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节
傅景嗣来到白浣之面前,看到她身上的白裙子之后,毫不吝啬地夸赞她:“今天很漂亮,比那天漂亮多了。”
白浣之被他说得不好意思,咬着嘴唇低下头。
傅景嗣看着她害羞的样子,轻笑出声。
“你怎么这么爱脸红?”
“呃,是吗?”白浣之扯了扯嘴角,“我也不知道呢。”
“走吧,带你去个地方。”傅景嗣指了指身后的车子,示意白浣之坐上去。
白浣之点了点头,走到车子后座前,抬手准备开门。
傅景嗣眼疾手快,直接将她拉到副驾驶门前,笑着对她说:“坐前面来。”
“噢……好吧。”
白浣之勉强点了点头,用力地掰了一下门把,总算是把车门打开了。
傅景嗣开的是路虎,车子底盘很高,车内很宽敞。
这应该是白浣之迄今为止坐过的最贵的车了。
上去之后。她浑身都不自在,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给他弄坏什么东西。
白浣之将安全带拽出来,找了半天插孔都没找到,脸又红了。
傅景嗣在旁边观察着她的动作,嘴角不自觉地勾起,悠悠地伸出手,帮她将插扣拔出来。
“这样就好了。”他努了努嘴,示意她系上安全带。
“谢谢你。”白浣之红着脸向他道谢,赶紧动手系好安全带。
之后,傅景嗣便发动了车子,带她离开。
路上,白浣之觉得车里气压有些低,没话找话,跟他聊天。
“这是我第一次坐这么贵的车呢。”白浣之转过头看着傅景嗣,笑着问他:“你会不会觉得我没见过世面啊?”
她这么说。傅景嗣内心多少有点儿惊讶。
他生活圈子里接触的女人,基本都是从小养尊处优,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哪怕是他养在家里那个,物质生活上也从来没有欠缺过。
兴许是因为白浣之自身气质太好,那天在福利院看到她,傅景嗣一点儿都没觉得她是穷苦人家的女孩儿,当时他以为她是书香门第出身的。
傅景嗣一直都很喜欢有气质的女人,家里老爷子一直催他找女朋友,那天看到白浣之的时候,他觉得,她真的很合适。
谈不上一见钟情,但至少是有兴趣的,想要和她相处试试看。
投入一段感情,或许能将他心中那些不切实际的杂念擦得一干二净。
白浣之真的是个很干净的女孩子,纤尘不染,时不时就脸红,我见犹怜,怕是没有男人不会动心。
那天她说没有,傅景嗣只当她是不想给自己留号码,现在她这么说……大约是真的没吧。
傅景嗣想了想,在路边找了一家卖的店面停下来。
他带着白浣之进去挑了一款,直接用她的身份证办了一张卡,和他的绑成亲情号码。整个过程没有超过二十分钟。
当傅景嗣把递到白浣之手里的时候,她整个人都木了,好长时间没有回过神来。
见她没有反应,傅景嗣下意识地皱眉,问她:“怎么,不喜欢么?”
