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我淡定下来,开始兴致勃勃的观察起来。
  我的前面便是一个女子,五官看上去倒是非常漂亮,身材也算不错,细腰长腿的,放在网上,也许会有不少宅男喊女神。
  但此时七窍流血,面色青黑,神情呆滞,看上去非常吓人。
  我不禁替她惋惜遗憾。
  但很快我就觉得不太对劲了——这丧尸美女怎么越看越觉得眼熟呢?
  我模糊的大脑不禁细细比对起来,然后发现——这不是早我几届的学姐吗???
  学姐长得漂亮学习又好,家世也不错,当年校花榜榜上有名。即使毕业几年,也有男生拿她当女神膜拜。我因为和她住在同一市,离她也不是很远,还帮学校里的小男生们捎带给她几次东西呢。
  认出了那个女丧尸,我再往外看,就发现了很多熟面孔。
  顿时囧然。
  ——怎么看都是我们市啊。
  我对我市,真实爱的深沉。梦到自己成了丧尸,都不忘拖着我们全市人民群众。
  借着学姐胸前的手机,我也勉强看出了自己此时的形象。只看了一眼,我就完全不想看了。
  我是个小帅哥,但并不是帅气俊郎到突破天际的那种。我长得有些阴柔俊秀,乘了近年来流行阴柔俊秀花美男、韩剧纵横的东风,我这样的清秀小生居然挤掉了一盖男子汉气势十足的同学,混了个校草当当。
  但再俊秀的校草在皮肤腐烂、半个斑秃,眼珠浑浊,肌肉干瘪、七窍流血,唇烂嘴歪的情况下,也很难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我只看了一眼,便觉得恶心伤眼的几乎想去把自己人道毁灭。
  万幸我什么都做不了。
  ——我只希望这梦,能早一点醒来。因为满地腐肉丧尸实在是太恶心了。
  我跟学姐擦肩而过,跟着前面穿着球服的不知名大哥漫无目的的晃悠着。突然,我闻到了一种极为强烈诱人的香味,这种香味美妙极了,我无法形容这是什么东西散发的香气,因为在我有生之年从未嗅到过这种香味——我相信这种迷人的香味只要嗅到一次,那就永远都不可能忘记。
  我只知道,这种香味可以轻而易举的瓦解我的理智——我满脑子都是“想吃想吃好想吃一定要吃”的疯狂念头。
  脑袋一懵,除了吃,我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我无声的嘶吼一声,迈开了腿,向香味传来的方向飞奔而去。
  整个大街上不仅仅是我,街上入目所及的丧尸们似乎都疯狂了,一起飞奔。他们就像是一群领导不在磨洋工无所事事打酱油的囧货忽然找到了生命的意义——精神一震,狂热飞奔。
  转眼间,那些似乎随时都会倒下的家伙们似乎都变成了运动健将,走的那叫一个飞快。
  而那位穿着球服的大哥,就更加不用说了,绝不是运动健将x2那么简单。扭啊扭得的飞快把我甩在身后。
  我觉得有点羞愤。
  可很快,我就玻璃心了——原本与我背道而驰的学姐迈着她迷晕过一群小男生的大长腿,跑到了我的前头。
  一个又一个丧尸,超过了我。
  ——这到底还是不是我的梦境了?!我比他们烂的多也就算了居然是个丧尸都比老子快,人干事?!!
  我心中悲愤,我的身体却越挫越勇,扭着腿一瘸一拐执着无畏的跟在人群,不,是尸群前去。
  ——虽然人类和丧尸曾经都是同一个种族,不过我还是觉得不好混为一谈。
  我看到很多丧尸嘴巴里流着粘稠青黑的液体,像一滩脓液,只觉得恶心极了,但转念一想其实我也是这个样子,顿时悲从心来——算了,大家都是一个德行,谁也别嘲笑谁了。闷头跑吧!
