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与剑共眠 第128节
  第108章 猫妖
  时姐姐离开的第十五天。
  苏旖梦还是坐在薄荷草田里吃东西, 她最近都是人形,没有变成龙打滚,因为吃得太多, 人都胖了一圈,腰间多了一层软乎乎的肉。
  不过身体的确恢复了很多, 大概再养个一个月就行了。
  吃饱喝足后,苏旖梦站起来打算走几圈, 刚出了院子,就听到周围有窸窸窣窣的声音, 小尾巴从田里钻出来, 在她识海里说:“有人来了。”
  来的人是灵灵阁阁主时长风。
  时姐姐的爹。也就一段时间没见, 他已满头白发,路都走得不稳,从飞行法宝上下来时,险些摔跤。
  好在门口的灵植迅速伸出枝条,将他稳稳扶住,还往他手中放上了一朵花。现在,山上的灵植一个比一个机灵!
  苏旖梦跑到门口去接他, 她有些紧张地问:“时伯伯,你怎么来了,是有时姐姐的消息了吗?”
  刚将时长风迎进门, 常樱师父和水殿主都面无表情地回了百炼峰, 苏旖梦心突突地跳,难不成,是有不好的消息传回来了?
  常樱没想到时长风也在这里, 进了山门后微微一愣, 接着行了一礼道:“阁主也在。”
  水知夏则看向苏旖梦, “丝丝进屋去。”
  孰料时长风道:“就让她在这里吧,陪陪我们惊春。”
  时长风从袖中掏出一件东西,用能隔绝神念的黑布盖着,不知道底下放的是什么。
  然而刚刚他那句话让苏旖梦有了不好的联想,她浑身冰冷,手脚微颤,“是,是,是……”难不成是时姐姐的牌位?她最终什么都没能改变吗?
  时长风注意到她的异常,面带歉意的笑了一下,“吓到你了?是魂灯,是她的魂灯。”轻轻将黑布揭开,露出了一盏泛着微光的灯。
  时长风小心翼翼地捧着魂灯进了时惊春住的院子。
  院子里到处都悬挂着丝带,他想了想,走到了时惊春平时最爱待的那条丝带上。本想把魂灯放到灯上,伸了手又放下,接着抱着魂灯坐在了树下的蒲团上。
  这里摆放了好几个蒲团,都是司空寒平时坐着绣花的。
  草地虽然平整,灯放上去还是有点儿歪斜,里头的灯油好似都偏了,导致火光偏斜,像是要被风吹灭一般。
  时长风便一脸焦急地旋转魂灯,想要将它放得平稳。
  他现在的状态不对,与平时那个精明能干、运筹帷幄的灵灵阁阁主判若两人,此时此刻,他只是个因为担心女儿安危而变得魂不守舍的父亲。
  水知夏端了张方桌过来,放稳后说:“长风叔叔,放桌上吧。”
  时长风这才回过神,说:“好!”他顿了一下,抬眼看了看四周,“山上没风吧?”
  常樱道:“没风,灵植都挡住了,一丝风都吹不进来。”
  没有风,然而大家都能看到,桌上的那盏魂灯的火光越来越暗,灯火如豆,仿佛在狂风中战栗不安,随时都会熄灭。
  时长风用双手护着灯火,自言自语:“没事儿,没事儿,不会熄的。”护着护着,他突然松开手,喊旁边的苏旖梦,“丝丝,你来,你是龙女,你有好运气,惊春她是妖,受你庇护的。”
  水知夏:“您知道?”
