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鲤好逑_27
绣囊里的烟草味道清冽,入鼻生香,季三昧窸窸窣窣打开绣囊,埋首进去,衔出几根,放在口里细细咀嚼,一品即知那是仙城特产的紫玉泥种出的上好烟草,再经精心切丝烘干制作而成。
若在人间,这小小的一袋能卖出百金之价。
季三昧眼睛一眨,计上心来:“师父,还有多余的吗?我怕不够……”
沈伐石没有给他把鬼主意付诸实践的机会,头也不抬道:“不要想着去人间做倒买倒卖的事情。什么时候吸完了再来找我。”
季三昧满口答应,坚决不做,回屋就身体力行地把烟丝全部从烟囊里倒出来,一根根数了个清楚。
烟丝共计两千零五十根。他克扣下了一千根,悄悄藏起,打算等什么时候有了外出机会,好卖了换些宝贝。
自此后近七日功夫,除了抄写经书及浪费纸张,季三昧就赋闲在禅房里无事可做。兴之所至,他会手执两支笔,把那些他看过一遍就烂熟于心的佛经一左一右地同时默写下来。
七日后,觉迷寺方丈突然到访禅院。
觉迷寺原先是个极小的庙宇,僧人不过五十,方丈辛苦地打理经营,却只能靠稀薄的香火钱勉强维持僧人们温饱。
而在六年前,沈伐石不知怎的就选择了在觉迷寺出家。
他出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觉迷寺所在的飞熊山整个买下,投下大笔钱财扩建寺庙,为九天神佛百八罗汉塑造金身,自己却低调地捡了一间干净幽远的禅院住下,挂名在觉迷寺下,以居士自号。
觉迷寺方丈从未见过如此清新脱俗的出家方式,被陡然而至的铜臭雨淹得五迷三道,但他毕竟背靠佛祖,不敢悖离,碍于沈伐石先前的道士身份,准他不必完全遁入空门。
但是,沈伐石刚搬进来的时候,还只带着王传灯一人,过了几年,就凭空多出了个长安来,现在又添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小孩。
佛门重地毕竟不是菜市场,沈伐石虽说是觉迷寺的最大的金主,但方丈还是决定要来查看一二。
方丈来时,季三昧正在默写佛经,双管齐下,不过不再是草书,而是端庄的小楷。
他默写的是《地藏经》。
方丈见状,顿时惊为天人,拉着季三昧讲佛,而季三昧深谙见人言人见鬼言鬼的本事,神色安详,态度温驯,有问必答。几番来回后,方丈认定这是个可以遁入空门的可塑之才,匆匆找到沈伐石,希望沈伐石能够叫季三昧剃度出家,并真情实感地慨叹,季三昧有望成为一代高僧,自己在三十岁时都还没有季三昧这般出众的慧根,云云。
沈伐石全程沉默,等方丈抒情完毕,才问道:“乾明殿中的罗汉金身是否需要重新翻修?”
方丈觉得自己无意间闯入了一间菜市,对面坐着的是个满口挂满了价码的投机贩夫。
沈伐石这意思显然是不打算放人,方丈在挽留人才和寺庙的长久发展之间踌躇良久,才艰难地选择了后者。
自那之后,方丈便时常造访禅院,苦口婆心,不厌其烦,劝说一肚子大千世界花花肠子的季三昧皈依我佛。
奇怪的是,尽管压根儿没有要抛弃三千烦恼丝的意思,季三昧却每每愿意与他谈佛讲经,直至月升时分。
长安深觉诧异,私底下也问过季三昧:“师弟,你喜欢佛学吗?”
季三昧正把一本偷偷托王传灯买来的春/宫小册子包上佛经的书皮,闻言笑道:“一门可悟之学,但就我个人来说,算不上多喜欢吧。”
“那为何……”
季三昧笑眯眯地将新包上的书皮整理清爽,细细地捋平了边缘的皱褶:“觉迷寺方丈不是什么佛学大家,但他已经老了。我和他聊天,他会高兴,师父的日子也会过得松快些。”
长安虽然有点不通人事,却也知道沈伐石在觉迷寺中的地位,断不敢有任何人敢难为他,因此把这句话刨去,就能从季三昧假假真真的叙述中剖出真相来。
“……他已经老了……我和他聊天,他会高兴。”
其实,长安不知道,季三昧还有一句话没有宣之于口。
……若是我的混账父亲还在,恰好和方丈是一样的年纪。
不过这种事情,不提也罢了。
数日后,被季三昧判定为“晚年空虚”的方丈再次驾临了禅院,然而在他身后,还跟着一位不速之客。
沈伐石听到响动,走出了书房,那衣冠楚楚、面白肉细的胖子见了他,如遇神佛,扑上去跪在了沈伐石脚下:“法师,沈法师!我被一女妖缠住了!她……她心狠手毒,法力高强,竟然要索我独子的性命!!求法师救命!”
