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6章 天才的光辉!
鹿芷若根本没明白孙默询问她们三个的原因,是在考验她们,她觉得只要和孙默和李子柒在一起,就很有安全感。
什么都不用想,自己按照他们的吩咐去做,就可以了。
“我也想过用小鳅鳅去狩猎花鲤,应该可以办到,但是时间太长了。”
李子柒早在知道第二场的比赛内容后,就开始思考破局的办法了。
灵气游龙别看名字里带着一个‘龙’字,仿佛站在了食物链的顶端,但它竟然是吃素的,而且吃的还是灵气含量高的果实,叶子和根茎都不怎么吃的,因为口感太差。
其他动物?
吃起来血淋淋的,又脏,又不卫生,说不定还有寄生虫!
当然,作为黑暗物种中顶级猛兽的存在,小鳅鳅虽然还是幼生期,但是抓个花鲤是没问题的。
但是问题的关键,小鳅鳅不懂呀!
这就像刚出生的狮子,不学上一段时间,照样抓不到猎物,而且小鳅鳅现在要抓的还是一种鱼类。
难度很高!
“所以我就想着,能不能从花鲤的天敌,或者说以花鲤这些鱼类为食的动物上入手!”
李子柒分析。
“花鲤的天敌是什么?”
“一种鹭鸟,最喜欢吃花鲤,不过这种鸟太少了,而且还是丁组要捕获的黑暗物种,所以抓一只鹭鸟,也不容易。”
“那么退而求其次,找一大群以鱼类为食的鸟类,比如鸬鹚,比如鸬鸟,甚至是鱼鹰,以通灵术控制它们后,让它们去狩猎花鲤。”
鹿芷若听完,就开始拍手,满脸崇拜:“大师姐好厉害!”
“厉害什么?”
李子柒耸了耸肩膀:“老师肯定早想到了!”
“老师想到是老师的,你想到是你的,你们都很厉害!”
木瓜娘顺手从旁边的灌木丛上抓了一把浆果,就放在了嘴巴里。
“啊?你也不怕中毒吗?”
李子柒担心。
“中毒?”
鹿芷若脑海里根本没有这个概念,因为她从来没中过毒。
木瓜娘的信任和崇拜,让孙默亚历山大,幸亏自己还不算笨,也想到了破局的办法,不然可就丢人了。
“老师,我没猜错的话,小银子已经去搜索那些鸟类了吧?”
李子柒询问。
“是的!”
孙默点头。
八门金锁云的飞行速度极快,有它在,就相当于一架无人侦察机,要说一、两只鸟不好找,但是找一大群,那简直如探囊取物般简单。
很快,半小时后,小银子回来了。
东北方向,距离盘牙湖五十里的沼泽地带,栖息着一大群白鸬鸟,它们就是以盘牙湖的鱼类为食的。
小银子砰的一声,膨胀了起来,仿佛一大朵棉花糖。
“走吧!”
孙默招呼了一句,跳上了板门金锁云,半个身子都陷了进去,很舒服。
“老师!”
李子柒一惊,赶紧四下张望,如果被那个观察员看到,可是会引起轩然大波的。
没办法,八门金锁云在黑暗神奇物榜单上排名第十,是那种足以让那些豪门家族不惜倾家荡产都想拿到的珍稀物种。
“不用看了,他不在,跟着顾秀珣走了。”
孙默呵呵一笑。
观察员没想到中州学生团会分组行动,顿时头大,按理说,他应该跟着孙默,毕竟孙默的表现非常出色,可是作为一个男人,观察员还是选择了顾秀珣。
看美女,总比看一个大男人有意思呀!
“大师姐,快上来,好舒服!”
木瓜娘坐在小银子身上,蹦蹦跳跳,就像玩蹦床一样。
等四个人坐稳后,小银子垂直升空,直接深入云层,确定不会被地面上的人发现后,开始朝着白鸬鸟的栖息地飞去。
十分钟后,抵达目的地。
站在湿地边上,嗅着空气中的水汽,李子柒看着这上千只白鸬鸟,松了一口气。
至少第一步,完成了,现在就是看通灵术能驱使多少白鸬鸟了。
就在小荷包准备动手的时候,便听到了木瓜娘轻快的笑声。
“哈哈,好有趣,老师,师姐师妹,快过来玩呀!”
