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节
就在陈胜和吴广攻城略地,各处英雄豪杰也纷纷响应之时,秦二世的咸阳宫里却是一片歌舞升平。
秦二世叫胡亥。
胡亥是秦始皇的小儿子,照理说是不该当皇帝的。秦始皇自己选中的接班人,也不是胡亥,而是公子扶苏。可惜这份已经加盖了印玺的诏书,被宦官赵高和丞相李斯掉包,胡亥成了二世皇帝,扶苏则被矫诏赐死。
这结果,秦始皇想到了吗?
想不到,也管不了。这个独裁者此刻正躺在鲍鱼堆里被运往咸阳。他是在酷热的七月份死去的,丞相李斯又秘不发丧。为了掩盖尸臭,只好在车上堆满鲍鱼。
秦始皇,岂会料到与鲍鱼为伍?
但如此下场,却是活该!
是的,活该!如果他不是那么专横,那么跋扈,那么暴戾,那么刚愎,事情也不至于坏到这个份上。至少,他可以早一点昭告天下,明确宣布立扶苏为太子;或者在病重之时召开御前会议,预为安排。
然而他不肯,别人也不敢提醒。结果,英雄一世,遗臭万年,还断送了自己的江山。
断送是肯定的,因为胡亥是个混蛋。这混蛋的最大功劳是为中国文化贡献了一个成语,叫“指鹿为马”。一个皇帝被臣下如此玩弄,还毫无警觉,不是混蛋是什么?
他后来被赵高逼杀,也是活该。
事实上,秦就该二世而亡。因为陈胜吴广刚刚起义的时候,情报是送到了朝廷的。这说明秦始皇设计制造的国家机器运转正常,效率也不低。然而谁送这样的情报胡亥就杀谁,逼得情报部门只好自欺欺人地说:地方上出了些小盗贼,都已被郡守和县令一网打尽,不足为虑。
胡亥这才喜笑颜开。
甚至直到秦快亡国时,胡亥都不肯悔改。当时丞相李斯等人提出,国难当头,请停止阿房宫的修建,以筹集军费,平息民怨。胡亥的处置竟是将诸臣下狱。理由是:你们身为朝廷大臣,治不了贼,倒有本事治朕!
结果,被责的大臣中有两位不堪受辱而自尽。15
大秦帝国自救的机会,就这样一次次丧失。如此混蛋的皇帝若不垮台,真是天理不容。
但,如果秦的皇帝不是胡亥,会亡吗?
恐怕也会。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在陈胜和吴广之前,并没有发生过起义。相反,这样的起义说不定曾多次发生,只不过由于规模太小不成气候,没能载入史册而已。
这样说,有依据吗?
没有史料依据,但有逻辑依据。
依据就在陈胜的那句话——
天下苦秦久矣!16
我们知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因此,既然“天下苦秦久矣”,就不会只有陈胜起义。
问题是,陈胜的话, 可靠吗?
可靠,因为并非只有他一个人这样说。武臣北伐时游说各县豪绅贤达,就说“天下同心而苦秦久矣”,而且这种痛苦已经几十年了。这当然不是胡亥一个人的事。17
那么,苦在哪里?
首先是负担重,其次是执法严。
众所周知,秦始皇是有过许多“丰功伟绩”的:修驰道,去险阻,决川防,销兵器,征百越,筑长城。这些都是他的“统一大业”,却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人工和财物天不生,地不长,皇帝自己也没有,从哪里来?
从民众的牙缝里挤出来。
勒紧裤带交交苛捐杂税也就罢了,问题是还要搭上身家性命。那些远征的、戍边的、修长城的、建陵墓的,请问有几个能够生还?那些留在原地的老弱病残,又有几个能安居乐业?不是妻离子散,就是家破人亡。
秦始皇的“统一大业”,就这样由黔首们的白骨堆就,由草民们的血泪写成。据统计,仅蒙恬北伐和屠睢(读如虽)南征,就至少摧残了二百万家。18
请问这是什么大业,谁的大业?
这样的大业,又有谁心甘情愿?
