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节
谢沅锦四处求医问诊,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怀上子嗣。然而,大夫却语重心长地告诉她:“草民并不建议娘娘留下此胎,毕竟娘娘体内的寒气尚未祛除,贸然怀孕极有可能中途流产,乃至于威胁到您自身的性命。”
话说到这个份上,但凡惜命的人都知道该怎么选择,可谢沅锦还是坚持地道:“我要生。”
在她的记忆里,连景淮总是自嘲自己孤家寡人一个,早早地便失去了父母双亲。
谢沅锦不希望,百年后连个能够为他祭祀的子孙都没有,叫他成为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所以,她拼尽性命,也要在这世间为他留下一条血脉。
可就在谢沅锦满心期待着新生儿降生的时候,邵静芸基于嫉妒、厌恶、愤恨以及憎恶等,种种复杂的原因,狠心将毒药掺进她的安胎药里,致使她七窍流血而亡。
那碗毒药的滋味,仿佛刻在了骨子里,哪怕时隔一世,谢沅锦依旧痛苦而清晰地记着。也是因此,她刚刚才会在闻到相同气味时,反应得那般剧烈。
想到这里,谢沅锦不禁有些后怕,倘若她方才饮下那碗毒药,现在多半已经落得和前世一样凄惨的下场了。
梦境并没有伴随谢沅锦的死亡而终结,她看见连景淮亲手为她立下墓碑,冠以王妃吾妻之称号。
他跪在她的墓前,拇指轻轻摩挲着冰冷的石碑上那短短几行碑文,直至指腹被粗糙的花岗岩磨到发红破皮,连景淮仍毫无所觉地继续摩挲。
时光在这个瞬间变得很缓慢,谢沅锦眼睁睁看着他低下头颅,干涩的薄唇颤抖着,在墓碑上落下一吻。良久,他声音沙哑地开口道:“你死了,本王真的会疯的。”
这句话仿佛某种奇妙的开关,刚说完,连景淮高大的身躯便开始瑟缩起来。
他那么冷静自持的人,赫然像着了魔似的,在疯狂喊着什么,唤着什么,声音歇斯底里。
谢沅锦竖起耳朵,试图辨清他口中的字句,可惜耳膜里尽是嗡嗡的轰鸣声,她听不到,再也听不到了……
“小姐,小姐?”
琉璃的叫喊声在耳边响起,震得谢沅锦耳心生疼。她缓缓睁开双眼,却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经泪流满面。
咸涩的泪水尝在嘴里,将她的理智陡然拽回。谢沅锦揉揉额角,语气平静地道:“我适才是梦魇了,好险有你唤醒我。”
琉璃见她睡了一觉醒来,眉眼间虽然仍旧透着几分疲惫,但面色红润,清秀的脸庞上没有露出丝毫病态,提到嗓子眼的心终于放了下來。
她上前为谢沅锦掖了掖被角,而后说道:“老爷那厢还在等消息呢,奴婢先去秉告一声,马上就回来。”
谢沅锦颔了颔首以示同意。
然而,琉璃刚抬腿走出没几步,忽然又停下,转回头望向谢沅锦,问道:“小姐本来不是和王爷约定好了,明儿个在梨花巷的书肆碰面吗?需不需要奴婢差人去告知王爷,您身体抱恙,不便出门的事情?”
谢沅锦闻言,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无妨,我身子好多了,明日出门不会有问题的。”更何况,她还有很多话儿须得当面和连景淮说清楚。
…………
讲到这里,盛沅锦忽然止住了话音。
她到底是个姑娘家,平时连在话本中看到作者对于云雨的描绘,都得脸红半晌,更遑论直接口述出那般活色生香的场景?简直羞耻透了!
然而,连景淮压根不理解她的别扭,迭声问道:“方才怎么了?”
盛沅锦心中好生纠结了一会儿,然后才像下定决心般,硬着头皮道:“我若是实话实说,王爷可不能取笑我。”
连景淮看出她眼中的希冀,想也未想便应承下来:“嗯,不笑你。”
得到连景淮的允诺后,盛沅锦便将不久前见到的画面,以一种极其委婉的方式表达出来。只不过,男女之间的艳事,越是遮遮掩掩,反而越能让人浮想联翩。
待她话音落地,连景淮挑挑眉,故作惊讶地问道:“不对啊,你适才分明说了没有看清楚对方的相貌,那么如何肯定是我,而非别人?”
