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节
郑氏的尸体,她在滨州时海葬了,让娘亲的灵魂和爹爹一起永远安息在了蔚蓝色的大海里。
而此番回京,每到一城,都会埋一件娘亲生前用过的物品,以做纪念。
到了万毓林,选的就是狐裘。
她曾在此林中狩到狐狸,郑氏将之缝成了皮裘。她在渭陵渡口拉船时把衣服弄破了,郑氏也没舍得扔,一直放在车内当盖被,天冷时裹腿用。
此番从车中取出来,皮毛柔软温暖,仿佛还带着郑氏温柔祥和的气息。
娘亲,你要等我。
等我查明真相,为爹爹和你讨还公道后,就去找你们,到那时,就再没什么可以将我们分开了。
所以,要等我。
要保佑我。
谢长晏将狐裘放入坑中,正要去捡铲子盖上土时,一只手先她一步将铲子拿了起来。
那只手修长精壮,颇具力量,却不是孟不离的。
谢长晏的呼吸一滞,心脏不受控制地疾跳起来。她慢慢地、一点点地扭头,看见那个人黑色窄袖、圆领袍襟、折上头巾。而他的面貌,尚未来得及细看,黑袖里的手臂已朝她伸过来,一带——
抱住了她。
一阵风来,树林里全是树叶婆娑的沙沙声。
天地因此悠远,红尘因此沉静。
谢长晏因此,感应到了熟悉的气息。
曾经,在求鲁馆坍塌之际,这具身体抱过她。
在她的脚不慎掉进幸川的冰窟之际,这具身体也抱过她。
第一次,源于保护。
第二次,源于怜惜。
而这一次,源于安慰。
谢长晏被动地倚靠在宽广的胸怀中,感受到从对方身上源源不断地传来的热流,一颗心也慢慢地静了下来。
她曾爱慕这个人,渴望这个人。如今,爱慕和渴望都已消逝,可她靠着这个人时,依然感到一种发自肺腑的安心。
“师兄……”她缓缓开口,“对不起,我来给你添麻烦了。”
她知道自己要做一件多么复杂多么困难的事情,胡智仁无数次告诫她这件事会有多么可怕的后果,可她还是不顾一切地执意要去做。
而想要做成这件事,就必须向彰华求助。
所以,明明说好从此老死不相往来,说好情缘已断一别两宽的,可她还是厚着脸皮回来了。
她知道她是一个大麻烦。
她更知道彰华本身就已经有很多很多天大的麻烦要处理。
可是,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回来试一试。
对不起啊,我真是一个不受欢迎的、累赘般的存在啊。
而你,拥抱了这样的我……
谢谢。
彰华跟着谢长晏走上马车,彰华向赶车的孟不离比了个手势后,马车便继续前行了。
谢长晏将一个软垫推到他面前,低声道:“请坐。”
彰华跪坐下,打量车内的一切。
这种谢长晏自创的巨型马车,这两年风靡了运河沿岸,人们亲切地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走屋”,十分适合全家踏青游玩。只不过京中人流熙攘,此车太过庞大,不利出行,因此未在玉京流通。
彰华虽听说已久,却还是第一次得见。
谢长晏这辆,显然与胡家别的走屋不太一样,内设更为精巧独特。比如用来隔挡内室的折门上挂了一道布帘,就与寻常帘子不一样,五颜六色,各种材质,彰华不禁多看了几眼。
谢长晏留意到了,便在旁解说道:“此帘是我每到一处,采选一款当地自产土布,汇编而成。全帘共计七十六块布,从材质上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各地的不同。北境酷冷,却好艳色,布料以皮草革绒为主;南域则爱淡雅轻薄,盛产丝绸;秦山多矿,所以百姓出于耐脏耐磨的需求,自产暗色粗布;滨州临海,则追求防潮易干……”
彰华的目光从帘子转到了谢长晏身上。
两年前,她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来自清高避世的谢氏,满脑子诗词歌赋、礼仪法规,不知民生疾苦。
