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许四少拿了根烟出来,里面乖巧等待的小美人就过来为他点上,他想着哪里还有什么真心啊,果然还是钱比较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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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辈子双洁,上辈子陶恂对所有人都是攻,至于上辈子和这辈子陶恂的偏差以后会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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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平行世界,he
第32章 前世,番外
沈琛觉得他这一生命运从未眷顾过他, 幼时丧母, 父亲漠视,少年时被人苛待折磨, 被所有人指指点点, 好不容易一路跌跌撞撞的艰难的长到成年, 被父亲安排婚姻,然后被所有人背叛——他已经失去了可以信任别人的心。
——悲惨的童年和少年耗尽了他本就不甚热烈的感情,让他对亲情爱情包括友情都从不信任,他只信自己,哪怕到最后众叛亲离。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可能是活该的, 是他自作孽,不可活罢了,他不曾怨天尤人,也从未后悔。
——他觉得,这个世上是没有人爱他的。
也有人爱慕他的容貌和钱财,但也不过如此——哪里有人肯爱他呢?他冷漠孤僻 ,孤傲锋利,一身无法掩饰的戾气, 咄咄逼人。
许多人同他说过喜欢, 他都是不信的,他觉得自己这样的人本就不值得任何人爱, 同样的, 他也不会爱上任何人——这世上所有人难道不都是最爱自己的吗?
他看着那些飞蛾扑火的人, 永远只是挑起一个嘲讽的笑意。
但有时候有些认知其实是并不准确的,就跟他觉得陶恂仗着家世无所顾忌胆子极大一样,直到接到最后那个电话的才知道,原来陶家小少爷的胆子小的很,小到害怕抢声,小到这样多年连一句喜欢都不敢说出口。
一直到被沉海的时候他还在想,陶恂当真是蠢货。
——他从未看见过那样蠢的人。
当然,自己也没好上多少,他多聪明一个人,这些年什么都能看穿却唯独没看出来那个蠢货是什么心思。
他再次醒来时已经在异国他乡,寒冬腊月,窗外大雪纷飞,有模糊的、遥远的歌声从教堂里传出来,他听不太懂,只是觉得安静,就像整个世界都慢慢剥离出去,只剩下一片漫长的、宁静的空白。
死里逃生,只是改头换面而已。
陶老爷子的挚友交给他一沓资料,上面陌生的名字对应着他的照片,下面是漫长的,长达三十年的另一个的生活轨迹——现在属于他了。
他即将抛弃沈琛这个跟随他几十年的名字,彻底的成为另一个人,医院里很安静,没有人声,也没有人会在等待着他醒来。
他拿着那沓资料,出声的时候才发现长时间不开口导致声音嘶哑难听:“陶恂呢?”
那人温雅的笑容渐渐消失,最终只是极轻的叹了一口气,那是一个地道的外国人,中文说的磕磕绊绊,沈琛注视着他别扭的嘴唇开合,听见他一字一句的说道:“你们东方有一个词叫做,节哀顺变,不知道,我说的对、对不对?”
他的视线太过锐利,温和的外国人受不了他的目光,逃也似的离开。
他拿着那沓资料睡了过去,那天的阳光很好,他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下午,模糊中有人好像在喊他。
“——琛哥?”
他觉得可能是幻觉,但还是慢慢睁开了眼,眼前是陌生的国家和更加寒冷的秋天,没有人在等着他病床边等着问他一句,疼吗?
从前他觉得这句话可有可无,如今才觉得似乎是少了点什么。
他听见陶恂艰难的呼吸着,跟他说:“你在那边好好过,就跟在车里跟我说的一样,该怎么玩儿怎么玩儿,别委屈了自己。”
后来他陷入过一段时间的幻听里,有时候听见早已去世的母亲在喊他回家,有时候听见陶恂喊他琛哥,有时候是海里无尽的忙音,没有尽头的敲击着他的耳膜。
治疗是漫长的,他在医院住了一年,出院的时候是春天,春暖花开的时节,一直照顾他多外国姑娘学着用他的家乡话同他告白。
“我、喜欢你——”
时隔已久,骤然听见中文发音,沈琛罕见的愣了愣,那一刻,他想到的是言尤在耳,人已不复。
他想起那个寒冷入骨的秋天,耳边传过来的那个微弱的声音 ,跟这一句一模一样,可有什么分明又是不一样的。
适合安家的姑娘问他,自己念的对不对,他点头,姑娘接着问他,愿不愿意答应,他摇头。
“那么,摇头是什么意思呢?”