这话叫她怎么回答呀?难不成盛沅锦还能说,是因为他暗肌贲发的胸腹别具美感,令人过目难忘吗?显然是不行的。
于是,盛沅锦只得支支吾吾地答道:“除了王爷,我也未曾见识过其他男子赤身的模样,姑且……就当作那人是你罢。”
“啧,你这也忒不严谨了,要不再仔细瞧瞧?”语毕,连景淮便要伸手去解里衣的扣子。
盛沅锦见状,忙不迭出声阻止了他的行为:“别别别。”
就在这个当口,两人的双手无意间交叠到一起。
盛沅锦从前毕竟是在宫里当过差的,粗活儿没少干,又疏于保养,哪怕再怎么天生丽质,掌心的触感也比不得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家千金,那般细腻温滑。
但连景淮轻轻摩挲着那只柔荑,却觉得喜欢极了,她哪儿哪儿都好,连手心纵横交错的纹路,看上去都比别人生得精致。
感情这种东西很复杂,很多时候你甚至说不出原因,找不着开端,稀里糊涂间就把一颗心给交了出去。
连景淮现在回想起来,他最开始只不过是因为初次开荤,感到食髓知味,所以想把这个姑娘留在身边伺候。谁知在后来几年朝夕相处的日子里,逐渐发觉她性格中的讨喜之处,于是沦陷,于是沉溺。
如今重新将盛沅锦搂在怀里,连景淮心底固然欣喜,可也止不住产生疑问,他可以给她无条件、无底线的偏爱,那她呢?
连景淮其实一直都知道,盛沅锦向往自由,当初留在王府亦是迫不得已。然而,经过这段时间的磨合,她的心境应该也会有所变化吧?
倘若他付出了这么多,盛沅锦仍旧去意坚决,那连景淮大概会满难受的。
所幸他这个人,别的话做事特别敢。几乎是在念头升起的刹那,连景淮便已经问出了口:“假如这会儿给你个机会做选择,你还会离开么?”
虽说有些突然,但这个问题倒不算出乎意料。毕竟连景淮前后也表明过数次态度了,盛沅锦不可能永远退缩,无论好坏,总得给予些许回应。
所以盛沅锦并未犹豫多久,便道:“不会了。”
连景淮没有高兴的太早,因为他知道她必定还有后话。果然,只见盛沅锦动了动,随后轻巧地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
“你若是问我会否离开,我可以很坚定地告诉你,不会;你若是问我是否喜欢你,我也可以大方地承认,自己确实动心了。可即便是如此,我们的感情依旧不在同个层次之上。”
“我是个有点慢热的人,不知道该怎么敞开心怀,处处瞻前顾后,也许一辈子都做不到像你喜欢我,那样炙热地喜欢你。如此,你还想继续吗?”
“慢热没什么不好。”连景淮怜爱地揉揉她的头发,道:“我不介意等你。”
感情的道路上总是有人走得快些,有人走得慢些,连景淮自己属于前者,但不代表他就排斥后者。动情动的晚,意味着可以慢慢享受那个过程,倒也颇有一番乐趣。
一夜过去,连景淮还惦记着镇北侯府那档子事。
越是深入挖掘,他就越发感觉到这桩案子的违和,比如说:谢明驰作为主帅,究竟为何临阵叛逃?卷宗上记载的理由是,因为谢明驰早已私通了南蛮,欲将颍州拱手相让以换取私益。
但镇北侯府在当时,已经是宁朝境内数一数二的世家望族。南蛮这种小国要给出怎么样的好处,才能让他心甘情愿抛弃共同作战的同袍、待产的妻子以及家族的荣光,转而投奔敌国。
简直是荒谬绝伦。这么一想,连景淮顿时觉得,能写出如此漏洞百出的结案报告的刑部官员,多半是脑子进水了。
百思不得其解下,他还是决定亲自到刑部去查看完整的档案。然而,就在连景淮换好衣服准备出门的时候,却忽然有只信鸽模样的飞鸟,扑楞着翅膀落在窗棂上。
倘若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它的右脚处,被人用红绳牢牢地绑缚着一封卷好的信。
由于时下通信不便,许多人家都会利用鸽子的归巢性进行传书,武贤王府也并不例外,但光凭这只信鸽的毛色和体型,连景淮便能肯定它绝对不是自家饲养的鸟儿。
怀揣着满腹疑问,连景淮拆下了那封信纸,摊开,并看见上头寥寥几行苍劲挺拔的字迹——若想保住她的性命,便就此打住,别再继续追查当年的旧案。
她,指的是盛沅锦么?
