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抱歉,宿主的账户上,现在余额为0.】
“我不记得自己乱花过钱,怎么就没钱啦?”苏湘玉很是吃惊。
【您要一了套雅诗兰黛的化妆品,您忘了吗?】系统闷闷的说。
天啦,她不过买了一瓶日霜和一瓶晚霜,居然就把自己存在系统里的钱全给花完啦?
“那还有什么人可以让我疾速救一下的吗,比如说,有没有谁想自杀,还有谁想跳河之类,先给我搞五十块钱出来啊。”苏湘玉说。
女人逛街的瘾犯了,没钱怎么行?
她都看见黑市就在不远处呢,什么松紧,扣子,毛线,她要买点儿回去,送给朱小洁和余微微几个也好啊。
【抱歉,最近边城知青和百姓都安居乐业,就算有人去世,也是命里合该去世的,没有任务给宿主。】系统依旧是那么冷冰冰的。
而就在这时,叶向东又回来了。
他不但自己回来了,还拿着俩人才新鲜出炉的结婚证儿呢。
照片看起来确实很不错,苏湘玉围着大围巾,两条长辫子,叶向东穿着立领的中山装,风系扣系的紧紧的,看起来真是一对壁人,笑的格外灿粒。
“一式两份,你的你收着,我的呀,我已经给我爸寄回去了。”叶向东笑着说。
就这样,苏湘玉得到一封结婚证书,她就这么结婚啦?
事情办的那叫一个恰如其缝,就跟叶向东在之前已经计划过很多遍似的,正好这时候两点,俩人所有的事情都办完了,走到百货商店的门口,司机刚好停稳车,正在往车上搬东西呢。
而这时候,从农场出来赶集的知青们,这才一个个摇晃着下了班车,虚浮着步子在县城里仰头四处望着呢。
司机一看苏湘玉脖子上的红围巾,就知道俩人的证儿肯定是扯上了。
一路上,叶向东和司机俩聊的,都是县里领导们的工作情况,比如哪个领导今天在干啥,又哪个领导今天在干啥。
俩人并肩坐着,叶向东的上衣兜里有一封信,只露出了一点信梢子来,不过,信梢子上有个名字,看起来格外熟悉。
正好叶向东和司机俩人聊的挺开心,苏湘玉于是趁着叶向东不注意,就把那封信给抽了出来。
上面的落款是首都工农兵大学政治系,寄信人的名字写着韩慎两个字。
苏湘玉盯着信看了半天,突然就叫了一声:“东子?”
“啊?”叶向东正跟司机聊着呢,下意识的就应了一声。
“你是不是还有个名字叫韩东?”苏湘玉又问。
正好信封上写着韩东收几个字,叶向东笑了笑说:“我妈姓韩,小时候我不肯随我爸姓,非得随我妈,所以小时候大家都喊我韩东。”
苏湘玉把信递还给了叶向东,往边上挪了挪,坐着就去看窗外了。
“你怎么啦,刚才还好好的,这是生气了还是怎么啦?”叶向东看苏湘玉有点不高兴的样子,于是问。
苏湘玉顿了半天才说:“没事,车先往农场开,我得先下车。”
“别呀,我刚给咱们审请了个宿舍,地窝子呢,特舒服的那种,你就不打算去看看?”叶向东笑着说。
他还笑,他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苏湘玉第一世的时候,不止有个渣前任叫冯明逊。
更重要的是,她有个渣前夫,将来教授下海经商,卷了她所有的钱在申城做生意做的风声水起的家伙,那家伙的名字就叫韩慎。
而韩慎,就有一个叫做韩东的大外甥。
韩东本姓不姓韩,但是,他在外面混社会,坏事干的风声水起,用的全是韩东这个名字。
要苏湘玉记得没错,韩东的父亲姓叶,在首都都排得上一号人物,更重要的是,那个叶老的妻子,正是冯明逊的大姐冯明艳。
真是意外伴着惊喜,得亏只是闹着玩而已,要不然,苏湘玉得同时喊自己的两个前任叫舅舅了。
第24章 上报纸
在农场下车的时候,叶向东还有点摸不着头脑呢:“走啊,你现在也算化工厂的家属,去看看咱们在家属区的房子呗,到时候搬过来跟我们一起住,生着炉子呢,还有煤,不限量的煤,能让你可着劲儿的烧。”
他喊了半天,苏湘玉当然并不回头的,就那么走了。
“是不是我哪儿说错话啦,惹人女同志不高兴啦?”小王司机有点忐忑的说。
叶向东的手里还捧着一块羊肉呢:“不管他,我这儿有块肉,得赶紧带回去给我家穆铁吃。”
“女人得哄,叶工,把新媳妇送回去,赶紧的。”司机说。
叶向东笑了笑:“没事,都结婚了,有的是时间哄她,咱走咱的。”
一上车,他也走了。
今天一早,听说苏湘玉出门之后,冯明逊几乎一整天没有工作的心思,一直没什么心思工作,就是想等苏湘玉回来。
本来以为她回来至少得到晚上,结果下午才三点过,朱琳就说:“快看,那是不是苏湘玉?”