他看着她,觉得这可能是自己唯一与从前一刀两断的时机,但是他却摇头,很久之后他开口。
“l'm so sorry。”
——我,很抱歉。
三天后他坐上回国的飞机,他在九万里的高空,将手放在心口,轻声默念。
我很抱歉。
放不下过去,走不向未来,他原本就是这样偏执的人,放弃过去只是在割裂他的血肉,哪怕他那么清楚的知道,他应该学会放下。
他在国外待了两年,再次回去的时候已经算得上物是人非,他曾经在这片土地上一手建立了他的商业帝国,直至最后分崩离析,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不,还是有的,成为旁人茶余饭后惋惜的谈资。
他买了郊外一栋别墅住下,然后在次日亲手折下一束玫瑰去了墓园。
哪里有人去吊唁会拿玫瑰的呢?他却莫名想起在许久之前,他送玫瑰给旁人时站在他身边的那个人用复杂的目光看过他,那是他并不能形容出来的目光。
墓园雾气缭绕,凄冷的风雨落下的时候他才记起自己忘了带伞,他沉默了一会儿,站在墓园里拨通了那个两年未曾拨打的号码。
——这个电话是对他一个人,从来未曾挂断过的。
意料之中的没有人接听,于是他转到留言,沙哑着声音开口,声音却是安静的:“陶恂,我忘了带伞。”
——仿佛只是过去无数次忘记,不管在哪里,他总能到的。
而这一次,留给他的只有无尽的机械的女音。
那一刻大雨开始滂沱而下,瞬间淋湿了青年全身,而他仿佛无知无觉,只是继续往前走去,西山的墓园那样大,他走了许久都未曾找到,后来守着墓园的工作人员将他带到临时休息的地方。
在这里守了几十年的老人告诉他,近三年来这里没有葬进过一个叫陶恂的人,甚至没有一个姓陶的人葬进来过。
从墓园离开的时候手里的花被打的凋零殆尽,他咳嗽着往前走,走到一半的时候有一辆好心的宾利顺路将他带回了城区。
有时候他会想,陶恂的蠢,确实是他生平仅见。
他请人跟着那辆宾利,看着他开进了陶家私宅,然后在陶家门外等了三天,看着老爷子颤颤巍巍的由陶夫人到一家医院里。
那是一家隐蔽的私人医院,环境很好,远离城郊,跟他买的别墅其实只相隔一条街的距离,他紧紧抓住方向盘,骨节用力到苍白,他想,怎么会有陶恂那么蠢的人呢?
真的是,蠢的不可救药。
那家医院保密措施做的很好,他知道问不出来什么,于是在陶老爷子走后直接闯了进去。
很多人拦着他,他就捂住心口咳嗽,他被绑着铁块在海里太久,压迫到内脏,后来身体一直都是有病根的,发作起来有些类似哮喘,情绪激动时会喘不过来气。
没有人愿意担那样的责任,并不敢下重手,只能推推搡搡的试图让他不要靠近,最费力的时候他听见嘶哑的声音,然后像人有人踉踉跄跄的走过来。
他在那人过来的一瞬间眼疾手快的捉住了他的手。
冰冷枯瘦,像是一截失去了生机的枯木。
他瘦了,额骨高高凸起,像是一具只剩骨骼的骷髅,身上是宽大的蓝白条纹的病服,被他攥住的右手似乎是刚刚挣脱吊针,还在细细的流着血,惨白的手骨上是一条一条凸起的青筋。
——跟他记忆力那个飞扬跋扈的青年判若两人,好像只剩下了一口气。
他不敢握他的手,瘦到觉得似乎再施加一分力就会马上被折断,就像是窗外干枯而脆弱的树枝。
陶家蜜罐子里长大的小公子在这两年里疾速的便成了现在这个模样,那一枪穿过他的肺部打断肋骨,虽然及时救治,但仍然是会纠缠他一辈子无法抹去的伤痛。
他替他将所有的罪名都担下了,陶家拜托了许多关系,官司打了三场,最后法院以经济犯罪判了他八年。
但是在羁押期保外就医,后来判下来后就是监外执行,那一枪几乎是将他未来半辈子都毁了个干干净净 ,他甚至不能承受外界过于浑浊的空气。
任何一点不慎都随时有可能要了他的命。
知道这些的时候沈琛坐在病房里剥一个饱满的橘子,辛涩的气味在空气里飘散,他问他:“后悔吗?”