  时长风掏出一个小铃铛,“我一直都知道,天陵缎上的铃铛上有她娘留的隐匿阵法,我很早就知道了。”所以在时惊春承认白羽发簪是她的东西的时候,时长风让她先想清楚、再说清楚。
  为了遮掩另外一只半妖,将一切都揽在自己身上是否值得。
  既然她觉得值得,那他这个做父亲的,便会与她一起承担所有。
  “惊春她体内妖族血脉没怎么觉醒,所以才会在你面前没大没小,若是小眠,她肯定会天天侍奉你,唤你小殿下。”
  “哦,小眠就是她娘的小名,是只觉醒了很多次仍不会打架,只会阵法的猫妖。”
  苏旖梦喃喃道:“我是半妖……”
  “那又如何,你依旧是妖圣唯一的孩子,体内流淌着龙的血。或许很多妖族不肯承受你,嫌弃你弱小,但小眠她一直都很尊敬龙族。她常说,妖圣,一头龙,守一关,功德无量。”时长风招呼苏旖梦到自己身边来,“来,小殿下,护着你时姐姐的魂灯,好不好?”
  苏旖梦在时长风旁边坐下,伸出两只手,轻轻地拢在了火焰附近。
  也不知是不是巧合,她的手放上去的时候,魂灯里的火焰明亮了一些,时长风脸上露出笑容,“我就说有效。”
  而这时,水知夏的传讯玉简闪了闪,她听到里头传来的声音后,脸色瞬间煞白。
  时长风伛偻的脊背慢慢挺直,他端正坐着,问:“又有消息了?现在去的那些人,已经熄灭了五盏魂灯,如今,就剩下天衍剑宗那位长河剑仙,丹鼎门的妙手丹师和我们家惊春了吧。”
  长河剑仙是渡劫期,此行修士里头修为最高的。
  水知夏声音微颤:“长河剑仙的魂灯,刚刚也熄灭了。”那是一位真正的剑仙,年轻时嫉恶如仇、刚正不阿,剑意犹如头顶炙阳,烈日当空,让魑魅魍魉无处可藏。后来因为天地灵气越来越匮乏,为了生存越来越多的不平事滋生,而他却迫于各方面的压力无法再像从前那般惩恶扬善,因此他的剑意受损,最终回到宗门当了一位守剑阁的普通长老。
  这一次,他主动站了出来,重新拿起了放下多年的剑。
  “总要有人去,难不成我这样的老家伙不去,让那些年轻人去?”
  “回不来?当年我就不该回来……死战到底,也好过剑道蒙尘。如今,我只是带着它,去擦掉身上的灰。”
  那个老人的笑声犹在耳边,她好像看到他拿出自己的剑显摆,“你看,我现在的剑,它亮了吗?”
  水知夏眼角湿润,“我与长河剑仙有些交情,他临走前私下跟我说,一定会护惊春安全。就算是死,也必然死在她前面……”
  时长风拧起眉头,严肃地道:“别说什么死不死的,不吉利。”话音刚落,就见魂灯上的小火苗陡然一颤,火光变得炙热又耀眼。
  苏旖梦面露喜色,然而她一抬头,就看到了大家阴沉的脸,她这才反应过来,这是燃血燃魂,回光返照?
  ……
  魔域,四周一片漆黑。
  神识越来越虚弱的时惊春已无法看清潜藏在黑暗里的妖魔,她只知道,自己身上多了很多伤口,鲜血都快要流干了。
  它们并不急着杀死她。
  魔族喜欢什么呢?它们喜欢让人愤怒、痛苦、恐惧、害怕、绝望、当人的内心变成漆黑的泥潭,才方便那些阴暗在里头滋生,变成能让它们强大的养分。
  “是刚刚那个人推的你哦,不然你都能逃进那个乌龟壳里啦,嘻嘻嘻……”无数声音传到她耳朵里,想要勾起她心中的恨意,然而,时惊春想到的却是那个在后面拦住妖魔的老人,为了阻挡身后魔族,老人燃尽了身体内的每一滴血。他的剑意存在之时,如烈日当空,将漆黑的魔域照得一片通红。
  有光照在心里,岂能容你们这些肮脏的魔族滋生!
