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嗯…高中同学。”舒怡维挽住他的手臂,动作带着几分刻意。
他装作什么都没看出来,点点头对金铮说:“孩子这么大了。”
金铮仿佛并打算不回示虚假的友好,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两秒钟,短短两秒钟时间却让舒怡维觉得仿佛过了两分钟,她心惊胆战,背后冒上一层冷汗,生怕金铮语出惊人。
两秒后,凉凉笑意才爬上他的眼尾和嘴角,他回道:“是啊,长得像我。”
舒怡维的未婚夫点点头,说:“挺好。那我们就不打扰你们了,再见。”
注视着前女友和她的现任离去,然后独自黯然的戏码并没有在金铮这里上演,他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低头玩手机,倒是沈何启忍不住看那两人的背影。
金铮明明没看沈何启,却跟长了第三只眼睛似的,说:“别看。”
凭什么,她偏要看。
高中的时候舒怡维就很漂亮,现如今靠着高超的化妆技术,没猜错的话还有医美微整的功劳,简直是艳光四射。沈何启现如今被人叫一声美女也是受之无愧,但是她在进步的同时人家也在进步。一码归一码,哪怕她不喜欢这个女人,她也不得不服气舒怡维的颜。
沈何启恨过这个被宠坏的姑娘,但是也曾真心感谢过她。
高中毕业后,沈何启跑到千里之外的a市上大学;金铮留学英国,和舒怡维开始八个小时时差的异国恋。
刚上大学那会沈何启过得非常艰难,她一次次推翻又一次次重建与金铮此生再无瓜葛的决心。怨恨渐渐被思念超越,可是她再也不会在某个拐角与他不期而遇。蚀骨噬心的牵挂几乎折磨得她快疯了,原本接近一百斤的人,学期期中体检的时候站上称只剩80。
金铮很少发动态,但是舒怡维的喜怒哀乐全写在社交网络上。多亏了她,沈何启才可以看到金铮千里之外的生活,才能感受到这个人真实存在在地球的另一端。
那段黑暗日子里这是她唯一的慰藉和光明。
异国恋很辛苦,金铮和舒怡维断断续续坚持了快三年,她也就这样旁观了他们的感情三年。从一开始的一天看无数次,到后来的几天看一次。
分手的时候舒怡维会删动态放狠话,过不了多久,又甜腻腻地和好秀恩爱。沈何启知道他们多次跨越大洲大洋飞到另一个国度给对方惊喜,也知道他们无数次为了各种事情争吵,更知道在感情走到末路穷途的时候,金铮甚至为了维持这段感情决定放弃读研,不过很快他们真的结束了,金铮留在英国读完了研究生。
那之后舒怡维的社交网络终于再也没有金铮的动态,沉寂了一段时间后,有了新的男主角。
她取关了金铮,但是金铮并没有取关她,她还是在他关注列表的第一个,连曾经关于她的微博都还留着,分手后金铮的微博一直都没有更新过,久到沈何启以为他已经弃用了这个账号。
直到他研究生毕业回国,所有与舒怡维有关的东西才都被清空。
高中三年的坚守不必多说,连出国后留学圈“对象在国内就默认单身”的潜规则都没能撼动他。沈何启只能说,这个男人明明有花心的资本,却选择了做个情种,只不过这深情与她无关。
*
所以他现在这个冷漠的态度倒是迷得很。
等两人身影彻底消失在人群中,沈何启低头看吴森煜,他对大人之间的暗流涌动毫无察觉,已经抱着她的手臂昏昏欲睡。
吴勉老远才找到车位把车停下,沿着马路走回来,远远看到沈何启坐在石凳上哄着吴森煜睡觉。
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她的温柔。
神奇,这女人居然还有这种东西。
第9章
犯了困的吴森煜也没力气挑选谁抱他了,吴勉从沈何启手里接过他的时候把他吵醒了,他迷迷糊糊睁眼看了看,又很快支撑不住眼皮睡了过去。
吴勉掂掂侄子,说道:“沈何启,有生之年我居然有幸看到你母爱爆棚的时候。”
沈何启白了他一眼:“这叫什么话,我一直对你父爱如山,你忘了?”
女朋友日常任务认他做儿子(2/无穷大)。
难得的蓝天白云,江边空气也新鲜得很,金铮不禁念了句诗:“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
吴勉回忆了小时候背过的课文,也背了句“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沈何启开口即来,语不惊人死不休:“江边野营,不如江边野/合。”
又开黄腔。
三个人正闹作一团,远远两个女生朝沈何启挥手,“加四!三加四!”