谁料连景淮惯用的坐骑,不仅白得赛雪,通身没有半根杂色,名字也十分秀气地唤做“霜雪”。
盛沅锦禁不住疑惑道:“王爷当初是如何挑中这匹马儿的?”
连景淮伸手摸了摸霜雪长满漂亮鬃毛的脖颈,说:“我最早遇见它是在塞外的草原上——
那会儿霜雪的前蹄刚被碎石扎破,连走路都在淌血,我瞧着可怜,便随手给它做了包扎。哪知伤势好全以后,这马仔愣是不愿意走,无论如何都要赖在军营里。”
讲到这里,霜雪还极有灵性地把马头歪了过来,依偎在连景淮的臂膀上。
“对于战马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忠诚度。霜雪不单资质好,还天生具备认主的能力,因此这么多年来,一直是它陪伴着我。”
盛沅锦闻言,有些担忧地询问:“它既认主,那想必不会允许我这个外人乘坐吧?”
连景淮蹙了蹙眉,似乎是在思考,审视的目光上下打量着盛沅锦,半晌复又开口道:“应当没问题,毕竟你身上沾惹了我的气息。”
他这句话虽然说得隐晦,但盛沅锦却依旧从中品味出了别样的暧昧,以至于话音刚入耳,她便当场怔住了。
就在盛沅锦走神的工夫,连景淮已经俐落地翻身上了马背。紧接着,他右手一捞,毫不费力地就将她抱起,横放在马鞍之上。
盛沅锦连怎么上去的都不知道,只是一眨眼,整个人便稳稳当当地落进他怀里。
眼下青天白日的,自然不能在人头攒动的市集纵马,于是连景淮只得调转马头,避开闹区,径直往后山林里去。
沿途道路因为年久失修,存在着许多崎岖不平处,行经此路段时,难免有些颠簸。
盛家是书香世家,除却盛长儒,基于兴趣曾学过一段时间的骑射,其余人皆是半窍不通。
连景淮本以为盛沅锦多少会有些害怕,谁知她竟适应得如此快,没过多久就开始频频催促道:“快点,再快点儿。”压根不给他当护花使者的机会。
连景淮嘴上并未多言,但心里却在想:不愧是谢明驰的女儿,看上去柔柔弱弱,没想到胆子这么大。
他握紧缰绳,双腿一夹马腹,驱使马儿扬起四蹄向前飞奔。在疾驰的过程中,连景淮状似不经意地问:“……你如今……对待你父亲是何情感?”
男人低沉磁性的嗓音在强风中显得破碎,盛沅锦仔细辨认着他话语中的每一个字,好半晌才回答:“我不知道。”
她确实是不知道的。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盛文旭都不能算作罪大恶极的坏人。他对发妻无情,但在丁氏仍存活于世的时候,极力扮演着好丈夫的形象,将婚姻经营得有声有色;他重男轻女,却不曾在吃穿用度上短缺过盛沅锦。
因此,哪怕后来盛文旭将她当作升官路上的一颗垫脚石,盛沅锦也很难对他产生恨意。
连景淮静默了足有半刻钟的时间,方又开口道:“那么如果你现在得知,你的生父其实另有其人,你待如何?”
闻言,盛沅锦不禁语塞。连景淮平时虽然也喜欢捉弄她,但很讲究说话的分际,断断不会将父母长辈的事情拿出来开玩笑。
“王爷究竟想说什么?”她有些茫然地反问。
连景淮不忍见盛沅锦如此可怜兮兮的模样,索性抬手抚上她的眉眼,语气里带着前所未有的温柔:“乖,闭上眼睛,安静听我说。”
随后,他便将事情的始末和盘托出,包括谢明驰遭受隆昌帝暗算、镇北侯府满门被抄、玉氏将腹中胎儿托付给丁氏等等经过,全都交代得清楚明白。
“不管你做出什么选择,我都会站在你身边,我永远支持你。”语毕,连景淮垂首在盛沅锦额间落下虔诚的一吻。
盛沅锦发觉自己居然意外地很平静,仿佛故事中那位一夕间由侯府千金,沦落为罪臣之女的主人公,并不是她似的。
“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办?”盛沅锦仰起小脸,无辜且懵懂地征询着连景淮的意见。
她当然知晓命运是自己的,别人无法帮忙决定。可是打从出生起就开始过四处漂泊的生活,让盛沅锦习惯了颠沛流离,习惯了随遇而安,却唯独学不会靠岸。连景淮能够理解她对于家庭,那种既渴望又排斥的矛盾心情,遂循循善诱道:“很简单呀,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若是两边都无法取舍的话,大不了每月初一至十五待在盛家,十五过后待在谢家,总归是以你高兴为主。”
认祖归宗这般严肃的事情,到了连景淮口中,仿佛和谈论今晚吃什么没两样。
盛沅锦被他不着调的语气逗得轻笑出声,旋即转过身去,将面庞深深埋进连景淮怀里,边感受着他起伏不定的坚实胸膛,边咕囔道:“我两边都不选,我只想和你在一起,可以吗?”