没有。
因此,唯一的手段就是高压。秦律之苛之严之酷,是骇人听闻的。比如律当族灭者,要先在犯人脸上刺字涂墨,叫黥(读如擎);然后割掉鼻子,叫劓(读如义);斩去脚趾,叫刖(月);活活打死,再砍下脑袋,最后在刑场上当众剁成肉泥,简直就是惨无人道。19
这,难道不是暴政?
至少,也是苛政。
这样的苛政,不要说人民无法忍受,就连扶苏都看不下去。也许,扶苏上台会好一些。也许吧!可惜历史不能假设,人民也无法等待。是啊,横征暴敛,严刑峻法,滥杀无辜,难道还不够吗?
够了!
苛政统治之下生不如死的人民,实实在在是受够了!因此只要有人带头造反,便一呼百应。就连为陈胜和吴广出主意的那位卜者,也是“天下苦秦久矣”的证人。要不然,他何必多管闲事,又何必暗中使劲?
怒火一旦点燃,就会熊熊燃烧;祭坛一旦筑成,就得有人献祭。皇帝的脑袋砍不了,便只能杀官员。大泽乡的祭坛上,摆放的就是领兵官的首级。20
其他郡县,也如此。
这并不奇怪。事实上,商鞅变法后,秦的各级官员便都用法家的思想武装了起来,自觉成为专制的工具。帝国需要虎狼,他们就是“驯兽师”;帝国需要绵羊,他们就是“牧羊犬”。因此,这些人越是对君主忠诚,就越是对人民残酷。秦的忠臣,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酷吏。因为不是酷吏,便执行不了那些严刑峻法。
人民对他们咬牙切齿,也就理所当然。
难怪蒯通会这样对徐公说:大人做范阳令十年了,杀人之父,孤人之子,断人之足,黥人之首,不可胜数。县里的慈父孝子们之所以没把刀捅进足下肚子里,无非畏惧秦法。现在天下大乱,秦法不施,你岂不是死定了?
当然死定了。陈胜吴广起义后,各地民众便纷纷杀掉帝国政府派来的那些官员,以此作为响应。用武臣的话说,便是“县杀其令丞,郡杀其守尉”,而且“家自为怒,人自为斗,各报其怨而攻其仇”。21
这,就是秦始皇他们种下的恶果。
秦的灭亡,不是偶然的。
陈胜的成功,也不是偶然的。
那么,他的失败呢?
为什么是楚
陈胜的造反,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这个“萧何”,就是楚。
楚,是陈胜曾经借用的名义。起义之初,他的旗号叫“大楚”。称王之后,他的国号叫“张楚”。所以,陈胜也是楚王。只不过,为了区别项梁所立之楚怀王,以及西楚霸王项羽,史家多称陈胜为陈王。
称为陈王并不错。陈胜姓陈,国都也在陈。
其实陈王就是楚王,因为陈一度是楚的国都。公元前278年,秦将白起攻陷楚国郢都,顷襄王不能抵抗,只好迁都到陈。之后,楚都又继续东迁。前253年,迁都钜阳;前241年,迁都寿春。
显然,陈之于楚,意义非凡。
意义在哪里?
看看地图就知道。郢,在今湖北省荆州市;陈,在今河南省淮阳县;钜阳,在今安徽省阜阳市;寿春,在今安徽省寿县。这说明什么呢?
很清楚,从郢到陈,是往东北走;从陈到钜阳,再到寿春,则是一步步走向东南。
这是一个曲线图。
曲线图标志的,正好是楚的国运。
事实上,楚国迁都钜阳后,势头就江河日下,一天不如一天。然而都陈之时,却一度挽回颓势。顷襄王收复了失地十五城,考烈王也灭了鲁。如此说来,陈岂非“复兴之都”,可以建成“反秦复楚”的基地?
陈的豪绅贤达、父老乡亲,大约就是这么想的。
所以,他们主张陈胜在陈称王,他们的“劝进表”则高度评价陈胜“复立楚国之社稷”。陈胜也从民所欲,号为“张楚”,即张大楚国的意思。
可惜,这并非陈胜的真心。
实际上,陈胜号称“大楚”或“张楚”,不过“借壳上市”再加“收买人心”。因此,他并没有恢复楚国社稷。相反,谁要是当真立个楚王,他就把谁杀了。22
这当然让人失望。
陈胜的失败,也被认为是活该。
说这话的人叫范增。
范增也是这段历史中的重要人物。他原本是一个隐士,同时也是策士,出山的时候已经七十岁。正是由于他的建议,项羽的叔叔项梁,才到田间地头找回了楚怀王一个名字叫心的孙子,立为楚王,也叫楚怀王。
结果,项梁威望大增。
相反,后来项羽杀了怀王,则人心尽失。
这,又是为什么呢?
