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高考试卷去重生 第164节
隔壁的门正好也打开了,同样准备去上课的迪克走了出来,刚要和他们打招呼,就被他的女朋友,拉了回去。
林曦忍不住向里瞟了一眼,迪克是个红头发绿眼睛的高个子,他的女朋友梵妮金发碧眼,明显是个美女。
不过此时,她的身上只围了一条浴巾,身材火辣,林曦只看了一眼,便连忙收回了视线。
虽然只看了一眼,可是林曦也将内里的状况看了个大概,迪克的房间和阿泽的很不相同,他房间里的墙似乎是自己粉刷过的,浓墨重彩的热烈欢快,室内装饰用的灯带和地毯,让迪克的房间极具个人色彩。
出了宿舍,林曦问:“宿舍墙壁的颜色,自己能改?”
宋泽在她颊边亲了一口:“可以,这也算是这里的宿舍文化之一。你想刷成什么颜色?周末我们可以去买些墙漆回来,自己弄。”
林曦还没有多少头绪,笑着说:“周末去逛一逛,看看再说。”
宋泽目露宠溺:“都随你。”
他们在堆着雪的路上走着,阿泽她为介绍着校园里的建筑,这个建于几几年,是哪个学院的,那个又是建于哪年,看时间充裕,阿泽还带着她去图书馆里小逛了一圈,才走进上课的楼里。
教室里人不少,空间也很大,林曦混在里面,半点也不显眼。
十几分钟后,林曦一脸茫然地坐在教室里,讲课的是个五十多岁的老教授,讲的话,林曦只能听懂句子里的几个单词,至于其他,她啥也没懂。
那些专业名词,她真的无能为力。
就连老教授用来活跃课堂气氛讲的笑话,林曦都搞不懂笑点究竟在哪里。
看着认真听课做笔记的阿泽,林曦只得佩服阿泽的先见之明,让她带上了电脑。
林曦坐在阿泽旁边,打开自己的电脑,好在校园网速度很快,林曦在网上乱逛打发时间。
宋泽看出她有些无聊,揉了揉她的发,算是安抚。
好容易熬到了下课,阿泽带着她,去附近的学校食堂吃了顿午饭。
有点软的炸薯条,血腥味浓重的烤肉,半生不熟的西蓝花、还有又咸又甜的豆子……
这一餐,林曦是硬着头皮吃下去的,见阿泽习以为常的模样,林曦心中有点酸,吞下一块烤肉才说道:“你平时就吃这些?”
和阿泽打电话的时候,阿泽从未抱怨过,她从没有想过,这里的伙食竟然能差到这种地步。
宋泽咽下口中的豆子,“自己一个人,不想做,出去吃又嫌远。学校的餐厅比较方便。”
林曦:“这样也太对付了。”
林曦不知该怎么说这个人,他自己明明就有好手艺,却把日子过成这样。
宋泽撑着下巴,看着她笑:“真的心疼我,毕业后就过来陪我,读书也好,不读也好,都随你。只要你在,我的生活水准,肯定会提高许多。”
林曦睨着他:“标准怎么降低了?昨天还让我读研来着。”
宋泽:“只要你在我身边就够了。”
林曦:“……”
昨天他可不是这么说的。
虽然阿泽的话,的确让林曦心里熨帖,可是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前后差距有点大。
宋泽弯了弯唇,只看着她笑,目光温柔。
让小曦读研,只是怕她把过多的精力放在国内。如果她只是在这里陪他,很可能公司一个电话就把她给叫走了,之后就是一两个月的分离。
如果有课程把她压在这里就不同了,小曦自然会想到办法来平衡时间。
昨天晚上,听小曦的口风,她显然已经准备多时,材料都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宋泽自然又变了说法,试图展现自己宽和的一面。
林曦把盘子里的豆子拨了又拨,实在是吃不下去了,她看着阿泽将盘中的东西吃干净,唇边一直挂着舒心的笑意。
果然还是怪怪的。
第162章 披萨
三天之后, 林曦和宋泽搬进了旅馆。
倒不是因为在学生宿舍住着不方便, 事实上,在那里住了没两天,林曦就觉得挺习惯的。阿泽的手艺那么好,比学校食堂好多了。
在阿泽忙碌的时候,林曦也会做一些简单的菜等他回来。
虽然林曦的厨艺很一般,虽然厨房里难用的炉子, 又让她的厨艺下降了一点,可是林曦自我感觉良好, 她煮的东西, 至少比学校餐厅的东西要好吃许多。
阿泽连学校餐厅的伙食都能一忍就是半年, 吃她做的东西自然没有任何问题。
事实也是如此,阿泽回来之后吃得很欢快,连说她煮的东西很合胃口, 不过他又建议以后她如果想做饭, 不用炒菜, 那样油烟大, 煮一煮就行了。
林曦听了无语极了,他自己下厨的时候,可是煎炒蒸炸随手就来,到了她这里怎么变了?
