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君未免太勤奋了些,一整天一整天的码字诶!(也就这两天吧,回头就顶着锅盖跑了hhh)
看着这对曾经最好的姐妹,一步步天各一方,就想起人生的无常。
话说,怎么天各一方我还没有想好……emmm,打滚撒娇
为了逃婚,明晴与明先生大吵一架,一气之下跑了出去。
西北地域人种混杂,一向有胡作非为的马帮在轩辕城外游荡,明先生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派了所有人在轩辕城周边搜寻。
洛琳也在其中,她比其他人更为忧心,她偷偷的溜出城,不休不眠地找了三天,直到失了马,丢了鞋,这才在一个傍晚,在戈壁滩上找到了躲在角落里的明晴。
洛琳找到她时,明晴由于迷了路,又受了戈壁滩夜间的寒凉,正发着高烧,浑身发抖。
“琳儿?是你么?”憔悴的明晴含糊地说道。
“你怎的这么傻!”洛琳的关切溢于言表,她将大衣披在明晴身上,心疼地背起她来,循着星辰的方向,一步步向轩辕城方向走去。
走了整整一个晚上,不远处时常传来狼嚎兽鸣,洛琳抵御着寒冷与恐惧,坚定地向前走。第二天的朝阳升起时,洛琳终于在地平线尽头远远见到轩辕城的影子。
此时,她的体力已是几近耗尽。
明晴被刺眼的阳光照醒,虚弱地嘟囔着:“为什么要来找我。”
“你一个人突然跑出来,我实在担心不下。”洛琳露出疲惫的笑容,温柔道,“终于找到你了,真好。”说着,她脚下一软,原来不知何时,脚下早已被砂砾磨破,溢出丝丝鲜血。
苍白着唇瓣,明晴撑着最后一点意志,喃喃道,“琳儿,你先走吧,别管我了。”
“说什么傻话,”洛琳温柔却笃定地安慰道,“有我在,你不会有事,我带你回去,别着急。” 洛琳咬牙爬起来,继续向前走。
明晴烧得糊涂,时清醒时恍惚,一路说着胡话。
洛琳强撑着意志,背着明晴,一步步在黄沙中前行,轩辕城看起来近,只有走起来才知道有多远,还要留意绕开马帮出没的地带。
“晴儿,撑住,很快咱们就到了。”明晴的唇瓣因高烧而干涩开裂,洛琳把水囊里最后一口水喂给她,鼓舞道。
“我们一辈子,都不要分开,好不好?”虚弱的昏迷前,明晴问道。
“好,我答应你。”发丝垂挂在洛琳的额前,她显得有些狼狈,绝美的脸上却挂着甜蜜的笑意。“一辈子都不分开。”
……
她俩是被一辆马车送回都护府的,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从马车上跳下来,他穿得很朴素,日常在几座城送酒的线上来回跑,体格结实,身形矫健。
少年拦住都护府的门卫,“有急事求见洛大人!”
最近轩辕城外时常有马帮出没,若是遇了歹人,后果不堪设想。洛德清派人到处寻找,都找不到洛琳与明晴,正是焦头烂额。
“洛大人,洛小姐和明小姐回来了!”