范增的解释是:秦灭六国,楚最无罪。楚怀王是被骗到秦国,软禁客死在那里的。因此楚人耿耿于怀,扬言“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也因此,谁兴楚,谁就能成功。陈胜不立楚王后代而自立为王,当然“其势不长”。23
这话有问题。
什么叫“秦灭六国,楚最无罪”?难道其他五国是有罪的?都没有。如果有,那也是狼在上游喝水时,羊儿不该喝了下游的水。是啊,春秋尚且无义战,战国的战争还讲什么道德?罪与非罪,不是原因。
那么,为什么“亡秦必楚”的说法会广为流传,起兵反秦者也多在楚境?这里面难道没有原因?
当然有。但,在秦不在楚。
换句话说,真正的原因,是人们对秦恨之入骨。他们痛恨秦始皇,痛恨秦二世,痛恨秦的军官和地方官,更痛恨秦的制度和政治,恨不得秦制和秦政早早灭亡。
秦政和秦制,为什么就这样可恨呢?
因为秦制是专制,秦政是苛政。这种制度和政治能够在秦国实行,有它的历史原因和特殊原因。简单地说,就是富国强兵乃秦人共识;而在当时的条件下,强国就得集权,强兵就得专制,富国就顾不上富民。集权、专制再加聚敛,执法势必苛严,国民也只能克制自己作出牺牲。是的,熊掌与鱼,不可得兼。国为熊掌,民就是鱼。鱼,也可以对政治说三道四吗?
何况牺牲是有补偿的。物质的补偿,是加官晋爵,分享侵略战争的战利品;心理的补偿,则是可以在他国面前以“大国民”自居。所以秦王国的苛暴,秦国民可以忍受。这一点,想想军国主义时代的日本,就不难理解。
但是天下一统后,物质和心理的补偿都没有了。没有了兼并战争,就没有了战利品;没有了国际社会,就无所谓大国民。这时再过苦日子,谁干呀?
原来六国的国民就更不干,他们以前过的可不是这种生活。六国虽然也变法,但多半“寓封建于郡县”,没那么集权,更没那么专制。尤其是楚,山重水复,地广人稀,人民是比较自由散漫的,哪里受得了秦那一套?
显然,秦制和秦政即便适用于秦(即便而已),也不适用于天下。因此,汉的高、惠、文、景四朝,便都放弃法家主张,推崇道家思想,无为而治,与民休息,武帝更把秦制改为汉制。所有这些,都可谓事出有因。
不过这是后话。
当时,则只有六国人民对秦制和秦政的满腔仇恨。
对新制度不满,就会怀念旧制度,并选择性地遗忘其种种不是。对新君主不满,就会怀念旧君主,并同样选择性地遗忘其种种不是。比如楚怀王,哪有范增他们说的那么好?他其实也是一个混蛋。24
很清楚,怀念楚,是因为痛恨秦;抬出楚怀王,是为了对抗秦始皇。这并不奇怪。正如马克思所说,每到革命的关键时刻,人们总会战战兢兢地请出亡灵,穿着他们的衣服,喊着他们的口号,演出历史的新场面。25
陈胜就是这样,他甚至借用过楚将项燕的旗号。只不过,此人刚刚成功就过河拆桥,把这件衣服扔了,自己给自己加冕。最后,却被别人摘下了王冠。
不,脑袋。
大泽乡起义六个月后,失去楚人支持的陈胜被章邯统领的政府军击败,陈县失守。陈胜本人则先是逃到汝阴(今安徽省阜阳市),然后逃到下城父(今安徽省涡阳县),最后被自己的驾驶员谋杀在那里。
这时,他还能想起那件“借来的衣服”吗?
