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娇女不当妾 第55节
  只宋濯眼里冷意更深,唇角的笑意极尽讥讽,惺惺作态!东施效颦!
  其实这也是白容嫣的真性情来着,但落在宋濯眼里,就成了造作矫情,东施效颦!怎么厌恶怎么来。
  宋濯喝完杯中的酒,转身离去。
  众人的注意力都放在白容嫣身上,倒没多留意。只程玉华一直关注着宋濯的反应,见他离去,心中大急,警铃大响。
  但要是她追上去的话,就会欲盖弥彰,所以她只能忍着。
  心不在焉地与众人说笑了一会,程玉华才起身说更衣,去找宋濯。
  程玉华在府里转了好几回,才得知宋濯去了靖国公的书房。程玉华只好返回欣雪园,等到所有人都散了,才又去了靖国公的书房外。
  程玉华煎熬地等了将近半个时辰,才见宋濯从靖国公的书房出来,瞧他身披着黑色的貂毛大氅,看似是要离去。
  “表哥。”程玉华迎上来,笑吟吟地道:“咱们玩到中途突然不见你,我找了一回,才知你去了祖父书房,可是祖父突然要见你?”
  宋濯一路快步地朝门外去,见她说话,脚步一顿,转身直直望着她,冷声道:“玉华,这种事以后不要再做。”
  程玉华小脸一僵:“我有做什么事……”
  “今天那女子的事情。”宋濯转身又要走。
  程玉华脸色一变,大急:“什么女子?哦,我知道了,是白姑娘?”说着一笑:“我还以为说什么呢。她是白婉涵的族妹,我今儿个见她,也是吓了一跳,长得真像宁表妹,我就想呀,表哥见着会不会像我一样吃惊呢?这等有趣,务必要向表哥你引见引见。谁知一转身你就走了。”
  她这话合情合理,又大方又得体,但宋濯不相信她。
  出了大门,下人牵来宋濯的马,宋濯翻身而上,坐在马上据高临下地俯视着她,声音带着不容质疑的冰冷,重复一遍刚才的话:“玉华,这种事以后不要再做,我不喜欢。”
  说完一甩马鞭,马蹄扬起雪花,绝尘而去。
  程玉华只觉脑子一轰,咬着唇,泪水像断线的珠子一般往下滑,最后她不顾形象地蹲下来,脸埋在臂弯里陶然大哭。
  她做错了什么?难道她一个正室连打压一下妾都不行?
  可心走过去,咬着唇,铁青着脸,为什么会这样?
  这么完美的计划为何会失败?
  那白容嫣长得如此像那个小商女,世子不是一见就顿生好感的吗?慢慢引荐,白容嫣再对世子表示爱慕和情意,试问哪个男子受得了一名绝色美人的爱慕和情意?
  等那小商女的婚事被捅出来,世子就算再怒,只要有了白容嫣这个替代品,很快就会将小商女忘记。
  而白容嫣撑握在郡主手里,又不像那小商女一般不受控制,将来慢慢打压,等郡主彻底收拢世子的心,再一脚踢开。
  程玉华的住处,白婉涵和白容嫣正心焦地等待着。
  “涵姐姐,你说郡主为什么还不回来?”白容嫣道。
  “急什么?”白婉涵冷冷扫了她一眼:“穷乡僻壤出来的就是穷乡僻壤出来的,一点教养都没有,这么急着见男人了?”