两年后,她为他讲解她的帘子,对大燕各地如数家珍。
彰华想起《朝海暮梧录》里那些洋溢着欢快风趣的字句,那本该是最适合这个女孩的生活方式。然而,海阔天空,终究一梦。一朝梦醒,身置囚牢。
——就像当年的他一样。
“……后来娘亲就把它们缝成了帘子……”说到这里,她的声音慢了下来,悲伤从她脸上闪过,再用微笑克制地取而代之,“总之,这两年,收获很多。”
红泥小火炉上的茶及时沸开,谢长晏找到了事情做,便停止了话题,一心一意地沏起茶来。
她拿了两个木头做的杯子盛茶,推给彰华品尝:“自己摘的茶,自己雕的杯,味道一般,但算独一份了。”
第64章 班荆道故(2)
彰华低头品了一口,得出结论:谢长晏自谦了。她本就是个极聪慧之人,那些需要缜密操作反复锤炼的事情,总是能做得很好。而且,年纪渐长,这优势在她身上就越明显。
彰华忍不住抬头再次细细地打量她。
跟他之前预料的一样,她长得非常高,仅比他低半个头,因为尽情地沐浴阳光,皮肤是一种健康的麦色——大燕最推崇的肤色。
她的五官已经完全长开,如果说,之前的谢长晏,是个长得有棱有角有特点的小姑娘,现在的她,几乎可说是光华四射。那些不符大众审美的特点,在她脸上全变成了的亮点:厚厚的嘴唇,显得是那么柔软,仿佛丰润的花蕊诱人深入品尝;乌发如墨,浓密如云,流泻着黛青色的光泽,引人伸手触摸;而最美的是她的眼睛,褪去了曾经的天真善意,染上了欲语还休的哀愁,几能激发任何男人的保护欲。
彰华的心,突兀而不受控制地“咯噔”了一下。
意识到对面之人已是个完完全全的成熟女性,不再是两年前那个羞恼嗔怒稚气未脱的小姑娘后,他下意识地挪了下身体,让彼此的距离稍微远了一些。
而就在这时,谢长晏决定切入正题——
“师兄,我能借阅甲库里的甲历吗?”
甲库,是燕宫用来保存甲历的档案库。凡入仕官员的出身、籍贯、履历、考绩全部记录存档于内。
彰华盯着她:“你要借阅谢将军的甲历吗?”
“是。我想知道,十五年前,我父与程寇的那次战役,究竟是怎么回事。”
彰华低头看着手中的木雕茶杯,沉默不语。
“杀害我娘的凶徒死前说,我父在那次战役里,杀了他们兄弟十人,还弄瞎了他的眼睛,害他被困海岛十五年。”谢长晏正色道,“我解剖了他的尸体。他的胃已经缩得很小,且有溃疡,是常年饥饿所致。腿骨关节肿大、骨髓脓化,是海风侵蚀所致。眼膜发黄,皮肤多处皲裂……基本可以断定,他没有说谎。”
彰华定定地看着她。十五岁,同龄的名门闺秀们忙着斗草斗衣斗首饰,做一切吟风弄月的事情。而谢长晏的双手,则沾满了血污,执着地想要寻求真相。
“他下颌的第二磨牙是中空的,应是故意凿空埋入毒药用,但毒药不知何故用掉了,没有及时补充,空的时间太久,周边都已蛀蚀。也就是从那颗牙上,断定了他的身份。因为此填牙术十分了得,既要安全蓄毒,又要确保能第一时间咬碎牙齿自尽,用的材质很特别,是如意门的不传之秘。”
彰华忍不住想,她真的是查出了很多啊。在有限的条件下,竟查到了这么多……
“他的右眼虽被缝合,但眼珠还在里面,我检查了一下,是匕首戳瞎的,从切口推测匕首不会超过手掌宽。可我父的兵器是长刀,刀尖钝重。就算是他使得匕首,那把匕首也不是他的。”谢长晏说到这里,目光变得有些急切,“我想看看甲历,当年跟我父一起殉难的还有哪些官员,他们之中,谁使匕首。若有幸免存活者……”
彰华忽然开口:“朕。”
“我想亲口问一问当年的……唉?”谢长晏愣住了。
时近黄昏,夕阳薄光透过车窗照进来,彰华的脸——曾经被认为是太过复杂而无法解读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浅显直白的表情。
“朕,是唯一的那个,幸存者。”