冯明逊立刻站了起来,一把推开窗子就往外头看。
出门的时候还是胶鞋,就穿着一件大棉袄,回来的时候脚上黑皮鞋,脖子上围着红围巾,一张脸蛋不像别的姑娘们一热起来就红扑扑的,她的脸蛋粉嫩嫩的,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睛,再叫外面的雪光一衬,亮晶晶的。
一看她这样子,估计就是扯结婚证去了。
冯明逊没看着跟苏湘玉一起扯结婚证的那个男人,只看苏湘玉脖子上那条漂亮的红围巾,头发梢子全都竖起来了。
愤怒,委屈,有一瞬间还想哭。
还是坐地上嚎啕大哭那种哭法。
但是,他想吵或者想骂两句那是不可能的,毕竟他差点犯了诨,苏湘玉可看的清清楚楚着呢,而且,她还当面威胁他,说要给他贴大字报。
“姐夫,要不我去劝劝我姐?”苏湘秀也在办公室里,站在冯明逊的身后,怯生生的说:“我知道你没有坏心思,但我觉得我姐误解咱俩了。”
“算了,不管她,咱们忙咱们的。”
其实要说冯明逊没有坏心吗,他肯定是起了坏心思的,那种卑劣的坏心思从苏湘秀第一天坐上他的吉普车,一直抱着驾驶坐的坐椅,在他耳旁说话,唱歌的时候,喊着让姐夫多多照顾,一定要让她早日立功的哪天就有了。
原本他是个坚定的革命战士,是一个毫无瑕疵的人民公仆,但是在遇到苏湘秀的那一刻,他这颗无缝的鸡蛋就啪一声,裂开了一个口子。
然后那些邪恶的,属于资本主义的靡靡心思,浮夸想法就在他原本坚定的信仰上划开了一道缝子。
要不然,他不可能一次又一次的把苏湘秀给推出去,想尽办法给她搞荣誉。
他现在是个有瑕疵的人,但这些瑕疵因为苏湘秀的聪明和通透,居然能瞒天过海。
他只是内里腐烂了,就像一颗看起来完好无缺的鸡蛋,它只是内脏坏了,它的外表还是好的。
只要他自己想要的东西得到了,他依旧能做一个意志坚定的革命战士。
而苏湘秀呢,她不懂得他起的那种坏心思吗?
冯明逊觉得不是。
一个只比苏湘玉小一个月的姑娘,她把什么不懂?
但是,苏湘秀跟这世界上冯明逊接触过的所有女人都不一样。
她看起来天真,可爱,但是思路非常明确,那就是,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会给对方面子,给对方台阶下。
所以,虽然他犯了诨,但苏湘秀非但不介意,反而光明正大的,会一次一次的帮他把错误给抹平,粉饰的一干二净。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在春耕之前,苏湘秀就想早日立劳,返回申城。
而她想要回申城,现在就非得他推她一把不可。
“咱们继续讨论让你上报纸的事情吧。”冯明逊生完了闷气,又说。
苏湘秀在来农场的路上,于路边勇救了一个牧民和一个牧民孩子的事情,只要冯明逊愿意,笔杆子一挥,就能让它上报纸的首版。
只要能上首版,苏湘秀就能立刻调回申城。
至于她苏湘玉,嫁个铁岭来的农村小伙,爹快死了,家里还只有个后妈?
冯明逊相信,她早晚有一天还会回来找他。
猪棚。冯月巴正在给小满烙麦麸饼子,总觉得于磊有点不对劲儿,这小伙子咧着嘴笑了一整天了。
“于磊,吃个麦麸饼子吧,告诉我,你咋这么高兴?”冯月巴说。
于磊咧嘴笑着,咬了一口搀着糖精的麦麸面饼子,由衷的说:“冯大姐,你说是姐亲,还是嫂子亲?”
