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旅行确实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在陌生的城市,人和空间都被浓缩,你只认识我,我只认识你,似乎变成了两人的世界,彼此间会下意识地依靠和亲近,这就是人的天性。
李落云花了不少心思,他选的酒店并不是在闹市区,而是临海幽静的集美区内。
只要放眼望去,天和海都蔚蓝,四周很寂静,别致的法式建筑,廊柱、雕花和线条都精美考究。
酒店是新建的,富丽堂皇,设备先进,确实是一个放松心情,可以享受的好地方。
偌大的按摩浴缸里,雾气缭绕,水在沸腾,肉体火热,喘息急促,情欲高炙。
浴室四周是偌大玻璃围成,拉开帷幕,一眼可望穿远处的海,潮汐时翻滚颠簸,像是两人在缠绵,起伏时痛快淋漓,跌潮时辗转回味。
童秋水其实很满意李落云的身体。年轻健壮,腹背间肌理分明,和一般办公室人员的文质彬彬大有不同,床上的本事柔和与刚劲并存,又懂得情趣,不呆板恪守,会琢磨些小花样,霸道又不会过分,实在是无可挑剔的床上对象。
此时此刻,她双腿盘在李落云腰间,起伏高低,水花四溅。
李落云的双手紧紧搂着她,密不可分,像是张开的黑洞蠢蠢欲动准备吞噬她的一切。
动作谈不温柔,却火热燃烧,时而狂风暴雨,时而浅磨迷人。童秋水耳晕目眩,觉得自己已经被抛向不远处的大海,海角浪拍飞了她的知觉。
漫长岁月,没有灵魂后,能够这般单纯享受肉体快乐,想来也不是件糟糕的事情。
厦门确实不大,不过城市很有意思。
可以小资,可以愤青,一面很有底蕴,一面又轻夸浮躁。
沿途童秋水还拍了一张照片——一座寺庙,阵阵梵曲,袅袅香火,僧人庄重,信徒虔诚。庙边一侧墙外紧靠的却是一家酒吧,灯光摇曳,声色迷人,调情暧昧。寺庙和酒吧两不干涉,互不影响。圣洁和情调,可以并存同一个空间。
五天后,两人回来。李落云心满意足,觉得自己深情款款,夫妻关系牢不可破。
童秋水也是心满意足,风光迷人,身体愉悦,活得长长久久的好处突然一下子多了起来,令人振奋不少。
享受之后,日子照过。不过李落云轻松了不少,如他所料迷花一族一切太平,半个寻仇找麻烦的都没有。地牢空荡荡的,一直戒备的看守护卫们骤然无所事事起来,大伙儿都闹不明白一大群不死族怎么就平白无故消失了。
李落云将辛苦得来的那颗佛珠交给族长交差,算是这五天逍遥快活的理由。至于佛珠从何处寻来的,他深怕横生枝节,干脆隐秘一切,只说无意中得到,纯粹天意。
得了好运的李落云和平安无事的迷花一族两厢快乐,一时间日子恢复了常态。
李落云还是朝九晚五,不过定点定时归家。童秋水依然闲暇无事,四处瞎逛。两个人过得一如寻常的小夫妻般,欢笑融融,甚是惬意。
约摸十日之后,童秋水吃过中饭,准备去王府井晃晃。当年的刘府曾经在那,偶尔时候,她站在天桥之上,望下面霓虹闪烁,车水马龙,就会有些恍惚,仿佛时光忘记带上自己一同流逝,任由她原地站立,旁观众生。
才下了楼,出了大门,她就见一人站在一边楼道,静默垂头,似乎正在等人。
童秋水也不在意,自那人身边经过,径直朝前走。
“姑母——”
童秋水浑然未觉,脚步不停,却不想刚擦身而过的那人跨前一步,蹿到了她身边,又重重喊了一声:“姑母!”
童秋水一顿脚步,偏头看了看身旁人。来人约莫约摸二十来岁,高个,生得挺俊俏,浓眉大眼,一双眼睛炯然有神,黑漆漆发亮。
一个体面的年轻人,可惜是个傻子。要是不傻,怎么会对着她喊姑母。
她的确是很老,不过是老在内在,外表细皮嫩肉,和老半点不搭边。
童秋水耸了耸肩,很厚道地不和傻子一般见识,打算绕过他继续往前走。
“姑母,你忘记我了?我是晋恒啊,霍晋恒。还记得吗?”
霍晋恒见童秋水无动于衷,当下发急。他把童秋水放在心里念了十八年,对方居然从头到尾都没记得,只好自报家门。
霍晋恒?
童秋水皱了皱眉,脑袋空空,实在想不起来自己何时认识这么个男人。
她才活了一百多年,记性就如此差了?