沈何启闻声望去,对吴勉说:“绵绵,立正站好,老姨子们来了。”
“她们叫你什么?”
沈何启一本正经:“主人,尊贵的主人。”
吴勉空出一只手拍了她后脑勺一下,“皮一下就这么开心?”
“三加四。”金铮淡淡地开口,他当然是知道她的外号的,因为沈何启高中时代的朋友们也都这么叫她,不过见吴勉一脸莫名,他闭嘴不说话了,再解释下去恐怕不太妥当。
沈何启接过话头,用了两个字就解释清楚了:“和七。”
吴勉做好了准备迎接老姨子们的考核,不过发生了一点意料之外的小插曲,因为他抱了个孩子,沈何启的两个朋友想当然地把他当成了已婚男人,把金铮当成了沈何启的男朋友。
两个人将金铮上下打量了几遍,“你就是我们三加四金娇藏屋的汉子吗?”
金娇藏屋…不是一家人不进一个门,沈何启的朋友讲话果然也都不走寻常路。
金铮的内心毫无波澜,把他兄弟的马子当成他的,这已经是今天第三波人马了。他懒洋洋地看了吴勉一眼,把解释的机会交给他。
吴勉清了清嗓子:“那个……”
两位女士向他看来。
“我才是那个屋。”
“那你抱着的这个崽?”
金铮简洁明了:“我的。”
让误会来的更猛烈些吧。
*
集齐五个前任,就能召唤神龙。
这句话是当一只巨大的阿拉斯加疯狂冲进沈何启怀里时,沈何启捧着元宝毛茸茸的狗头想到的。
一伙人好不容易全部碰头,研究了半天帐篷才搭起来,摊着餐布摆好水果零食和蛋糕,还没吃上两口,随着几声惊呼一道黑影闪过,一地的吃食被撞得乱七八糟。
这突如其来的变动搞得所有人都懵了。
沈何启艰难地阻止着元宝的舌头在她脸上热情乱舔,“元宝,你是从哪里蹦出来的。”
确认过眼神,是和前任养的狗。
她两个朋友对视一眼,彼此都明白对方的心怀鬼胎——蠢货,还哪里蹦出来的,当然是你前男友叶洋带来的。
果然熟悉的男声唤着元宝的名字由远至近,气喘吁吁跑到他们面前连声道抱歉。叶洋朝着沈何启两个死党轻轻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了。
而被元宝兴奋拱着的人正背对着他,熟悉的背影头也没回,只顾和元宝玩。
“元宝,走了。”
狗子不理他,怕被他带走,把脑袋埋进了沈何启胸前。
“元宝。”
没反应。
沈何启哄它,“胖元宝,乖元宝,爸爸找你,你该回去啦。”话这么说着,可是她自己也觉得舍不得,抱着狗不肯松手。
“沈何启,狗还我。”叶洋不给她留一点情面,态度极差。
“元宝。”沈何启把元宝抱得更紧,“对不起…可是你该跟爸爸回去了。”元宝呜咽两声,她恋恋不舍地拿脸蹭蹭它,狠了心站起来,半抱半拖地带着比她还重的狗走到叶洋面前。
叶洋看着这一幕,心里只觉得悲哀,他在她眼里还不如元宝。这个女人这么舍不得狗,但是倒是很舍得他。
大四的时候沈何启留在a市实习,进了叶洋与朋友一起开的公司。因为同是x市人,叶洋难免对她多有关照,再后来是水到渠成地相恋。
元宝是两人从路边捡的,它因为生病被遗弃,那时还是一只小小的幼崽,瘦成皮包骨可怜兮兮地在路边晃,想翻垃圾桶找东西吃还被野猫欺负。沈何启路过看到就迈不动步伐了,于是把它带回家养了起来,两人忙前忙后地在公司医院和家三点一线大半个月,终于治好了它,沈何启给它取名元宝。
他是沈何启的初恋,一开始他只当她在说笑,因为他不相信这样颇有姿色,性格又有趣的女孩子到了大四还会没有谈过恋爱。
沈何启毕业的时候,他在朋友们的见证下向她求婚了。
整个房间都铺满玫瑰花和蜡烛,满屋顶的粉色气球,朋友们为他们唱着《告白气球》,酒店房间落地窗对出去就是a市地标楼,80多层高的楼体用灯光打出了“何启,嫁给我”,还有满天绚烂的烟花。
他单膝跪地,打开首饰盒,里头是镶着珍稀粉钻的戒指。
这一场求婚,叶洋是很自信的。