后来林曦还是把青菜从蒜蓉清炒,变成了开水白灼。
周末, 她拉着阿泽, 把他的宿舍粉刷了一遍, 刚好订的房间也有了,为了散掉气味,两个人便暂时住在了旅馆里。
周六下午,她和阿泽两人,穿着塑料衣服,带着头套,拿着滚筒,将苍白的墙壁,刷成了淡淡的米色。第二天墙面干了,他们又用模板,在墙面上涂了层淡雅的银色印花。
地面上被他们两个铺了一层塑料布,这样就不会把地弄脏了,真是完美防护。
林曦捶了捶自己的腰,摘下口罩,别看这屋子不大,这样全部刷下来,也花了她和阿泽许多时间。
林曦摘下手套,一时兴起,把手按在颜料里,在阿泽的床头按了两个手印,纹路十分清晰。
她印的时候挺开心的,结果想要洗的时候却犯了难,手上的油漆全糊在手上,涩涩的洗不干净,用力搓又觉得手疼。
宋泽把屋顶,按照小曦的要求,涂了一个大大的太阳,他自己又在周围加了点波纹的形状,等到一切弄好,却不见了她的身影。
宋泽正要去寻,她从浴室里探出头来,伸出一只爪子伸了,惨兮兮地抬头看他,“阿泽,油漆黏在手上,洗不掉了。”
宋泽看着沾满她整个手掌的涂料,瞬间无语,小曦这是把整个手都按进油漆桶里去了吗?
“你先在这里,我去拿些东西,马上给你洗干净。”宋泽跳下梯子,将身上的塑料罩衫脱掉后,打开门出去了。
林曦只得举着爪子,站在门口,眼巴巴地等着阿泽回来,觉得自己活像一只看门的狐獴。
等宋泽去厨房,拿了他放在那里的食用油回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她望眼欲穿地等在门口的模样。
她身上穿了一件黄色的塑料罩衫,头上被塑料发套照着。这样的装扮,很难穿出美感,然而小曦却不同。
她纤细的骨架被黄色塑料裹着,双手举在身前,眼睛圆溜溜地向楼梯口张望,见到他的那刻,乌黑的双眼一亮,真是萌萌哒。
宋泽牵起她的手,把她带到盥洗台前。
林曦根本没想到阿泽会这么做,睁大双眼,不可思议地叫了一声:“我的手脏啊!都是漆……”
“很快就会洗干净的。”宋泽拿着打开的油瓶,倒了些在他们手上,仔仔细细地搓,那些黏在手上,和胶水差不多的漆,便溶进了油里,慢慢被洗净了。
直到两个人的手再没有漆了,宋泽才打开了热水,倒了些洗手液,把两个人的手搓出许多许多泡沫,油乎乎的手,很快便被水冲洗得干干净净。
林曦起先还有些不好意思,想要收回手自己来,可是阿泽却不肯放开。手里全是油,还执拗地想要抓住她的手,那股执拗劲儿好可爱。
林曦索性将自己的手放进阿泽掌中,看着阿泽低着头,为两个人仔仔细细地清理,忍不住露出了微笑。
直到阿泽将她的手擦干,细细地为她涂上了护手霜,又牵着她的手,拉开床头柜的抽屉,将为了粉刷而取下的素环套在了她无名指上之后,才放开了她的手,将他自己的手伸到了她的面前,目光柔得能滴出水来,其心昭然。
林曦心中一暖,从抽屉里拿出他的戒指,慢慢为他带上。
宋泽满足地在她唇上啄了一下,才放开了她,凑近去看床边上那两个手印。
“纹路很清晰。”宋泽的手覆在她的掌印上,与墙留了一线,转头笑着说:“等你回去了,床边还有你的手掌印陪着我。”
林曦:“……肉麻。”
宋泽见她脸红红的,开心地笑了,将她穿在身上的塑料罩衫脱下,拉着她的手向外走,“这里也刷完了,我们去吃些东西吧。你想吃什么?想去外面的餐厅吃,还是我做的?”