“那当然是姐亲啦,嫂子有啥亲的?”冯月巴说。
麦麸本来是给猪吃的东西,做成饼子,咬一口就得掉渣。
于磊两手掬着饼子说:“我还是觉得嫂子更亲,毕竟姐要嫁了人,可就不是咱家的人啦,嫂子呀,永远都是咱家的。”
事实上,于磊和叶向东,确实俩人都是从东北出来的孩子,不过人家叶向东有个好爸爸,后来去北京了,他爸去的早,他一直混在铁岭,直到叶向东来边城的时候,他才跟着一起来的边城。
早在苏湘玉还埋头喂鸡的时候,叶向东就跟于磊商量过,准备把苏湘玉也凑到一块儿,大家一起过舒坦日子。
所以,今天苏湘玉出门的时候还是苏大姐,但等回来的时候,就是他的嫂子了。
试问,是让苏湘玉嫁给冯明逊他高兴,还是嫁给叶向东他更高兴。
一阵夸夸的皮鞋声,冯月巴抬头一看,眼睛就亮了:“不愧是进了城的,咱们湘玉今天可真漂亮。”
于磊眼睛都直了,搓着两只手上的麦麸,嘴巴都快咧到耳朵边上去了:“咋样,嫂子今天高兴吧,你是不知道,我今儿也贼高兴。”
“于磊,你觉得我亲,还是叶向东更亲一点?”苏湘玉脱了小皮鞋,换上了自己的布鞋。
于磊脖子立刻就拎起来了:“现在咱们是一家人,有啥亲不亲的,你俩对我来说一样亲。”
这就对了,叶向东骗她,这家伙是同伙。
现在再回想,她之所以能碰到叶向东,就是因为于磊,而于磊是叶向东的同乡,也是一直以来悄悄资助他煤、炭,和吃的东西,以及羊皮袄子这些边城知青根本搞不到的东西的人。
叶向东和于磊,原本就是穿着一条裤子的难兄难弟。
苏湘玉是真想连唬带吓,把于磊给好好收拾,并敲打上一顿。
不过她太忙了,现在顾不上跟他扯这个,她第一重要的任务,还是去看她那几头猪。
公猪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肥,母猪的肚子隐隐约约也有鼓起来的迹象,这才养了二十天,离苏湘玉给自己立军令状的时间,还有十天呢。
猪只需要冯月巴和于磊俩卖命的喂就行了,至于该怎么调理,料全是由她来配,开胃、杀菌,利用化学品强化猪的骨骼,这些东西,也只需要从书包里掏书出来,慢慢的研究就行了。
对于一个曾经考上过清华的女同志来说,这些实在算不得什么。
但是,苏湘玉不着急,朱小洁和余微微几个替她着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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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记得自己乱花过钱,怎么就没钱啦?”苏湘玉很是吃惊。
【您要一了套雅诗兰黛的化妆品,您忘了吗?】系统闷闷的说。
天啦,她不过买了一瓶日霜和一瓶晚霜,居然就把自己存在系统里的钱全给花完啦?
“那还有什么人可以让我疾速救一下的吗,比如说,有没有谁想自杀,还有谁想跳河之类,先给我搞五十块钱出来啊。”苏湘玉说。
女人逛街的瘾犯了,没钱怎么行?
她都看见黑市就在不远处呢,什么松紧,扣子,毛线,她要买点儿回去,送给朱小洁和余微微几个也好啊。
【抱歉,最近边城知青和百姓都安居乐业,就算有人去世,也是命里合该去世的,没有任务给宿主。】系统依旧是那么冷冰冰的。
而就在这时,叶向东又回来了。
他不但自己回来了,还拿着俩人才新鲜出炉的结婚证儿呢。
照片看起来确实很不错,苏湘玉围着大围巾,两条长辫子,叶向东穿着立领的中山装,风系扣系的紧紧的,看起来真是一对壁人,笑的格外灿粒。
“一式两份,你的你收着,我的呀,我已经给我爸寄回去了。”叶向东笑着说。
就这样,苏湘玉得到一封结婚证书,她就这么结婚啦?
事情办的那叫一个恰如其缝,就跟叶向东在之前已经计划过很多遍似的,正好这时候两点,俩人所有的事情都办完了,走到百货商店的门口,司机刚好停稳车,正在往车上搬东西呢。
而这时候,从农场出来赶集的知青们,这才一个个摇晃着下了班车,虚浮着步子在县城里仰头四处望着呢。
司机一看苏湘玉脖子上的红围巾,就知道俩人的证儿肯定是扯上了。
一路上,叶向东和司机俩聊的,都是县里领导们的工作情况,比如哪个领导今天在干啥,又哪个领导今天在干啥。
俩人并肩坐着,叶向东的上衣兜里有一封信,只露出了一点信梢子来,不过,信梢子上有个名字,看起来格外熟悉。
正好叶向东和司机俩人聊的挺开心,苏湘玉于是趁着叶向东不注意,就把那封信给抽了出来。
上面的落款是首都工农兵大学政治系,寄信人的名字写着韩慎两个字。
苏湘玉盯着信看了半天,突然就叫了一声:“东子?”