“没有,没有的。”听到他的声音之后,白浣之才回过神来,赶紧否认:“我只是觉得,这个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不贵重。”傅景嗣笑了笑,将塞到她手里,“拿着吧,就当是方便我联系你。”
“我可以给你打电话的,真的不用了……”
白浣之向来秉承着“无功不受禄”的原则,她和傅景嗣现在还不是男女朋友,有些事情还是算得清楚一点比较好。
“我想随时随地联系你,你要二十四小时用寝室的电话么?”傅景嗣拍了拍她脑袋,“拿着吧,可以发短信给我。”
“如果我收了,你会不会觉得我是那种贪图利益的女孩子?”白浣之低头看着手上的,表情十分为难。
她家庭条件不好是真,但是她不愿意让傅景嗣觉得她是那种爱钱的女孩子。
她对他动心,并不是因为他的物质条件有多优越。
“当然不会。”傅景嗣对白浣之笑,“我知道你不是。”
听到这句话之后,白浣之十分感动,她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轻轻地点了点头。
“谢谢你相信我。”
“我只是相信自己的眼光。”傅景嗣拉住她的手,“我看中的人,是不会错的。”
傅景嗣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白浣之觉得自己听到了世界上最美的情话。
她憧憬已久的未来和爱人,终于来了。
**
白浣之比傅景嗣小了三岁,但是心态很成熟,这一切都是被家庭背景影响的。
正式在一起之后,白浣之和傅景嗣坦白了自己家里的具体情况,傅景嗣听过她经历的事情之后,内心对她更是怜悯。
她红着眼眶不停地吸鼻子。他扶着她的肩膀,让她靠到自己怀里,低声向她保证:“不管我们能不能走到最后,我都会一直保护你的,所以,别害怕,相信我。”
“没关系啊……”白浣之挤出一丝笑容,靠在他的胸口,“我相信你,无条件相信。”
每一个男人都想做女人的救世主,这是他们心底的劣根性,谁都无法逃避开来。
……
遇到白浣之之后,傅景嗣就变成了她的救世主。
她所有的事情,傅景嗣都会帮她计划好。
白浣之大三的时候和傅景嗣在一起,大四那年,她打算考研,傅景嗣带着她找了导师,为她准备好了一切。
白浣之经常跟傅景嗣说的一句话就是“没有你,我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
每次听到白浣之说这句话,傅景嗣的男性尊严就会膨胀。
二十岁刚出头的男人,高调又张扬,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他的本事有多大。
后来年龄大了一些,傅景嗣再回忆起这一段,都会觉得自己无比地可笑。
和傅景嗣谈恋爱之后没几个月,白浣之就搬出去和傅景嗣一起住了。
本来她是不愿意这样的,但是傅景嗣说,想体验一下婚后生活。
白浣之思考了一段时间之后,终于跨出了最艰难的那一步——
和傅景嗣住在一起之后,白浣之很自然地融入了他的生活圈,朋友圈。他身边的朋友,她基本都认识了。
白浣之就是在这段时间和叶琛认识的。第一次见叶琛,是在一个周六的晚上,傅景嗣带她出去玩儿,当时叶琛也在。
这一年,白浣之二十二岁,叶琛二十四岁。
叶琛是一个很爱打扮的人,喜欢穿各种颜色款式都很骚气的衣服出门,这种衣服别人根本驾驭不了,可他偏偏生了一副好皮囊,站在人群中很自然地就会成为焦点。
叶琛应该是这群朋友里长得最精致的一个,他的五官堪称完美,身高一米八八,腿长,穿什么都好看。
白浣之第一次见叶琛的时候,他穿了一件长款的?色风衣,走路的时候都带着风。
他这样的人,谁看到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