想不想得起都无所谓了。因为项燕的后代已经登场,而且将演出更大的场面来。
这个人,就是项羽。
第三章 项羽争雄
秦二世叫胡亥。
胡亥是秦始皇的小儿子,照理说是不该当皇帝的。秦始皇自己选中的接班人,也不是胡亥,而是公子扶苏。可惜这份已经加盖了印玺的诏书,被宦官赵高和丞相李斯掉包,胡亥成了二世皇帝,扶苏则被矫诏赐死。
这结果,秦始皇想到了吗?
想不到,也管不了。这个独裁者此刻正躺在鲍鱼堆里被运往咸阳。他是在酷热的七月份死去的,丞相李斯又秘不发丧。为了掩盖尸臭,只好在车上堆满鲍鱼。
秦始皇,岂会料到与鲍鱼为伍?
但如此下场,却是活该!
是的,活该!如果他不是那么专横,那么跋扈,那么暴戾,那么刚愎,事情也不至于坏到这个份上。至少,他可以早一点昭告天下,明确宣布立扶苏为太子;或者在病重之时召开御前会议,预为安排。
然而他不肯,别人也不敢提醒。结果,英雄一世,遗臭万年,还断送了自己的江山。
断送是肯定的,因为胡亥是个混蛋。这混蛋的最大功劳是为中国文化贡献了一个成语,叫“指鹿为马”。一个皇帝被臣下如此玩弄,还毫无警觉,不是混蛋是什么?
他后来被赵高逼杀,也是活该。
事实上,秦就该二世而亡。因为陈胜吴广刚刚起义的时候,情报是送到了朝廷的。这说明秦始皇设计制造的国家机器运转正常,效率也不低。然而谁送这样的情报胡亥就杀谁,逼得情报部门只好自欺欺人地说:地方上出了些小盗贼,都已被郡守和县令一网打尽,不足为虑。
胡亥这才喜笑颜开。
甚至直到秦快亡国时,胡亥都不肯悔改。当时丞相李斯等人提出,国难当头,请停止阿房宫的修建,以筹集军费,平息民怨。胡亥的处置竟是将诸臣下狱。理由是:你们身为朝廷大臣,治不了贼,倒有本事治朕!
结果,被责的大臣中有两位不堪受辱而自尽。15
大秦帝国自救的机会,就这样一次次丧失。如此混蛋的皇帝若不垮台,真是天理不容。
但,如果秦的皇帝不是胡亥,会亡吗?
恐怕也会。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在陈胜和吴广之前,并没有发生过起义。相反,这样的起义说不定曾多次发生,只不过由于规模太小不成气候,没能载入史册而已。
这样说,有依据吗?
没有史料依据,但有逻辑依据。
依据就在陈胜的那句话——
天下苦秦久矣!16
我们知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因此,既然“天下苦秦久矣”,就不会只有陈胜起义。
问题是,陈胜的话, 可靠吗?
可靠,因为并非只有他一个人这样说。武臣北伐时游说各县豪绅贤达,就说“天下同心而苦秦久矣”,而且这种痛苦已经几十年了。这当然不是胡亥一个人的事。17
那么,苦在哪里?
首先是负担重,其次是执法严。
众所周知,秦始皇是有过许多“丰功伟绩”的:修驰道,去险阻,决川防,销兵器,征百越,筑长城。这些都是他的“统一大业”,却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人工和财物天不生,地不长,皇帝自己也没有,从哪里来?
从民众的牙缝里挤出来。
勒紧裤带交交苛捐杂税也就罢了,问题是还要搭上身家性命。那些远征的、戍边的、修长城的、建陵墓的,请问有几个能够生还?那些留在原地的老弱病残,又有几个能安居乐业?不是妻离子散,就是家破人亡。
秦始皇的“统一大业”,就这样由黔首们的白骨堆就,由草民们的血泪写成。据统计,仅蒙恬北伐和屠睢(读如虽)南征,就至少摧残了二百万家。18
请问这是什么大业,谁的大业?
这样的大业,又有谁心甘情愿?
没有。
因此,唯一的手段就是高压。秦律之苛之严之酷,是骇人听闻的。比如律当族灭者,要先在犯人脸上刺字涂墨,叫黥(读如擎);然后割掉鼻子,叫劓(读如义);斩去脚趾,叫刖(月);活活打死,再砍下脑袋,最后在刑场上当众剁成肉泥,简直就是惨无人道。19
这,难道不是暴政?