鹿芷若已经跑进了鸟群中。
按照常理来说,白鸬鸟见到陌生人闯入自己的领地,重则攻击,轻则也会起飞逃掉,保持警惕。
可是现在倒好,一大片白鸬鸟直接飞过来,围住了木瓜娘,那感觉就像是广场上等待投食的鸽子,根本不怕人。
“哦?不怕生的吗?”
李子柒跑了几步,结果她前面那些白鸬鸟扑棱棱就飞走了,留下她尴尬的站在原地。
木瓜娘和小动物的亲和力爆表,也是没谁了!
李子柒选了一只漂亮的白鸬鸟,深吸了一口气,开始施展通灵术,用精神和它进行沟通。
孙默也在做同样的事情,他的御兽通灵学是大师级,虽然没怎么用过,但是效果强大。
当他的嘴里发出一种啾啾的古怪音节时,附近的十几只白鸬鸟便飞了过来。
孙默咬破手指,嘬了一口鲜血,跟着吐了出去。
鲜血没有落地,而是化作一点点的红色光斑,射向了那些被惊飞的白鸬鸟们的脑袋中。
哗啦啦!
白鸬鸟又重新飞了回来,还有两只,落在了孙默的肩膀上,啄他的头发。
这是御兽术的一种,可以暂时和目标缔结契约,让它们为自己服务,不过施术者需要支付一些代价。
比如现在,孙默包含灵气的鲜血,就是报酬,所以他拔出追云匕首,在手掌划了一刀。
啪塔!啪塔!
鲜血流出,滴在了草地上,转瞬就化作了红色的雾气。
十多只白鸬鸟立刻围了过来,吸食鲜血灵气。
李子柒那边也成功了,统御了八只白鸬鸟。
“注意身体,量力而行!”
孙默提醒。
御兽通灵比其他学科都要凶险,是因为这涉及到灵魂和精神层次,一旦失败,很可能遭到反噬。
毕竟自由是任何物种铭刻在基因中的本能,想要奴役人家,就要承担风险。
一般来说,灵智越高的动物,奴役起来越困难,反噬后的伤害也越大!
“我知道的。”
李子柒看向了鹿芷若,想看看她那边如何了,结果一扭头,就看到一大群白鸬鸟扑棱着翅膀起飞,飞向了盘牙湖。
“谢谢你们了,我会给你们抓虫子吃的!”
鹿芷若朝着天空的白鸬鸟挥手。
“这……”
李子柒和赢百舞目瞪口呆。
“好了,我要去抓虫子了。”
鹿芷若拍了拍手:“我答应过它们的!”
“你施展御兽术了?”
李子柒好奇。
“啊?施展御兽术干嘛?”
木瓜娘困惑。
“算了,当我没说!”
小荷包决定不问了,或许是因为鹿芷若太纯真的缘故,让她显得人畜无害,总是能和小动物们玩到一起。
“我去帮你抓虫子!”
“我也去!”
赢百舞跟了过去。
孙默让小银子去搜索其他学生团,自己则是继续练习御兽通灵术。
……
盘牙湖畔。
“走快点!”
赵志催促,他和澹台语堂是搜索小队,负责找其他学生团,说实话,他不想和这个病秧子一队,觉得他太拖后腿,而且实力太差,一旦遇到了敌人,别说战斗了,怕是跑都跑不掉。
可是因为第一场的时候,赵志的表现有些怯弱,大家虽然没说,但是组队的时候,都避开了他。
顾秀珣倒是因为孙默的关系,想照顾病秧子,不过被澹台语堂拒绝了。
“那么急干吗?”
澹台语堂嚼着一根蘑菇,闲庭阔步,仿佛在自家的后院散步一样:“要不要吃点?”
“不要!”