可是将近一年的朝夕相处,他轻而易举看穿了沈何启的勉强。也许是为了在人前给他面子,她一直尽力装作开心地笑着,配合地露出惊喜的表情,配合地说“我愿意”,配合地戴上戒指。
叶洋一直祈祷着,希望这一切只是他在多想。
然而奇迹没有发生。
宾客散尽,当屋内只剩下他们两个人,沈何启再也伪装不了,脸上的笑容一瞬间垮了下来。
他的心也跟着垮了下来。
“为什么?”两人在烛光中一言不发地坐了很久,满屋的蜡烛一盏一盏地燃尽,最后一簇火光也熄灭的时候,他终于开口问道。
这场求婚他策划了大半个月,每一个细节都经过数次推敲考虑,他千算万算,唯独算漏了她根本就不想嫁给他。在一起的这一年里,他竟从来没有看出过任何端倪,他不知道是自己太过迟钝,还是沈何启太会表演。
沈何启第一次向别人诉说金铮。金铮这么多年一直藏在她内心最深处,她连最好的朋友都没有告诉过。她不知道原来关于金铮自己有这么多的委屈,以至于自己从一开始的冷静到后来的哽咽,最后到崩溃大哭。
外头大楼上的求婚字幕还在亮着,讽刺至极。
叶洋全程一言不发,冷眼旁观,眼前的这个女人陌生到他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和她谈了一年恋爱。
她哭到讲不下去。
叶洋也没法再听下去了,他拿过纸巾盒丢到沈何启面前,说:“我只有两个要求。”
“第一,元宝留给我。”
“第二,你诚实回答我,哪怕就一次,你有没有爱过我?”
“……”
“……”
沈何启将戒指从手指褪下放到叶洋面前,“对不起。”她说。
=====回忆分割线=====
“如果你真的这么舍不得它,这两年里你有无数次机会来看它。可是你没有。”他接过元宝,不顾它的挣扎转身要走。他甚至生元宝的气,气它和沈何启一样不识好歹,明明照顾它喂养它的人是他,可是它只惦记丢下它的人。
“金铮你的衣服……”其他人默默围观了一场爱恨情仇,尴尬得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杜明明瞥到金铮衣服上的奶油,当做救命稻草一样抓住,想借此转移话题。
他装作什么都没看出来,点点头对金铮说:“孩子这么大了。”
金铮仿佛并打算不回示虚假的友好,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两秒钟,短短两秒钟时间却让舒怡维觉得仿佛过了两分钟,她心惊胆战,背后冒上一层冷汗,生怕金铮语出惊人。
两秒后,凉凉笑意才爬上他的眼尾和嘴角,他回道:“是啊,长得像我。”
舒怡维的未婚夫点点头,说:“挺好。那我们就不打扰你们了,再见。”
注视着前女友和她的现任离去,然后独自黯然的戏码并没有在金铮这里上演,他像什么都没发生似的低头玩手机,倒是沈何启忍不住看那两人的背影。
金铮明明没看沈何启,却跟长了第三只眼睛似的,说:“别看。”
凭什么,她偏要看。
高中的时候舒怡维就很漂亮,现如今靠着高超的化妆技术,没猜错的话还有医美微整的功劳,简直是艳光四射。沈何启现如今被人叫一声美女也是受之无愧,但是她在进步的同时人家也在进步。一码归一码,哪怕她不喜欢这个女人,她也不得不服气舒怡维的颜。
沈何启恨过这个被宠坏的姑娘,但是也曾真心感谢过她。
高中毕业后,沈何启跑到千里之外的a市上大学;金铮留学英国,和舒怡维开始八个小时时差的异国恋。
刚上大学那会沈何启过得非常艰难,她一次次推翻又一次次重建与金铮此生再无瓜葛的决心。怨恨渐渐被思念超越,可是她再也不会在某个拐角与他不期而遇。蚀骨噬心的牵挂几乎折磨得她快疯了,原本接近一百斤的人,学期期中体检的时候站上称只剩80。