m大附近的餐厅,林曦这两天也品尝了几回,不论是本土风味还是华人餐厅,都不如阿泽做出的饭菜合林曦的口味。
“我要吃你做的,什么都行。”林曦想都没想就回答。
宋泽挑眉:“这么不挑?”
林曦笑得甜甜的,“你做的我都喜欢。”
宋泽被她哄得开心,她能喜欢,就不枉他花了那么多时间钻研厨艺。
林曦坐在公共厨房旁的餐桌边,一边和阿泽聊天,一边看他做饭。公共厨房很大,电炉子也不止一个,晚餐时间,来这里做晚餐填肚子的学生不少,可是他们做出的食物,香气稀疏,完全不像阿泽这里,只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酱油鸡翅、椒盐烤蘑菇、香煎豆腐,凉拌菠菜,普普通通的食材,到了阿泽手里,产生了奇妙的变化,不一会儿,厨房里已经传来了阵阵香气。
迪克像只警犬一般,一路嗅着饭菜的香气进来,见到宋泽在做饭,露出了欢快的笑容,“宋,你在做什么?好香!”
宋泽正在切葱,回答迪克:“切葱花。”
梵妮跟在迪克的后面走进来,满脸震惊地看着宋泽。
梵妮很少进这里的公共厨房,所以她不知道,宋泽的厨艺竟然这么好。
这味道……真是让人口水直流。
迪克在宋泽的周围转了两圈,看了看锅中的食材,吞了吞口水说:“宋,林来到咱们学校已经几天了,你不觉得,现在需要一个小小的聚餐,好让林也品尝一下本地风味吗?”
迪克一双碧绿的大眼睛,在眼眶里咕噜噜地转,他的表情很夸张,逗得林曦直乐。
宋泽看了看双眼笑成月牙的小曦,见她没有反对的意思,才问迪克:“你准备了什么本地风味?”
迪克连忙说:“我买了芝士牛肉披萨,刚刚送到的,梵妮还带来了南瓜派。”
梵妮会意地将手中包好的派放在了餐桌上。
宋泽点头,“好吧。”
迪克欢呼一声,从他的橱柜里,拿出自己和梵妮的餐具后,欢欢喜喜地去他的房间里拿披萨。
宋泽把葱花放入收完汁的豆腐上,那气味让梵妮不由深吸了一口气。
将菜摆上餐桌,每个碟子里还放了公勺,当宋泽准备好这一切的时候,迪克也拿着一大盒披萨和一大瓶可乐走了进来。
迪克搓了搓手掌笑道:“今天的晚餐可真丰盛!我一直觉得h家的芝士牛肉披萨是本地最棒的,林有去尝过吗?”
