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
沈瑞哪里肯依,一个劲儿的跺脚:“不要不要啊,我就要抱!”
“你自己玩吧……”
“别走呀!”沈瑞一手拽着他衣摆,怎么都不肯松手。
关何顿觉身心疲惫,只得又一次把他手扳开好言劝道:“不要胡闹了,就不怕被你哥哥瞧见,又训你一顿么?”
沈瑞撅撅嘴甚是不甘,他歪了歪头,似是想到什么:“我拿狗狗和你换,你陪我玩!”
他听得莫名其妙,叹息道:“我要那东西有什么用,你且先松手……等我忙完再来陪你玩,行不行?”
然而沈瑞似是没听见,拉着他就往院子里走。因怕伤到他,关何亦不敢大力甩开,只得由他扯着进去。
走了没几步,沈瑞就站定脚,指了指拴在树下的一条大黑狗,兴冲冲道:
“你看,我的狗!很听话的!”
这条狗瞧着有几分眼熟,它体型颇大,通身漆黑,尾巴还有些秃。现如今很是懒散地趴在地上晒太阳,时不时还打个呵欠。
原本是听到声音抬了个眼皮瞅一下,哪知一见到关何,它蹭蹭地跳了起来,炸毛一般就朝树后躲。
此情此景方是令他回忆起来。
这狗不是上次在颜府墙外碰到的那只么?
怎么跑这里来了?
关何低头问沈瑞:“它是你的狗?”
“以前不是。”后者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哥哥抓来给我玩,现在就是了。”
隐约记得那时候曾见这狗嘴里在淌血,但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伤口。
关何忽然皱起眉来,他垂眸沉吟。
据岳大夫医书上所写,要根治,需得十颗肝脏,如今不算失踪的颜七,早已经满十个了,又为什么要再抓奚画,这么多此一举呢?
难不成,其中一个肝,是被它……
他眉头舒展,当即凝神向那黑狗看去。对方被他瞧得是心惊胆战,毛骨悚然,可又苦于脖子被绳索拴着,跑也没法跑,只能在树下发出凄凉的哀鸣。
“小瑞,你的狗借我用一用!”
“啊?”
沈瑞尚未反应过来,就见他利利索索地把绳索解开,一把拎起狗,举步就往外走。
“啊,啊,你别走啊!”
这和说好的怎么不一样!
沈瑞跑到街上,然而已不见关何踪影。
“你不陪我玩就罢了,何苦还要抢我的狗!”
这边的关何哪里有空顾及他,抱着黑狗一路问过去。
既然此狗很有可能是因偷吃肝脏而被饲主丢弃,那么顺藤摸瓜,曾经养过这条狗的不正是真凶了么?
于是,体型庞大的黑狗就这般被他提着满街游走。
“你们谁有见过这条狗?!”
“这条狗是谁家养的你知道吗!”
“你知不知道这狗从前住在哪里!快告诉我!”
“你可知这是谁家的狗!那人姓甚名谁,住在何处!”
一条街二十来户人家家家都被他敲了个遍。
正在此时,那不远处有人开门泼脏水,一抬头望见他脚步生风,怀抱大狗逢人便问,不禁怔在原地,隔了一会儿才回过神。
“哟,这不是关何吗?”
闻言,他停下步子,回头看去。
住在对面的王五一推着门,拿着铜盆出来。关何想也没想捧着狗就跑上去。
“五一,这狗你认识吗?”
王五一才一抬眼,恰好和那黑狗脸对脸,他吓了一跳,只见这狗满眼委屈地瞧着他,眼里泪水汪汪。
“这……这是条野狗啊,没人家养的。”
“野狗?”得知此事,关何心里一沉。竟一条居无定所的狗,令他刚燃起的希望斗然熄灭。
“唔,不过……”王五一忽然偏着头,思索道,“我瞧它经常往衙门跑,好像是衙门里有人也喂它点剩菜剩饭吧……你这么着急,寻养狗的作甚么?难不成这狗把你咬了?”
“衙门?”
他骤然一惊,继而低低呢喃:“衙门?”
衙门里,会有谁是凶手。
一个看上去,有些病态,一个最有可能栽赃嫁祸秦书的,一个轻功不弱,且刀法还很好的……
——“我看小江一脸憔悴,面色也白得吓人。”
——“也没办法,他都好几天没睡了。”
眼前某个身影一闪而过,关何蓦地一震,当即把狗往王五一手里一塞。
“你帮我看着,我去去就回!”
“啥?”
还没给他回绝的机会,手上已经多了一条黑狗,王五一愕然地看看狗,又看看周围。
“咦?咦!关何,你你你……你别走那么快啊!”
把狗拿回再走啊!