金铮很少发动态,但是舒怡维的喜怒哀乐全写在社交网络上。多亏了她,沈何启才可以看到金铮千里之外的生活,才能感受到这个人真实存在在地球的另一端。
那段黑暗日子里这是她唯一的慰藉和光明。
异国恋很辛苦,金铮和舒怡维断断续续坚持了快三年,她也就这样旁观了他们的感情三年。从一开始的一天看无数次,到后来的几天看一次。
分手的时候舒怡维会删动态放狠话,过不了多久,又甜腻腻地和好秀恩爱。沈何启知道他们多次跨越大洲大洋飞到另一个国度给对方惊喜,也知道他们无数次为了各种事情争吵,更知道在感情走到末路穷途的时候,金铮甚至为了维持这段感情决定放弃读研,不过很快他们真的结束了,金铮留在英国读完了研究生。
那之后舒怡维的社交网络终于再也没有金铮的动态,沉寂了一段时间后,有了新的男主角。
她取关了金铮,但是金铮并没有取关她,她还是在他关注列表的第一个,连曾经关于她的微博都还留着,分手后金铮的微博一直都没有更新过,久到沈何启以为他已经弃用了这个账号。
直到他研究生毕业回国,所有与舒怡维有关的东西才都被清空。
高中三年的坚守不必多说,连出国后留学圈“对象在国内就默认单身”的潜规则都没能撼动他。沈何启只能说,这个男人明明有花心的资本,却选择了做个情种,只不过这深情与她无关。
*
所以他现在这个冷漠的态度倒是迷得很。
等两人身影彻底消失在人群中,沈何启低头看吴森煜,他对大人之间的暗流涌动毫无察觉,已经抱着她的手臂昏昏欲睡。
吴勉老远才找到车位把车停下,沿着马路走回来,远远看到沈何启坐在石凳上哄着吴森煜睡觉。
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她的温柔。
神奇,这女人居然还有这种东西。
第9章
犯了困的吴森煜也没力气挑选谁抱他了,吴勉从沈何启手里接过他的时候把他吵醒了,他迷迷糊糊睁眼看了看,又很快支撑不住眼皮睡了过去。
吴勉掂掂侄子,说道:“沈何启,有生之年我居然有幸看到你母爱爆棚的时候。”
沈何启白了他一眼:“这叫什么话,我一直对你父爱如山,你忘了?”
女朋友日常任务认他做儿子(2/无穷大)。
难得的蓝天白云,江边空气也新鲜得很,金铮不禁念了句诗:“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
吴勉回忆了小时候背过的课文,也背了句“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沈何启开口即来,语不惊人死不休:“江边野营,不如江边野/合。”
又开黄腔。
三个人正闹作一团,远远两个女生朝沈何启挥手,“加四!三加四!”
沈何启闻声望去,对吴勉说:“绵绵,立正站好,老姨子们来了。”
“她们叫你什么?”
沈何启一本正经:“主人,尊贵的主人。”
吴勉空出一只手拍了她后脑勺一下,“皮一下就这么开心?”
“三加四。”金铮淡淡地开口,他当然是知道她的外号的,因为沈何启高中时代的朋友们也都这么叫她,不过见吴勉一脸莫名,他闭嘴不说话了,再解释下去恐怕不太妥当。
沈何启接过话头,用了两个字就解释清楚了:“和七。”
吴勉做好了准备迎接老姨子们的考核,不过发生了一点意料之外的小插曲,因为他抱了个孩子,沈何启的两个朋友想当然地把他当成了已婚男人,把金铮当成了沈何启的男朋友。
两个人将金铮上下打量了几遍,“你就是我们三加四金娇藏屋的汉子吗?”
金娇藏屋…不是一家人不进一个门,沈何启的朋友讲话果然也都不走寻常路。
金铮的内心毫无波澜,把他兄弟的马子当成他的,这已经是今天第三波人马了。他懒洋洋地看了吴勉一眼,把解释的机会交给他。
吴勉清了清嗓子:“那个……”
两位女士向他看来。
“我才是那个屋。”
“那你抱着的这个崽?”