听见她半是撒娇半是恳求的话语,连景淮整颗心都快要软成一滩水。他想,所谓的何意百炼刚,化为绕指柔,大抵便是如此。
“你肯选择我,我欢喜都来不及,哪里还有不同意的道理?”说罢,他用力一甩缰绳,马蹄奔腾更甚。
从晌午前后到夕阳西斜,再到月亮星星出来,连景淮都驾着马儿带盛沅锦在林荫小径里转悠。
许是因为体力消耗得过多,回程时盛沅锦把头枕在连景淮厚实的臂弯里,竟不自觉打起盹儿来。
连景淮反覆摩挲着那张俏生生的脸颊,却没有唤醒她的打算,而是亲自把她抱回了栖雁阁。
刚安置好盛沅锦没多久,魏梁便上前禀告说:“王爷,皇上宣您即刻入宫觐见。”
眼看天色渐暗,都快到宫门口下钥的时间了,隆昌帝还巴巴儿地传召他进宫,那想必和谢明驰父女的事情脱不了干系。因此,连景淮并未多做考虑便答应道:“好,我换身衣裳就来。”
不得不说,连景淮料想得很准确,隆昌帝确实是在为此事发愁。
起初,当他得知谢明驰非但没有死,还在他眼皮子底下玩了一套偷梁换柱的把戏时,隆昌帝内心是无比愤怒的。这种愤怒,甚至让他动了想要再度下旨抄斩谢家,把所有孽根祸种悉数铲除干净的念头。
话说到这个份上,但凡惜命的人都知道该怎么选择,可谢沅锦还是坚持地道:“我要生。”
在她的记忆里,连景淮总是自嘲自己孤家寡人一个,早早地便失去了父母双亲。
谢沅锦不希望,百年后连个能够为他祭祀的子孙都没有,叫他成为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所以,她拼尽性命,也要在这世间为他留下一条血脉。
可就在谢沅锦满心期待着新生儿降生的时候,邵静芸基于嫉妒、厌恶、愤恨以及憎恶等,种种复杂的原因,狠心将毒药掺进她的安胎药里,致使她七窍流血而亡。
那碗毒药的滋味,仿佛刻在了骨子里,哪怕时隔一世,谢沅锦依旧痛苦而清晰地记着。也是因此,她刚刚才会在闻到相同气味时,反应得那般剧烈。
想到这里,谢沅锦不禁有些后怕,倘若她方才饮下那碗毒药,现在多半已经落得和前世一样凄惨的下场了。
梦境并没有伴随谢沅锦的死亡而终结,她看见连景淮亲手为她立下墓碑,冠以王妃吾妻之称号。
他跪在她的墓前,拇指轻轻摩挲着冰冷的石碑上那短短几行碑文,直至指腹被粗糙的花岗岩磨到发红破皮,连景淮仍毫无所觉地继续摩挲。
时光在这个瞬间变得很缓慢,谢沅锦眼睁睁看着他低下头颅,干涩的薄唇颤抖着,在墓碑上落下一吻。良久,他声音沙哑地开口道:“你死了,本王真的会疯的。”
这句话仿佛某种奇妙的开关,刚说完,连景淮高大的身躯便开始瑟缩起来。
他那么冷静自持的人,赫然像着了魔似的,在疯狂喊着什么,唤着什么,声音歇斯底里。
谢沅锦竖起耳朵,试图辨清他口中的字句,可惜耳膜里尽是嗡嗡的轰鸣声,她听不到,再也听不到了……
“小姐,小姐?”