☆、第54章 【安好无恙】
青花瓷的盘子上什么也没有,油灯下蓝白相映,流光间晶莹而明快。
江明就坐在桌边,拿帕子一遍又一遍擦拭着那三把小刀,不慌不忙,神闲气定。
被血染满的床板上,奚画咬咬牙,拼命想要挣开束手的绳索,怎奈她已是使出吃奶的力气,绳子却半点没松,倒是手腕磨去一层皮。
“我劝你还是省点儿体力的好。”江明往刀刃上一吹,淡笑道,“你以为到了这儿,还能跑得了么?”
奚画恨的瞋目切齿,也不挣扎了,只狠狠瞪着眼睛望他,那眸子里似是要喷出火来。
“啧啧,你眼瞪得再大也没用。”江明站起身,伸手轻轻抚着她脸颊,垂眸道,“要怪得怪你自己,原本我是不打算对你下手的。”
奚画眉头一拧,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
“要知道尚远这般中意你,把巴结你还来不及呢。本想着等今年一过,他若是推举我,我便可去京城王府供职,自此平步青云,如今看来,哎……”
他忽而很是痛惜地摇摇头:“你说你也真是的,一个姑娘家,成日里在意那真不真凶的作甚么?人家知府大人都没发话,就你多事儿,满城跑。”
奚画闻言,把头一偏避开他的手,一脸嫌恶。
江明却也没放心上,收回手,在刀身上一划,试了试感觉,随即笑道:
“奚画啊奚画,你可怨不得我,这都是你自己作的,你若是安分守己,我也不会动你……不过,倒算你们俩运气不好。”
他回眸对颜七瞅了一眼,耸耸肩:
“沈银玲其实是我要的最后一颗肝,偏偏这丫头自个儿不检点,竟未出嫁就和男人有染,没办法只得让颜姑娘来替位置。说来又有点不巧,前日里我一个还没下口的肝却被个畜生叼走跑了……迫不得已啊,又只能请了奚姑娘来。”
江明深表遗憾地看着奚画:“你下了地府,记得去找银铃讨说法,千万莫来找我,在下可忙着呢,没空招待。”
奚画听得满腔怒火,可又因穴道被点,现下连想骂他几句都不能。
转念又一思索,他点她穴道,封住颜七嘴,是不想旁人听见声音,此地决计不会是在城郊和山林,定是在平江城哪一处繁华人多之地。
只要……只要能她出声,哪怕一点也好,兴许都能有希望!
然而……她不会武功啊!听说冲破穴道这还是门高深的武学,怎么办!
当真是大罗神仙都救不了她了!
“哎呀,一高兴,话说好像说得有些多了。”江明瞧了眼时辰,忽而在那床板边坐下,拿着刀刃在奚画脸上拍了拍,笑道:
“一会儿可疼得很,姑娘且忍一忍,我这里可没有麻沸散的。”
言罢,他将刀插入床板之上,却伸手来去解她衣带。
奚画浑身一颤,只觉得一股热流涌上脑中。
他……他难道这就要割自己的肝了?!
等一等啊,她人还醒着的,这、这怎么行呢!
起初以为凶手是杀人之后才剖腹取肝的,难不成……难不成他是要活人的肝脏吗?
一想到刀子切肤之痛,这会子她才真真实实恐惧起来,愈发拼了命的扭动手腕,只是绳索又粗又紧,任她怎样挣扎也无济于事。
不要啊,与其活生生挖去她的肝,还不如一刀给她个痛快的!
思及如此,奚画动得愈发厉害,江明不悦地沉声道:
“我告诉你,你这么乱动,等会我动刀子你还会更疼的!”
她霎时周身一滞,寒意渗透手脚,心却还在怦怦而跳,声音大得似是下一瞬就将从胸腔里跳出来。
不多时,上衣已被他褪去,本该是闷热的夏季空气,却似是寒风彻骨地刺激皮肤。奚画只觉思绪一片白茫茫,像是被噬空了一般。
江明从床板上利索地取下刀子,眉目淡然,瞧着她的眼神,就和宰割的屠夫无疑。
那缩在角落里的颜七看在眼里,心乱如麻,嘴里“呜呜呜”地发出声响,眸色慌张的瞧着躺在血床上的奚画。
“颜大小姐,你急什么?”
似被她嚷得有几分烦躁,江明的刀子举了一半,又放下来,回头不耐道,“早晚也轮得到你的,别催。”
对这种自说自话的状态好像很满意,他侧身再次面对奚画,指尖于她腰上三寸之处轻轻抚了抚,似在找寻位置。
他的手就像是刀子一样,明明刀尖还没下去,而奚画却仿佛觉得自己的皮肉已被他剖开,鲜血四溢,疼得浑身都不自觉颤抖起来。
“你自己玩吧……”
“别走呀!”沈瑞一手拽着他衣摆,怎么都不肯松手。
关何顿觉身心疲惫,只得又一次把他手扳开好言劝道:“不要胡闹了,就不怕被你哥哥瞧见,又训你一顿么?”