赵志看着花花绿绿的蘑菇,有些讥讽:“你也不怕被毒死?先声明,我可不会急救,到时候等我把人喊来,你可能就凉透了。”
“拜托,你忘了我是医师了?”
澹台语堂呵呵一笑。
赵志一愣,还真是这样,毕竟穿越万蛇窟的时候,那些驱蛇粉就是这个病秧子配置的。
“来点吧,告诉你哦,这个蘑菇壮阳,还能让下边变大!”
澹台语堂压低了声音。
“啊?”
赵志下意识的低头,看向了胯下,跟着就吞了一口口水:“额,你要是吃不了的话,给我来点!”
变的更大,尿的更远,是每个男人的梦想!
赵志接过病秧子递来的蘑菇,咬了一口,滑溜溜的,口感竟然还不错。
“你不要误会,我不是想变大,就是想尝个鲜儿!”
赵志说完,突然双眼一番,扑通一声,栽倒在地。
“这个蘑菇没办法让你变大,但是我可以给你做个手术,换一只猛兽的,让你如愿!”
病秧子呵呵一笑,随后把赵志拖到了树上安置,避免他被野兽吃掉,然后他来到了湖畔。
“我讨厌这种森林生活,所以赶紧完成任务回家!”
澹台语堂嘀咕着,从随身携带的背包中,取出了一个核桃大小的蜡丸,捏碎后,又呼的吹了一口气。
蜡丸中的粉末,立刻洒了出去,反射着湖面的波光,落在了上面。
一股奇异的香味,扩散了开来,大概三多分钟后,湖面便‘沸腾’了,确切的是,是太多的大鱼游了过来,因为争食那些粉末,展开了厮杀。
原本清澈的湖面,立刻变得血红,而且还有不少鱼尸飘在上面。
“慢慢杀,不急!”
病秧子蹲在旁边,一边哼着小调,一边欣赏这幅场景,大概十五分钟后,厮杀停止了。
鱼头沉浮间,能看到一枚枚狰狞的利齿!
“好了,去抓一种叫花鲤的鱼,活着带回来!”
澹台语堂吩咐,然后唰的一下,聚集在这里的上百只大鱼四散而去,游速极快,宛若射出的鱼雷。
什么都不用想,自己按照他们的吩咐去做,就可以了。
“我也想过用小鳅鳅去狩猎花鲤,应该可以办到,但是时间太长了。”
李子柒早在知道第二场的比赛内容后,就开始思考破局的办法了。
灵气游龙别看名字里带着一个‘龙’字,仿佛站在了食物链的顶端,但它竟然是吃素的,而且吃的还是灵气含量高的果实,叶子和根茎都不怎么吃的,因为口感太差。
其他动物?
吃起来血淋淋的,又脏,又不卫生,说不定还有寄生虫!
当然,作为黑暗物种中顶级猛兽的存在,小鳅鳅虽然还是幼生期,但是抓个花鲤是没问题的。
但是问题的关键,小鳅鳅不懂呀!
这就像刚出生的狮子,不学上一段时间,照样抓不到猎物,而且小鳅鳅现在要抓的还是一种鱼类。
难度很高!
“所以我就想着,能不能从花鲤的天敌,或者说以花鲤这些鱼类为食的动物上入手!”
李子柒分析。
“花鲤的天敌是什么?”
“一种鹭鸟,最喜欢吃花鲤,不过这种鸟太少了,而且还是丁组要捕获的黑暗物种,所以抓一只鹭鸟,也不容易。”
“那么退而求其次,找一大群以鱼类为食的鸟类,比如鸬鹚,比如鸬鸟,甚至是鱼鹰,以通灵术控制它们后,让它们去狩猎花鲤。”
鹿芷若听完,就开始拍手,满脸崇拜:“大师姐好厉害!”
“厉害什么?”
李子柒耸了耸肩膀:“老师肯定早想到了!”
“老师想到是老师的,你想到是你的,你们都很厉害!”
木瓜娘顺手从旁边的灌木丛上抓了一把浆果,就放在了嘴巴里。
“啊?你也不怕中毒吗?”
李子柒担心。
“中毒?”