金铮简洁明了:“我的。”
让误会来的更猛烈些吧。
*
集齐五个前任,就能召唤神龙。
这句话是当一只巨大的阿拉斯加疯狂冲进沈何启怀里时,沈何启捧着元宝毛茸茸的狗头想到的。
一伙人好不容易全部碰头,研究了半天帐篷才搭起来,摊着餐布摆好水果零食和蛋糕,还没吃上两口,随着几声惊呼一道黑影闪过,一地的吃食被撞得乱七八糟。
这突如其来的变动搞得所有人都懵了。
沈何启艰难地阻止着元宝的舌头在她脸上热情乱舔,“元宝,你是从哪里蹦出来的。”
确认过眼神,是和前任养的狗。
她两个朋友对视一眼,彼此都明白对方的心怀鬼胎——蠢货,还哪里蹦出来的,当然是你前男友叶洋带来的。
果然熟悉的男声唤着元宝的名字由远至近,气喘吁吁跑到他们面前连声道抱歉。叶洋朝着沈何启两个死党轻轻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了。
而被元宝兴奋拱着的人正背对着他,熟悉的背影头也没回,只顾和元宝玩。
“元宝,走了。”
狗子不理他,怕被他带走,把脑袋埋进了沈何启胸前。
“元宝。”
没反应。
沈何启哄它,“胖元宝,乖元宝,爸爸找你,你该回去啦。”话这么说着,可是她自己也觉得舍不得,抱着狗不肯松手。
“沈何启,狗还我。”叶洋不给她留一点情面,态度极差。
“元宝。”沈何启把元宝抱得更紧,“对不起…可是你该跟爸爸回去了。”元宝呜咽两声,她恋恋不舍地拿脸蹭蹭它,狠了心站起来,半抱半拖地带着比她还重的狗走到叶洋面前。
叶洋看着这一幕,心里只觉得悲哀,他在她眼里还不如元宝。这个女人这么舍不得狗,但是倒是很舍得他。
大四的时候沈何启留在a市实习,进了叶洋与朋友一起开的公司。因为同是x市人,叶洋难免对她多有关照,再后来是水到渠成地相恋。
元宝是两人从路边捡的,它因为生病被遗弃,那时还是一只小小的幼崽,瘦成皮包骨可怜兮兮地在路边晃,想翻垃圾桶找东西吃还被野猫欺负。沈何启路过看到就迈不动步伐了,于是把它带回家养了起来,两人忙前忙后地在公司医院和家三点一线大半个月,终于治好了它,沈何启给它取名元宝。
他是沈何启的初恋,一开始他只当她在说笑,因为他不相信这样颇有姿色,性格又有趣的女孩子到了大四还会没有谈过恋爱。
沈何启毕业的时候,他在朋友们的见证下向她求婚了。
整个房间都铺满玫瑰花和蜡烛,满屋顶的粉色气球,朋友们为他们唱着《告白气球》,酒店房间落地窗对出去就是a市地标楼,80多层高的楼体用灯光打出了“何启,嫁给我”,还有满天绚烂的烟花。
他单膝跪地,打开首饰盒,里头是镶着珍稀粉钻的戒指。
这一场求婚,叶洋是很自信的。
可是将近一年的朝夕相处,他轻而易举看穿了沈何启的勉强。也许是为了在人前给他面子,她一直尽力装作开心地笑着,配合地露出惊喜的表情,配合地说“我愿意”,配合地戴上戒指。
叶洋一直祈祷着,希望这一切只是他在多想。
然而奇迹没有发生。
宾客散尽,当屋内只剩下他们两个人,沈何启再也伪装不了,脸上的笑容一瞬间垮了下来。
他的心也跟着垮了下来。
“为什么?”两人在烛光中一言不发地坐了很久,满屋的蜡烛一盏一盏地燃尽,最后一簇火光也熄灭的时候,他终于开口问道。
这场求婚他策划了大半个月,每一个细节都经过数次推敲考虑,他千算万算,唯独算漏了她根本就不想嫁给他。在一起的这一年里,他竟从来没有看出过任何端倪,他不知道是自己太过迟钝,还是沈何启太会表演。
沈何启第一次向别人诉说金铮。金铮这么多年一直藏在她内心最深处,她连最好的朋友都没有告诉过。她不知道原来关于金铮自己有这么多的委屈,以至于自己从一开始的冷静到后来的哽咽,最后到崩溃大哭。
外头大楼上的求婚字幕还在亮着,讽刺至极。
叶洋全程一言不发,冷眼旁观,眼前的这个女人陌生到他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和她谈了一年恋爱。
她哭到讲不下去。
叶洋也没法再听下去了,他拿过纸巾盒丢到沈何启面前,说:“我只有两个要求。”
“第一,元宝留给我。”
“第二,你诚实回答我,哪怕就一次,你有没有爱过我?”
“……”
“……”
沈何启将戒指从手指褪下放到叶洋面前,“对不起。”她说。
=====回忆分割线=====
“如果你真的这么舍不得它,这两年里你有无数次机会来看它。可是你没有。”他接过元宝,不顾它的挣扎转身要走。他甚至生元宝的气,气它和沈何启一样不识好歹,明明照顾它喂养它的人是他,可是它只惦记丢下它的人。
“金铮你的衣服……”其他人默默围观了一场爱恨情仇,尴尬得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杜明明瞥到金铮衣服上的奶油,当做救命稻草一样抓住,想借此转移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