沈瑞撅撅嘴甚是不甘,他歪了歪头,似是想到什么:“我拿狗狗和你换,你陪我玩!”
他听得莫名其妙,叹息道:“我要那东西有什么用,你且先松手……等我忙完再来陪你玩,行不行?”
然而沈瑞似是没听见,拉着他就往院子里走。因怕伤到他,关何亦不敢大力甩开,只得由他扯着进去。
走了没几步,沈瑞就站定脚,指了指拴在树下的一条大黑狗,兴冲冲道:
“你看,我的狗!很听话的!”
这条狗瞧着有几分眼熟,它体型颇大,通身漆黑,尾巴还有些秃。现如今很是懒散地趴在地上晒太阳,时不时还打个呵欠。
原本是听到声音抬了个眼皮瞅一下,哪知一见到关何,它蹭蹭地跳了起来,炸毛一般就朝树后躲。
此情此景方是令他回忆起来。
这狗不是上次在颜府墙外碰到的那只么?
怎么跑这里来了?
关何低头问沈瑞:“它是你的狗?”
“以前不是。”后者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哥哥抓来给我玩,现在就是了。”
隐约记得那时候曾见这狗嘴里在淌血,但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伤口。
关何忽然皱起眉来,他垂眸沉吟。
据岳大夫医书上所写,要根治,需得十颗肝脏,如今不算失踪的颜七,早已经满十个了,又为什么要再抓奚画,这么多此一举呢?
难不成,其中一个肝,是被它……
他眉头舒展,当即凝神向那黑狗看去。对方被他瞧得是心惊胆战,毛骨悚然,可又苦于脖子被绳索拴着,跑也没法跑,只能在树下发出凄凉的哀鸣。
“小瑞,你的狗借我用一用!”
“啊?”
沈瑞尚未反应过来,就见他利利索索地把绳索解开,一把拎起狗,举步就往外走。
“啊,啊,你别走啊!”
这和说好的怎么不一样!
沈瑞跑到街上,然而已不见关何踪影。
“你不陪我玩就罢了,何苦还要抢我的狗!”
这边的关何哪里有空顾及他,抱着黑狗一路问过去。
既然此狗很有可能是因偷吃肝脏而被饲主丢弃,那么顺藤摸瓜,曾经养过这条狗的不正是真凶了么?
于是,体型庞大的黑狗就这般被他提着满街游走。
“你们谁有见过这条狗?!”
“这条狗是谁家养的你知道吗!”
“你知不知道这狗从前住在哪里!快告诉我!”
“你可知这是谁家的狗!那人姓甚名谁,住在何处!”
一条街二十来户人家家家都被他敲了个遍。
正在此时,那不远处有人开门泼脏水,一抬头望见他脚步生风,怀抱大狗逢人便问,不禁怔在原地,隔了一会儿才回过神。
“哟,这不是关何吗?”
闻言,他停下步子,回头看去。
住在对面的王五一推着门,拿着铜盆出来。关何想也没想捧着狗就跑上去。
“五一,这狗你认识吗?”
王五一才一抬眼,恰好和那黑狗脸对脸,他吓了一跳,只见这狗满眼委屈地瞧着他,眼里泪水汪汪。
“这……这是条野狗啊,没人家养的。”
“野狗?”得知此事,关何心里一沉。竟一条居无定所的狗,令他刚燃起的希望斗然熄灭。
“唔,不过……”王五一忽然偏着头,思索道,“我瞧它经常往衙门跑,好像是衙门里有人也喂它点剩菜剩饭吧……你这么着急,寻养狗的作甚么?难不成这狗把你咬了?”
“衙门?”
他骤然一惊,继而低低呢喃:“衙门?”
衙门里,会有谁是凶手。
一个看上去,有些病态,一个最有可能栽赃嫁祸秦书的,一个轻功不弱,且刀法还很好的……
——“我看小江一脸憔悴,面色也白得吓人。”
——“也没办法,他都好几天没睡了。”
眼前某个身影一闪而过,关何蓦地一震,当即把狗往王五一手里一塞。
“你帮我看着,我去去就回!”
“啥?”
还没给他回绝的机会,手上已经多了一条黑狗,王五一愕然地看看狗,又看看周围。
“咦?咦!关何,你你你……你别走那么快啊!”
把狗拿回再走啊!