作者有话要说: 法师:为什么不跟我留情侣头?
三妹:我看到镜子里的秃头会嫌弃我自己的。
于是,为了留情头的法师,决定蓄发。
☆、螽斯(四)
季三昧用舌头拨了拨烟嘴,顶着烟枪在口里调了个方向,目光迅速在来人身上搜刮了一番。
男人所穿的衣裳是最名贵的天山云锦所制,为了将这块白花花的肉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要生生多耗上三尺布,再配上他脚上的丝履和腰间的青玉环佩,他这身行头的价格,保守估计在三百两到五百两之间。
要说他身上顶顶值钱的,要算他身上那四处悬挂着的、弥漫着一股淡淡黑狗血气味的黄符角。
沈伐石主职捉妖,兼职修佛,飞熊山方圆百里内谁不知道沈法师的赫赫的威名和漫天的要价。这明码标价的生意让无数人望而却步,转而寄希望于一些声望不足却收费低廉的捉妖师。
这些捉妖师龙蛇云集,成分复杂,值得一叙。
义务捉妖的高洁之士有,他们的特点是不求回报,鞠躬尽瘁,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但按季三昧的计算,此类不食人间烟火的世外仙姝是百里挑一的奇行种,当事人想要遇见,必须得有祖坟冒火的运气。
勤勤恳恳的中庸之士当然也有,他们的职业特点是技术一般,价格公道,颇具自知之明,大妖自然是惹不起,小妖却还是能拿捏住的。此类人约莫占十之三四,除非对对手实力做出了错误判断,否则一般情况下总能功成身退。
捉妖师中最不缺的一类,就是借妖祸的东风狠捞一笔的东郭先生。他们常常读书万卷,恨不得把世间最可怕的词汇搜刮一空,全盘砸在苦主们的头上,等到苦主们晕头转向了,自己再摇晃着大尾巴挺身而出充当那根救命稻草,满口许诺,答应会帮受害方解脱,等到苦主掏出钱包,他们就毫不留情地狠宰一笔,一张烧给死人的黄纸都胆敢号称是太上老君的炼丹炉纸。
清点一遍来人浑身挂满的看似金贵得不得了、实则卵用没有的黄符角,季三昧便能想象到他来之前有多么病急乱投医,有多少无良贩夫趁机向他挥起屠刀,大肆割肉。
老方丈知道自己不专于此,引人来后就款款退去,把访客留给了沈伐石。
长安想把打扮成个过节彩灯似的男人从地上请起来,但他却不肯起立,仿佛爬上山来已经耗尽了他全部的气力,唯有眼白里那两颗弹珠似的眼珠子还会张皇地滚来滚去。
若在人间,这小小的一袋能卖出百金之价。
季三昧眼睛一眨,计上心来:“师父,还有多余的吗?我怕不够……”
沈伐石没有给他把鬼主意付诸实践的机会,头也不抬道:“不要想着去人间做倒买倒卖的事情。什么时候吸完了再来找我。”
季三昧满口答应,坚决不做,回屋就身体力行地把烟丝全部从烟囊里倒出来,一根根数了个清楚。
烟丝共计两千零五十根。他克扣下了一千根,悄悄藏起,打算等什么时候有了外出机会,好卖了换些宝贝。
自此后近七日功夫,除了抄写经书及浪费纸张,季三昧就赋闲在禅房里无事可做。兴之所至,他会手执两支笔,把那些他看过一遍就烂熟于心的佛经一左一右地同时默写下来。
七日后,觉迷寺方丈突然到访禅院。
觉迷寺原先是个极小的庙宇,僧人不过五十,方丈辛苦地打理经营,却只能靠稀薄的香火钱勉强维持僧人们温饱。
而在六年前,沈伐石不知怎的就选择了在觉迷寺出家。
他出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觉迷寺所在的飞熊山整个买下,投下大笔钱财扩建寺庙,为九天神佛百八罗汉塑造金身,自己却低调地捡了一间干净幽远的禅院住下,挂名在觉迷寺下,以居士自号。
觉迷寺方丈从未见过如此清新脱俗的出家方式,被陡然而至的铜臭雨淹得五迷三道,但他毕竟背靠佛祖,不敢悖离,碍于沈伐石先前的道士身份,准他不必完全遁入空门。
但是,沈伐石刚搬进来的时候,还只带着王传灯一人,过了几年,就凭空多出了个长安来,现在又添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小孩。
佛门重地毕竟不是菜市场,沈伐石虽说是觉迷寺的最大的金主,但方丈还是决定要来查看一二。
方丈来时,季三昧正在默写佛经,双管齐下,不过不再是草书,而是端庄的小楷。
他默写的是《地藏经》。
方丈见状,顿时惊为天人,拉着季三昧讲佛,而季三昧深谙见人言人见鬼言鬼的本事,神色安详,态度温驯,有问必答。几番来回后,方丈认定这是个可以遁入空门的可塑之才,匆匆找到沈伐石,希望沈伐石能够叫季三昧剃度出家,并真情实感地慨叹,季三昧有望成为一代高僧,自己在三十岁时都还没有季三昧这般出众的慧根,云云。
沈伐石全程沉默,等方丈抒情完毕,才问道:“乾明殿中的罗汉金身是否需要重新翻修?”