鹿芷若脑海里根本没有这个概念,因为她从来没中过毒。
木瓜娘的信任和崇拜,让孙默亚历山大,幸亏自己还不算笨,也想到了破局的办法,不然可就丢人了。
“老师,我没猜错的话,小银子已经去搜索那些鸟类了吧?”
李子柒询问。
“是的!”
孙默点头。
八门金锁云的飞行速度极快,有它在,就相当于一架无人侦察机,要说一、两只鸟不好找,但是找一大群,那简直如探囊取物般简单。
很快,半小时后,小银子回来了。
东北方向,距离盘牙湖五十里的沼泽地带,栖息着一大群白鸬鸟,它们就是以盘牙湖的鱼类为食的。
小银子砰的一声,膨胀了起来,仿佛一大朵棉花糖。
“走吧!”
孙默招呼了一句,跳上了板门金锁云,半个身子都陷了进去,很舒服。
“老师!”
李子柒一惊,赶紧四下张望,如果被那个观察员看到,可是会引起轩然大波的。
没办法,八门金锁云在黑暗神奇物榜单上排名第十,是那种足以让那些豪门家族不惜倾家荡产都想拿到的珍稀物种。
“不用看了,他不在,跟着顾秀珣走了。”
孙默呵呵一笑。
观察员没想到中州学生团会分组行动,顿时头大,按理说,他应该跟着孙默,毕竟孙默的表现非常出色,可是作为一个男人,观察员还是选择了顾秀珣。
看美女,总比看一个大男人有意思呀!
“大师姐,快上来,好舒服!”
木瓜娘坐在小银子身上,蹦蹦跳跳,就像玩蹦床一样。
等四个人坐稳后,小银子垂直升空,直接深入云层,确定不会被地面上的人发现后,开始朝着白鸬鸟的栖息地飞去。
十分钟后,抵达目的地。
站在湿地边上,嗅着空气中的水汽,李子柒看着这上千只白鸬鸟,松了一口气。
至少第一步,完成了,现在就是看通灵术能驱使多少白鸬鸟了。
就在小荷包准备动手的时候,便听到了木瓜娘轻快的笑声。
“哈哈,好有趣,老师,师姐师妹,快过来玩呀!”
鹿芷若已经跑进了鸟群中。
按照常理来说,白鸬鸟见到陌生人闯入自己的领地,重则攻击,轻则也会起飞逃掉,保持警惕。
可是现在倒好,一大片白鸬鸟直接飞过来,围住了木瓜娘,那感觉就像是广场上等待投食的鸽子,根本不怕人。
“哦?不怕生的吗?”
李子柒跑了几步,结果她前面那些白鸬鸟扑棱棱就飞走了,留下她尴尬的站在原地。
木瓜娘和小动物的亲和力爆表,也是没谁了!
李子柒选了一只漂亮的白鸬鸟,深吸了一口气,开始施展通灵术,用精神和它进行沟通。
孙默也在做同样的事情,他的御兽通灵学是大师级,虽然没怎么用过,但是效果强大。
当他的嘴里发出一种啾啾的古怪音节时,附近的十几只白鸬鸟便飞了过来。
孙默咬破手指,嘬了一口鲜血,跟着吐了出去。
鲜血没有落地,而是化作一点点的红色光斑,射向了那些被惊飞的白鸬鸟们的脑袋中。
哗啦啦!
白鸬鸟又重新飞了回来,还有两只,落在了孙默的肩膀上,啄他的头发。
这是御兽术的一种,可以暂时和目标缔结契约,让它们为自己服务,不过施术者需要支付一些代价。
比如现在,孙默包含灵气的鲜血,就是报酬,所以他拔出追云匕首,在手掌划了一刀。
啪塔!啪塔!
鲜血流出,滴在了草地上,转瞬就化作了红色的雾气。
十多只白鸬鸟立刻围了过来,吸食鲜血灵气。
李子柒那边也成功了,统御了八只白鸬鸟。
“注意身体,量力而行!”