至少,也是苛政。
这样的苛政,不要说人民无法忍受,就连扶苏都看不下去。也许,扶苏上台会好一些。也许吧!可惜历史不能假设,人民也无法等待。是啊,横征暴敛,严刑峻法,滥杀无辜,难道还不够吗?
够了!
苛政统治之下生不如死的人民,实实在在是受够了!因此只要有人带头造反,便一呼百应。就连为陈胜和吴广出主意的那位卜者,也是“天下苦秦久矣”的证人。要不然,他何必多管闲事,又何必暗中使劲?
怒火一旦点燃,就会熊熊燃烧;祭坛一旦筑成,就得有人献祭。皇帝的脑袋砍不了,便只能杀官员。大泽乡的祭坛上,摆放的就是领兵官的首级。20
其他郡县,也如此。
这并不奇怪。事实上,商鞅变法后,秦的各级官员便都用法家的思想武装了起来,自觉成为专制的工具。帝国需要虎狼,他们就是“驯兽师”;帝国需要绵羊,他们就是“牧羊犬”。因此,这些人越是对君主忠诚,就越是对人民残酷。秦的忠臣,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酷吏。因为不是酷吏,便执行不了那些严刑峻法。
人民对他们咬牙切齿,也就理所当然。
难怪蒯通会这样对徐公说:大人做范阳令十年了,杀人之父,孤人之子,断人之足,黥人之首,不可胜数。县里的慈父孝子们之所以没把刀捅进足下肚子里,无非畏惧秦法。现在天下大乱,秦法不施,你岂不是死定了?
当然死定了。陈胜吴广起义后,各地民众便纷纷杀掉帝国政府派来的那些官员,以此作为响应。用武臣的话说,便是“县杀其令丞,郡杀其守尉”,而且“家自为怒,人自为斗,各报其怨而攻其仇”。21
这,就是秦始皇他们种下的恶果。
秦的灭亡,不是偶然的。
陈胜的成功,也不是偶然的。
那么,他的失败呢?
为什么是楚
陈胜的造反,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这个“萧何”,就是楚。
楚,是陈胜曾经借用的名义。起义之初,他的旗号叫“大楚”。称王之后,他的国号叫“张楚”。所以,陈胜也是楚王。只不过,为了区别项梁所立之楚怀王,以及西楚霸王项羽,史家多称陈胜为陈王。
称为陈王并不错。陈胜姓陈,国都也在陈。
其实陈王就是楚王,因为陈一度是楚的国都。公元前278年,秦将白起攻陷楚国郢都,顷襄王不能抵抗,只好迁都到陈。之后,楚都又继续东迁。前253年,迁都钜阳;前241年,迁都寿春。
显然,陈之于楚,意义非凡。
意义在哪里?
看看地图就知道。郢,在今湖北省荆州市;陈,在今河南省淮阳县;钜阳,在今安徽省阜阳市;寿春,在今安徽省寿县。这说明什么呢?
很清楚,从郢到陈,是往东北走;从陈到钜阳,再到寿春,则是一步步走向东南。
这是一个曲线图。
曲线图标志的,正好是楚的国运。
事实上,楚国迁都钜阳后,势头就江河日下,一天不如一天。然而都陈之时,却一度挽回颓势。顷襄王收复了失地十五城,考烈王也灭了鲁。如此说来,陈岂非“复兴之都”,可以建成“反秦复楚”的基地?
陈的豪绅贤达、父老乡亲,大约就是这么想的。
所以,他们主张陈胜在陈称王,他们的“劝进表”则高度评价陈胜“复立楚国之社稷”。陈胜也从民所欲,号为“张楚”,即张大楚国的意思。
可惜,这并非陈胜的真心。
实际上,陈胜号称“大楚”或“张楚”,不过“借壳上市”再加“收买人心”。因此,他并没有恢复楚国社稷。相反,谁要是当真立个楚王,他就把谁杀了。22
这当然让人失望。
陈胜的失败,也被认为是活该。
说这话的人叫范增。
范增也是这段历史中的重要人物。他原本是一个隐士,同时也是策士,出山的时候已经七十岁。正是由于他的建议,项羽的叔叔项梁,才到田间地头找回了楚怀王一个名字叫心的孙子,立为楚王,也叫楚怀王。
结果,项梁威望大增。
相反,后来项羽杀了怀王,则人心尽失。
这,又是为什么呢?