闻言,洛德清立时从府里冲出来,一眼望见马车上,两个疲惫不堪的女孩子,衣着虽沾了尘土,却完完整整依旧体面。
“爹。我们安然无恙回来了。”洛琳勉强撑到了现在,见安全抵达都护府,她微笑道,“晴儿,可不可以不要嫁给洪大人……”
“爹答应你,爹什么都答应你!”洛德清望着女儿,心头怜惜不已。
洛琳笑了起来,因脱力而晕了过去。
“快把她们送回府里,派人好生照看着!”洛德清吩咐道,一边是揪心而皱起的眉头,一边是长长的松了口气。
回头,对上送酒少年坚毅而丰润的脸庞,“孩子,你帮了我的大忙,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没有名字,”少年茫然说道,“他们都叫我小昀。”
自明晴逃婚之事后,明先生再也不敢给女儿乱点鸳鸯谱,赔了好多礼,才送走了洪大人这尊瘟神。
洪大人倒不客气,立时把目标转移到洛琳身上,好在洛大人学聪明了,早就对外宣称,女儿还小,嫁人之事要再等一等。那日救了明晴和洛琳的少年,被洛大人收为了义子,留在身边习书认字,名曰洛昀。
一切都照常进行,得了自在的两个女孩子,关系越发密切,时常吃住都闹着要在一块儿。旁人常道她们闺阁友情深厚,只有她们自己知道,彼此之间,似乎比朋友多了点什么。
天朗宗元三十八年西北首府轩辕城
一转眼,两人已过二八年华,虽然气质类型不同,两人都出落得越发美艳。
这天是轩辕城一年一度的大型集会,两人牵着手,在街上游赏。
套了圈,猜了灯谜,评了诗会,两人继续沿着街道向前走,发掘着新鲜有趣的事物。
“小姐,小姐!”身后有个男人急匆匆的跟上来。
两人正好奇的回过头来,却听一声“哎呀”一声,那男人不知踩了什么,飞身扑进了路边一堆装残渣的编织篮子里。
男人立时窘迫地爬起来,拍了拍衣衫,使劲除着身上的碎屑。
“噗——”明晴登时就被这滑稽的画面逗笑了。
洛琳仔细看去,只见是个身材孱弱,文质彬彬的年轻男人,他穿着一身厚长衫,因为一路小跑而喘着气,身形不高大,看起来并不是北方人。
“两位小姐,小生失礼了。”年轻男人弯腰作揖道,“小生在路边,无意听见小姐对诗文的评价,着实喜欢,便冒昧跟了上来。还望有机会多多探讨。”
“咦,琳儿我们不是还要去看马戏吗?”明晴扭头问道,见那男子头上仍粘着菜叶,她忍不住又笑了起来。这一笑,极是顾盼生辉,令那年轻男人目不转睛。
洛琳点了点头,委婉拒绝道,“改日有机会,再与公子聊吧。”
孱弱的男子虽然长得白白净净,脑筋倒是转得很快,“这么巧,小生也正准备去看马戏,希望两位小姐不介意同行。”
“……”
年轻男人跟着洛琳与明晴走了一路,直到洛琳第三次提出,她们不愿再有人跟随时,男子才悻悻然离去。
“这个公子,脸皮倒是挺厚。”洛琳没好气地抱怨着。
“噗嗤。”明晴望着他的背影,笑了起来,“看起来倒也像个有教养的,怎么跟个书呆子似的,尽做些傻事。”
“琳儿你说,他是不是又是你的追求者之一?”明晴朝洛琳眨眼睛,拷问道。
洛琳深深看了明晴一眼,语气里隐隐有一丝埋怨,“他的话虽然向着我说,眼睛却一直钉在你身上。”她说着,心里产生了几分担忧。“也不知是何居心。”
“盯着我?我有什么好看的?”明晴全然没感受到洛琳的情绪变化。
洛琳望着明晴,意味深长道,“在我眼里,你是世界上最美的女子。那个公子很有眼光。”
“噗,琳儿嘴真甜!你要是个男子啊,我一定嫁给你!”明晴笑道。
洛琳定定的看着她,许久没有说话。
“殿下,殿下!”一队仆从,终于追上了这个厚长衫的年轻男人。
“你怎么跑这里来了,殿下。”仆从的主管埋怨道。“驿站离这里远得很呢!”
“啊,也没什么,不过是路过街边,看到一位小姐的笑容着实动人,一不小心就跟着走远了。”
“真是的,咱们难得来一次天朗,殿下你就失踪了,吓得大家把大街小巷都跑遍了。”
“呵呵,我下次会注意的。”厚长衫的年轻男人笑得憨厚道。
第二日,明晴刚迈出院门,就见一个年轻男人立在自家门前。
“明小姐。我们又见面了。”男人笑得很是腼腆,尽管经过了昨天的事情后,明晴觉得他多少有些傻气。
“是你?”明晴笑起来,“你又来做什么?不找琳儿聊诗文了吗?”
“小生……”男人支支吾吾道。“其实小生是为明小姐而来。”
“为了我?”明晴有些纳闷,追求琳儿的人她见得多了,追自己的,倒还真没有这般大胆的,哪有大清早就在人家门口拦截人家的?
“对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明晴问道。
“小生,小生姓墨,名文泓。”男人说道,开心的解释着,“西陵人士,第一次来天朗,这厢有礼了!”
……
……
※※※※※※※※※※※※※※※※※※※※
作者君未免太勤奋了些,一整天一整天的码字诶!(也就这两天吧,回头就顶着锅盖跑了hhh)
看着这对曾经最好的姐妹,一步步天各一方,就想起人生的无常。
话说,怎么天各一方我还没有想好……emmm,打滚撒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