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黑色毛衣的男人 第28节
“这个......”罗煦脑袋飞速运转,在“我昨天晚上出去逗了狗”和“我背着你买了一只毛绒狗狗之间”徘徊,力求挑选最佳方案。
“你在房间你养狗了?”这不是问句,几乎是肯定句。
“没有啊!”
说时迟那时快,在她否认的同时,一道白色的身影冲了下来,冲着两人吠了几声,而后找到罗煦,绕着她转圈,似乎在想怎么攀到膝盖上去。
罗煦:嘶,脸好疼。
罗煦把蠢狗抱了起来,嘿嘿几声笑,说:“我先出去了,有点儿事.......”
“站住。”
罗煦拉开椅子的动作停了一秒,而后尴尬的坐下。
“这个,我不是故意买回来养的,是在路边捡的。它太可怜了,腿都受伤了......”罗煦解释。
裴琰看向狗狗的腿,刚才冲下来的矫健的身姿还历历在目,怎么都不像是受伤的样子。
“养好了,现在没事了。”罗煦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发现怀里的傻狗还在乐呵。
蠢货,让你待在房间里非要跑出来,等会儿被炖来当午餐了看你还乐不乐得出来!
“打疫苗了吗?”裴琰问。
“打了,该打的都打了。”
“别养在房间里,狗身上多多少少也还是携带了细菌,况且房间里不透气,它也憋得难受。”
罗煦低头,给ross顺毛。蠢狗,你看,自找死路了吧?
“在院子里给它搭个狗屋,让它到那里去住。”
罗煦诧异的抬头,似乎是不敢置信。
“你准我养它?”罗煦欣喜若狂。
裴琰嘴角一扯,说:“准确来说,是我在养吧。”
罗煦高兴疯了,狂点头,“是是是,你是它的主人,它从今天起就跟你姓啦!”
裴琰额头青筋一跳:“不用客气,它该叫什么就叫什么。”
一只狗跟他姓,想想他都不寒而栗。
“ross,给你爸爸鞠个躬,谢谢它收养你呀。”罗煦把狗头扭过来对准裴琰,抓住他的前腿给裴琰作揖。
裴琰脸上的表情,真是一言难尽啊。
早餐都没吃完,罗煦就热火朝天的招呼人手给ross搭房子了。刘哥和其他两个保镖被她征用,她站在高一阶台阶上有条不紊的安排。
“后面小楼里有几块不用的木材,你们去扛过来吧。”崔伯笑着对他们说。
“是。”
罗煦在草坪上逗狗,终于得以出来见天日的小狗十分高兴,撒了欢的疯跑,看起来倒像是罗煦在追着它跑了。
崔伯站在门前,笑着对旁边的男人说:“先生以前也养过狗吧?”
“嗯,小学的时候养过。”
狗的寿命自然没有人长久,算起来,裴琰今年三十四岁,陪他度过童年时期的那一只小伙伴,早已尘归尘土归土了。
崔伯一笑,看着草坪上撒欢的两人,不得不说她们实在幸运。
“ross,你停下来啊......”罗煦气喘吁吁的追在后面,被它溜得体力不支。
“汪汪汪!”ross朝她狂吠,似乎是在笑话她连一只短腿汪都跑不过。
“蠢狗,再追你我就是傻!”罗煦叉腰停下,面红耳赤。
冬日早上的阳光没有丝毫的威慑力,照在她的身上像是落上了一圈淡淡的光晕。她没有任何形象的停在那里,数落一圈又一圈疯跑的小狗,好像它能听得懂人话一样。
裴琰轻笑,骂人家蠢狗,她才是最蠢的吧。
笑完,他转身上楼,抽离这样一幅美好的场景。
崔伯笑眯眯的端着手,指挥人把那些名贵的盆栽都放远一些,别让这个小家伙给当成玩具毁了。
罗煦回头看门前,崔伯旁边的人已经不见了,大概又是去书房处理公事去了。
罗煦傻呵呵的一笑,比刚才追狗时候的样子还蠢。
这样让人沉醉的生活,有时候,真想在这里赖上一辈子。
第13章 一模一样
院子里大家撸起袖子干了起来,按照罗煦的设计,这个狗屋应该是小洋房似的,两层结构,里面的装饰和外观应该是美式田园风。
崔伯让人搬来的木板都是极好的,里外都刷上一层粉蓝色的漆,看起来哪里像是给狗狗住的房子,简直比罗煦十八岁以前住的房子还好。
狗仗人势,真的是很有道理的说法。
陈阿姨还找来一些棉絮缝在小被套里面,给小狗做窝。罗煦呢,她亲自拿着锤子钉板,三下两下搞定,不得不让保镖们刮目相看。
大家都产生一种类似的想法:原来,唐璜少爷的女朋友,跟他本人一样另类啊。
裴琰站在书房的窗口旁,他手里端着一杯冷却的咖啡,注视那个脱掉外套干得比男人还卖力的身影。
“你在房间你养狗了?”这不是问句,几乎是肯定句。
“没有啊!”