两年不见的人靠在病床上输液,右手无措的抠着床沿,看着他的目光一如过去的许多年,他认真的回问他:“后悔什么?”
没有事过经年之感,他确确实实是未曾明白他的意思,所以询问。
沈琛沉默了一下,顺从自己的本心,毫不留情的骂道:“蠢货。”
陶恂看着他,不敢反驳,只是看着他递过来的橘子皱眉,露出一点嫌弃的神色。
“医生说今天该吃橘子。”沈琛平静道 。
已经是年过三十的人,早已经经历过生死离别,人生的大起大落,这个时候依然是皱眉抗议的,然后被压迫着吃下去,吃的时候嘴唇不小心碰到他的手指,陶恂忐忑了一瞬,看着沈琛面无表情的看着他,跟他说:“我不相信这是意外。”
确实不是意外,他不敢相信这个人是真的,所以碰了一下,如果不是不能,他甚至想咬他一口,以此来证明自己没有做梦。
但是没有下文。
沈琛留下来照顾他,陶恂知道那是愧疚,所以一直很好的留在朋友的位置,不进不退,什么也不说,就好像两年前那个将死的深夜从不曾存在。
他所有的勇气都已经耗尽,就好像沈琛所有对感情的期待都已耗尽。
他们是最好的朋友,最默契的一言不发。
监外执行只需要每个月去报备一次,陶家周转了许久,让陶恂得了一些自由,他极不喜欢医院,但是身体受限不得不困于一隅。
后来陶家受了一次极打的打击,陶恂的身体在沈琛回来后已经渐渐好了一些,陶家的失势让他的监外就医到此为止,他离开的时候站在病房门口,问沈琛:“琛哥,你是知道我的心思的,我不知道这一次还能不能出来 ,这么多年了,你不如早早给我一个答案,让我好歹能安心睡一觉。”
那年他三十有三,看着他的眼睛里还是跟多年前一样诚挚的不可思议。
沈琛拿着一支烟,在护士压迫神经的目光下同他说:“我不会爱上任何人——”
他没说完,陶恂已经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他回答的很平静,听完匆匆跟着狱警离开,连再看他一眼都未曾,沈琛跟在车后差点被警察以袭警罪逮捕,只得把驾驶证交出去,眼里都是狠厉。
“你知道个屁——”
警察推了他一把,“老实点,别说脏话。”
最后以他罚了五百块钱,扣了五分做为结束。
他厌倦了商场上的惨烈厮杀,因为他曾在那里风生水起也在最后一败涂地,但他最后还是回去,面对那些他曾经觉得再也不会沾手的东西,和那些他觉得一辈子不再相见的人。
陶家在一年后起死回生,经历一次洗盘,再次牢牢扎根站稳,陶恂也在一年后因为表现良好提前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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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琛觉得他这一生命运从未眷顾过他, 幼时丧母, 父亲漠视,少年时被人苛待折磨, 被所有人指指点点, 好不容易一路跌跌撞撞的艰难的长到成年, 被父亲安排婚姻,然后被所有人背叛——他已经失去了可以信任别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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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可能是活该的, 是他自作孽,不可活罢了,他不曾怨天尤人,也从未后悔。
——他觉得,这个世上是没有人爱他的。
也有人爱慕他的容貌和钱财,但也不过如此——哪里有人肯爱他呢?他冷漠孤僻 ,孤傲锋利,一身无法掩饰的戾气, 咄咄逼人。
许多人同他说过喜欢, 他都是不信的,他觉得自己这样的人本就不值得任何人爱, 同样的, 他也不会爱上任何人——这世上所有人难道不都是最爱自己的吗?
他看着那些飞蛾扑火的人, 永远只是挑起一个嘲讽的笑意。
但有时候有些认知其实是并不准确的,就跟他觉得陶恂仗着家世无所顾忌胆子极大一样,直到接到最后那个电话的才知道,原来陶家小少爷的胆子小的很,小到害怕抢声,小到这样多年连一句喜欢都不敢说出口。
一直到被沉海的时候他还在想,陶恂当真是蠢货。
——他从未看见过那样蠢的人。
当然,自己也没好上多少,他多聪明一个人,这些年什么都能看穿却唯独没看出来那个蠢货是什么心思。
他再次醒来时已经在异国他乡,寒冬腊月,窗外大雪纷飞,有模糊的、遥远的歌声从教堂里传出来,他听不太懂,只是觉得安静,就像整个世界都慢慢剥离出去,只剩下一片漫长的、宁静的空白。
死里逃生,只是改头换面而已。
陶老爷子的挚友交给他一沓资料,上面陌生的名字对应着他的照片,下面是漫长的,长达三十年的另一个的生活轨迹——现在属于他了。
他即将抛弃沈琛这个跟随他几十年的名字,彻底的成为另一个人,医院里很安静,没有人声,也没有人会在等待着他醒来。
他拿着那沓资料,出声的时候才发现长时间不开口导致声音嘶哑难听:“陶恂呢?”