琉璃的叫喊声在耳边响起,震得谢沅锦耳心生疼。她缓缓睁开双眼,却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经泪流满面。
咸涩的泪水尝在嘴里,将她的理智陡然拽回。谢沅锦揉揉额角,语气平静地道:“我适才是梦魇了,好险有你唤醒我。”
琉璃见她睡了一觉醒来,眉眼间虽然仍旧透着几分疲惫,但面色红润,清秀的脸庞上没有露出丝毫病态,提到嗓子眼的心终于放了下來。
她上前为谢沅锦掖了掖被角,而后说道:“老爷那厢还在等消息呢,奴婢先去秉告一声,马上就回来。”
谢沅锦颔了颔首以示同意。
然而,琉璃刚抬腿走出没几步,忽然又停下,转回头望向谢沅锦,问道:“小姐本来不是和王爷约定好了,明儿个在梨花巷的书肆碰面吗?需不需要奴婢差人去告知王爷,您身体抱恙,不便出门的事情?”
谢沅锦闻言,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无妨,我身子好多了,明日出门不会有问题的。”更何况,她还有很多话儿须得当面和连景淮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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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到这里,盛沅锦忽然止住了话音。
她到底是个姑娘家,平时连在话本中看到作者对于云雨的描绘,都得脸红半晌,更遑论直接口述出那般活色生香的场景?简直羞耻透了!
然而,连景淮压根不理解她的别扭,迭声问道:“方才怎么了?”
盛沅锦心中好生纠结了一会儿,然后才像下定决心般,硬着头皮道:“我若是实话实说,王爷可不能取笑我。”
连景淮看出她眼中的希冀,想也未想便应承下来:“嗯,不笑你。”
得到连景淮的允诺后,盛沅锦便将不久前见到的画面,以一种极其委婉的方式表达出来。只不过,男女之间的艳事,越是遮遮掩掩,反而越能让人浮想联翩。
待她话音落地,连景淮挑挑眉,故作惊讶地问道:“不对啊,你适才分明说了没有看清楚对方的相貌,那么如何肯定是我,而非别人?”
这话叫她怎么回答呀?难不成盛沅锦还能说,是因为他暗肌贲发的胸腹别具美感,令人过目难忘吗?显然是不行的。
于是,盛沅锦只得支支吾吾地答道:“除了王爷,我也未曾见识过其他男子赤身的模样,姑且……就当作那人是你罢。”
“啧,你这也忒不严谨了,要不再仔细瞧瞧?”语毕,连景淮便要伸手去解里衣的扣子。
盛沅锦见状,忙不迭出声阻止了他的行为:“别别别。”
就在这个当口,两人的双手无意间交叠到一起。
盛沅锦从前毕竟是在宫里当过差的,粗活儿没少干,又疏于保养,哪怕再怎么天生丽质,掌心的触感也比不得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家千金,那般细腻温滑。
但连景淮轻轻摩挲着那只柔荑,却觉得喜欢极了,她哪儿哪儿都好,连手心纵横交错的纹路,看上去都比别人生得精致。
感情这种东西很复杂,很多时候你甚至说不出原因,找不着开端,稀里糊涂间就把一颗心给交了出去。
连景淮现在回想起来,他最开始只不过是因为初次开荤,感到食髓知味,所以想把这个姑娘留在身边伺候。谁知在后来几年朝夕相处的日子里,逐渐发觉她性格中的讨喜之处,于是沦陷,于是沉溺。
如今重新将盛沅锦搂在怀里,连景淮心底固然欣喜,可也止不住产生疑问,他可以给她无条件、无底线的偏爱,那她呢?
连景淮其实一直都知道,盛沅锦向往自由,当初留在王府亦是迫不得已。然而,经过这段时间的磨合,她的心境应该也会有所变化吧?
倘若他付出了这么多,盛沅锦仍旧去意坚决,那连景淮大概会满难受的。
所幸他这个人,别的话做事特别敢。几乎是在念头升起的刹那,连景淮便已经问出了口:“假如这会儿给你个机会做选择,你还会离开么?”