叶琛和傅景嗣小学开始就在一块儿玩儿了,傅景嗣交女朋友之后,他一直都吵嚷着要见一面。
叶琛向来爱玩儿,虽然他表现得很轻浮,但是傅景嗣并没有真的觉得他会和自己抢女人。
傅景嗣和白浣之坐在一边,指着对面的叶琛,给她介绍:“这是叶琛,我好朋友。比我小一岁,你直接喊他名字就行。”
“你好,我叫白浣之。”白浣之很有礼貌地和叶琛打了一个招呼,并且对他报上了自己的名字。
叶琛坐在对面,歪头盯着白浣之看了一会儿,然后哈哈大笑。
“你都没有介绍自己的身份哦。”叶琛朝她挑了挑眉。“看来你觉得做老傅的女朋友很丢人呢。”
“没有,怎么会啊。”白浣之听他这么说,生怕傅景嗣误会,赶紧补充道:“我是傅景嗣的女朋友,我们在一起一年多了。”
“好了,没事儿。”傅景嗣见白浣之这么紧张,立马站出来安抚她。
他将她的手摁到自己大腿上,轻轻地的拍了两下,“叶琛平时就爱开玩笑,你习惯就好了。”
“哦,这样啊……”白浣之下意识地松了一口气,“我以为他是认真的呢。”
“老傅,你小女朋友有点儿无聊哦。”
叶琛摸着下巴看着傅景嗣,一脸玩世不恭的笑,“随便开个玩笑而已,她竟然当真了。”
“你那种玩笑,跟我们开一开就行了。”傅景嗣说,“正常女孩子,谁受得了你这开玩笑的方式。”
叶琛这个人脾气古怪,时时刻刻挂着笑,冷不丁就会在背后给你捅一刀子。
傅景嗣总说他是笑面虎,他也欣然承认。
他嘴很毒,跟江蕴不是一种类型。
江蕴起码不会对女人刻薄,但是叶琛……他嘴毒起来的时候,根本不管对方是男是女。
高中的时候,有女孩子追他,拦着他给他送情书,他拒绝了几次,那个女孩子还不走,叶琛当场就把人家骂哭了。
当时傅景嗣就在边儿上。他损那个女孩子的那番话,给他,他都说不出口。
那个女孩子皮肤有点儿?,叶琛就说他不喜欢?色素分泌过剩的人,因为这样的女人下面也很?。
一个高中的女孩子,听到这种话,又羞又恼,直接气哭了,但是还是没走。
叶琛见她不走,就继续损她,那话要多难听有多难听。
后来傅景嗣实在听不下去了,直接拉着叶琛走了。
要是叶琛用这种方式跟白浣之说话,白浣之肯定承受不住。
“好了,开个无伤大雅的小玩笑。”叶琛勾了勾嘴角,扫了一眼对面的白浣之。
半个小时后。傅景嗣接到了家里阿姨打来的电话,阿姨说季柔高烧不退,已经两天了。
傅景嗣听阿姨这么说,沉着脸应了一声,“我马上回去。”
挂上电话,傅景嗣看向叶琛,“我有事儿回家的一趟,你帮我把我女朋友送回家。”
“你放心?”叶琛笑眯眯地问他,“你就不怕你的小女朋友被我欺负么?”
白浣之被他说得不好意思,咬着嘴唇低下头。
傅景嗣看着她害羞的样子,轻笑出声。
“你怎么这么爱脸红?”
“呃,是吗?”白浣之扯了扯嘴角,“我也不知道呢。”
“走吧,带你去个地方。”傅景嗣指了指身后的车子,示意白浣之坐上去。
白浣之点了点头,走到车子后座前,抬手准备开门。
傅景嗣眼疾手快,直接将她拉到副驾驶门前,笑着对她说:“坐前面来。”
“噢……好吧。”
白浣之勉强点了点头,用力地掰了一下门把,总算是把车门打开了。
傅景嗣开的是路虎,车子底盘很高,车内很宽敞。
这应该是白浣之迄今为止坐过的最贵的车了。
上去之后。她浑身都不自在,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给他弄坏什么东西。
白浣之将安全带拽出来,找了半天插孔都没找到,脸又红了。
傅景嗣在旁边观察着她的动作,嘴角不自觉地勾起,悠悠地伸出手,帮她将插扣拔出来。
“这样就好了。”他努了努嘴,示意她系上安全带。
“谢谢你。”白浣之红着脸向他道谢,赶紧动手系好安全带。
之后,傅景嗣便发动了车子,带她离开。
路上,白浣之觉得车里气压有些低,没话找话,跟他聊天。
“这是我第一次坐这么贵的车呢。”白浣之转过头看着傅景嗣,笑着问他:“你会不会觉得我没见过世面啊?”
