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怨气冲天
  混混们全都兴奋地大喊:“叶大少!叶大少!”
  四叔公的脸有些扭曲,咬牙切齿地道:“你今天是真的要和我们作对了?”
  叶思媚正义凛然道:“我这是替天行道!”
  “好,好一个替天行道!”四叔公冷笑道,“那我倒要看看,你能杀得了几个人!”
  他侧头喝道:“给我一起上!”
  这个四叔公在龙湖镇的威望非常高,那些青壮全都挥舞着农具和菜刀之类的武器冲了上来。
  叶思媚翻了个白眼。
  要是以前,她肯定会害怕,但现在,她是谁?
  她是挂逼叶思媚!
  她也不做别的,只是双手掐了一个法诀,调动四周的阴气,朝着那些青壮一指。
  阵阵阴气钻入了那些青壮的身体之中,青壮们只觉得一阵寒气入体,浑身打了个哆嗦,冷得发抖,连手里的武器都拿不稳了。
  随着地里哐啷地一阵响,他们手中的武器全都掉落在了地上,有几个身体稍微弱一些的,面色苍白地坐在了地上,不停地喘着粗气,就像是刚刚跑完了一万米似的。
  四叔公惊得目瞪口呆,指着叶思媚,手不停地颤抖,道:“你,你……你对他们做了什么?”
  叶思媚微微抬起头,道:“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我可什么都没有做。你们坏事做尽,丧尽良心,这是老天爷都不肯饶过你们!”
  “你!”四叔公气得几乎站不稳,然后剧烈地咳嗽了起来。
  他身边一个后辈连忙搀扶住了他。
  他咳够了,恶狠狠地瞪着叶思媚,道:“你,你这个妖人,你会遭报应的!”
  叶思媚冷笑道:“我会不会遭报应,就不劳你关心了。倒是你,很快就要遭报应了。”
  说完,她抬头道:“那位大爷,你看了半天的戏了,是不是该出来了?”
  四叔公一惊,看了看四周,竟然还有人吗?
  “哈哈哈哈!”一阵爽朗的笑声传来,紧接着一个穿着蓝布衣服的老者走了进来。
  他手中拿着一只烟斗,胶鞋上还带着一些泥,笑道:“小兄弟,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睛啊。”
  叶思媚道:“过奖。”
  老大爷抽了一口旱烟,道:“你怎么知道我不是他们的人?”
  叶思媚道:“你若是他们的人,一开始就不会提醒这些混混了。”
  混混们心中一惊,原来这位就是之前那位出言提醒的神秘人。
  老大爷微微颔首:“虽说这一切都是龙湖镇居民们的阴谋,但陷入这样的险境,也是因为他们自己太过贪婪。”
  叶思媚道:“那光头是首恶,首恶已伏诛,其他人都是些小喽啰,交给调查局处理就行了,何必赶尽杀绝呢。”
  混混们连忙点头。
  老大爷也道:“说得有道理。没想到小兄弟年纪轻轻,居然有一颗仁善之心,让老朽佩服啊。”
  叶思媚笑得明媚:“哪里哪里,大爷过奖了。既然大爷来了,这里就没我什么事了,我就告辞了。”
  “且慢。”老大爷道,“小兄弟,我不过是个过路的,你把这么大一个烂摊子给我,不合适吧?”
  叶思媚却道:“老大爷明明是官家人,怎么说自己是过路的呢?”
  老大爷惊奇道:“你是如何看出我是官家人的?”
  叶思媚但笑不语。
  笑话,你要不是官家人,会来管这些闲事?
  你满脸都写着官家人奉旨办案,好不好?
  老大爷也笑了起来。
  都是千年的狐狸,跟谁玩儿聊斋呢。
  “小兄弟今天让我大开眼界啊。”老大爷意味深长地说。
  叶思媚拱了拱手,道:“大爷也让我受益良多啊。”
  两人相视而笑,都在心中默默想:这小子不像好人呐。
  “大爷,后会有期。”说完,转身就走出了大门,径直而去。
  那些混混们想走,老大爷目光阴森地看着他们,道:“到哪儿去啊?不是说了要自首吗?我已经报警了,今晚谁都不要走。”
  四叔公气得浑身发抖,又是一阵咳嗽。
  老大爷道:“这位四叔公,你可要撑住最后一口气,千万别咽气了。放心,只要你愿意坦白,政府会宽大处理的。”
  四叔公咬着牙,发着抖道:“那个臭小子……”
  “你就别想着报复他了,他可不是泛泛之辈。”老大爷摇头。
  四叔公却积蓄了力气,暴喝一声:“她拿走了所有的金银财宝!”
  叶思媚在回去的路上一直数背包里的金银珠宝。
  金镯子四对,金项链五根,金戒指三枚,金耳环四对,很多还是镶嵌了宝石的。
  或许是知道不会被偷走,这些都是好东西,真金足赤,还是古法打造。
  不错不错。
  这次刷怪,不,斩妖除魔,收获颇丰。
  龙湖镇的居民们还真是客气,竟然拿了这么多好东西当报酬,真是上道。
  忽然,她发现其中一只镯子有些不同寻常。
  那只镯子的光华似乎比别的镯子要亮一些,入手冰凉,放到鼻子下闻了闻,似乎有一种宣纸的香味。
  “恭喜主播,得到了一件样品‘死亡新娘的手镯’(三级)。”
  “陈家大小姐在十六岁那年跟着父母从老家逃难出来。在半途上遇到了土匪,陈老爷和陈太太被土匪打死,临终前将陈家大小姐托付给了养子陈阳。”
  “陈阳与陈家大小姐简单地拜了天地,算是结为了夫妻。”
  “两人逃难到了龙湖镇,靠典当陈家大小姐的首饰度日。”
  “龙湖镇乡绅的女儿看上了英俊的陈阳,陈阳贪图乡绅的家产,设计害死了陈家大小姐。”
  “乡绅的女儿要一件首饰做定情信物,但陈阳已经将陈家大小姐的首饰都典当干净了,便想到了陈家大小姐最钟爱的那只金镯子。”
  “这只金镯子是陈太太的传家之物,陈家大小姐无论多么艰难都不肯典当,死的时候还戴在手上。”
  “当夜,陈阳便悄悄溜进了义庄,想将手镯拿走,却怎么都取不下来。”
  “丧心病狂的陈阳用刀剁了陈家大小姐的胳膊,取下了手镯,拿回去作为聘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