那人温雅的笑容渐渐消失,最终只是极轻的叹了一口气,那是一个地道的外国人,中文说的磕磕绊绊,沈琛注视着他别扭的嘴唇开合,听见他一字一句的说道:“你们东方有一个词叫做,节哀顺变,不知道,我说的对、对不对?”
他的视线太过锐利,温和的外国人受不了他的目光,逃也似的离开。
他拿着那沓资料睡了过去,那天的阳光很好,他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下午,模糊中有人好像在喊他。
“——琛哥?”
他觉得可能是幻觉,但还是慢慢睁开了眼,眼前是陌生的国家和更加寒冷的秋天,没有人在等着他病床边等着问他一句,疼吗?
从前他觉得这句话可有可无,如今才觉得似乎是少了点什么。
他听见陶恂艰难的呼吸着,跟他说:“你在那边好好过,就跟在车里跟我说的一样,该怎么玩儿怎么玩儿,别委屈了自己。”
后来他陷入过一段时间的幻听里,有时候听见早已去世的母亲在喊他回家,有时候听见陶恂喊他琛哥,有时候是海里无尽的忙音,没有尽头的敲击着他的耳膜。
治疗是漫长的,他在医院住了一年,出院的时候是春天,春暖花开的时节,一直照顾他多外国姑娘学着用他的家乡话同他告白。
“我、喜欢你——”
时隔已久,骤然听见中文发音,沈琛罕见的愣了愣,那一刻,他想到的是言尤在耳,人已不复。
他想起那个寒冷入骨的秋天,耳边传过来的那个微弱的声音 ,跟这一句一模一样,可有什么分明又是不一样的。
适合安家的姑娘问他,自己念的对不对,他点头,姑娘接着问他,愿不愿意答应,他摇头。
“那么,摇头是什么意思呢?”
他看着她,觉得这可能是自己唯一与从前一刀两断的时机,但是他却摇头,很久之后他开口。
“l'm so sorry。”
——我,很抱歉。
三天后他坐上回国的飞机,他在九万里的高空,将手放在心口,轻声默念。
我很抱歉。
放不下过去,走不向未来,他原本就是这样偏执的人,放弃过去只是在割裂他的血肉,哪怕他那么清楚的知道,他应该学会放下。
他在国外待了两年,再次回去的时候已经算得上物是人非,他曾经在这片土地上一手建立了他的商业帝国,直至最后分崩离析,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不,还是有的,成为旁人茶余饭后惋惜的谈资。
他买了郊外一栋别墅住下,然后在次日亲手折下一束玫瑰去了墓园。
哪里有人去吊唁会拿玫瑰的呢?他却莫名想起在许久之前,他送玫瑰给旁人时站在他身边的那个人用复杂的目光看过他,那是他并不能形容出来的目光。
墓园雾气缭绕,凄冷的风雨落下的时候他才记起自己忘了带伞,他沉默了一会儿,站在墓园里拨通了那个两年未曾拨打的号码。
——这个电话是对他一个人,从来未曾挂断过的。
意料之中的没有人接听,于是他转到留言,沙哑着声音开口,声音却是安静的:“陶恂,我忘了带伞。”
——仿佛只是过去无数次忘记,不管在哪里,他总能到的。
而这一次,留给他的只有无尽的机械的女音。
那一刻大雨开始滂沱而下,瞬间淋湿了青年全身,而他仿佛无知无觉,只是继续往前走去,西山的墓园那样大,他走了许久都未曾找到,后来守着墓园的工作人员将他带到临时休息的地方。
在这里守了几十年的老人告诉他,近三年来这里没有葬进过一个叫陶恂的人,甚至没有一个姓陶的人葬进来过。
从墓园离开的时候手里的花被打的凋零殆尽,他咳嗽着往前走,走到一半的时候有一辆好心的宾利顺路将他带回了城区。
有时候他会想,陶恂的蠢,确实是他生平仅见。
他请人跟着那辆宾利,看着他开进了陶家私宅,然后在陶家门外等了三天,看着老爷子颤颤巍巍的由陶夫人到一家医院里。
那是一家隐蔽的私人医院,环境很好,远离城郊,跟他买的别墅其实只相隔一条街的距离,他紧紧抓住方向盘,骨节用力到苍白,他想,怎么会有陶恂那么蠢的人呢?