孙默提醒。
御兽通灵比其他学科都要凶险,是因为这涉及到灵魂和精神层次,一旦失败,很可能遭到反噬。
毕竟自由是任何物种铭刻在基因中的本能,想要奴役人家,就要承担风险。
一般来说,灵智越高的动物,奴役起来越困难,反噬后的伤害也越大!
“我知道的。”
李子柒看向了鹿芷若,想看看她那边如何了,结果一扭头,就看到一大群白鸬鸟扑棱着翅膀起飞,飞向了盘牙湖。
“谢谢你们了,我会给你们抓虫子吃的!”
鹿芷若朝着天空的白鸬鸟挥手。
“这……”
李子柒和赢百舞目瞪口呆。
“好了,我要去抓虫子了。”
鹿芷若拍了拍手:“我答应过它们的!”
“你施展御兽术了?”
李子柒好奇。
“啊?施展御兽术干嘛?”
木瓜娘困惑。
“算了,当我没说!”
小荷包决定不问了,或许是因为鹿芷若太纯真的缘故,让她显得人畜无害,总是能和小动物们玩到一起。
“我去帮你抓虫子!”
“我也去!”
赢百舞跟了过去。
孙默让小银子去搜索其他学生团,自己则是继续练习御兽通灵术。
……
盘牙湖畔。
“走快点!”
赵志催促,他和澹台语堂是搜索小队,负责找其他学生团,说实话,他不想和这个病秧子一队,觉得他太拖后腿,而且实力太差,一旦遇到了敌人,别说战斗了,怕是跑都跑不掉。
可是因为第一场的时候,赵志的表现有些怯弱,大家虽然没说,但是组队的时候,都避开了他。
顾秀珣倒是因为孙默的关系,想照顾病秧子,不过被澹台语堂拒绝了。
“那么急干吗?”
澹台语堂嚼着一根蘑菇,闲庭阔步,仿佛在自家的后院散步一样:“要不要吃点?”
“不要!”
赵志看着花花绿绿的蘑菇,有些讥讽:“你也不怕被毒死?先声明,我可不会急救,到时候等我把人喊来,你可能就凉透了。”
“拜托,你忘了我是医师了?”
澹台语堂呵呵一笑。
赵志一愣,还真是这样,毕竟穿越万蛇窟的时候,那些驱蛇粉就是这个病秧子配置的。
“来点吧,告诉你哦,这个蘑菇壮阳,还能让下边变大!”
澹台语堂压低了声音。
“啊?”
赵志下意识的低头,看向了胯下,跟着就吞了一口口水:“额,你要是吃不了的话,给我来点!”
变的更大,尿的更远,是每个男人的梦想!
赵志接过病秧子递来的蘑菇,咬了一口,滑溜溜的,口感竟然还不错。
“你不要误会,我不是想变大,就是想尝个鲜儿!”
赵志说完,突然双眼一番,扑通一声,栽倒在地。
“这个蘑菇没办法让你变大,但是我可以给你做个手术,换一只猛兽的,让你如愿!”
病秧子呵呵一笑,随后把赵志拖到了树上安置,避免他被野兽吃掉,然后他来到了湖畔。
“我讨厌这种森林生活,所以赶紧完成任务回家!”
澹台语堂嘀咕着,从随身携带的背包中,取出了一个核桃大小的蜡丸,捏碎后,又呼的吹了一口气。
蜡丸中的粉末,立刻洒了出去,反射着湖面的波光,落在了上面。
一股奇异的香味,扩散了开来,大概三多分钟后,湖面便‘沸腾’了,确切的是,是太多的大鱼游了过来,因为争食那些粉末,展开了厮杀。
原本清澈的湖面,立刻变得血红,而且还有不少鱼尸飘在上面。
“慢慢杀,不急!”
病秧子蹲在旁边,一边哼着小调,一边欣赏这幅场景,大概十五分钟后,厮杀停止了。
鱼头沉浮间,能看到一枚枚狰狞的利齿!
“好了,去抓一种叫花鲤的鱼,活着带回来!”
澹台语堂吩咐,然后唰的一下,聚集在这里的上百只大鱼四散而去,游速极快,宛若射出的鱼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