虽说有些突然,但这个问题倒不算出乎意料。毕竟连景淮前后也表明过数次态度了,盛沅锦不可能永远退缩,无论好坏,总得给予些许回应。
所以盛沅锦并未犹豫多久,便道:“不会了。”
连景淮没有高兴的太早,因为他知道她必定还有后话。果然,只见盛沅锦动了动,随后轻巧地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
“你若是问我会否离开,我可以很坚定地告诉你,不会;你若是问我是否喜欢你,我也可以大方地承认,自己确实动心了。可即便是如此,我们的感情依旧不在同个层次之上。”
“我是个有点慢热的人,不知道该怎么敞开心怀,处处瞻前顾后,也许一辈子都做不到像你喜欢我,那样炙热地喜欢你。如此,你还想继续吗?”
“慢热没什么不好。”连景淮怜爱地揉揉她的头发,道:“我不介意等你。”
感情的道路上总是有人走得快些,有人走得慢些,连景淮自己属于前者,但不代表他就排斥后者。动情动的晚,意味着可以慢慢享受那个过程,倒也颇有一番乐趣。
一夜过去,连景淮还惦记着镇北侯府那档子事。
越是深入挖掘,他就越发感觉到这桩案子的违和,比如说:谢明驰作为主帅,究竟为何临阵叛逃?卷宗上记载的理由是,因为谢明驰早已私通了南蛮,欲将颍州拱手相让以换取私益。
但镇北侯府在当时,已经是宁朝境内数一数二的世家望族。南蛮这种小国要给出怎么样的好处,才能让他心甘情愿抛弃共同作战的同袍、待产的妻子以及家族的荣光,转而投奔敌国。
简直是荒谬绝伦。这么一想,连景淮顿时觉得,能写出如此漏洞百出的结案报告的刑部官员,多半是脑子进水了。
百思不得其解下,他还是决定亲自到刑部去查看完整的档案。然而,就在连景淮换好衣服准备出门的时候,却忽然有只信鸽模样的飞鸟,扑楞着翅膀落在窗棂上。
倘若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它的右脚处,被人用红绳牢牢地绑缚着一封卷好的信。
由于时下通信不便,许多人家都会利用鸽子的归巢性进行传书,武贤王府也并不例外,但光凭这只信鸽的毛色和体型,连景淮便能肯定它绝对不是自家饲养的鸟儿。
怀揣着满腹疑问,连景淮拆下了那封信纸,摊开,并看见上头寥寥几行苍劲挺拔的字迹——若想保住她的性命,便就此打住,别再继续追查当年的旧案。
她,指的是盛沅锦么?
谁料连景淮惯用的坐骑,不仅白得赛雪,通身没有半根杂色,名字也十分秀气地唤做“霜雪”。
盛沅锦禁不住疑惑道:“王爷当初是如何挑中这匹马儿的?”
连景淮伸手摸了摸霜雪长满漂亮鬃毛的脖颈,说:“我最早遇见它是在塞外的草原上——
那会儿霜雪的前蹄刚被碎石扎破,连走路都在淌血,我瞧着可怜,便随手给它做了包扎。哪知伤势好全以后,这马仔愣是不愿意走,无论如何都要赖在军营里。”
讲到这里,霜雪还极有灵性地把马头歪了过来,依偎在连景淮的臂膀上。
“对于战马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忠诚度。霜雪不单资质好,还天生具备认主的能力,因此这么多年来,一直是它陪伴着我。”
盛沅锦闻言,有些担忧地询问:“它既认主,那想必不会允许我这个外人乘坐吧?”
连景淮蹙了蹙眉,似乎是在思考,审视的目光上下打量着盛沅锦,半晌复又开口道:“应当没问题,毕竟你身上沾惹了我的气息。”
他这句话虽然说得隐晦,但盛沅锦却依旧从中品味出了别样的暧昧,以至于话音刚入耳,她便当场怔住了。
就在盛沅锦走神的工夫,连景淮已经俐落地翻身上了马背。紧接着,他右手一捞,毫不费力地就将她抱起,横放在马鞍之上。
盛沅锦连怎么上去的都不知道,只是一眨眼,整个人便稳稳当当地落进他怀里。
眼下青天白日的,自然不能在人头攒动的市集纵马,于是连景淮只得调转马头,避开闹区,径直往后山林里去。
沿途道路因为年久失修,存在着许多崎岖不平处,行经此路段时,难免有些颠簸。
盛家是书香世家,除却盛长儒,基于兴趣曾学过一段时间的骑射,其余人皆是半窍不通。
连景淮本以为盛沅锦多少会有些害怕,谁知她竟适应得如此快,没过多久就开始频频催促道:“快点,再快点儿。”压根不给他当护花使者的机会。
连景淮嘴上并未多言,但心里却在想:不愧是谢明驰的女儿,看上去柔柔弱弱,没想到胆子这么大。
他握紧缰绳,双腿一夹马腹,驱使马儿扬起四蹄向前飞奔。在疾驰的过程中,连景淮状似不经意地问:“……你如今……对待你父亲是何情感?”