他一个字一个字道,放下的木杯上,留下了两个入木三分的指印。
谢长晏彻底愣住了。
同观九年,燕王摹尹正英姿勃发,力推科举取士,想要取代原来的“九品中正制”。
而那一年,燕国的太子彰华五岁,正是猫嫌狗厌的年纪。
而那一年,长公主一眼看中了殿试第一的状元、出自寒门的方清池,点他做了驸马。
摹尹本不同意,长公主不停哀求,最后摹尹无奈地应了自己唯一的妹妹,就此断送了方清池的大好前程。
驸马不得参政,有富贵却无实权。作为第一届恩科的头名,方清池不仅文采斐然,面容俊美更是宛如谪仙。消息传出,无数学子为之扼腕。
而方清池温顺地接了圣旨,并未对这桩婚事表示任何不满。毕竟,长公主出身高贵,又是个难得的美人。
自那后,夫妻琴瑟和谐,也算是一段佳话。
再然后,到了十一月,宜王寿诞,因长公主思念远嫁宜国的姨母,故代表燕王前往贺寿,顺便见一见阔别多年的亲人。
次年三月,公主回燕。方清池决定亲去滨海迎接,给妻子一个惊喜。
他谁也没说,此行本是保密,不想车行一半,发现坐榻下方藏了一人,揪出来一看,竟是六岁的彰华。
方清池吓得不轻,当即要将太子送回,但彰华又哭又闹又恐吓又蛮横,无奈之下只好答应带他一起去滨州。
“那是朕第一次离开玉京,跟着出身寒门的姑父,心中充满了兴奋和期待,想看看书中被誉为唯方之鹰的大燕,是何等雄壮辽阔,国富民强。”彰华说到这里,却是苦笑,“然而,姑父节俭,又是秘密出门,这一路,是令我吃不好也睡不好。更糟的是,我所见的大燕,路有冻死骨。”
谢长晏对此深有体会。这两年,她去过很多很多地方,北境比南境好一些,原本隶属于庞岳两家的封地,因为世家已倒,土地还归乡农,呈现出了焕然一新之貌。而南境大部分州县的百姓还是生活得很困苦。
彰华所见,是在十五年前,必定比现在更糟糕。
“我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我父的疆土,这就是我们大燕国的子民。它跟我脑海中想的完全不一样。姑父问我,苦不苦?若受不了,就送我回京。然而,我当时不知怎的竟生出毅力,不,我一定要见到海!”彰华看着谢长晏,眼神闪动,语声低柔,“你自小长在海边,可能体会不到北境之人第一次见到海的感受。我到滨州那天天气非常糟糕,狂风暴雨,姑父让我在客栈中休息,等天气好些再去看海。我不干,就那么顶着风雨去了,一瞬间,浑身就湿透了。而我,也终于看到了海——暴风雨中的大海。”
天是黑的,被层层乌云压得仿佛就在头顶上。
海也是黑的,像一张密不透风的毯子,翻滚着朝海岸卷来,带着包裹世间万物之势,直撞心魂。
六岁的彰华站在岸边,愣愣地看着这一幕,豆大的雨点噼噼啪啪地打在他身上、脸上,他却忘了躲、忘了动。
他第一次感到自己的渺小。
身为大燕国的太子,未来的储君,天之骄子般的人生,在这样的自然之力前,却跟蝼蚁没有任何区别。
六岁的彰华被吓到,被震到,被淋到,就此病倒,发了高烧。
“我一病就三天。三天里,脑海里全是那一幕,翻来覆去,有时候看见自己被海吞噬了,有时候却看见自己飞了起来……当我看见自己飞起来时,我睁开眼睛,就见姑父站在窗边,脸上带着我从未见过的紧张表情。我刚想喊他,他却神色慌张地打开门,一个裹着斗篷的女人走了进来。之所以说是女人,是因为她的脚上穿着一双红色绣花鞋。”
谢长晏一愣,意识到自己即将听到一桩皇族内不为人知的丑闻。
“我下意识闭上眼睛,假装自己没有醒。听见姑父很紧张地说让她不要再出现,自己不方便。然后那女人问有什么不方便的,接着她看见我,问我是谁。姑父回答说是小厮。然后他就将那女人送走了。我很奇怪,他为何说谎,又很好奇这个女人是谁。我心中有点兴奋,觉得自己抓到了姑父的把柄,想象着如果偷偷告诉姑母,他会露出如何惊慌失措的表情。”彰华说到这里,勾起唇角轻笑了一下,“我小时候竟是这般好事恶劣之人。”