林曦笑着摇头说:“没有。”
迪克把芝士盒子打开,极力地推荐着自己的最爱,“那你可得尝一尝,来m国没有品尝过披萨,就像白来了一样。”
林曦笑着拿起一块披萨,奶香四溢的芝士拉出长长的丝,林曦赞道:“看起来很棒。”
她尝了一口,味道居然不错,只是这么一大块披萨下肚,就吃不下多少阿泽做的菜了。
林曦忍不住向里瞟了一眼,迪克是个红头发绿眼睛的高个子,他的女朋友梵妮金发碧眼,明显是个美女。
不过此时,她的身上只围了一条浴巾,身材火辣,林曦只看了一眼,便连忙收回了视线。
虽然只看了一眼,可是林曦也将内里的状况看了个大概,迪克的房间和阿泽的很不相同,他房间里的墙似乎是自己粉刷过的,浓墨重彩的热烈欢快,室内装饰用的灯带和地毯,让迪克的房间极具个人色彩。
出了宿舍,林曦问:“宿舍墙壁的颜色,自己能改?”
宋泽在她颊边亲了一口:“可以,这也算是这里的宿舍文化之一。你想刷成什么颜色?周末我们可以去买些墙漆回来,自己弄。”
林曦还没有多少头绪,笑着说:“周末去逛一逛,看看再说。”
宋泽目露宠溺:“都随你。”
他们在堆着雪的路上走着,阿泽她为介绍着校园里的建筑,这个建于几几年,是哪个学院的,那个又是建于哪年,看时间充裕,阿泽还带着她去图书馆里小逛了一圈,才走进上课的楼里。
教室里人不少,空间也很大,林曦混在里面,半点也不显眼。
十几分钟后,林曦一脸茫然地坐在教室里,讲课的是个五十多岁的老教授,讲的话,林曦只能听懂句子里的几个单词,至于其他,她啥也没懂。
那些专业名词,她真的无能为力。
就连老教授用来活跃课堂气氛讲的笑话,林曦都搞不懂笑点究竟在哪里。
看着认真听课做笔记的阿泽,林曦只得佩服阿泽的先见之明,让她带上了电脑。
林曦坐在阿泽旁边,打开自己的电脑,好在校园网速度很快,林曦在网上乱逛打发时间。
宋泽看出她有些无聊,揉了揉她的发,算是安抚。
好容易熬到了下课,阿泽带着她,去附近的学校食堂吃了顿午饭。
有点软的炸薯条,血腥味浓重的烤肉,半生不熟的西蓝花、还有又咸又甜的豆子……
这一餐,林曦是硬着头皮吃下去的,见阿泽习以为常的模样,林曦心中有点酸,吞下一块烤肉才说道:“你平时就吃这些?”
和阿泽打电话的时候,阿泽从未抱怨过,她从没有想过,这里的伙食竟然能差到这种地步。
宋泽咽下口中的豆子,“自己一个人,不想做,出去吃又嫌远。学校的餐厅比较方便。”
林曦:“这样也太对付了。”
林曦不知该怎么说这个人,他自己明明就有好手艺,却把日子过成这样。
宋泽撑着下巴,看着她笑:“真的心疼我,毕业后就过来陪我,读书也好,不读也好,都随你。只要你在,我的生活水准,肯定会提高许多。”
林曦睨着他:“标准怎么降低了?昨天还让我读研来着。”
宋泽:“只要你在我身边就够了。”
林曦:“……”
昨天他可不是这么说的。
虽然阿泽的话,的确让林曦心里熨帖,可是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前后差距有点大。
宋泽弯了弯唇,只看着她笑,目光温柔。
让小曦读研,只是怕她把过多的精力放在国内。如果她只是在这里陪他,很可能公司一个电话就把她给叫走了,之后就是一两个月的分离。
如果有课程把她压在这里就不同了,小曦自然会想到办法来平衡时间。
昨天晚上,听小曦的口风,她显然已经准备多时,材料都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宋泽自然又变了说法,试图展现自己宽和的一面。
林曦把盘子里的豆子拨了又拨,实在是吃不下去了,她看着阿泽将盘中的东西吃干净,唇边一直挂着舒心的笑意。
果然还是怪怪的。
第162章 披萨
三天之后, 林曦和宋泽搬进了旅馆。
倒不是因为在学生宿舍住着不方便, 事实上,在那里住了没两天,林曦就觉得挺习惯的。阿泽的手艺那么好,比学校食堂好多了。
在阿泽忙碌的时候,林曦也会做一些简单的菜等他回来。
虽然林曦的厨艺很一般,虽然厨房里难用的炉子, 又让她的厨艺下降了一点,可是林曦自我感觉良好, 她煮的东西, 至少比学校餐厅的东西要好吃许多。
阿泽连学校餐厅的伙食都能一忍就是半年, 吃她做的东西自然没有任何问题。
事实也是如此,阿泽回来之后吃得很欢快,连说她煮的东西很合胃口, 不过他又建议以后她如果想做饭, 不用炒菜, 那样油烟大, 煮一煮就行了。
林曦听了无语极了,他自己下厨的时候,可是煎炒蒸炸随手就来,到了她这里怎么变了?