自我反省一番,童秋水挂上歉意的笑,只笑不发问,等着对方公布答案。
霍晋恒有些无奈,其实他打心里不想把姑父的名字搬出来说。在心里别扭了半天后,吞吐道:“霍雪辰,总归记得吧?”
这回换童秋水别扭了,她就算脑袋再不济,十多年前的事情总归还记得。
霍雪辰不就是她上任老公?
童秋水后知后觉,才反应过来刚才这个青年喊她姑母。
霍雪辰和她分开已经是十七八年前的事情了,能喊她姑母,可见这个侄子当年有多小了。
童秋水脸一阵青一阵白,盯着霍晋恒死死看,看得霍晋恒浑身炸毛,直觉这抹目光可以盯穿自己的脑门。
“啊——”
惊天动地,骤然一声尖叫,霍晋恒被吓得单脚跳开一步,然后目瞪口呆看着童秋水扭着身子,一声惨叫之后落荒而逃的背影。
“喂——姑母,你跑哪里去啊?”霍晋恒回神后立刻顿悟童秋水是被自己吓跑了。
赶紧一路狂追,边喊边追,前头童秋水越跑越快,到后头干脆皮鞋都不要,光脚撒丫子朝前冲。
好在霍晋恒是个大男人,又是军人,没跑多久,就伸手一把拽住了童秋水;不然要是追出了小区,跑上了街,一个姑娘光脚在前头跑,一小伙喊着姑母在后面追,这情景可就热闹大了。
“姑母,你跑什么啊。我又不会吃人。”
童秋水抖得好似风中小舟,她一跑就后悔了。现在想说不认识,已经晚了。不认识,她跑啥啊?
心中百般悔恨,浆糊了的脑袋拼命搅拌,想要从中抖出几滴琼浆来解此刻危机。
“那个——你,我——”支支吾吾,搅了半天,她脑袋里头还是只有浆糊。
霍晋恒瞧见童秋水那样,噗嗤一声反而笑了。他双手抓在童秋水肩上,低下头,露出了然的表情凑到了童秋水面前。
“姑母,我知道你的秘密了哦。”声量放得很小,到了最后,几乎轻不可闻,“秘密”两字直勾勾送进了童秋水耳朵,连带着是霍晋恒不怀好意的气息,一并将童秋水劈得里外焦透。
她终于想起来了,霍晋恒是谁。当年那个扎着冲天小辫,在她怀中,偷扒她衣领,凑她胸口要吃奶的臭小子!
在陌生的城市,人和空间都被浓缩,你只认识我,我只认识你,似乎变成了两人的世界,彼此间会下意识地依靠和亲近,这就是人的天性。
李落云花了不少心思,他选的酒店并不是在闹市区,而是临海幽静的集美区内。
只要放眼望去,天和海都蔚蓝,四周很寂静,别致的法式建筑,廊柱、雕花和线条都精美考究。
酒店是新建的,富丽堂皇,设备先进,确实是一个放松心情,可以享受的好地方。
偌大的按摩浴缸里,雾气缭绕,水在沸腾,肉体火热,喘息急促,情欲高炙。
浴室四周是偌大玻璃围成,拉开帷幕,一眼可望穿远处的海,潮汐时翻滚颠簸,像是两人在缠绵,起伏时痛快淋漓,跌潮时辗转回味。
童秋水其实很满意李落云的身体。年轻健壮,腹背间肌理分明,和一般办公室人员的文质彬彬大有不同,床上的本事柔和与刚劲并存,又懂得情趣,不呆板恪守,会琢磨些小花样,霸道又不会过分,实在是无可挑剔的床上对象。
此时此刻,她双腿盘在李落云腰间,起伏高低,水花四溅。
李落云的双手紧紧搂着她,密不可分,像是张开的黑洞蠢蠢欲动准备吞噬她的一切。
动作谈不温柔,却火热燃烧,时而狂风暴雨,时而浅磨迷人。童秋水耳晕目眩,觉得自己已经被抛向不远处的大海,海角浪拍飞了她的知觉。
漫长岁月,没有灵魂后,能够这般单纯享受肉体快乐,想来也不是件糟糕的事情。
厦门确实不大,不过城市很有意思。
可以小资,可以愤青,一面很有底蕴,一面又轻夸浮躁。
沿途童秋水还拍了一张照片——一座寺庙,阵阵梵曲,袅袅香火,僧人庄重,信徒虔诚。庙边一侧墙外紧靠的却是一家酒吧,灯光摇曳,声色迷人,调情暧昧。寺庙和酒吧两不干涉,互不影响。圣洁和情调,可以并存同一个空间。
五天后,两人回来。李落云心满意足,觉得自己深情款款,夫妻关系牢不可破。
童秋水也是心满意足,风光迷人,身体愉悦,活得长长久久的好处突然一下子多了起来,令人振奋不少。
享受之后,日子照过。不过李落云轻松了不少,如他所料迷花一族一切太平,半个寻仇找麻烦的都没有。地牢空荡荡的,一直戒备的看守护卫们骤然无所事事起来,大伙儿都闹不明白一大群不死族怎么就平白无故消失了。
李落云将辛苦得来的那颗佛珠交给族长交差,算是这五天逍遥快活的理由。至于佛珠从何处寻来的,他深怕横生枝节,干脆隐秘一切,只说无意中得到,纯粹天意。
得了好运的李落云和平安无事的迷花一族两厢快乐,一时间日子恢复了常态。
李落云还是朝九晚五,不过定点定时归家。童秋水依然闲暇无事,四处瞎逛。两个人过得一如寻常的小夫妻般,欢笑融融,甚是惬意。
约摸十日之后,童秋水吃过中饭,准备去王府井晃晃。当年的刘府曾经在那,偶尔时候,她站在天桥之上,望下面霓虹闪烁,车水马龙,就会有些恍惚,仿佛时光忘记带上自己一同流逝,任由她原地站立,旁观众生。
才下了楼,出了大门,她就见一人站在一边楼道,静默垂头,似乎正在等人。
童秋水也不在意,自那人身边经过,径直朝前走。
“姑母——”
童秋水浑然未觉,脚步不停,却不想刚擦身而过的那人跨前一步,蹿到了她身边,又重重喊了一声:“姑母!”