范增的解释是:秦灭六国,楚最无罪。楚怀王是被骗到秦国,软禁客死在那里的。因此楚人耿耿于怀,扬言“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也因此,谁兴楚,谁就能成功。陈胜不立楚王后代而自立为王,当然“其势不长”。23
这话有问题。
什么叫“秦灭六国,楚最无罪”?难道其他五国是有罪的?都没有。如果有,那也是狼在上游喝水时,羊儿不该喝了下游的水。是啊,春秋尚且无义战,战国的战争还讲什么道德?罪与非罪,不是原因。
那么,为什么“亡秦必楚”的说法会广为流传,起兵反秦者也多在楚境?这里面难道没有原因?
当然有。但,在秦不在楚。
换句话说,真正的原因,是人们对秦恨之入骨。他们痛恨秦始皇,痛恨秦二世,痛恨秦的军官和地方官,更痛恨秦的制度和政治,恨不得秦制和秦政早早灭亡。
秦政和秦制,为什么就这样可恨呢?
因为秦制是专制,秦政是苛政。这种制度和政治能够在秦国实行,有它的历史原因和特殊原因。简单地说,就是富国强兵乃秦人共识;而在当时的条件下,强国就得集权,强兵就得专制,富国就顾不上富民。集权、专制再加聚敛,执法势必苛严,国民也只能克制自己作出牺牲。是的,熊掌与鱼,不可得兼。国为熊掌,民就是鱼。鱼,也可以对政治说三道四吗?
何况牺牲是有补偿的。物质的补偿,是加官晋爵,分享侵略战争的战利品;心理的补偿,则是可以在他国面前以“大国民”自居。所以秦王国的苛暴,秦国民可以忍受。这一点,想想军国主义时代的日本,就不难理解。
但是天下一统后,物质和心理的补偿都没有了。没有了兼并战争,就没有了战利品;没有了国际社会,就无所谓大国民。这时再过苦日子,谁干呀?
原来六国的国民就更不干,他们以前过的可不是这种生活。六国虽然也变法,但多半“寓封建于郡县”,没那么集权,更没那么专制。尤其是楚,山重水复,地广人稀,人民是比较自由散漫的,哪里受得了秦那一套?
显然,秦制和秦政即便适用于秦(即便而已),也不适用于天下。因此,汉的高、惠、文、景四朝,便都放弃法家主张,推崇道家思想,无为而治,与民休息,武帝更把秦制改为汉制。所有这些,都可谓事出有因。
不过这是后话。
当时,则只有六国人民对秦制和秦政的满腔仇恨。
对新制度不满,就会怀念旧制度,并选择性地遗忘其种种不是。对新君主不满,就会怀念旧君主,并同样选择性地遗忘其种种不是。比如楚怀王,哪有范增他们说的那么好?他其实也是一个混蛋。24
很清楚,怀念楚,是因为痛恨秦;抬出楚怀王,是为了对抗秦始皇。这并不奇怪。正如马克思所说,每到革命的关键时刻,人们总会战战兢兢地请出亡灵,穿着他们的衣服,喊着他们的口号,演出历史的新场面。25
陈胜就是这样,他甚至借用过楚将项燕的旗号。只不过,此人刚刚成功就过河拆桥,把这件衣服扔了,自己给自己加冕。最后,却被别人摘下了王冠。
不,脑袋。
大泽乡起义六个月后,失去楚人支持的陈胜被章邯统领的政府军击败,陈县失守。陈胜本人则先是逃到汝阴(今安徽省阜阳市),然后逃到下城父(今安徽省涡阳县),最后被自己的驾驶员谋杀在那里。
这时,他还能想起那件“借来的衣服”吗?
想不想得起都无所谓了。因为项燕的后代已经登场,而且将演出更大的场面来。
这个人,就是项羽。
第三章 项羽争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