真的是,蠢的不可救药。
那家医院保密措施做的很好,他知道问不出来什么,于是在陶老爷子走后直接闯了进去。
很多人拦着他,他就捂住心口咳嗽,他被绑着铁块在海里太久,压迫到内脏,后来身体一直都是有病根的,发作起来有些类似哮喘,情绪激动时会喘不过来气。
没有人愿意担那样的责任,并不敢下重手,只能推推搡搡的试图让他不要靠近,最费力的时候他听见嘶哑的声音,然后像人有人踉踉跄跄的走过来。
他在那人过来的一瞬间眼疾手快的捉住了他的手。
冰冷枯瘦,像是一截失去了生机的枯木。
他瘦了,额骨高高凸起,像是一具只剩骨骼的骷髅,身上是宽大的蓝白条纹的病服,被他攥住的右手似乎是刚刚挣脱吊针,还在细细的流着血,惨白的手骨上是一条一条凸起的青筋。
——跟他记忆力那个飞扬跋扈的青年判若两人,好像只剩下了一口气。
他不敢握他的手,瘦到觉得似乎再施加一分力就会马上被折断,就像是窗外干枯而脆弱的树枝。
陶家蜜罐子里长大的小公子在这两年里疾速的便成了现在这个模样,那一枪穿过他的肺部打断肋骨,虽然及时救治,但仍然是会纠缠他一辈子无法抹去的伤痛。
他替他将所有的罪名都担下了,陶家拜托了许多关系,官司打了三场,最后法院以经济犯罪判了他八年。
但是在羁押期保外就医,后来判下来后就是监外执行,那一枪几乎是将他未来半辈子都毁了个干干净净 ,他甚至不能承受外界过于浑浊的空气。
任何一点不慎都随时有可能要了他的命。
知道这些的时候沈琛坐在病房里剥一个饱满的橘子,辛涩的气味在空气里飘散,他问他:“后悔吗?”
两年不见的人靠在病床上输液,右手无措的抠着床沿,看着他的目光一如过去的许多年,他认真的回问他:“后悔什么?”
没有事过经年之感,他确确实实是未曾明白他的意思,所以询问。
沈琛沉默了一下,顺从自己的本心,毫不留情的骂道:“蠢货。”
陶恂看着他,不敢反驳,只是看着他递过来的橘子皱眉,露出一点嫌弃的神色。
“医生说今天该吃橘子。”沈琛平静道 。
已经是年过三十的人,早已经经历过生死离别,人生的大起大落,这个时候依然是皱眉抗议的,然后被压迫着吃下去,吃的时候嘴唇不小心碰到他的手指,陶恂忐忑了一瞬,看着沈琛面无表情的看着他,跟他说:“我不相信这是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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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所有的勇气都已经耗尽,就好像沈琛所有对感情的期待都已耗尽。
他们是最好的朋友,最默契的一言不发。
监外执行只需要每个月去报备一次,陶家周转了许久,让陶恂得了一些自由,他极不喜欢医院,但是身体受限不得不困于一隅。
后来陶家受了一次极打的打击,陶恂的身体在沈琛回来后已经渐渐好了一些,陶家的失势让他的监外就医到此为止,他离开的时候站在病房门口,问沈琛:“琛哥,你是知道我的心思的,我不知道这一次还能不能出来 ,这么多年了,你不如早早给我一个答案,让我好歹能安心睡一觉。”
那年他三十有三,看着他的眼睛里还是跟多年前一样诚挚的不可思议。
沈琛拿着一支烟,在护士压迫神经的目光下同他说:“我不会爱上任何人——”
他没说完,陶恂已经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他回答的很平静,听完匆匆跟着狱警离开,连再看他一眼都未曾,沈琛跟在车后差点被警察以袭警罪逮捕,只得把驾驶证交出去,眼里都是狠厉。
“你知道个屁——”
警察推了他一把,“老实点,别说脏话。”
最后以他罚了五百块钱,扣了五分做为结束。
他厌倦了商场上的惨烈厮杀,因为他曾在那里风生水起也在最后一败涂地,但他最后还是回去,面对那些他曾经觉得再也不会沾手的东西,和那些他觉得一辈子不再相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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