她这么说。傅景嗣内心多少有点儿惊讶。
他生活圈子里接触的女人,基本都是从小养尊处优,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哪怕是他养在家里那个,物质生活上也从来没有欠缺过。
兴许是因为白浣之自身气质太好,那天在福利院看到她,傅景嗣一点儿都没觉得她是穷苦人家的女孩儿,当时他以为她是书香门第出身的。
傅景嗣一直都很喜欢有气质的女人,家里老爷子一直催他找女朋友,那天看到白浣之的时候,他觉得,她真的很合适。
谈不上一见钟情,但至少是有兴趣的,想要和她相处试试看。
投入一段感情,或许能将他心中那些不切实际的杂念擦得一干二净。
白浣之真的是个很干净的女孩子,纤尘不染,时不时就脸红,我见犹怜,怕是没有男人不会动心。
那天她说没有,傅景嗣只当她是不想给自己留号码,现在她这么说……大约是真的没吧。
傅景嗣想了想,在路边找了一家卖的店面停下来。
他带着白浣之进去挑了一款,直接用她的身份证办了一张卡,和他的绑成亲情号码。整个过程没有超过二十分钟。
当傅景嗣把递到白浣之手里的时候,她整个人都木了,好长时间没有回过神来。
见她没有反应,傅景嗣下意识地皱眉,问她:“怎么,不喜欢么?”
“没有,没有的。”听到他的声音之后,白浣之才回过神来,赶紧否认:“我只是觉得,这个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不贵重。”傅景嗣笑了笑,将塞到她手里,“拿着吧,就当是方便我联系你。”
“我可以给你打电话的,真的不用了……”
白浣之向来秉承着“无功不受禄”的原则,她和傅景嗣现在还不是男女朋友,有些事情还是算得清楚一点比较好。
“我想随时随地联系你,你要二十四小时用寝室的电话么?”傅景嗣拍了拍她脑袋,“拿着吧,可以发短信给我。”
“如果我收了,你会不会觉得我是那种贪图利益的女孩子?”白浣之低头看着手上的,表情十分为难。
她家庭条件不好是真,但是她不愿意让傅景嗣觉得她是那种爱钱的女孩子。
她对他动心,并不是因为他的物质条件有多优越。
“当然不会。”傅景嗣对白浣之笑,“我知道你不是。”
听到这句话之后,白浣之十分感动,她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轻轻地点了点头。
“谢谢你相信我。”
“我只是相信自己的眼光。”傅景嗣拉住她的手,“我看中的人,是不会错的。”
傅景嗣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白浣之觉得自己听到了世界上最美的情话。
她憧憬已久的未来和爱人,终于来了。
**
白浣之比傅景嗣小了三岁,但是心态很成熟,这一切都是被家庭背景影响的。
正式在一起之后,白浣之和傅景嗣坦白了自己家里的具体情况,傅景嗣听过她经历的事情之后,内心对她更是怜悯。
她红着眼眶不停地吸鼻子。他扶着她的肩膀,让她靠到自己怀里,低声向她保证:“不管我们能不能走到最后,我都会一直保护你的,所以,别害怕,相信我。”
“没关系啊……”白浣之挤出一丝笑容,靠在他的胸口,“我相信你,无条件相信。”
每一个男人都想做女人的救世主,这是他们心底的劣根性,谁都无法逃避开来。
……
遇到白浣之之后,傅景嗣就变成了她的救世主。
她所有的事情,傅景嗣都会帮她计划好。
白浣之大三的时候和傅景嗣在一起,大四那年,她打算考研,傅景嗣带着她找了导师,为她准备好了一切。
白浣之经常跟傅景嗣说的一句话就是“没有你,我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
每次听到白浣之说这句话,傅景嗣的男性尊严就会膨胀。
