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节
  冷奕瑶并不知道自己眼下被人惦记上了,相反,一入服装店,她是彻底放开了自己女人的天性!
  颜色娇嫩的连衣裙?买!
  清爽自然的海蓝衫?买!
  气质独到的刺绣长袍?买!
  总之,但凡喜欢的一律不放过!买买买!
  将所有“战利品”都委托店员直接明天送货到别墅后,她兜里揣着那唯一的一张信用卡和手机,慢条斯理地踏着月色,终于满足地往回逛向酒店。
  金碧辉煌的大厅里,依旧人来人往,她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并不显得太过出众。可是,就在她踏入酒店的那一瞬,空气似乎都微微一动。
  她敏锐地转身看了一眼,就见大堂经理目光直直地望了过来,不仅如此,就连大厅里其他的酒店工作人员也神色一静,集体朝她行注目礼!
  她下意识低头看自己一眼。和出门时没什么区别啊,这群人的反应是什么鬼?
  “很抱歉打扰您,冷小姐。”大厅经理很快发现现场尴尬,立马快步走到她面前,见她皱眉不语,神色立马微微有点不自然,却依旧笑如春风:“不知道您现在可有时间?”
  “有事吗?”她自认自己和这家酒店的任何人都不熟。西勒走之前,除了丢张卡,最多就让人转达了一句,她的消费可以挂在他账面上而已。这群人忽然这种反应,诡异得出奇。
  “是这样的,”大堂经理对上她的眼神,下意识地搓了一下自己的掌心:“我们集团的执行董事希望能和您见一面。”
  嗯?
  谁?
  什么执行董事?
  冷奕瑶就差在眼底明晃晃地刻着一行字:“我年纪小,你不要骗我!”
  大堂经理只觉得一肚子苦水。他也很无辜啊,一大早和客户部经理战战兢兢地站在门口迎接国外考察回来的集团boss,没想到,等了两个小时都没见到人。以为是执行董事临时改了行程,正准备散了,谁想碰到个刚来酒店上班的愣头青,虎头虎脑地跑到他身边,向客户部经理汇报,早上vip房间的客人点了一大餐车的食物,只吃了几口就一脸嫌恶地扔到一旁。这种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外地客人不习惯本地饮食的,多了去了。关键是因为对方是vip客户,按理来说,客户部经理会当面回访。可坏就坏在,他们等了大半天的人,就在那愣头青说完话的那一瞬,从他们身后走来……。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他被勒令,一定要在大厅等到她回来。但凡酒店上下,谁见到冷奕瑶的身影,立刻第一时间向上汇报!
  大堂经理一脸泪目的表情,只觉得连回忆都不想回忆上午那悲壮的瞬间。
  “我们酒店隶属圣德集团,冷小姐不用担心,我们执行董事只是希望和您见一面,不会耽误您太长时间。”
  圣德集团……。
  冷奕瑶吹了吹刘海,勾起唇角,今天她和这“圣德”两字还颇有缘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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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广大读者的要求,本章开始,我慢慢加字数了哈。
  第一卷 第一百四十四章 首次见面
  坐在整栋酒店最高层的超豪华会客室内,眼见大堂经理恭恭敬敬地端着一杯果茶送到她桌前:“请您稍等,执行董事正在开一个跨国视频会议,马上结束。”
  她摆了摆手,倒是一点都不介意:“你忙你的去吧,我就坐在这等他。”
  大堂经理千恩万谢地退出去了,走到门口,忍不住摸了摸额头。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这冷小姐年纪不大,笑起来的时候也美貌惊人,可他就是忍不住有点背后发凉。真说起来,从头到尾,对方的态度都配合得不得了,压根没有一点点为难的架势。难道自己最近是撞邪了?揉了揉太阳穴,他迅速往会议室大门口走去。今天的视频会,事关日后集团五年内的规划发展,已经从下午一直开到现在的了,按理来说,也快结束了。
  房间内,就剩冷奕瑶一人,她望着眼前的果茶,袅袅烟雾中,忽然缥缈一笑。
  圣德集团……。
  就她记忆来说,简直如雷贯耳。
  无他,她那便宜爸爸,这辈子心心念念的就是要打败圣德。只因,圣德在帝国之内,地位太过特殊。
  若从帝国建成开始算起,整整一千六百年,“圣德”二字始终参与其中。
  这是这个国家最老字号的家族,“豪门”二字远不足以形容其影响力。它几乎贯穿了整个帝国上下所有经济命脉。
  无论是本市最富盛名的圣德高中,还是她入住的标杆级星级酒店,或是那幢富丽堂皇到奢侈无度的“鑫银”大厦,“圣德”集团的影响力,几乎可以颠覆整个帝国的财经。
  这样财势逼人的集团首脑,竟然就为了她不愿意多吃一口的早餐,而非要与她见面……。
  冷奕瑶若有所思地以手撑额,扪心自问,她还有点小期待呢。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她却并无一丝急迫,捂着手中的果茶,打开电视,慢慢地看着首都频道。
  电视里,播放的是本地最近极有人气的一档现场采访节目,主持人随意在街上、商店里,甚至是游艇上,任意采访一个人,对方都得如实回答问题。否则,旁边的测谎仪会瞬间揭开被访问人的老底。
  这期节目,说的是,“假如再给你一次机会,你想回到自己几岁的时候?”
  主持人长相甜美,一头亚麻色漂染的头发柔顺亮丽,搭配着那清新脱俗的妆容,让人一看就很有好感,压根不会拒绝她的访问。更何况,这个话题,简直是全民都梦寐以求的理想,谈个理想,有什么放不开的?
  冷奕瑶饶有兴致地听到第一个男士巴拉巴拉了下头发,一脸毅然决然地报出答案:“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要回到我刚出生的时候。投胎要长眼,死也不要再当平民!”他流血流汗,兢兢业业地工作,却总被关系户拉下去。入行十年,一直没有晋升的机会!他恨!他愤世嫉俗!却依然束手无策!如果能重来,他绝不要再成为蝼蚁般的普通平民,永远任人搓揉!
  大约是他说话的时候,怨气太盛。主持人都被吓得一跳,楞了两秒才反应过来。呵呵一笑,“如果按您这样说,所有人怕是都希望出生贵族。”
  男人脸色一黑,大约觉得自己被嘲讽了,主持人却是再没给他入镜的机会,直接跳过他,往下一个人递上话筒。
  大约这类话题,永远是人们热议的内容。所有被采访人的回答都各不相同、千奇百怪。有人说,自己要回到结婚前一天,这样就能悔婚,绝不会和现在的另一半互相折磨。有人说,想要回到大一的时候,再次好好感受一下大学的欢乐时光,因为那个时候是最无忧无虑,毫无负担。
  直到,采访人看到一个染着一头金色头发,鼻子上还打着鼻环的杀马特男子。“假如你能回到以前,你想回到什么时候?”主持人满脸好奇地拉住他,目光在他手臂上的刺身微微一转,一副兴趣盎然的样子。
  原本以为打扮这么奇装异服的男人会说出什么惊人之语,谁知道,他只是静静地回头看了一眼镜头。良久,自嘲一笑:“假如再来一次,我想回到高三。”
  声音一落,别说是主持人,就连街上周边的人都是为之一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