说时迟那时快,在她否认的同时,一道白色的身影冲了下来,冲着两人吠了几声,而后找到罗煦,绕着她转圈,似乎在想怎么攀到膝盖上去。
罗煦:嘶,脸好疼。
罗煦把蠢狗抱了起来,嘿嘿几声笑,说:“我先出去了,有点儿事.......”
“站住。”
罗煦拉开椅子的动作停了一秒,而后尴尬的坐下。
“这个,我不是故意买回来养的,是在路边捡的。它太可怜了,腿都受伤了......”罗煦解释。
裴琰看向狗狗的腿,刚才冲下来的矫健的身姿还历历在目,怎么都不像是受伤的样子。
“养好了,现在没事了。”罗煦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发现怀里的傻狗还在乐呵。
蠢货,让你待在房间里非要跑出来,等会儿被炖来当午餐了看你还乐不乐得出来!
“打疫苗了吗?”裴琰问。
“打了,该打的都打了。”
“别养在房间里,狗身上多多少少也还是携带了细菌,况且房间里不透气,它也憋得难受。”
罗煦低头,给ross顺毛。蠢狗,你看,自找死路了吧?
“在院子里给它搭个狗屋,让它到那里去住。”
罗煦诧异的抬头,似乎是不敢置信。
“你准我养它?”罗煦欣喜若狂。
裴琰嘴角一扯,说:“准确来说,是我在养吧。”
罗煦高兴疯了,狂点头,“是是是,你是它的主人,它从今天起就跟你姓啦!”
裴琰额头青筋一跳:“不用客气,它该叫什么就叫什么。”
一只狗跟他姓,想想他都不寒而栗。
“ross,给你爸爸鞠个躬,谢谢它收养你呀。”罗煦把狗头扭过来对准裴琰,抓住他的前腿给裴琰作揖。
裴琰脸上的表情,真是一言难尽啊。
早餐都没吃完,罗煦就热火朝天的招呼人手给ross搭房子了。刘哥和其他两个保镖被她征用,她站在高一阶台阶上有条不紊的安排。
“后面小楼里有几块不用的木材,你们去扛过来吧。”崔伯笑着对他们说。
“是。”
罗煦在草坪上逗狗,终于得以出来见天日的小狗十分高兴,撒了欢的疯跑,看起来倒像是罗煦在追着它跑了。
崔伯站在门前,笑着对旁边的男人说:“先生以前也养过狗吧?”
“嗯,小学的时候养过。”
狗的寿命自然没有人长久,算起来,裴琰今年三十四岁,陪他度过童年时期的那一只小伙伴,早已尘归尘土归土了。
崔伯一笑,看着草坪上撒欢的两人,不得不说她们实在幸运。
“ross,你停下来啊......”罗煦气喘吁吁的追在后面,被它溜得体力不支。
“汪汪汪!”ross朝她狂吠,似乎是在笑话她连一只短腿汪都跑不过。
“蠢狗,再追你我就是傻!”罗煦叉腰停下,面红耳赤。
冬日早上的阳光没有丝毫的威慑力,照在她的身上像是落上了一圈淡淡的光晕。她没有任何形象的停在那里,数落一圈又一圈疯跑的小狗,好像它能听得懂人话一样。
裴琰轻笑,骂人家蠢狗,她才是最蠢的吧。
笑完,他转身上楼,抽离这样一幅美好的场景。
崔伯笑眯眯的端着手,指挥人把那些名贵的盆栽都放远一些,别让这个小家伙给当成玩具毁了。
罗煦回头看门前,崔伯旁边的人已经不见了,大概又是去书房处理公事去了。
罗煦傻呵呵的一笑,比刚才追狗时候的样子还蠢。
这样让人沉醉的生活,有时候,真想在这里赖上一辈子。
第13章 一模一样
院子里大家撸起袖子干了起来,按照罗煦的设计,这个狗屋应该是小洋房似的,两层结构,里面的装饰和外观应该是美式田园风。
崔伯让人搬来的木板都是极好的,里外都刷上一层粉蓝色的漆,看起来哪里像是给狗狗住的房子,简直比罗煦十八岁以前住的房子还好。
狗仗人势,真的是很有道理的说法。
陈阿姨还找来一些棉絮缝在小被套里面,给小狗做窝。罗煦呢,她亲自拿着锤子钉板,三下两下搞定,不得不让保镖们刮目相看。
大家都产生一种类似的想法:原来,唐璜少爷的女朋友,跟他本人一样另类啊。
裴琰站在书房的窗口旁,他手里端着一杯冷却的咖啡,注视那个脱掉外套干得比男人还卖力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