也是如此心机深沉之人。
而此番回京,每到一城,都会埋一件娘亲生前用过的物品,以做纪念。
到了万毓林,选的就是狐裘。
她曾在此林中狩到狐狸,郑氏将之缝成了皮裘。她在渭陵渡口拉船时把衣服弄破了,郑氏也没舍得扔,一直放在车内当盖被,天冷时裹腿用。
此番从车中取出来,皮毛柔软温暖,仿佛还带着郑氏温柔祥和的气息。
娘亲,你要等我。
等我查明真相,为爹爹和你讨还公道后,就去找你们,到那时,就再没什么可以将我们分开了。
所以,要等我。
要保佑我。
谢长晏将狐裘放入坑中,正要去捡铲子盖上土时,一只手先她一步将铲子拿了起来。
那只手修长精壮,颇具力量,却不是孟不离的。
谢长晏的呼吸一滞,心脏不受控制地疾跳起来。她慢慢地、一点点地扭头,看见那个人黑色窄袖、圆领袍襟、折上头巾。而他的面貌,尚未来得及细看,黑袖里的手臂已朝她伸过来,一带——
抱住了她。
一阵风来,树林里全是树叶婆娑的沙沙声。
天地因此悠远,红尘因此沉静。
谢长晏因此,感应到了熟悉的气息。
曾经,在求鲁馆坍塌之际,这具身体抱过她。
在她的脚不慎掉进幸川的冰窟之际,这具身体也抱过她。
第一次,源于保护。
第二次,源于怜惜。
而这一次,源于安慰。
谢长晏被动地倚靠在宽广的胸怀中,感受到从对方身上源源不断地传来的热流,一颗心也慢慢地静了下来。
她曾爱慕这个人,渴望这个人。如今,爱慕和渴望都已消逝,可她靠着这个人时,依然感到一种发自肺腑的安心。
“师兄……”她缓缓开口,“对不起,我来给你添麻烦了。”
她知道自己要做一件多么复杂多么困难的事情,胡智仁无数次告诫她这件事会有多么可怕的后果,可她还是不顾一切地执意要去做。
而想要做成这件事,就必须向彰华求助。
所以,明明说好从此老死不相往来,说好情缘已断一别两宽的,可她还是厚着脸皮回来了。
她知道她是一个大麻烦。
她更知道彰华本身就已经有很多很多天大的麻烦要处理。
可是,实在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回来试一试。
对不起啊,我真是一个不受欢迎的、累赘般的存在啊。
而你,拥抱了这样的我……
谢谢。
彰华跟着谢长晏走上马车,彰华向赶车的孟不离比了个手势后,马车便继续前行了。
谢长晏将一个软垫推到他面前,低声道:“请坐。”
彰华跪坐下,打量车内的一切。
这种谢长晏自创的巨型马车,这两年风靡了运河沿岸,人们亲切地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走屋”,十分适合全家踏青游玩。只不过京中人流熙攘,此车太过庞大,不利出行,因此未在玉京流通。
彰华虽听说已久,却还是第一次得见。
谢长晏这辆,显然与胡家别的走屋不太一样,内设更为精巧独特。比如用来隔挡内室的折门上挂了一道布帘,就与寻常帘子不一样,五颜六色,各种材质,彰华不禁多看了几眼。
谢长晏留意到了,便在旁解说道:“此帘是我每到一处,采选一款当地自产土布,汇编而成。全帘共计七十六块布,从材质上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各地的不同。北境酷冷,却好艳色,布料以皮草革绒为主;南域则爱淡雅轻薄,盛产丝绸;秦山多矿,所以百姓出于耐脏耐磨的需求,自产暗色粗布;滨州临海,则追求防潮易干……”
彰华的目光从帘子转到了谢长晏身上。
两年前,她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来自清高避世的谢氏,满脑子诗词歌赋、礼仪法规,不知民生疾苦。
两年后,她为他讲解她的帘子,对大燕各地如数家珍。