  白容嫣噎了一下,不说话。
  她虽然是小门小户出身,爹只是一名七品地方小官,但她自小容貌极好,所以爹娘不惜耗费重金培养她,再加之她又聪明,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都拿得出手。来到上京后,与这里的贵族女子一对比,虽然略有差距,但经过这半个多月的模仿与练习,差距已经补了回来。
  后来得知她被玉华郡主相中做臂膀,要送到宸王世子身边,而白家本家也十分支持,她别提多开心了。
  特别是今天一见宸王世子,那可真是风流绝色,清卓绝俗,就更加愿意了。
  只要她听听话话,郡主还许诺将来抬她为夫人。
  正说着,可心沉着脸回来:“两位白姑娘,郡主让你们先回去。”
  “为何?”白婉涵一怔。
  “反正这事以后再议,今天就这样。”可心说完就走了。
  白容嫣很是失望,轻咬樱唇。
  “还不走!坐在这里发霉吗?”白婉涵冷瞪了她一眼。
  白容嫣这半个月早就习惯了白婉涵这呼来喝去的态度,诺诺地站起来,跟在她身后。
  ……
  第二天一早,宋濯就与太子宋玄一起秘密出了京,前往定源州。定源州与上京隔了一个县,与越城相反方向。
  自从宁卿定亲后,宁卿对婚后的日子倒是有几分期待。
  方秀风现在几乎天天出城府,每次都会给宁卿捎些小玩儿,有自己编的竹篮子,或是亲手做的木簪,还给宁卿写过情诗。
  宁卿收到那些东西,握在手心,感到无比的实在,这些东西不是纯金打造的,也没有嵌名贵的珠宝,扑实无华,扔在大街上都没人捡,只能是她自己一个的。
  当收到情诗时,宁卿都快没眼看了,即使是现代人,但却从来没收过情诗这东西,这样琼瑶式的台词与诗句,看得宁卿直犯尴尬症,心想这秀才瞧着忒呆板了,居然也会玩么肉麻的套路。
  宁卿是冤枉方秀风了,人家并不是玩套路,人家是有感而发。在他心目中,宁卿是仙女一般的存在,那些赞美全都是他发自内心的,那些情意也是发自内心的。
  自订亲后,方秀风觉得自己简直就是活在天堂里,虽然没收过宁卿的回信,但只要他的东西都交到了她手里,他就幸福的什么似的。他的幸福多到简直可以去著一本书,就叫《与女神在一起的幸福时光》!
  慧苹看着越发欣慰,姑娘没选错人,这个秀才虽然不及世子一分,但胜在实在,能够抓在手里。
  初蕊却在一边急得直要哭,看这情形,姑娘是嫁定了?这可怎么办才好?不行,她一定要阻止!
  但她人微言轻,怎么阻止?一定要想办法通知世子才行!可她不认字,不会写信,怎么通知?
  ☆、第八十二章 抓获
  婚期越来越近,宁卿忙着绣嫁衣。
  除了穷苦人家的嫁衣,很多人都是象征性地绣一绣,都是在外面绣铺订造的。
  但家里的生计钱财都是宁二爷把持,宁二爷恨不得一个铜板的嫁妆都不出,哪里会让宁卿在外面订嫁衣。
  只说:“她自己犯贱要嫁个穷酸秀才,自然要穷人家的做法。要是连这点苦也不愿吃,行啊,抬到西昌侯府当小妾。”
  当然,嫁妆也不多,只准备了八抬,加起来还不到一百两银子,嫁得可谓极为寒碜。
  宁老太太很不满,但却不敢作声。因为整个宁家都仗仰着宁二爷,宁卿的婚事已经让他极为不满了,不能再生事端。
  宁卿在屋子里绣嫁衣,宁妙又想拉着宁素宁巧去看宁卿笑话,但宁素宁巧被打怕了,不敢再生事。而且初蕊紧紧关着门不让进。
  宁妙见状,暗骂一声胆小鬼,墙头草,就跑到宁卿窗外含沙射影。
  “上次三姐姐出嫁是多少聘礼和嫁妆来着?”宁妙对自己的丫鬟说。
  “聘礼足有二十八抬,价值八百两银子呢。嫁妆二十抬,价值六百两。三姑娘还是庶出的!”她的丫鬟道。
  “我爹娘给我准备了一千多两的嫁妆!这聘礼没两千两,我可不嫁!”说着冷哼一声走了。
  初蕊坐在角落,都已经气哭了,这可不行呀,她一定要想法办通知世子!
  可她不认字儿,府里的下人也几乎都不认字,街上专给人写信的老秀才回乡过年了,到现在还没回来!怎么办?