“啊?”叶向东正跟司机聊着呢,下意识的就应了一声。
“你是不是还有个名字叫韩东?”苏湘玉又问。
正好信封上写着韩东收几个字,叶向东笑了笑说:“我妈姓韩,小时候我不肯随我爸姓,非得随我妈,所以小时候大家都喊我韩东。”
苏湘玉把信递还给了叶向东,往边上挪了挪,坐着就去看窗外了。
“你怎么啦,刚才还好好的,这是生气了还是怎么啦?”叶向东看苏湘玉有点不高兴的样子,于是问。
苏湘玉顿了半天才说:“没事,车先往农场开,我得先下车。”
“别呀,我刚给咱们审请了个宿舍,地窝子呢,特舒服的那种,你就不打算去看看?”叶向东笑着说。
他还笑,他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苏湘玉第一世的时候,不止有个渣前任叫冯明逊。
更重要的是,她有个渣前夫,将来教授下海经商,卷了她所有的钱在申城做生意做的风声水起的家伙,那家伙的名字就叫韩慎。
而韩慎,就有一个叫做韩东的大外甥。
韩东本姓不姓韩,但是,他在外面混社会,坏事干的风声水起,用的全是韩东这个名字。
要苏湘玉记得没错,韩东的父亲姓叶,在首都都排得上一号人物,更重要的是,那个叶老的妻子,正是冯明逊的大姐冯明艳。
真是意外伴着惊喜,得亏只是闹着玩而已,要不然,苏湘玉得同时喊自己的两个前任叫舅舅了。
第24章 上报纸
在农场下车的时候,叶向东还有点摸不着头脑呢:“走啊,你现在也算化工厂的家属,去看看咱们在家属区的房子呗,到时候搬过来跟我们一起住,生着炉子呢,还有煤,不限量的煤,能让你可着劲儿的烧。”
他喊了半天,苏湘玉当然并不回头的,就那么走了。
“是不是我哪儿说错话啦,惹人女同志不高兴啦?”小王司机有点忐忑的说。
叶向东的手里还捧着一块羊肉呢:“不管他,我这儿有块肉,得赶紧带回去给我家穆铁吃。”
“女人得哄,叶工,把新媳妇送回去,赶紧的。”司机说。
叶向东笑了笑:“没事,都结婚了,有的是时间哄她,咱走咱的。”
一上车,他也走了。
今天一早,听说苏湘玉出门之后,冯明逊几乎一整天没有工作的心思,一直没什么心思工作,就是想等苏湘玉回来。
本来以为她回来至少得到晚上,结果下午才三点过,朱琳就说:“快看,那是不是苏湘玉?”
冯明逊立刻站了起来,一把推开窗子就往外头看。
出门的时候还是胶鞋,就穿着一件大棉袄,回来的时候脚上黑皮鞋,脖子上围着红围巾,一张脸蛋不像别的姑娘们一热起来就红扑扑的,她的脸蛋粉嫩嫩的,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睛,再叫外面的雪光一衬,亮晶晶的。
一看她这样子,估计就是扯结婚证去了。
冯明逊没看着跟苏湘玉一起扯结婚证的那个男人,只看苏湘玉脖子上那条漂亮的红围巾,头发梢子全都竖起来了。
愤怒,委屈,有一瞬间还想哭。
还是坐地上嚎啕大哭那种哭法。
但是,他想吵或者想骂两句那是不可能的,毕竟他差点犯了诨,苏湘玉可看的清清楚楚着呢,而且,她还当面威胁他,说要给他贴大字报。
“姐夫,要不我去劝劝我姐?”苏湘秀也在办公室里,站在冯明逊的身后,怯生生的说:“我知道你没有坏心思,但我觉得我姐误解咱俩了。”
“算了,不管她,咱们忙咱们的。”
其实要说冯明逊没有坏心吗,他肯定是起了坏心思的,那种卑劣的坏心思从苏湘秀第一天坐上他的吉普车,一直抱着驾驶坐的坐椅,在他耳旁说话,唱歌的时候,喊着让姐夫多多照顾,一定要让她早日立功的哪天就有了。
原本他是个坚定的革命战士,是一个毫无瑕疵的人民公仆,但是在遇到苏湘秀的那一刻,他这颗无缝的鸡蛋就啪一声,裂开了一个口子。
然后那些邪恶的,属于资本主义的靡靡心思,浮夸想法就在他原本坚定的信仰上划开了一道缝子。
要不然,他不可能一次又一次的把苏湘秀给推出去,想尽办法给她搞荣誉。
他现在是个有瑕疵的人,但这些瑕疵因为苏湘秀的聪明和通透,居然能瞒天过海。
他只是内里腐烂了,就像一颗看起来完好无缺的鸡蛋,它只是内脏坏了,它的外表还是好的。
只要他自己想要的东西得到了,他依旧能做一个意志坚定的革命战士。
而苏湘秀呢,她不懂得他起的那种坏心思吗?