  当我随着丧尸们来到那诱人的香味来源地的时候,我才发现散发香味的居然是几个人类。
  那是一家超市,有一女两男三个人,看上去大概二三十岁。女子拿着一个铁棍,胳膊上已经流了血,香味就数她最浓郁。其中一个壮硕的男人手里拿着一个长柄的锤子,一下下砸西瓜似得砸着逼近的丧尸,虎虎生风,着实生猛豪迈。另一个高瘦的眼镜男同样手里拿着一个铁棍,左劈右打,干脆利落非常帅气。
  而在他们外面,似乎无穷无尽的丧尸正拖着残破僵化的身体潮水般的向他们涌来,即使他们似乎非常勇猛,也是疲于应付,行动缓慢。
  作为人类,他们不是永动的机器,他们会累,如果再无法逃出,也许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永远的留下。
  我心里悲天悯人的感慨,同情不已。可再看看那两位帅哥杀丧尸跟切瓜剁菜似得那叫一个轻松干脆,不禁头皮发凉。
  ——我发誓绝对不是因为我头上烂掉了的缘故。
  我想掉头就走——就这些丧尸的移动速度,也只能用避无可避的尸海战术让人头疼了。真按个来别提多好打。为了一口肉,已经不知道多少丧尸牺牲了。
  我可不想贡献自己的**,最后那口肉还不知道落在谁的嘴里。
  我想走,奈何身体就像吃个兴奋剂的大狗,狂热兴奋的向里头人类飞扑。
  我由衷的感谢我前面的障碍物多——最起码前面的肉盾死不完我是不能到那两人跟前的。再加上我的行动力很弱,在丧尸里被推到什么的很正常,僵化的身体摔倒了想要爬起来,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是再绊倒几个不长眼的丧尸,那就更好了。
  我只想说——让踩踏事件来的更猛烈些吧!
  ——反正丧尸什么的,又感觉不到。
  等我尸体上被叠罗汉的丧尸们纷纷爬起来游荡走,我再爬起来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我看着地上那截原本属于我的胳膊,只觉得心中备觉惋惜。奈何我是个没感觉又无法控制身体的丧尸,只好怀着悲痛的心情,看着身体毫不留恋的踩着自己的手掌碾下一块腐肉的走了。
  作为一个漫无目的的丧尸,我行走的方向自然是向前的。摇摇晃晃的走了大概有十来分钟,我看到地上倒着一个女人,黑色的裙子已经破碎,身上的皮肉组织缺一块少一块的,还没了一条胳膊,皮肤呈现出不正常的青黑之色,伤口流出的一种浓稠的青黑色脓液。
  就像是我之前在其他丧尸口中看到的口水,大概是异变的血液。
  我认出来了,这就是超市门口的那个女人。
  她死了。
  也许是被同伴们当成牺牲品放弃了,也许真的是无法逃脱。总之,她死了。
  看到之前还活生生的女人现在却已经变成了冰冷的尸体,死的如此凄惨,即使清楚的知道只是一个噩梦,我也不禁觉得心中悲哀。
  不过,我的身体是不会理会这种心情的。
  似乎无论什么事,都无法影响它,让它停下前行的脚步。
  那个之前还让他狂热的女人,此时再无法得到它一个眼神。
  我的身体平静的走了过去,脚下毫不停留。
  当天晚上,我再游荡的时候,又看到了那个女人。
  她像很多丧尸一样站在暮色里,一瘸一拐的摇晃走动着,她走的很慢,踉跄蹒跚,像一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婴儿,又像一个瘫痪在床多年又重新站起的病人。
  黑色的破碎裙子堪堪贴在残缺不全的**上,一身黏液,青白的面孔呆滞的神情,活像一个即将苏醒向世人复仇的厉鬼。
  我看了心中居然还有些不适应。
  我游荡了一夜,都没再看到一个人影,在松口气的同时也不禁觉得可悲——估计全城都没几个人了吧?
