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元的杂货店 强推完结+番外_第66章
  姜元想了想,点头说:“好。”套用句去旅游景点时常蹦出来的话,来都来了,那就索性帮到底吧。
  老街上今儿个来的妖怪很多,黄鼠狼一家子不过是最不起眼的那一个,不过因为养的鸡好,摊位前围的客人挺多。
  李婶仗着一股子超市抢打折货的凶悍气息,硬着头皮挤进了客人堆里,客人有拖着长尾巴、有脑袋上顶着尖耳朵,还有套着人的衣服却顶着猪脑袋的,很不寻常。李婶挤到了摊位最前头,喘着粗气喊,“我要二百只鸡。”
  摊主大黄是个瘦小的男人,化形不是很彻底,脸上带着黄毛、嘴边扎着长胡须,黑豆眼儿滴溜溜在李婶身上瞧了瞧,伸出细长三根手指,意思是说三十一只。李婶不懂,干巴巴地展开了汗湿的手心,里面躺着一堆的碎金子,在摊位照明的烛光下,熠熠生辉。
  大黄眼睛亮了亮,尖细的手指从李婶手中捏了一块金子走,眯着眼睛端详了一会儿后送进嘴里咬了一下,成色不错,无声地点点头,他接这笔生意了。
  嘴巴里咔哒咔哒发出几声怪响,大黄弯腰开始收拾摊位,桌子板凳全都塞到车子上,几只还无法化形的黄鼠狼灵活地跳了上去,还是一只特别肥的黄鼠狼挺着肚子躺在地上呼呼大睡,大黄嫌弃地踹了一脚,叫唤了两声。
  那只肥肥的家伙这才懒散地爬了起来,扶着把手跟着车子一起走,边走还边打着哈欠,眼角渗出了睡眠不足的泪水。
  李婶没有想到买个鸡把整个店铺都买来了,一脚轻一脚重地领着回了家。这一家黄鼠狼也是有趣,动作干脆卖力,直接霸占了李家院子的一角开始干活。他们杀鸡的手法十分原始,充满了种族优势,从笼子里把战战兢兢的鸡逮出来,呲牙用力地咬上脖子,喉头滚动,鲜血灌入口中,鸡
  发出几声垂死的咯咯声就没有了气息,爪子都没有来得及蹬几下。
  随后,开水也不烧,黄鼠狼利爪几个起落,毛就剔了个干净。
  最后,细长的爪子伸进脖子上的洞搅动几下,内脏就跟着出来了。
  鸡是好鸡,姜元看到的时候还心动地想买个几只,但黄鼠狼不卖活鸡,要买鸡就是杀好的。姜元看到他们家处理鸡的方式,实在是觉得太血腥了受不了,就没有买。
  姜元觉得血腥,围观的客人却各个在叫好,伸长了脖子目光灼灼地看着,竟然有些神似了斗鸡场上昂着脖子的斗鸡。
  院子的另一边直接用砖石起了个简易锅灶,李婶的丈夫已经恢复了一些,沉闷地埋着头干活,劈柴烧火。
  姜元对等候在一边的李婶说:“没有什么麻烦的,和做普通的白切鸡一样,整鸡做、整鸡上桌,煮的过程中撒一把盐就好。唯一的注意的是,鸡一定要凉了才能够上,时间等不及的话,就准备一盆冰水,出锅了就把鸡塞进去,冰镇了上桌就好。”
  “嗯嗯。”李婶忙不迭地点头,姜元说的简单,她却不敢有丝毫大意,随着锅里面的热气上涌,她整个人都热了起来,背上的衣服湿透。
  姜元并未实际性的动手,这是李家的家事,福祸都应当是他们自己担着的,他一个外人不好插手。
  做鸡是一门很大的学问。
  别想岔了,是正儿八经地做鸡,一定要活杀、整鸡入锅、整鸡入席。古时候物质不发达,普通人家三牲祭礼弄不到的话,那鸡就是最好寻来的祭品,逐渐的就成为了祭礼上举足轻重的一道菜。主人家准备不了整桌的上好席面,每位一只整鸡地招待客人,客人们也会非常满意,算是主家对客人的回礼。
  做时必须严格地控制火候,必须做到鸡肉已经熟了,但骨头缝隙里还带着殷殷血丝。掌握起来并不容易,成年的老手还会失误,但姜元就跟开了挂一般,他只要捏捏鸡翅膀就可以断定熟制的程度。
  这倒不是他接掌昆吾居之后才有的技能,他从小就这样,只要是水里面的东西,他都能够轻易做出判断,而且保证正确,比如重量、大小、成熟程度。
  开挂的人生不解释。
  “这锅可以了,按照我教你的判断方式,轻轻捏一下翅根处,看得到微微血丝,再煮上两分钟就可以出锅放凉了。”姜元拿了湿纸巾擦手。
  李婶还是拿不准,不过已经麻烦姜元指导了三锅了,再教下去天都要亮了,实在是不好意思再耽误他的时间,咬着后槽牙给自己打气,“婶子记住了,今儿个真是麻烦小姜了。”
  “没事儿,大家都是邻居嘛,互相帮忙是应该的。”
  姜元摆摆手,他转身去找方晟言,好好的良层美景约会日被耽误了,心里面微微郁闷呢。
  李家的院子不大,但在女主人的巧手布置下,并不憋闷,还小小雅致地在靠门地方搭了个葡萄架子,葡萄藤爬满,有或紫或青的葡萄串挂在上头。
  姜元并不喜欢葡萄架,小时候在外婆家,外婆家就有葡萄藤,容易招虫子、招鸟儿,落地的葡萄碎裂开来,不及时清理的话,在地上留下黏糊糊的一坨,招来大量的蚂蚁。
  现实并没有想象的美好。
  但今日,葡萄架子下坐着的人,让他心中升起回家也要搭架子的冲动。
  卷边的葡萄叶从架子上无声地落下,葡萄藤下,自斟自饮的男人俊逸不凡,似画中人。清冷月色并没有被院中苍白的灯光干扰,柔和地铺洒在男人的身上,淡淡地勾勒出男人眉宇间挥之不去的漠然和厌倦。
  姜元心中有一瞬间的恍惚,好像方晟言已经这样寂寞寥落地一个人待了成百上千年,肩头的寒霜堆积出名叫孤独的岁月。
  他不喜欢这样。
  固执地用着自己的方式驱散着方晟言身上的清冷,他扑了上去,从身后抱住了方晟言,搂着他的脖子说,“我又饿了,去吃煲仔饭。”
  姜元热情地扑腾可没有省力气,但方晟言纹丝不动,他抬手一挥,小桌上的酒壶、酒盏便消失不见。
  被姜元的活力感染,他的眸子有了温度,“走吧,去晚了说不定没有了。”
  这么一说,姜元有些急了,那家煲仔饭绝对正宗啊,听老板一口白话就知道来的地方很对,要是错过了多可惜。连忙催着方晟言动作快点儿。老男人真不是白叫的,姜元催了好几声依然慢条斯理地走路,他急得跺脚,抓住男人温润的手掌,拖着他往前走,“走啦走啦,不吃多,我们两个吃一碗,吃那个招牌的辣鸡腊肠煲仔饭。我记得旁边还有现做的酸辣粉,正好来一碗。”
  方晟言的目光落在姜元拉着他的手上,心中悸动,有些情感不想承认,只是在自欺欺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