彰华想起《朝海暮梧录》里那些洋溢着欢快风趣的字句,那本该是最适合这个女孩的生活方式。然而,海阔天空,终究一梦。一朝梦醒,身置囚牢。
——就像当年的他一样。
“……后来娘亲就把它们缝成了帘子……”说到这里,她的声音慢了下来,悲伤从她脸上闪过,再用微笑克制地取而代之,“总之,这两年,收获很多。”
红泥小火炉上的茶及时沸开,谢长晏找到了事情做,便停止了话题,一心一意地沏起茶来。
她拿了两个木头做的杯子盛茶,推给彰华品尝:“自己摘的茶,自己雕的杯,味道一般,但算独一份了。”
第64章 班荆道故(2)
彰华低头品了一口,得出结论:谢长晏自谦了。她本就是个极聪慧之人,那些需要缜密操作反复锤炼的事情,总是能做得很好。而且,年纪渐长,这优势在她身上就越明显。
彰华忍不住抬头再次细细地打量她。
跟他之前预料的一样,她长得非常高,仅比他低半个头,因为尽情地沐浴阳光,皮肤是一种健康的麦色——大燕最推崇的肤色。
她的五官已经完全长开,如果说,之前的谢长晏,是个长得有棱有角有特点的小姑娘,现在的她,几乎可说是光华四射。那些不符大众审美的特点,在她脸上全变成了的亮点:厚厚的嘴唇,显得是那么柔软,仿佛丰润的花蕊诱人深入品尝;乌发如墨,浓密如云,流泻着黛青色的光泽,引人伸手触摸;而最美的是她的眼睛,褪去了曾经的天真善意,染上了欲语还休的哀愁,几能激发任何男人的保护欲。
彰华的心,突兀而不受控制地“咯噔”了一下。
意识到对面之人已是个完完全全的成熟女性,不再是两年前那个羞恼嗔怒稚气未脱的小姑娘后,他下意识地挪了下身体,让彼此的距离稍微远了一些。
而就在这时,谢长晏决定切入正题——
“师兄,我能借阅甲库里的甲历吗?”
甲库,是燕宫用来保存甲历的档案库。凡入仕官员的出身、籍贯、履历、考绩全部记录存档于内。
彰华盯着她:“你要借阅谢将军的甲历吗?”
“是。我想知道,十五年前,我父与程寇的那次战役,究竟是怎么回事。”
彰华低头看着手中的木雕茶杯,沉默不语。
“杀害我娘的凶徒死前说,我父在那次战役里,杀了他们兄弟十人,还弄瞎了他的眼睛,害他被困海岛十五年。”谢长晏正色道,“我解剖了他的尸体。他的胃已经缩得很小,且有溃疡,是常年饥饿所致。腿骨关节肿大、骨髓脓化,是海风侵蚀所致。眼膜发黄,皮肤多处皲裂……基本可以断定,他没有说谎。”
彰华定定地看着她。十五岁,同龄的名门闺秀们忙着斗草斗衣斗首饰,做一切吟风弄月的事情。而谢长晏的双手,则沾满了血污,执着地想要寻求真相。
“他下颌的第二磨牙是中空的,应是故意凿空埋入毒药用,但毒药不知何故用掉了,没有及时补充,空的时间太久,周边都已蛀蚀。也就是从那颗牙上,断定了他的身份。因为此填牙术十分了得,既要安全蓄毒,又要确保能第一时间咬碎牙齿自尽,用的材质很特别,是如意门的不传之秘。”
彰华忍不住想,她真的是查出了很多啊。在有限的条件下,竟查到了这么多……
“他的右眼虽被缝合,但眼珠还在里面,我检查了一下,是匕首戳瞎的,从切口推测匕首不会超过手掌宽。可我父的兵器是长刀,刀尖钝重。就算是他使得匕首,那把匕首也不是他的。”谢长晏说到这里,目光变得有些急切,“我想看看甲历,当年跟我父一起殉难的还有哪些官员,他们之中,谁使匕首。若有幸免存活者……”
彰华忽然开口:“朕。”
“我想亲口问一问当年的……唉?”谢长晏愣住了。
时近黄昏,夕阳薄光透过车窗照进来,彰华的脸——曾经被认为是太过复杂而无法解读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浅显直白的表情。
“朕,是唯一的那个,幸存者。”
他一个字一个字道,放下的木杯上,留下了两个入木三分的指印。
谢长晏彻底愣住了。
同观九年,燕王摹尹正英姿勃发,力推科举取士,想要取代原来的“九品中正制”。