二十岁刚出头的男人,高调又张扬,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他的本事有多大。
后来年龄大了一些,傅景嗣再回忆起这一段,都会觉得自己无比地可笑。
和傅景嗣谈恋爱之后没几个月,白浣之就搬出去和傅景嗣一起住了。
本来她是不愿意这样的,但是傅景嗣说,想体验一下婚后生活。
白浣之思考了一段时间之后,终于跨出了最艰难的那一步——
和傅景嗣住在一起之后,白浣之很自然地融入了他的生活圈,朋友圈。他身边的朋友,她基本都认识了。
白浣之就是在这段时间和叶琛认识的。第一次见叶琛,是在一个周六的晚上,傅景嗣带她出去玩儿,当时叶琛也在。
这一年,白浣之二十二岁,叶琛二十四岁。
叶琛是一个很爱打扮的人,喜欢穿各种颜色款式都很骚气的衣服出门,这种衣服别人根本驾驭不了,可他偏偏生了一副好皮囊,站在人群中很自然地就会成为焦点。
叶琛应该是这群朋友里长得最精致的一个,他的五官堪称完美,身高一米八八,腿长,穿什么都好看。
白浣之第一次见叶琛的时候,他穿了一件长款的?色风衣,走路的时候都带着风。
他这样的人,谁看到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
叶琛和傅景嗣小学开始就在一块儿玩儿了,傅景嗣交女朋友之后,他一直都吵嚷着要见一面。
叶琛向来爱玩儿,虽然他表现得很轻浮,但是傅景嗣并没有真的觉得他会和自己抢女人。
傅景嗣和白浣之坐在一边,指着对面的叶琛,给她介绍:“这是叶琛,我好朋友。比我小一岁,你直接喊他名字就行。”
“你好,我叫白浣之。”白浣之很有礼貌地和叶琛打了一个招呼,并且对他报上了自己的名字。
叶琛坐在对面,歪头盯着白浣之看了一会儿,然后哈哈大笑。
“你都没有介绍自己的身份哦。”叶琛朝她挑了挑眉。“看来你觉得做老傅的女朋友很丢人呢。”
“没有,怎么会啊。”白浣之听他这么说,生怕傅景嗣误会,赶紧补充道:“我是傅景嗣的女朋友,我们在一起一年多了。”
“好了,没事儿。”傅景嗣见白浣之这么紧张,立马站出来安抚她。
他将她的手摁到自己大腿上,轻轻地的拍了两下,“叶琛平时就爱开玩笑,你习惯就好了。”
“哦,这样啊……”白浣之下意识地松了一口气,“我以为他是认真的呢。”
“老傅,你小女朋友有点儿无聊哦。”
叶琛摸着下巴看着傅景嗣,一脸玩世不恭的笑,“随便开个玩笑而已,她竟然当真了。”
“你那种玩笑,跟我们开一开就行了。”傅景嗣说,“正常女孩子,谁受得了你这开玩笑的方式。”
叶琛这个人脾气古怪,时时刻刻挂着笑,冷不丁就会在背后给你捅一刀子。
傅景嗣总说他是笑面虎,他也欣然承认。
他嘴很毒,跟江蕴不是一种类型。
江蕴起码不会对女人刻薄,但是叶琛……他嘴毒起来的时候,根本不管对方是男是女。
高中的时候,有女孩子追他,拦着他给他送情书,他拒绝了几次,那个女孩子还不走,叶琛当场就把人家骂哭了。
当时傅景嗣就在边儿上。他损那个女孩子的那番话,给他,他都说不出口。
那个女孩子皮肤有点儿?,叶琛就说他不喜欢?色素分泌过剩的人,因为这样的女人下面也很?。
一个高中的女孩子,听到这种话,又羞又恼,直接气哭了,但是还是没走。
叶琛见她不走,就继续损她,那话要多难听有多难听。
后来傅景嗣实在听不下去了,直接拉着叶琛走了。
要是叶琛用这种方式跟白浣之说话,白浣之肯定承受不住。
“好了,开个无伤大雅的小玩笑。”叶琛勾了勾嘴角,扫了一眼对面的白浣之。
半个小时后。傅景嗣接到了家里阿姨打来的电话,阿姨说季柔高烧不退,已经两天了。
傅景嗣听阿姨这么说,沉着脸应了一声,“我马上回去。”
挂上电话,傅景嗣看向叶琛,“我有事儿回家的一趟,你帮我把我女朋友送回家。”
“你放心?”叶琛笑眯眯地问他,“你就不怕你的小女朋友被我欺负么?”