男人低沉磁性的嗓音在强风中显得破碎,盛沅锦仔细辨认着他话语中的每一个字,好半晌才回答:“我不知道。”
她确实是不知道的。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盛文旭都不能算作罪大恶极的坏人。他对发妻无情,但在丁氏仍存活于世的时候,极力扮演着好丈夫的形象,将婚姻经营得有声有色;他重男轻女,却不曾在吃穿用度上短缺过盛沅锦。
因此,哪怕后来盛文旭将她当作升官路上的一颗垫脚石,盛沅锦也很难对他产生恨意。
连景淮静默了足有半刻钟的时间,方又开口道:“那么如果你现在得知,你的生父其实另有其人,你待如何?”
闻言,盛沅锦不禁语塞。连景淮平时虽然也喜欢捉弄她,但很讲究说话的分际,断断不会将父母长辈的事情拿出来开玩笑。
“王爷究竟想说什么?”她有些茫然地反问。
连景淮不忍见盛沅锦如此可怜兮兮的模样,索性抬手抚上她的眉眼,语气里带着前所未有的温柔:“乖,闭上眼睛,安静听我说。”
随后,他便将事情的始末和盘托出,包括谢明驰遭受隆昌帝暗算、镇北侯府满门被抄、玉氏将腹中胎儿托付给丁氏等等经过,全都交代得清楚明白。
“不管你做出什么选择,我都会站在你身边,我永远支持你。”语毕,连景淮垂首在盛沅锦额间落下虔诚的一吻。
盛沅锦发觉自己居然意外地很平静,仿佛故事中那位一夕间由侯府千金,沦落为罪臣之女的主人公,并不是她似的。
“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办?”盛沅锦仰起小脸,无辜且懵懂地征询着连景淮的意见。
她当然知晓命运是自己的,别人无法帮忙决定。可是打从出生起就开始过四处漂泊的生活,让盛沅锦习惯了颠沛流离,习惯了随遇而安,却唯独学不会靠岸。连景淮能够理解她对于家庭,那种既渴望又排斥的矛盾心情,遂循循善诱道:“很简单呀,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若是两边都无法取舍的话,大不了每月初一至十五待在盛家,十五过后待在谢家,总归是以你高兴为主。”
认祖归宗这般严肃的事情,到了连景淮口中,仿佛和谈论今晚吃什么没两样。
盛沅锦被他不着调的语气逗得轻笑出声,旋即转过身去,将面庞深深埋进连景淮怀里,边感受着他起伏不定的坚实胸膛,边咕囔道:“我两边都不选,我只想和你在一起,可以吗?”
听见她半是撒娇半是恳求的话语,连景淮整颗心都快要软成一滩水。他想,所谓的何意百炼刚,化为绕指柔,大抵便是如此。
“你肯选择我,我欢喜都来不及,哪里还有不同意的道理?”说罢,他用力一甩缰绳,马蹄奔腾更甚。
从晌午前后到夕阳西斜,再到月亮星星出来,连景淮都驾着马儿带盛沅锦在林荫小径里转悠。
许是因为体力消耗得过多,回程时盛沅锦把头枕在连景淮厚实的臂弯里,竟不自觉打起盹儿来。
连景淮反覆摩挲着那张俏生生的脸颊,却没有唤醒她的打算,而是亲自把她抱回了栖雁阁。
刚安置好盛沅锦没多久,魏梁便上前禀告说:“王爷,皇上宣您即刻入宫觐见。”
眼看天色渐暗,都快到宫门口下钥的时间了,隆昌帝还巴巴儿地传召他进宫,那想必和谢明驰父女的事情脱不了干系。因此,连景淮并未多做考虑便答应道:“好,我换身衣裳就来。”
不得不说,连景淮料想得很准确,隆昌帝确实是在为此事发愁。
起初,当他得知谢明驰非但没有死,还在他眼皮子底下玩了一套偷梁换柱的把戏时,隆昌帝内心是无比愤怒的。这种愤怒,甚至让他动了想要再度下旨抄斩谢家,把所有孽根祸种悉数铲除干净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