童秋水一顿脚步,偏头看了看身旁人。来人约莫约摸二十来岁,高个,生得挺俊俏,浓眉大眼,一双眼睛炯然有神,黑漆漆发亮。
一个体面的年轻人,可惜是个傻子。要是不傻,怎么会对着她喊姑母。
她的确是很老,不过是老在内在,外表细皮嫩肉,和老半点不搭边。
童秋水耸了耸肩,很厚道地不和傻子一般见识,打算绕过他继续往前走。
“姑母,你忘记我了?我是晋恒啊,霍晋恒。还记得吗?”
霍晋恒见童秋水无动于衷,当下发急。他把童秋水放在心里念了十八年,对方居然从头到尾都没记得,只好自报家门。
霍晋恒?
童秋水皱了皱眉,脑袋空空,实在想不起来自己何时认识这么个男人。
她才活了一百多年,记性就如此差了?
自我反省一番,童秋水挂上歉意的笑,只笑不发问,等着对方公布答案。
霍晋恒有些无奈,其实他打心里不想把姑父的名字搬出来说。在心里别扭了半天后,吞吐道:“霍雪辰,总归记得吧?”
这回换童秋水别扭了,她就算脑袋再不济,十多年前的事情总归还记得。
霍雪辰不就是她上任老公?
童秋水后知后觉,才反应过来刚才这个青年喊她姑母。
霍雪辰和她分开已经是十七八年前的事情了,能喊她姑母,可见这个侄子当年有多小了。
童秋水脸一阵青一阵白,盯着霍晋恒死死看,看得霍晋恒浑身炸毛,直觉这抹目光可以盯穿自己的脑门。
“啊——”
惊天动地,骤然一声尖叫,霍晋恒被吓得单脚跳开一步,然后目瞪口呆看着童秋水扭着身子,一声惨叫之后落荒而逃的背影。
“喂——姑母,你跑哪里去啊?”霍晋恒回神后立刻顿悟童秋水是被自己吓跑了。
赶紧一路狂追,边喊边追,前头童秋水越跑越快,到后头干脆皮鞋都不要,光脚撒丫子朝前冲。
好在霍晋恒是个大男人,又是军人,没跑多久,就伸手一把拽住了童秋水;不然要是追出了小区,跑上了街,一个姑娘光脚在前头跑,一小伙喊着姑母在后面追,这情景可就热闹大了。
“姑母,你跑什么啊。我又不会吃人。”
童秋水抖得好似风中小舟,她一跑就后悔了。现在想说不认识,已经晚了。不认识,她跑啥啊?
心中百般悔恨,浆糊了的脑袋拼命搅拌,想要从中抖出几滴琼浆来解此刻危机。
“那个——你,我——”支支吾吾,搅了半天,她脑袋里头还是只有浆糊。
霍晋恒瞧见童秋水那样,噗嗤一声反而笑了。他双手抓在童秋水肩上,低下头,露出了然的表情凑到了童秋水面前。
“姑母,我知道你的秘密了哦。”声量放得很小,到了最后,几乎轻不可闻,“秘密”两字直勾勾送进了童秋水耳朵,连带着是霍晋恒不怀好意的气息,一并将童秋水劈得里外焦透。
她终于想起来了,霍晋恒是谁。当年那个扎着冲天小辫,在她怀中,偷扒她衣领,凑她胸口要吃奶的臭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