冯明逊觉得不是。
一个只比苏湘玉小一个月的姑娘,她把什么不懂?
但是,苏湘秀跟这世界上冯明逊接触过的所有女人都不一样。
她看起来天真,可爱,但是思路非常明确,那就是,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会给对方面子,给对方台阶下。
所以,虽然他犯了诨,但苏湘秀非但不介意,反而光明正大的,会一次一次的帮他把错误给抹平,粉饰的一干二净。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在春耕之前,苏湘秀就想早日立劳,返回申城。
而她想要回申城,现在就非得他推她一把不可。
“咱们继续讨论让你上报纸的事情吧。”冯明逊生完了闷气,又说。
苏湘秀在来农场的路上,于路边勇救了一个牧民和一个牧民孩子的事情,只要冯明逊愿意,笔杆子一挥,就能让它上报纸的首版。
只要能上首版,苏湘秀就能立刻调回申城。
至于她苏湘玉,嫁个铁岭来的农村小伙,爹快死了,家里还只有个后妈?
冯明逊相信,她早晚有一天还会回来找他。
猪棚。冯月巴正在给小满烙麦麸饼子,总觉得于磊有点不对劲儿,这小伙子咧着嘴笑了一整天了。
“于磊,吃个麦麸饼子吧,告诉我,你咋这么高兴?”冯月巴说。
于磊咧嘴笑着,咬了一口搀着糖精的麦麸面饼子,由衷的说:“冯大姐,你说是姐亲,还是嫂子亲?”
“那当然是姐亲啦,嫂子有啥亲的?”冯月巴说。
麦麸本来是给猪吃的东西,做成饼子,咬一口就得掉渣。
于磊两手掬着饼子说:“我还是觉得嫂子更亲,毕竟姐要嫁了人,可就不是咱家的人啦,嫂子呀,永远都是咱家的。”
事实上,于磊和叶向东,确实俩人都是从东北出来的孩子,不过人家叶向东有个好爸爸,后来去北京了,他爸去的早,他一直混在铁岭,直到叶向东来边城的时候,他才跟着一起来的边城。
早在苏湘玉还埋头喂鸡的时候,叶向东就跟于磊商量过,准备把苏湘玉也凑到一块儿,大家一起过舒坦日子。
所以,今天苏湘玉出门的时候还是苏大姐,但等回来的时候,就是他的嫂子了。
试问,是让苏湘玉嫁给冯明逊他高兴,还是嫁给叶向东他更高兴。
一阵夸夸的皮鞋声,冯月巴抬头一看,眼睛就亮了:“不愧是进了城的,咱们湘玉今天可真漂亮。”
于磊眼睛都直了,搓着两只手上的麦麸,嘴巴都快咧到耳朵边上去了:“咋样,嫂子今天高兴吧,你是不知道,我今儿也贼高兴。”
“于磊,你觉得我亲,还是叶向东更亲一点?”苏湘玉脱了小皮鞋,换上了自己的布鞋。
于磊脖子立刻就拎起来了:“现在咱们是一家人,有啥亲不亲的,你俩对我来说一样亲。”
这就对了,叶向东骗她,这家伙是同伙。
现在再回想,她之所以能碰到叶向东,就是因为于磊,而于磊是叶向东的同乡,也是一直以来悄悄资助他煤、炭,和吃的东西,以及羊皮袄子这些边城知青根本搞不到的东西的人。
叶向东和于磊,原本就是穿着一条裤子的难兄难弟。
苏湘玉是真想连唬带吓,把于磊给好好收拾,并敲打上一顿。
不过她太忙了,现在顾不上跟他扯这个,她第一重要的任务,还是去看她那几头猪。
公猪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肥,母猪的肚子隐隐约约也有鼓起来的迹象,这才养了二十天,离苏湘玉给自己立军令状的时间,还有十天呢。
猪只需要冯月巴和于磊俩卖命的喂就行了,至于该怎么调理,料全是由她来配,开胃、杀菌,利用化学品强化猪的骨骼,这些东西,也只需要从书包里掏书出来,慢慢的研究就行了。
对于一个曾经考上过清华的女同志来说,这些实在算不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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