  魔族杀不尽。
  但她还想杀更多,身体里的血液在熊熊燃烧,除非彻底陨落,战意不灭!然人力有尽时,她挥出的剑气却越来越慢,渐渐,再也抬不起手,也挥不出剑,天陵缎软软的倒在地上,再也无力支撑起她的身体。
  她想像那位老人一样,至死以剑支撑,不肯倒下。待到魔族试图去占领他的躯壳时,肉身炸成粉末,将涌过去的那些魔族彻底灭杀。
  然而,她做不到了。
  时惊春重重倒下,藏于心口的鳞片从破烂的衣服里跌落。
  她艰难地用手去抓住了那片护心鳞,魔域里什么都是冰冷的,然而手指触到那片鳞,却给了她指尖些许暖意。
  时惊春漂亮的眼睛里渐渐失去光泽,她愧疚地想:“丝丝,我没办法把鳞片还给你了。”
  手缓缓垂下,手上的鲜血,渐渐布满整片龙鳞。
  至此,神魂湮灭,再无声息。
  ……
  百炼峰,众人眼睁睁地看着魂灯在迸发出耀眼的光芒后熄灭。
  时长风失魂落魄的起身,抱起魂灯,跌跌撞撞地往外走。
  水知夏:“你去哪儿?”
  时长风:“去河关,带女儿去见她娘。”小眠的坟,就在河关边上。
  水知夏抬手,指尖溢出一点儿绿光,她试图让心存死志的时长风暂时昏睡过去,然而绿意并未落到他身上,时长风扭头看她一眼,“虽然我修为跌落,但多年以前,也曾是万相宗最年轻的出窍。”
  “你们不用管我。”
  苏旖梦:“等等!你看,时姐姐的灯!”
  时长风低头看向怀中。
  他怀里熄灭的魂灯再次亮起,虽然微弱,却重新有了光。
  苏旖梦热泪盈眶,她大声道:“九条命,猫妖觉醒了血脉力量的话,她能有九条命!”
  时姐姐死掉一次,就已经走完了剧情,此后也不再受约束。
  现在,她还有八条命,一定可以活着回来呀!
  第109章 回家
  时惊春是被什么东西砸醒的。
  她睁眼, 就看见小锄头还在一下一下往下敲,凿她脑袋。
  时惊春:“别敲了……”不是将你扔进传送阵了么,你怎么又出来了!
  小锄头不是她的法器, 两人也没法交流。时惊春没空理它,她缓缓调动神识, 随后就发现——
  她死后,周围魔族已经散了, 只有远处还有两三只在乱飘。她屏住呼吸,不敢乱动。
  这些魔物在魔域的时候还能看到实体, 一旦突破山河关, 很多都是无影无形, 所以,山河日月关都必须守住,一旦崩溃,后果不堪设想。还好,他们这次采集到了魔域内的魔晶,能够证实魔域的确有新的魔物出现,也挖下了足够多的魔晶可以支撑感梦林的运转。
  只是……
  那个偷袭她的妙手丹师会老实将魔晶交出去吗?
  现在想这些也没用!若能回去, 定要将他剁碎了喂……
  要不问问司空寒吃不吃?
  下一刻,时惊春才意识到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我怎么没死?”不是血都差不多燃干了,神识也一丝不剩, 周围魔族会散开足以证明这一点儿, 那群魔物可不会放过濒死的人,只有死透了,他们才会散开。
  他们不喜欢死人, 只爱鲜活的生命。
  因为只有活人, 心中才能滋生中无穷无尽的恶念。
  没死, 身体似乎也有些怪异之处。明明魔域阴冷潮湿,是那种沁入骨髓,灵气屏障都无法阻挡的湿冷,然而她现在浑身上下暖烘烘的,好似自身成了个小暖炉。待注意到身边有很多白毛后,时惊春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我妖族血脉觉醒了?
  她的视线终于落到护心鳞上,在目光锁定鳞片,看到上面的暗红血液如一道道波浪在隐隐流动时,时惊春仿佛感觉到自己体内的血液骤然奔腾起来!
  血液撞击血管壁,都犹如惊涛拍岸一般声势浩大。血液汩汩流淌,她好似随着那滚滚红河进入了一个无比瑰丽绚烂的世界,一声声兽吼在耳边炸开,让她的心脏也跟着吼声剧烈跳动起来,“噗通、噗通、噗通”。
  在血液尽头,她看到了一只体态优雅的白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