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节
  “带去的仆兵和部曲要仔细挑选,最好是既能认路又能赶羊的。”
  “阿姊放心吧。”刘媵笑道,“武乡郡和上党郡都在夫主手里,唯独广平郡难走些。有仆兵和部曲在,不会有事。”
  李夫人点点头,唤婢仆取来绢布,写成一封短信,打算尽快送去枋头。
  “阿晓。”
  “奴在。”一名相貌带着胡人特征,身材高得惊人的女子跪伏在廊下。
  “取只鹰来。”
  “诺!”
  黑鹰从西河郡飞出,秦玦和秦玸整装待发,准备往枋头与秦璟汇合。
  晋军营盘中,桓温命郗超和邓遐探查,得知送来牛羊的是秦氏商队,想请来人过中军一叙,不料被一口回绝。
  “不识抬举!”
  事情一桩加一桩,桓温心情不好,愈发显得暴躁。正在帐中运气,桓冲恰好挑帘走进,扫两眼放在角落的冰盆,暗中摇头,眼中闪过一抹惋惜。
  “大司马。”
  “幼子来了。”
  “大司马,自枋头往邺城再无水道,大军仅能从陆路进军。”桓冲正身坐下,道,“从陆路走,必会慢于水路。如大军不能尽快出发,继续留在枋头,军粮恐将不足。”
  “我知道。”桓温沉声道,“袁真已攻下谯郡和梁国,正开凿石门。如果石门凿开,引黄河水入水道,军粮可源源不绝运来,幼子无需担心。”
  “阿兄,兵精粮足方可立于不败之地。如今石门未凿开,须得再寻他法,有备无患,方不致动摇军心。”
  “幼子的意思是?”
  “我见过秦氏商队领队之人。”桓冲正色道,“许以高出市价五成,从其手中市得牛羊。”
  “五成?”
  “阿兄,时间紧迫。”桓冲微微倾身,道,“氐人动向不明,建康传来消息,近日谢安王坦之频频出入台城,太后两次召琅琊王入宫详谈。我担心,此战胜且罢,如不胜,朝中情势恐对桓氏不利。”
  桓温神情凝重,眉心深锁。
  “消息确实?”
  “确实。”说话间,桓冲从袖中取出一张绢布,展开放到桌上。
  桓大司马细看一遍,再不追究秦氏商队无理,当场表示,愿向其购买牛羊。
  “此事大司马不便出面。”桓冲继续道,“不妨交给冲。”
  桓温和桓容的关系,不说势成水火也差不了多少。外人不知道详情,桓冲和郗愔等人实是一清二楚。
  秦璟来到枋头,看的是桓容的面子。桓冲出面买粮,难免有向桓容低头的顾虑,桓冲愿意代劳,正好免去这场尴尬。
  “如此,事情就交给幼子。”
  “诺!”
  桓冲达成目的,退出中军大帐,想起前番同秦璟的交锋,再想对方给出的消息,不免叹息一声。
  难怪秦氏能占据西河等郡,令胡人闻风丧胆。有这样的郎君在,家族何愁不兴!
  桓氏并非没有佳子,奈何……
  “老了啊。”
  部曲跟上前,听到这句愣了一下。
  “使君何出此言?”
  “年过半百,何言不老。”桓冲摇摇头,一手负在身后,一手搭在身前,迎着犹带热气的晚风,越过中军大纛,返回左营军帐。
  前锋军中,役夫架起火堆,烧起大锅。
  沸水中投入几块干瘪的葱姜,再加一把食茱萸,放入大块的羊肉。随着肉在水中翻滚,香味开始在营地飘散。
  除了不能吃的羊毛,羊皮内脏均没有浪费。
  仍有十余头羊待屠,血腥味越发浓郁。
  桓容不太习惯这样的场面,悄悄退到人群外。秦璟随他返回武车,两人登上车辕,进入车厢,沉默对坐半晌,桓容又开始不自在,耳根发热。
  他一定是哪里不对劲!
  秦璟支起一条长腿,单臂搭在膝上,因为赶路的关系,头发仅以葛布束在脑后。
  一缕黑发垂落鬓角,恰好擦过眼角的泪痣,随着笑意染上黑眸,整个人气质一变,不再如冰山冷玉,煞气迎面,反有说不清道不明的魅惑,只令人心跳加快,脸颊发热。
  如果桓冲当面,怕是不敢相信,眼前这个风流郎君,会是几句话将自己逼到墙角的秦氏子。
  “容弟可有小字?”秦璟忽然开口,话题有些出乎预料。
  桓容愣了一下,点点头,道:“有,阿母唤我瓜儿。”
  “瓜儿?”
  不知为何,这两字从秦璟嘴里道出,竟似有几分调戏的意味。
  “璟亦有小字,乃是大父所取,谓之山峰高峻,举目峥嵘。”
  “峥嵘?”
  秦璟摇头,唇角带着笑意,愈发显得潇洒恣意。
  “阿峥?”