后来林曦还是把青菜从蒜蓉清炒,变成了开水白灼。
周末, 她拉着阿泽, 把他的宿舍粉刷了一遍, 刚好订的房间也有了,为了散掉气味,两个人便暂时住在了旅馆里。
周六下午,她和阿泽两人,穿着塑料衣服,带着头套,拿着滚筒,将苍白的墙壁,刷成了淡淡的米色。第二天墙面干了,他们又用模板,在墙面上涂了层淡雅的银色印花。
地面上被他们两个铺了一层塑料布,这样就不会把地弄脏了,真是完美防护。
林曦捶了捶自己的腰,摘下口罩,别看这屋子不大,这样全部刷下来,也花了她和阿泽许多时间。
林曦摘下手套,一时兴起,把手按在颜料里,在阿泽的床头按了两个手印,纹路十分清晰。
她印的时候挺开心的,结果想要洗的时候却犯了难,手上的油漆全糊在手上,涩涩的洗不干净,用力搓又觉得手疼。
宋泽把屋顶,按照小曦的要求,涂了一个大大的太阳,他自己又在周围加了点波纹的形状,等到一切弄好,却不见了她的身影。
宋泽正要去寻,她从浴室里探出头来,伸出一只爪子伸了,惨兮兮地抬头看他,“阿泽,油漆黏在手上,洗不掉了。”
宋泽看着沾满她整个手掌的涂料,瞬间无语,小曦这是把整个手都按进油漆桶里去了吗?
“你先在这里,我去拿些东西,马上给你洗干净。”宋泽跳下梯子,将身上的塑料罩衫脱掉后,打开门出去了。
林曦只得举着爪子,站在门口,眼巴巴地等着阿泽回来,觉得自己活像一只看门的狐獴。
等宋泽去厨房,拿了他放在那里的食用油回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她望眼欲穿地等在门口的模样。
她身上穿了一件黄色的塑料罩衫,头上被塑料发套照着。这样的装扮,很难穿出美感,然而小曦却不同。
她纤细的骨架被黄色塑料裹着,双手举在身前,眼睛圆溜溜地向楼梯口张望,见到他的那刻,乌黑的双眼一亮,真是萌萌哒。
宋泽牵起她的手,把她带到盥洗台前。
林曦根本没想到阿泽会这么做,睁大双眼,不可思议地叫了一声:“我的手脏啊!都是漆……”
“很快就会洗干净的。”宋泽拿着打开的油瓶,倒了些在他们手上,仔仔细细地搓,那些黏在手上,和胶水差不多的漆,便溶进了油里,慢慢被洗净了。
直到两个人的手再没有漆了,宋泽才打开了热水,倒了些洗手液,把两个人的手搓出许多许多泡沫,油乎乎的手,很快便被水冲洗得干干净净。
林曦起先还有些不好意思,想要收回手自己来,可是阿泽却不肯放开。手里全是油,还执拗地想要抓住她的手,那股执拗劲儿好可爱。
林曦索性将自己的手放进阿泽掌中,看着阿泽低着头,为两个人仔仔细细地清理,忍不住露出了微笑。
直到阿泽将她的手擦干,细细地为她涂上了护手霜,又牵着她的手,拉开床头柜的抽屉,将为了粉刷而取下的素环套在了她无名指上之后,才放开了她的手,将他自己的手伸到了她的面前,目光柔得能滴出水来,其心昭然。
林曦心中一暖,从抽屉里拿出他的戒指,慢慢为他带上。
宋泽满足地在她唇上啄了一下,才放开了她,凑近去看床边上那两个手印。
“纹路很清晰。”宋泽的手覆在她的掌印上,与墙留了一线,转头笑着说:“等你回去了,床边还有你的手掌印陪着我。”
林曦:“……肉麻。”
宋泽见她脸红红的,开心地笑了,将她穿在身上的塑料罩衫脱下,拉着她的手向外走,“这里也刷完了,我们去吃些东西吧。你想吃什么?想去外面的餐厅吃,还是我做的?”