☆、第54章 【安好无恙】
青花瓷的盘子上什么也没有,油灯下蓝白相映,流光间晶莹而明快。
江明就坐在桌边,拿帕子一遍又一遍擦拭着那三把小刀,不慌不忙,神闲气定。
被血染满的床板上,奚画咬咬牙,拼命想要挣开束手的绳索,怎奈她已是使出吃奶的力气,绳子却半点没松,倒是手腕磨去一层皮。
“我劝你还是省点儿体力的好。”江明往刀刃上一吹,淡笑道,“你以为到了这儿,还能跑得了么?”
奚画恨的瞋目切齿,也不挣扎了,只狠狠瞪着眼睛望他,那眸子里似是要喷出火来。
“啧啧,你眼瞪得再大也没用。”江明站起身,伸手轻轻抚着她脸颊,垂眸道,“要怪得怪你自己,原本我是不打算对你下手的。”
奚画眉头一拧,不明白他话里的意思。
“要知道尚远这般中意你,把巴结你还来不及呢。本想着等今年一过,他若是推举我,我便可去京城王府供职,自此平步青云,如今看来,哎……”
他忽而很是痛惜地摇摇头:“你说你也真是的,一个姑娘家,成日里在意那真不真凶的作甚么?人家知府大人都没发话,就你多事儿,满城跑。”
奚画闻言,把头一偏避开他的手,一脸嫌恶。
江明却也没放心上,收回手,在刀身上一划,试了试感觉,随即笑道:
“奚画啊奚画,你可怨不得我,这都是你自己作的,你若是安分守己,我也不会动你……不过,倒算你们俩运气不好。”
他回眸对颜七瞅了一眼,耸耸肩:
“沈银玲其实是我要的最后一颗肝,偏偏这丫头自个儿不检点,竟未出嫁就和男人有染,没办法只得让颜姑娘来替位置。说来又有点不巧,前日里我一个还没下口的肝却被个畜生叼走跑了……迫不得已啊,又只能请了奚姑娘来。”
江明深表遗憾地看着奚画:“你下了地府,记得去找银铃讨说法,千万莫来找我,在下可忙着呢,没空招待。”
奚画听得满腔怒火,可又因穴道被点,现下连想骂他几句都不能。
转念又一思索,他点她穴道,封住颜七嘴,是不想旁人听见声音,此地决计不会是在城郊和山林,定是在平江城哪一处繁华人多之地。
只要……只要能她出声,哪怕一点也好,兴许都能有希望!
然而……她不会武功啊!听说冲破穴道这还是门高深的武学,怎么办!
当真是大罗神仙都救不了她了!
“哎呀,一高兴,话说好像说得有些多了。”江明瞧了眼时辰,忽而在那床板边坐下,拿着刀刃在奚画脸上拍了拍,笑道:
“一会儿可疼得很,姑娘且忍一忍,我这里可没有麻沸散的。”
言罢,他将刀插入床板之上,却伸手来去解她衣带。
奚画浑身一颤,只觉得一股热流涌上脑中。
他……他难道这就要割自己的肝了?!
等一等啊,她人还醒着的,这、这怎么行呢!
起初以为凶手是杀人之后才剖腹取肝的,难不成……难不成他是要活人的肝脏吗?
一想到刀子切肤之痛,这会子她才真真实实恐惧起来,愈发拼了命的扭动手腕,只是绳索又粗又紧,任她怎样挣扎也无济于事。
不要啊,与其活生生挖去她的肝,还不如一刀给她个痛快的!
思及如此,奚画动得愈发厉害,江明不悦地沉声道:
“我告诉你,你这么乱动,等会我动刀子你还会更疼的!”
她霎时周身一滞,寒意渗透手脚,心却还在怦怦而跳,声音大得似是下一瞬就将从胸腔里跳出来。
不多时,上衣已被他褪去,本该是闷热的夏季空气,却似是寒风彻骨地刺激皮肤。奚画只觉思绪一片白茫茫,像是被噬空了一般。
江明从床板上利索地取下刀子,眉目淡然,瞧着她的眼神,就和宰割的屠夫无疑。
那缩在角落里的颜七看在眼里,心乱如麻,嘴里“呜呜呜”地发出声响,眸色慌张的瞧着躺在血床上的奚画。
“颜大小姐,你急什么?”
似被她嚷得有几分烦躁,江明的刀子举了一半,又放下来,回头不耐道,“早晚也轮得到你的,别催。”
对这种自说自话的状态好像很满意,他侧身再次面对奚画,指尖于她腰上三寸之处轻轻抚了抚,似在找寻位置。
他的手就像是刀子一样,明明刀尖还没下去,而奚画却仿佛觉得自己的皮肉已被他剖开,鲜血四溢,疼得浑身都不自觉颤抖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