  “对。”秦璟倾身,视线锁住桓容,道,“容弟果然聪慧。”
  桓容咽了口口水。
  祸害有没有?!
  甭管古代还是现代,这样的绝对是祸害,男性公敌,原子弹级别!
  秦璟继续倾身,车窗突然被敲响。
  桓容似从梦中惊醒,忙转身推开车窗,绑着绢布的黑鹰从窗外飞入,没等落下,突然间鸣叫一声,当场炸毛,翅膀扑棱两下,几乎是逃命般的飞走。
  抓着一根掉落的羽毛,桓容看看秦璟,再看看车窗,满头雾水。
  话说,这是鹰是来送信的,没错吧?
  绢布还没解开,车里又没猛兽,它干嘛要跑?
  第七十七章 璟甚慕
  黑鹰逃出车厢,头也不回的飞走,临近傍晚方才归来,见到秦璟,依旧有炸毛的倾向。
  彼时,宰杀的羊肉皆已入锅,洒了盐巴和胡椒,营地中弥漫着肉汤的香味。
  士卒和役夫列队盛汤,运气好的,碗里还能多添一块骨肉。虽然肉已炖得酥烂,九成融进汤里,骨头上连的一层筋皮照样能解馋。牙口不错的话,骨头都能嚼碎吞下肚。
  刘牢之有粮任性,大手一挥,杀了百余头羊。
  厨夫肩膀搭着布巾,脸被蒸汽熏得通红。
  抓着手臂长的大勺,两勺一碗,肉汤几乎要漫出碗沿。
  有个年轻的士卒运气好,临到他时,恰好捞起一只羊蹄。厨夫“呦呵”一声,笑道:“你小子今日得了彩头,他日和胡贼厮杀,定能多砍几只耳朵!”
  众人哈哈大笑,士卒到底脸嫩,抓起一只蒸饼,捧着汤碗走到一边。看到同里的老卒,就要将羊蹄让出,却被对方敲了一下脑袋。
  “有得吃就快吃!”
  老卒将蒸饼撕成小块,浸泡到汤里,美美的喝上一口,特意将年轻的士卒护到身边,道:“多亏有桓校尉,咱们才有这肉汤喝。永和年间,我随大军北伐,一天两顿,就没能吃饱过。”
  “肉汤?刷锅水就不错了。”
  “别说油星,盐巴都没有。”
  “瞧见厨夫腰间那两条布没有?想当年可不是用这个擦汗……”
  老卒有滋有味的喝着肉汤,吃着泡软的蒸饼。见有几个刀盾手联袂过来,马上朝着年轻的士卒使个眼色,让他背过身去快吃。
  “快些!”
  有刘牢之的命令,前锋右军上下都能分得肉汤,想得块骨肉却难。
  这些刀盾手膀大腰圆,目露精光,最为精锐。临到战时,都是冲在最前面,豁出命去和胡人搏杀。每次战后清点,他们的战功最高,伤亡也是最大。
  类似的布阵传统一直延续到唐代。
  只不过,那时他们不叫刀盾手,而是换了个专业的名字,跳荡兵。
  因为他们的凶狠,无论弓兵还是长枪兵都惧其三分。要是他们动手抢,压根没处说理。
  好在刘牢之治军严谨,几场军棍打下来,营中风气焕然一新。
  刀盾手走到近前,见老卒的样子,忍不住咧嘴一笑,道:“许翁,作何这般防备,知晓是你族中子侄,咱们没那么不讲究。”
  这番话出口,老卒松了口气,被他护着的士卒转过身,到底将两人的汤碗换了过来。
  看到碗中的羊蹄,老卒叹息一声,几个刀盾手却是大笑,干脆捧着碗蹲在两人旁边,一边搭配肉汤撕扯蒸饼,一边道:“此子孝顺,难怪你护着他,许翁有福!”
  老卒也笑了,不再推辞,几口喝干半碗羊汤,吃光蒸饼,抓起羊蹄啃了起来。
  “许翁,我恍惚听到,你方才说起永和年?”一名而立之年的刀盾手道。
  老卒点点头,道:“我刚和他说,早年间,甭管前锋军还是中军,都没有桓校尉这样的运粮官。当时吃的蒸饼,个头小不说,麦麸超过一半,能把嗓子划出血。汤就是刷锅水,盐布涮两下就当是有了咸味。”
  “可不是。”
  一名刀盾手喝完肉汤,用蒸饼擦过碗底,不管肉渣还是骨头渣,一股脑塞进嘴里,鼓起半边腮帮子,照样不妨碍说话。
  “我跟着大司马伐姚襄,别说一天两顿,一顿都未必能吃饱。”
  “要我说,今年是碰上好运。”另一名刀盾手道,“你是没瞧见,前锋左军吃的都是什么。”
  “还有那些州郡来的私兵和仆兵,听说顿顿都是半饱。”
  “府军倒是好些,终归是大司马和郗使君麾下。但我琢磨着,八成比不过咱们。”
  “那是肯定!”为首的刀盾手是个什长,脸上横着一条刀疤,极是狰狞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