  还好,只是一个梦。
  ☆、第61章
  ……
  亚利克斯再度来到了风之谷——现在的他比之前更加坚毅,也更加冷漠,清透的紫色眼眸就像沉默的石,古井无波——似乎没有什么能够让他在意,也似乎没有什么能够让他动容。
  他终于找到了风狼,再度站在了风狼的面前,紫眸执着的注视着风狼,沉郁的声音缓缓的道:“前辈,您的要求,我已经达到了。”
  风狼看着他,目中略过一抹复杂的情绪,“……你为何要逼自己那么紧,你只是一个人类,强度太大,你的身体会难以承受。”
  “我无法让自己放缓速度。”亚利克斯面无表情的道:“我一天不看到她,我就一天无法原谅我自己,悔恨,愧疚,自责,恐惧,担忧,罪恶——每一种情绪都在逼迫着我,让我每一天都生活在痛苦和折磨之中不可自拔。
  ——这样煎熬的日子,我一天都不想多承受。
  前辈,请您遵守约定,告诉我我的女儿的下落。”
  风狼的眼神更加复杂了,他怜悯的注视着亚利克斯,不忍的道:“……你是一个让人欣赏的好孩子,我其实,很欣赏你的天赋和毅力……
  所以……这件事我原本是不打算告诉你的。”
  亚利克斯握着魔杖的手紧了紧,心中生出几分不详的预感,绝望与恐慌蚕食着他的心。
  他抿了抿唇,冷色的紫瞳更冷了,紧盯着风狼不放:“请您告诉我!”
  风狼叹了口气,怜悯同情道:“你来找我之后,我就命令下面的魔兽帮你寻找女儿,当天就有了你女儿的消息……但并不是一个值得高兴的好消息。
  有魔兽说,它曾看到你的女儿和另两只魔兽被一只黑冥蜘蛛一起杀死带走——时间还在你来寻求我的帮助之前。”
  亚利克斯的脸色一下变得惨白,明亮坚定的眼神散了散。
  风狼愧疚不忍的絮絮叨叨:“我本以为你很难完成这个任务的,这样即使你知道你女儿的噩耗也是许久之后,漫长的时间可以让你抚平伤痛习惯孤独,即使知道女儿的噩耗也能……”
  “她没死。”亚利克斯打断了它的话,淡漠的声音却肯定极了,他认真的注视着风狼,又说了一遍:“——她没死。”
  风狼沉默的看了他半天,还很年轻的人类固执坚持的盯着它,让人难过。
  风狼同情的道:“你别这样亚利克斯,我知道你接受不了——事实上我跟你一样,曾失去过自己的孩子。那时候,我也像你一样……坚信它一定还活着。
  可事实上,它……不会再回来了。”
  “不。我知道她还活着。”亚利克斯说。“我相信,艾丽莎一定还活着。
  她一定在等着我去找她!”
  风狼:“……”
  风狼看待亚利克斯的眼神已经让人同情了。它放缓了声音,以免刺激到他,温和的过,“好吧,亚利克斯,她还活着——我相信她还活着。”
  “黑冥蛛的领地在密林东部,那里有一片乱石林,黑冥蛛的巢穴就在乱石林中。
  在乱石林中有许多含有剧毒的透明蛛丝,解药是石柱上生的草。想要进去,要多多留意周围。
  另外——听说黑冥蛛和黑暗精灵有些关系,我不知道是真的假的……”
  ……
  “老先生,您到底想要干什么?”艾丽莎挑起裙边,向巫妖说道:“我想,我上一次醒来看到的那间密室就是您的吧?”
  她微微挑着眉,看上去有些挑衅,胆儿肥的让人惊讶侧目。
  ——就不怕被那些家伙杀掉吗?要知道,他们可不是什么温柔包容的好人!
  艾丽莎当然记得自己之前醒来是一种什么鬼样子——“墓地”,“屠宰场”,“鱼缸。”
  一次次可怕的简直让人想疯。
  艾丽莎想要逃避让自己喘息片刻轻松一下,却不是真的把之前的事情全部忘了。
  立了那么多下马威,却到现在依旧没有杀了她,那么那个家伙必然对自己有所“求”。
  这就是她敢“作”的资本。
  艾丽莎并不是一个喜好坐以待毙的人,不然当初她就不会选择从王宫逃走——在保证自己暂时的安全的前提下,做出冒险的试探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