方丈觉得自己无意间闯入了一间菜市,对面坐着的是个满口挂满了价码的投机贩夫。
沈伐石这意思显然是不打算放人,方丈在挽留人才和寺庙的长久发展之间踌躇良久,才艰难地选择了后者。
自那之后,方丈便时常造访禅院,苦口婆心,不厌其烦,劝说一肚子大千世界花花肠子的季三昧皈依我佛。
奇怪的是,尽管压根儿没有要抛弃三千烦恼丝的意思,季三昧却每每愿意与他谈佛讲经,直至月升时分。
长安深觉诧异,私底下也问过季三昧:“师弟,你喜欢佛学吗?”
季三昧正把一本偷偷托王传灯买来的春/宫小册子包上佛经的书皮,闻言笑道:“一门可悟之学,但就我个人来说,算不上多喜欢吧。”
“那为何……”
季三昧笑眯眯地将新包上的书皮整理清爽,细细地捋平了边缘的皱褶:“觉迷寺方丈不是什么佛学大家,但他已经老了。我和他聊天,他会高兴,师父的日子也会过得松快些。”
长安虽然有点不通人事,却也知道沈伐石在觉迷寺中的地位,断不敢有任何人敢难为他,因此把这句话刨去,就能从季三昧假假真真的叙述中剖出真相来。
“……他已经老了……我和他聊天,他会高兴。”
其实,长安不知道,季三昧还有一句话没有宣之于口。
……若是我的混账父亲还在,恰好和方丈是一样的年纪。
不过这种事情,不提也罢了。
数日后,被季三昧判定为“晚年空虚”的方丈再次驾临了禅院,然而在他身后,还跟着一位不速之客。
沈伐石听到响动,走出了书房,那衣冠楚楚、面白肉细的胖子见了他,如遇神佛,扑上去跪在了沈伐石脚下:“法师,沈法师!我被一女妖缠住了!她……她心狠手毒,法力高强,竟然要索我独子的性命!!求法师救命!”
作者有话要说: 法师:为什么不跟我留情侣头?
三妹:我看到镜子里的秃头会嫌弃我自己的。
于是,为了留情头的法师,决定蓄发。
☆、螽斯(四)
季三昧用舌头拨了拨烟嘴,顶着烟枪在口里调了个方向,目光迅速在来人身上搜刮了一番。
男人所穿的衣裳是最名贵的天山云锦所制,为了将这块白花花的肉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要生生多耗上三尺布,再配上他脚上的丝履和腰间的青玉环佩,他这身行头的价格,保守估计在三百两到五百两之间。
要说他身上顶顶值钱的,要算他身上那四处悬挂着的、弥漫着一股淡淡黑狗血气味的黄符角。
沈伐石主职捉妖,兼职修佛,飞熊山方圆百里内谁不知道沈法师的赫赫的威名和漫天的要价。这明码标价的生意让无数人望而却步,转而寄希望于一些声望不足却收费低廉的捉妖师。
这些捉妖师龙蛇云集,成分复杂,值得一叙。
义务捉妖的高洁之士有,他们的特点是不求回报,鞠躬尽瘁,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但按季三昧的计算,此类不食人间烟火的世外仙姝是百里挑一的奇行种,当事人想要遇见,必须得有祖坟冒火的运气。
勤勤恳恳的中庸之士当然也有,他们的职业特点是技术一般,价格公道,颇具自知之明,大妖自然是惹不起,小妖却还是能拿捏住的。此类人约莫占十之三四,除非对对手实力做出了错误判断,否则一般情况下总能功成身退。
捉妖师中最不缺的一类,就是借妖祸的东风狠捞一笔的东郭先生。他们常常读书万卷,恨不得把世间最可怕的词汇搜刮一空,全盘砸在苦主们的头上,等到苦主们晕头转向了,自己再摇晃着大尾巴挺身而出充当那根救命稻草,满口许诺,答应会帮受害方解脱,等到苦主掏出钱包,他们就毫不留情地狠宰一笔,一张烧给死人的黄纸都胆敢号称是太上老君的炼丹炉纸。
清点一遍来人浑身挂满的看似金贵得不得了、实则卵用没有的黄符角,季三昧便能想象到他来之前有多么病急乱投医,有多少无良贩夫趁机向他挥起屠刀,大肆割肉。
老方丈知道自己不专于此,引人来后就款款退去,把访客留给了沈伐石。
长安想把打扮成个过节彩灯似的男人从地上请起来,但他却不肯起立,仿佛爬上山来已经耗尽了他全部的气力,唯有眼白里那两颗弹珠似的眼珠子还会张皇地滚来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