m大附近的餐厅,林曦这两天也品尝了几回,不论是本土风味还是华人餐厅,都不如阿泽做出的饭菜合林曦的口味。
“我要吃你做的,什么都行。”林曦想都没想就回答。
宋泽挑眉:“这么不挑?”
林曦笑得甜甜的,“你做的我都喜欢。”
宋泽被她哄得开心,她能喜欢,就不枉他花了那么多时间钻研厨艺。
林曦坐在公共厨房旁的餐桌边,一边和阿泽聊天,一边看他做饭。公共厨房很大,电炉子也不止一个,晚餐时间,来这里做晚餐填肚子的学生不少,可是他们做出的食物,香气稀疏,完全不像阿泽这里,只闻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酱油鸡翅、椒盐烤蘑菇、香煎豆腐,凉拌菠菜,普普通通的食材,到了阿泽手里,产生了奇妙的变化,不一会儿,厨房里已经传来了阵阵香气。
迪克像只警犬一般,一路嗅着饭菜的香气进来,见到宋泽在做饭,露出了欢快的笑容,“宋,你在做什么?好香!”
宋泽正在切葱,回答迪克:“切葱花。”
梵妮跟在迪克的后面走进来,满脸震惊地看着宋泽。
梵妮很少进这里的公共厨房,所以她不知道,宋泽的厨艺竟然这么好。
这味道……真是让人口水直流。
迪克在宋泽的周围转了两圈,看了看锅中的食材,吞了吞口水说:“宋,林来到咱们学校已经几天了,你不觉得,现在需要一个小小的聚餐,好让林也品尝一下本地风味吗?”
迪克一双碧绿的大眼睛,在眼眶里咕噜噜地转,他的表情很夸张,逗得林曦直乐。
宋泽看了看双眼笑成月牙的小曦,见她没有反对的意思,才问迪克:“你准备了什么本地风味?”
迪克连忙说:“我买了芝士牛肉披萨,刚刚送到的,梵妮还带来了南瓜派。”
梵妮会意地将手中包好的派放在了餐桌上。
宋泽点头,“好吧。”
迪克欢呼一声,从他的橱柜里,拿出自己和梵妮的餐具后,欢欢喜喜地去他的房间里拿披萨。
宋泽把葱花放入收完汁的豆腐上,那气味让梵妮不由深吸了一口气。
将菜摆上餐桌,每个碟子里还放了公勺,当宋泽准备好这一切的时候,迪克也拿着一大盒披萨和一大瓶可乐走了进来。
迪克搓了搓手掌笑道:“今天的晚餐可真丰盛!我一直觉得h家的芝士牛肉披萨是本地最棒的,林有去尝过吗?”
林曦笑着摇头说:“没有。”
迪克把芝士盒子打开,极力地推荐着自己的最爱,“那你可得尝一尝,来m国没有品尝过披萨,就像白来了一样。”
林曦笑着拿起一块披萨,奶香四溢的芝士拉出长长的丝,林曦赞道:“看起来很棒。”
她尝了一口,味道居然不错,只是这么一大块披萨下肚,就吃不下多少阿泽做的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