而那一年,燕国的太子彰华五岁,正是猫嫌狗厌的年纪。
而那一年,长公主一眼看中了殿试第一的状元、出自寒门的方清池,点他做了驸马。
摹尹本不同意,长公主不停哀求,最后摹尹无奈地应了自己唯一的妹妹,就此断送了方清池的大好前程。
驸马不得参政,有富贵却无实权。作为第一届恩科的头名,方清池不仅文采斐然,面容俊美更是宛如谪仙。消息传出,无数学子为之扼腕。
而方清池温顺地接了圣旨,并未对这桩婚事表示任何不满。毕竟,长公主出身高贵,又是个难得的美人。
自那后,夫妻琴瑟和谐,也算是一段佳话。
再然后,到了十一月,宜王寿诞,因长公主思念远嫁宜国的姨母,故代表燕王前往贺寿,顺便见一见阔别多年的亲人。
次年三月,公主回燕。方清池决定亲去滨海迎接,给妻子一个惊喜。
他谁也没说,此行本是保密,不想车行一半,发现坐榻下方藏了一人,揪出来一看,竟是六岁的彰华。
方清池吓得不轻,当即要将太子送回,但彰华又哭又闹又恐吓又蛮横,无奈之下只好答应带他一起去滨州。
“那是朕第一次离开玉京,跟着出身寒门的姑父,心中充满了兴奋和期待,想看看书中被誉为唯方之鹰的大燕,是何等雄壮辽阔,国富民强。”彰华说到这里,却是苦笑,“然而,姑父节俭,又是秘密出门,这一路,是令我吃不好也睡不好。更糟的是,我所见的大燕,路有冻死骨。”
谢长晏对此深有体会。这两年,她去过很多很多地方,北境比南境好一些,原本隶属于庞岳两家的封地,因为世家已倒,土地还归乡农,呈现出了焕然一新之貌。而南境大部分州县的百姓还是生活得很困苦。
彰华所见,是在十五年前,必定比现在更糟糕。
“我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我父的疆土,这就是我们大燕国的子民。它跟我脑海中想的完全不一样。姑父问我,苦不苦?若受不了,就送我回京。然而,我当时不知怎的竟生出毅力,不,我一定要见到海!”彰华看着谢长晏,眼神闪动,语声低柔,“你自小长在海边,可能体会不到北境之人第一次见到海的感受。我到滨州那天天气非常糟糕,狂风暴雨,姑父让我在客栈中休息,等天气好些再去看海。我不干,就那么顶着风雨去了,一瞬间,浑身就湿透了。而我,也终于看到了海——暴风雨中的大海。”
天是黑的,被层层乌云压得仿佛就在头顶上。
海也是黑的,像一张密不透风的毯子,翻滚着朝海岸卷来,带着包裹世间万物之势,直撞心魂。
六岁的彰华站在岸边,愣愣地看着这一幕,豆大的雨点噼噼啪啪地打在他身上、脸上,他却忘了躲、忘了动。
他第一次感到自己的渺小。
身为大燕国的太子,未来的储君,天之骄子般的人生,在这样的自然之力前,却跟蝼蚁没有任何区别。
六岁的彰华被吓到,被震到,被淋到,就此病倒,发了高烧。
“我一病就三天。三天里,脑海里全是那一幕,翻来覆去,有时候看见自己被海吞噬了,有时候却看见自己飞了起来……当我看见自己飞起来时,我睁开眼睛,就见姑父站在窗边,脸上带着我从未见过的紧张表情。我刚想喊他,他却神色慌张地打开门,一个裹着斗篷的女人走了进来。之所以说是女人,是因为她的脚上穿着一双红色绣花鞋。”
谢长晏一愣,意识到自己即将听到一桩皇族内不为人知的丑闻。
“我下意识闭上眼睛,假装自己没有醒。听见姑父很紧张地说让她不要再出现,自己不方便。然后那女人问有什么不方便的,接着她看见我,问我是谁。姑父回答说是小厮。然后他就将那女人送走了。我很奇怪,他为何说谎,又很好奇这个女人是谁。我心中有点兴奋,觉得自己抓到了姑父的把柄,想象着如果偷偷告诉姑母,他会露出如何惊慌失措的表情。”彰华说到这里,勾起唇角轻笑了一下,“我小时候竟是这般好事恶劣之人。”
也是如此心机深沉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