  秀才?对,她眼前不正有一个秀才吗?初蕊想着就双眼一亮。
  第二天,方秀风又来给宁卿送玩意,向来对他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初蕊笑着迎上,吓得方秀风以为她撞鬼了!
  “姑爷,你这次送什么东西给我家姑娘?”
  听到这声姑爷,方秀风整张脸涨得通红,受宠若惊地笑了笑:“是些竹编的小白兔,不知她喜欢不喜欢。对了,也给你和慧苹做了玩的。”
  “谢谢你。”初蕊笑着说:“姑爷,你能教我几个字么?”
  “好啊。”方秀风要娶宁卿,自然想讨好宁卿身边的人,他恨不得初蕊有求于他。
  初蕊怕他怀疑,左拉右扯的,问了很多字,总算把自己想要的字都凑齐了。
  “姑爷,我一个小丫鬟学字定会被人笑话,你可不要往外说。连慧苹也不准说,否则我就在姑娘跟前说你的坏话。”
  自从订亲后,方秀风一直忐忑不安,生怕宁卿突然不愿意了,一听初蕊这话,立刻点头答应。而且慧苹很忙,要帮着宁卿做绣活,一般他是见不到慧苹的,接见他的都是初蕊。
  初蕊回到屋子,悄悄把信写好,不惜花了自己在宸王府攒起来的一百两银子,让人到信馆给她飞鸽传书,以最快的速度寄到上京。
  从越城到上京,快马加鞭日夜赶路的话要七天左右,飞鸽传书三天就能到。
  宸王府——
  瞳儿正喂完雪花糕,一名二等丫鬟跑进来:“瞳儿姐姐,有你的家书。”
  “我没认人就被卖了,哪来的家书。”瞳儿瞪了她一眼,接过信一看,只见信封上歪歪扭扭地写字“童儿”两个字。
  名字都写错了,是给她的吗?细想一下府里好像没有叫童儿的,就刷刷两声把信封给拆开,上面只写了一句话——
  “姑娘二月初八出嫁。”落款一个“蕊”字。
  瞳儿捧着信怔了一下,一时间反应不过来,好一会,才好像被雷给劈了一样,猛地跳了起来,跌跌撞撞地冲到了雨晴的房间:“雨晴,快,通知世子,姑娘要嫁人了!”
  “哪家姑娘要嫁人?”雨晴也是反应不过来,因为她们做梦也想不到宁卿会嫁人的。
  瞳儿把信塞到她手里,雨晴看过后脸色剧变:“走吧,给世子传信。就不知这次是真的还是假的。”
  瞳儿神色变幻,姑娘有多爱闹腾她们可是一清二楚的:“咱们做好自己的分内事就行了。”
  ……
  宋濯与宋玄刚到定源府,已经收网把定源知州和盐商刘二新抓获。
  宋濯正与宋玄在书房清点帐目和定源知州的私产,清影在门外晃来晃去的,脸色十分难看地望进来。
  “濯弟,你家探子来了。”宋玄说。
  宋濯把手中的帐本一扔,就走了出去,不耐烦道:“何事。”
  清影脸色铁青,巴巴地看了他一眼才说:“表姑娘要嫁人了。”
  宋濯一怔,脑了一白,怔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直直地盯着清影,那眼神冷冷渗渗的:“再说一遍!”
  不只是清影,清风清河等十多个护卫全都是呼吸一滞,低下头来。
  “刚才收到瞳儿的消息。”清影冷汗不住往下掉:“说表姑娘在越城订了亲,二月初八成亲。”
  宋濯一张脸冷得宛如冰雪凝成的一般。往书房扔下一句:“太子,刘二新跑了!”
  “谁跑了!”宋玄脸色铁青地奔出来,一把拉住宋濯:“他怎么可能跑?”
  “我去追。”宋濯一把甩开他的手。
  “喂!宋濯!”宋玄俊脸一沉,刘二新可是关键证人,怎么能让宋濯一个人去追,刘二新这一跑,说不定还能拔起萝卜带出泥来!到时功劳……
  “要不你去,嗯?”宋濯墨眉一挑,脱利的凤眸冷冷地扫过来,冷得好像带着杀意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